作者:吃西米的蓝灰
她本来是不想用原主的那些做菜的手法和习惯去做菜的,她觉得那样做菜不是那么好吃,毕竟她有一张在现代被养刁的嘴巴和一个在现代被饲养的格外娇嫩的肠胃。
但是她勉为其难的尝一尝原主的拿手菜,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不得不说,虽然原主做菜的手法看上去太寻常太普通了些,但是做出饭菜的味道还是相当值得夸赞的。
余亦凡被皇帝下旨破格封为知府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岭南。
本来,大家都想说这是因为余亦凡傍上了宋哲这个靠山,但是考虑到余亦凡官位的晋升并不是因为宋哲,而是因为皇帝下旨提拔,他们的意见又不敢发表出来了。
他们敢质疑余亦凡是不是和宋哲有裙带关系,可是没有人敢质疑皇帝的眼光。
所以,很出乎余秋雨的意料。
余秋雨上街买菜,居然没有听到关于对余亦凡当上岭南知府这件事不满的议论。
不过,余秋雨很快就觉得,这一日流年不利,似乎很不适合出来上街买菜。
“余秋雨!”
听到自己身后那声中气十足的怒吼时,余秋雨就判断出了来人是谁。
那时,她脑子中唯一的想法就是,她怎么那么倒霉?
李锦在她背后嚎的那一嗓子,让她原本的好心情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余秋雨臭着一张脸回头看向李锦。
“怎么着,你有事?”
“听说你哥哥做了知府对吧?”
她一开口,直接质问余秋雨余亦凡升官的事情,质问的口吻让余秋雨感觉格外的不舒服。
余秋雨懒得跟她解释太多,直接甩给了她一句诗。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这首诗很少有人能明白其中的意思。
当然,这也包括李锦。
李锦表现得格外的不耐烦。
“你别跟我整这套文绉绉的,你跟我说,你什么意思就得了。”
余秋雨叹了口气,勉强撑起一点耐心和李锦解释道:“我哥升没升官和你有什么关系,不需要你来多管闲事。”
这可是很直白的拒绝加拂面子。
余秋雨说得这么直白,李锦自然明白过来余秋雨的意思,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说着这么直白,让李锦的脸上有些兜不住。
她本来以为,就算余秋雨对自己再有不满,在公众场合也少不得对自己虚与委蛇一番,谁知道余秋雨居然这么坚决果断,二话不说就拒绝了她,丝毫不给她面子。
周围人自然注意到了这一幕,纷纷将目光落在了这边。
李锦的脸色顿时的尴尬了起来,又青又白的,看上去难看异常。
余秋雨当众让她没面子,可是自从吃过余秋雨的鞭子之后,她是万万不敢再和余秋雨动手的。
“你还不走,难不成继续在这儿丢人?”
见她脸色难看,余秋雨心中既愤怒又得意。
“你!”
余秋雨趾高气扬的模样再次的激怒了李锦,但是让李锦咬牙切齿的是,李锦偏偏不知道该拿余秋雨怎么办。
“余秋雨,我可是你的舅妈,咱们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一家人,你至少应该对我保持尊敬,你们余家是耕读传家,礼仪都学哪去了?”
李锦压低了音量,几乎是咬着后槽牙把这些话说出口的。
可是余秋雨的态度是,不屑一顾。
瞅见李锦的脸色难看,余秋雨继续拿当时赵雪叠的婢女给她的惩罚开腔。
“是,我们余家确实有礼仪,有家训,但是舅母,你顶着余家家训,在余家祠堂跪了那么久,怎么就还是没有把余家家训给弄明白呢?当真是白费了淳悫小郡主的一番苦心了。”
余秋雨的冷嘲热讽再次的激怒了李锦。
上次被赵雪叠的婢女惩罚,还被族长罚,虽然说族长仁慈,不过是装模作样的惩罚了几天,但是她李锦到底是个好面子的人,那次的惩罚确实让李锦丢了面子。
直到现在这件事还成为了族人的笑柄谈资。
“余家的亲人,当心存仁厚。我话只说这么多,至于剩下的,舅妈,你自己回去重新翻一翻余家的家训吧,说不定就能明白了。”
冷嘲热讽的差不多了,余秋雨没有心情也没有功夫跟李锦闲耗着。
她还要去集市上买些器皿,买些蜡烛,买些食材,然后还要上上去看看她的水稻生长的怎么样了。
毕竟还有没多久就要新年了。
如今余家大喜临门,这一次的新年,少不得要好好的庆祝一番。
只不过,余家的器皿所剩不多,当初余家遭难,那几个村民过来趁火打劫的时候,劫走了或者是弄碎了不少。
回想起当时,余秋雨心中就忍不住的唏嘘感慨。
谁能想到,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们余家也有死灰复燃东山再起的一日呢?
