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锦绣荣华 第103章

作者:沉云香 标签: 女配 打脸 快穿 穿越重生

房间里有个很简陋的布娃娃,那是何褚的心爱之物,宁蓁蓁摸了摸,没看到里面有针之类的物品,就把娃娃放入到了何褚的怀中。

这不是无用的动作,宁蓁蓁从林凤娟的记忆里知道那个叫做薛铭的小鬼,简直像是小大人一样,他聪明也就罢了,关键是用些手段,对付比他小两岁的孩子。

小姑娘本来离开了母亲的手,细细的眉搅成一团,宁蓁蓁把娃娃放入到了她的怀中时候,小姑娘的眉才舒展开了。

把房间的门上了锁,宁蓁蓁可不准备让那个薛铭的小鬼头溜进去,她坐到了客厅里。

薛依红正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她正在和何玉芳说话,何玉芳就是何文生的妹妹。

何玉芳笑了起来,“薛姐姐,你可真厉害。”

何玉芳在看到了宁蓁蓁的时候,撇了撇嘴,“嫂子,你可算起来了,这都几点了。”

宁蓁蓁一看时间,现在是四点钟。

国营大饭店的营业时间是从早晨五点到晚上十点,饭店的工作量大,整十七个小时谁也受不了,所以工作都是轮班制,林凤娟是中午一点下班的,平时最多睡到三点,就要给一大家人做晚饭。

宁蓁蓁坐在沙发上,沙发上有橘子,她剥了两个橘子,何玉芳又皱起了眉头。

薛依红笑着说道,“嫂子是累了吗?”

宁蓁蓁没有搭理她。

“薛老师问你话呢。”何玉芳狠狠地想要用脚踢人,宁蓁蓁躲了过去,“我累不累关薛老师什么事。”

说完之后,继续吃着橘子,还直接把电视打开了。

她打开了电视,一看到电视的节目,就有些乐了,那个笑着撕扇子的不是晴雯是谁,这个时候正好是《红楼梦》热播的时候。

何玉芳和薛依红说介绍对象的事,现在林凤娟来了,就不方便说了,何玉芳呀了一声,“我都忘了,昨晚上正缺了这一集。”

薛依红不太喜欢《红楼梦》,尤其是里面聪明人薛宝钗的命运不好,她就给外不喜欢。

这人跟她一个姓氏,明明聪明的很,别人都不喜欢,像是什么样啊。

但是现在最热的电视剧就是《红楼梦》,要和其他人保持共同语言,薛依红在何家的时候,都会看电视。

正看着电视的时候,薛铭揉着眼睛走了出来。他扑在薛依红的怀中,看着宁蓁蓁,忽然说道,“阿姨怎么看电视,看得懂吗?”

宁蓁蓁看了过去,薛铭被养得偏胖,不得不说,他的眼睛很大,说话的时候看上去就是个天真的孩子,有谁知道孩子其实懂得很多,都在讽刺林凤娟文化水平低呢。

还没有回答,宁蓁蓁就听到了卧房里的动静,进入到了房间里,在薛铭要进房间之前,砰地一声就关上了门。

“妈妈。”何褚抱着布娃娃,她的泪珠往下落,看上去有些惶恐,又说不清自己怕什么,就是落泪。

她的脸上有些皲了,宁蓁蓁想着,等会要拿买点蛤蜊油才行,还有林凤娟的手也是,因为洗菜,手里都是口子。

把何褚抱起来,何褚就伸手搂住了母亲。

宁蓁蓁开开门,就看到了薛依红在哄孩子。

“嫂子,你刚刚关门也太过分了吧。”

“总是说薛铭听话,也得教教,别人的屋子就当做自己家了,随便进?”

宁蓁蓁说完这话,何玉芳的表情心虚了起来,只是看到了疼爱的侄子在哭,还是说道,“嫂子,哪儿有你这样的,也要好好说,好好教。”

“又不是我孩子。”宁蓁蓁翻了一个白眼,抱着何褚就往外走。

等到出了大门,对着怀中的女儿说道,“妈刚刚可没有碰到小胖子。”

何褚有些不太明白母亲的话,但是小姑娘瓮声瓮气地说道,“妈妈好,妈妈不欺负人。”

在金色的阳光下,小姑娘的瞳仁像是琉璃珠子一样通透,长长的睫毛都停驻了一抹金色的光华。

第113章 天才宝宝2

这是旧式的赫鲁晓夫楼, 在秋日的下午四点多, 家家户户的玻璃窗擦得干干净净, 偶尔会有敞开的窗, 没有束好的窗帘轻轻飘出了屋外。

何褚很快就从宁蓁蓁的怀中挣脱下来, 一只手牵着妈妈的手, 另一只手抱着布娃娃。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响起, 宁蓁蓁看着穿着蓝色的工装骑着二八大杠的邮递员从她面前飞快地骑过去。

“妈妈,我们去哪儿?”

