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匆匆
当然不能。
莫沫讪笑,指了指他手里的手机:“只要你答应我……临走前送我个手机就行。”
她之所以会这么恬不知耻,就是为了给自己一个联系到黎潜的机会。
不然她现在身无分文的,真等黎潜回了山上,难道要她每周写信讲笑话吗?
黎潜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开始闭目养神。
大巴车摇摇晃晃了四五个小时,才终于到了最近的城市。
莫沫本来以为黎潜扔下她就走了,谁知道黎潜变魔术似的,不知道从哪弄来一辆骚包的红色跑车。
两人一路开着车,终于来到了A省的省会A市。
路上也算是赚足了眼球,所有人都好奇地看着这对和尚和妙龄少女的神秘组合,最重要的是,和尚还开了辆价值不菲的跑车。
穿越伊始系统灌输的原著剧情终于派上用场。
莫沫记得黎潜出家之前生活的城市,就是A市。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当和尚当了三年,原著的男女主早就结婚并且三年抱俩了,他应该不会又回去横插一脚吧?
带着对黎潜命运的担忧,莫沫被黎潜带回他在A市的公寓里。
然后立马就不担忧了。
这是一处极为高档极为奢华的公寓小区,而黎潜住的这间,与其说是公寓,到不如说是能够俯瞰整个A市的顶层复式。
房间面积目测已经超过三百平,二楼外面还有一个堪比篮球场大小的露台,露台南面还有一个露天顶层泳池。
泳池边缘处做了透明的抗压玻璃,飘在水上既惊悚,又刺激。
穿越以来连吃穿都要黎潜接济的土包子莫沫感动地都快哭了,恨不得立刻跳下去洗个澡。
一旁的黎潜气定神闲,仿佛在炫耀:没错,我就是这么有钱。
莫沫痛心疾首地望着他:“你的钱不是都捐给小破庙了吗?”
黎潜挑了挑眉:“我只捐了个零头,如果都捐了……估计能把那座山都买下来吧。”
莫沫:……
“居然这么有钱,居然这么有钱!”莫沫嘴上念叨着,怨怼地望着黎潜,“你这么有钱,怎么还这么抠?买件衣服都要我劳动肉偿!”
“我的确很有钱,但我的钱只可能给一个人花。”
莫沫撇嘴:“什么人?”
黎潜勾唇:“我老婆。”
莫沫:……
“除非你是我老婆。”离开了寺庙,黎潜越来越不正经,现在这样子就像个靠狐媚勾人的妖僧,“怎么样,要考虑吗?”
呸!
一个和尚还成天想着结婚娶老婆,恬不知耻!
黎潜带莫沫参观了一下房间,这里虽然一直没有人住,但是冰箱始终是满的,房间的各个角落也一直一尘不染。
即使黎潜不在,每周也会定时有阿姨来清扫。
这么大的公寓,房间很多,黎潜随便给莫沫安排了一间在主卧旁边的,让她去洗澡休息。
莫沫就像乡下人进城,住惯了水龙头稀稀拉拉的小破庙,猛然间换成智能控温还带唱歌放音乐的淋浴系统,再加上宽敞舒适的按摩浴缸,莫沫只想住在浴室不出来。
一个澡洗了两个小时,莫沫整个人被泡的又白又嫩,这才换了衣服来到客厅。
结果就闻到餐厅里传来的香味。
她小心翼翼地探头望过去,就看到光头黎潜换下了僧袍,穿着白色的T恤和灰色家居裤,站在灶台前忙活。
这一瞬间,莫沫突然产生了些许熟悉的错觉。
好像……在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
又好像……在她的印象中,黎潜这样给她做过饭似的。
灶台上摆着一排素食,不过却意外地令莫沫食指大动。
奶油意面、豆腐干做成的素牛排、清爽可口的西蓝花、还有香气扑鼻的奶油蘑菇浓汤。
黎潜知道她在身后,朝旁边做好的菜努了努嘴:“端到餐桌上去。”
莫沫口水直流,屁颠屁颠地端菜上桌。
谁能想得到,西餐也可以做成素食呢?黎潜简直是个天才啊!
终于,天才摘下围巾,从一旁的酒柜里取出一瓶还未开封的红酒。
莫沫惊讶道:“和尚不是不能喝酒?”