余秋雨把过年所需要的东西都准备的差不多之际,街头那边,再次的有衙役跑了过来。
“小姐请留步。”
第138章 从天而降的大房子
看到突然跑过来的衙役,整条街上的人的目光都被衙役所吸引,纷纷注目朝着衙役的方向看去。
“小姐。”
衙役跑到了余秋雨的面前。
余秋雨这才注意到,他们身上穿着的衣服是知府衙门的衙役制服。
知府衙门……现在余亦凡是新的知府,那么想来他们应该是奉了余亦凡的命令。
余秋雨在心中猜测了片刻,终于抬起眼皮来看着他们。
“你们来找我,有何事?”
余亦凡被封为新任的知府之后,身份自然是水涨船高,余秋雨亦是跟着鸡犬升天,这些衙役对余秋雨的称呼也适当的发生了一些改变。
“是这样的,大人吩咐我们,把家中的一些东西给搬到衙门去。我们要在衙门居住。”
衙役满脸喜色,说起这事的时候脸上的兴奋都掩盖不住。
搬到衙门去住?
余秋雨诧异了。
她有些没听懂。
衙役看到余秋雨的手里边还有刚买的器皿蜡烛和食材,急忙一把接了过来,笑嘻嘻的招呼道。
“小姐,这是你买的东西对吧。”
余秋雨错愕的点点头,是她买的,她买了好用来度过新年的。
“按照惯例,知府及其家眷要在知府衙门居住,至于余家,若是余小姐想要时常回去探望自然也是可以的,但是为了大人办公方便,希望小姐能和小少爷随着大人一起在知府衙门居住。”
他这样一解释,这下子余秋雨明白过来了。
也就是说,余亦凡升官了,连带着房子都得换上一换了对吧?
由破落的小房子,变成了大房子。
余秋雨这下子恍然大悟。
知府衙门,那得是多大的地方?
要知道,在整个岭南,最气派的地方除了那些富贾的住宅之外就是知府衙门的后院了,不过商贾的住宅府邸毕竟是私家的地方,自然不能和官家相媲美,所以整个岭南最气派的地方,当属知府衙门。
想到自己即将要住在地方大,不漏风不漏雨,房子气派好看东西也齐全的知府衙门去,余秋雨的心里边就不由得美滋滋的。
真好。
余亦凡升官后居然还会有这么多的福利。
真是棒棒的。
其实衙役过来得时候,余秋雨准备的这些器物什么的都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得回去看看家中还有没有富余的,毕竟就算口袋里有钱了,也不能铺张浪费嘛。
随着衙役回到知府衙门时,衙役们已经把余家破落小院内的东西悉数搬了过来。
因为余家不怎么有钱,所以知府衙门也没有多少专人伺候,余秋雨看着新家大大的院落,再次的体会到一个谬误。
来自居住大房子的谬误。
虽然说房子大了,气派了,但是没有家丁奴婢伺候。
这就说明,这院子的清洁工作还得靠自己。
看着这大大的院落,余秋雨心里边的欣喜之情瞬间了无踪迹,这么大的院子,她打扫起来确实会有些麻烦的。
想到以后的日子,余秋雨急忙摇了摇头,她突然觉得,以前的余家小院其实也挺好的。
而此时在集市上看着余秋雨随着衙役离开的李锦则恶狠狠地啐了口唾液。
“小贱蹄子,等到你的什么粮食增产的主意成不了,我看你怎么向官家交代。”
说完这句,李锦发现街上不少人在看她,自觉地有些尴尬,草草的买完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落荒而逃。
衙役们把余家的东西都搬进来之后,余秋雨雇佣了几个婢女,将余家的东西都摆放的整整齐齐。
她是不得不雇佣人来做这件事的。
如果让她一个人把这一切都收拾妥当,那么她还不得被累死啊。
不过,能搬进大宅子里,这确实是在余秋雨意料之外的事情。
她自儿个也没想到,在自己研究水稻和小麦的期间,居然会发生这么多变故,自家哥哥居然也会有这么有骨气的一面,而且这有骨气的一面因为宋哲的关系,也被皇帝赏识,摇身一变成为了知府。
唉。
福兮祸所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