宁蓁蓁笑了笑, “去找贺嫂子。”

贺嫂子是何家以前一直用的保姆。

何文生的父亲是钢铁厂的厂长了, 母亲也是学校的教导主任, 再过几年就会做副校长,何家的经济条件很好,之前都是请家里的保姆。

是因为贺嫂子说了几句话, 意思是, 薛铭就算是聪明又伶俐,还是个外人, 现在独生子女政策抓得紧,好好培养何褚才对。

因为这句大实话,让何文生心里头不舒坦, 和爸妈告了状, 唐老师是个文化人, 后来就用其他的理由, 把贺嫂子给辞掉, 用的借口也很简单, 说是老乡求了过来,家里头的保姆位置要给老乡的孩子。

这年头,谁家没有几门穷亲戚?保姆用穷老乡的孩子,再正常不过。

贺嫂子就离开了何家。

但是这个老乡根本就是虚构,家里的活那谁来做?自然是压到了林凤娟身上,她文化程度又不高,在国营饭店里做服务生,本来就是伺候人的工作,在家里多做家务没什么问题。

宁蓁蓁很清楚,林凤娟在国营饭店有多累,在那群本地人眼里,她就是个小地方过来的外地人,什么脏的臭的活都给了林凤娟做。

然后回来了之后,还要包揽一大家子的活,所以林凤娟累得够呛,也没办法多看护孩子,让孩子跟着薛铭一起玩。

现在轮到了宁蓁蓁,让她给一大家子做饭,她才不干,直接打算在再把贺嫂子给请出山。

出了钢铁厂的大院,在马路对面的一片平房院子里,宁蓁蓁找到了在门口摘菜的贺嫂子。

“凤娟啊。”贺嫂子擦了擦手,然后笑着看着何褚,从身上的兜兜里掏出了糖块,“褚褚,吃糖不?”

何褚抬着头,看着宁蓁蓁。

“要说谢谢。”

何褚细声细气地说着谢谢,然后拨开了外面的纸张,是一只卧着的兔子,里面是裹着白色奶糖的糯米纸,拨开了之后,就对母亲扬手,“妈妈,吃糖。”

“我不吃,你吃吧。”宁蓁蓁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

何褚才把白色的奶糖吃了进去,外面的包装纸放在衣服的小兜兜里,这些糖纸对这个年龄的孩子,也是宝贵的资源。

薛铭太聪明,聪明的不像是这个年龄的孩子,因为早慧,还是大院里的孩子王,他排挤何褚,何褚本来就瘦瘦小小,说话有些慢,还带着武阳市口音,就更不被那些孩子喜欢了。

何家人眼里都是薛铭,贺嫂子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薛铭再好也是外人,她觉得何褚小姑娘多好啊,说话虽然有点武阳市的口音,但是性格真的乖巧得不行。

这个年龄的小孩子,谁家孩子不馋糖?何褚实在是太贴心了,可不是做做样子,脚都踮起来,恨不得想把糖送到母亲的嘴边。

“我过来是找贺嫂子帮忙的。”宁蓁蓁直接说道,“之前说是有老乡,结果最后人也没过来。我一个人忙得不行。”

贺嫂子是个爽快人,“那行,我明天就过去,价格还是老样子。”

“我中午1点才下班,然后一觉睡到现在,菜都没有买,能不能劳烦贺嫂子今天就开始?”宁蓁蓁笑着说道,“我知道是麻烦嫂子了,到时候我和妈说一声,看看这个月能不能算整月。”

这个月已经起头了四天,按照整月工资是贺嫂子占便宜了,贺嫂子擦了擦手,爽利地说道,“好。”一边加快了自己掐菜的速度。

宁蓁蓁让何褚坐在小板凳上,拉着贺嫂子到了墙角边。

“嫂子疼褚褚,我领情了,就是一点,以后在何家,您和其他人说话,多捧着薛铭。”

贺嫂子奇道“这是什么理?”