黎潜没说话,往两只高脚杯里各倒了一点:“不用醒酒。”
莫沫正想问为什么,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得,原来是葡萄味果汁。
黎潜装模作样的晃了晃酒杯,跟莫沫碰了一下:“庆祝你获得新生。”
莫沫心中感动,一口闷掉葡萄汁,明明不是酒,却让她产生了三分醉意,居然忘记了狗和尚的资本家本质。
她感动地说:“你放心,如果你把房子留给我住,我一定每天给你打扫地干干净净……”
黎潜平静地说:“不用,有打扫阿姨。”
“那就辞掉阿姨吧,不用浪费钱……”
“那好。”黎潜勾了勾唇,奸商本色毕露,“这套房子,给你打个五折,月租也得三万块吧。”
莫沫:???
“那我还是不住了……”莫沫缩了缩。
“也行。”黎潜点点头,“今天休息一天,明天我带你去找房子。”
“A市最便宜的单间月租大概在两千块左右,你没有身份证,也没有学历证明,只能去当个洗碗工。”黎潜分析道,“洗碗工每个月大概有两千五百块的工资,刨去房租,五百块也就刚够个水电费……”
“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找个地下室住,每月只要一千块,你还能余下来一千块吃点快餐。”
莫沫:……
“说吧,”莫沫咬咬牙,“你又在打什么主意?!”
黎潜勾了勾唇:“很简单,做我女朋友。”
莫沫又怒又惊,不可置信地看着黎潜,难道这个狗和尚也跟慧仁似的,喜欢上她这只女妖精了?
莫沫第一瞬间想到的是住持师傅绝望的表情。
她连忙摇了摇头,甩掉脑袋里不切实际的想法。
不可能的,黎潜就算喜欢上慧仁,也不会喜欢她的。
再加上这狗和尚虽然看着不正经,实际可是住持师傅最得意的门生啊。
而且原著剧情里写的明明白白的,黎潜在被男主和女主溜着弯虐了一百多万字之后,终于看破红尘,遁入空门。
怎的,这红尘已经破了,还能再缝上吗?
果不其然,黎潜为他刚刚那句话打了补丁:“当然,不是让你真的做我女朋友。”
“我的父母因为我出家的事情伤心了很久,这些年我母亲的身体也不大好,为了让她老人家开心,我前段时间撒谎告诉她我还俗了。”
“她很高兴,当然,如果我能带着女朋友去探望她,她就更高兴了。”
莫沫心里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所以你是要我假扮你的女朋友?”
“没错。”黎潜点了点头,“不过我母亲是个洞察力非常敏锐的人,如果你的表现稍微有点不自然,就很有可能被她识破。”
“那怎么办?”莫沫真实地感到忧虑。
“所以这几天我们要先练习一下。”黎潜勾了勾唇,“首先你得对我的称呼改口。”
也是,不能叫“慧空师傅”了,莫沫认真地叫他名字:“黎潜?”
黎潜摇摇头:“不是叫名字。”
“叫……老公。”
莫沫:????
第八十三章
让莫沫管一个和尚叫老公, 就跟让她当众承认自己是个变态一样难以启齿。
莫沫跟黎潜做了严峻的抗争, 最终双方妥协达成一致,不叫“老公”,叫……阿潜。
尽管这个称呼也让莫沫觉得鸡皮疙瘩掉一地。
不过黎潜倒是挺满意的, 每次莫沫叫他阿潜的时候, 他目光温柔地都能滴出水来。
莫沫受不了他那副一往情深的样子, 所以每次就跟他白搭话,尽量不叫名字。
按照黎潜的计划,明天就带莫沫去见自家母亲。
而今天是留给他们的准备时间。
一方面换一换两人从小破庙里出来的一身寒酸行头, 一方面尽快适应男女朋友关系, 不能让父母看出破绽。
第一步计划是先去买衣服做造型。
这次黎潜并没有抠门,直接带着莫沫来到A市最热闹的百货专柜, 充分尽到了一个男朋友的义务, 莫沫喜欢什么衣服就买什么,足足买了十多套, 统一打包由商场送回家里。
穿上新衣服的莫沫改头换面,原本她就长得漂亮, 再加上长卷发的造型,和精致的妆容,走在街上比明星还要耀眼。
黎潜也没有再穿僧袍,一身雅致的休闲西装,身材笔挺颀长,气质优雅从容。
就是那一颗光头……
莫沫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对两人的注目礼,大部分人的目光最终都会落在黎潜锃光瓦亮的脑门上。
“这样不行。”莫沫目光上移, 郑重其事地说,“得把你的光头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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