“何厂长和唐老师还有玉芳和文生,按道理都是文化人,但是我跟您透个底,他们其实还是有点重男轻女的。哎,您别看我公公婆婆疼玉芳,那是因为有了文生啊,现在就一个何褚,他们觉得心里头不舒坦。我自己猜测,他们是喜欢薛铭,又是看薛铭长大的,想要给褚褚找个上门丈夫呢,您说薛铭不好,就等于说是何家孩子不好。”

宁蓁蓁这话像是一枚炮·弹,炸得贺嫂子七荤八素,结结巴巴地说道,“这都新时代了,城里不流行这个。”

宁蓁蓁目光诚恳,“贺嫂子,我也是自己琢磨的,我觉得这事八·九不离十,要不然没有理由对薛铭那么好啊,按道理薛铭他妈也是单身大姑娘哩,何家又不缺钱,直接把薛铭给领养了,改成何铭,不是正好?为什么不这样做?”

看着乌溜溜像是葡萄一样的大眼睛,贺嫂子还当真迷糊了,就被对方牵着走,是啊,为啥不改成何铭?

“而且呢,你看明明褚褚不太喜欢薛铭,大家总说,让褚褚多和薛铭在一起玩,这……”

贺嫂子此时满脑子都是童养夫这件事,她能做何家许多年的保姆,性情很好,口风也严,要不然宁蓁蓁也不会和她说这样乱七八糟的话,现在整个人都受到了冲击。

“我觉得,这事这样不成。”宁蓁蓁说道,“明面上先顺着何家,私下里我再想想办法,都崇尚自由恋爱了,我虽然是小地方的人,也知道这个道理。我就是我的猜测,您心里知道这个事就行了,咱们不往外说。”

贺嫂子猛地舒了一口气,忙不迭点头,“谢谢凤娟。”

宁蓁蓁这样一说,她就知道为什么那次何文生的表情那么难看,咋舌不已,这还大学生呢,怎么思想这么古旧。

宁蓁蓁又和贺嫂子嘀嘀咕咕了几句话,她打算去百货商场,等会贺嫂子自己过去何家,她就不去了。

宁蓁蓁拉着何褚的手,就往百货商场走去。

她要把贺嫂子请回去重新做保姆,肯定要给贺嫂子一些解释,本来只是瞎胡说,忽然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那个薛铭不是聪明蛋子,是孩子王吗?不是带着一帮小孩儿看不起何褚嘛?

那就反过来造谣这样的聪明蛋子,根本就是啥事都不懂的何褚的童养夫,地位远不如何褚。

小朋友的阶级看似莫名其妙,其实自有一套逻辑,而且有一点和成人是相似的,以前越风光,忽然落到了泥地里,更被人瞧不起。

宁蓁蓁盘算着,拉着何褚的手,忽然看到了一个穿着喇叭裤,带着墨镜,手里还夹着一根没有点燃香烟的年轻人。

这种人现在都被看作是二流子的存在,宁蓁蓁却拉着何褚的手,上前和那个人打招呼。

“喊庄叔叔。”

何褚懵懂地说道,“庄叔叔。”

宁蓁蓁让何褚打招呼是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别看穿得是有些出格,像是二流子,他其实本质是个好人,是迟来的叛逆期而已,甚至耳朵上夹一根烟也是做做样子,他根本不会抽烟。

他叫做庄涵。父亲是刑警大队的,母亲生他的时候难产去世了,早年的时候爷爷奶奶带庄涵,后来老人去世了之后,庄涵自己不会做饭,就在国营饭店里吃饭。

林凤娟是在国营大饭店做服务生,就认识了这个庄涵,当时孩子丢了,她哭得不行,是庄涵带着她去找人。

庄涵本来是玩乐队,非常排斥当警察,或许是因为林凤娟的案子,对忙碌的父亲工作意义多了理解,最后也当了警察,而且主攻的方向就是打拐。

虽然没有找到何褚,但是庄涵是那个时候林凤娟的心灵支柱。

庄涵有些窘迫,他还是知道对孩子不好,把烟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拿下了墨镜,“林姐,这是您孩子?”

庄涵很少有和孩子打交道的机会,清了清嗓子,露出了一个笑容,“孩子我记得叫做褚褚对吗?你好。”他还郑重其事对何褚伸出手掌。

这是大人见面的礼节。

何褚小朋友的眼睛一亮,很少受到这样郑重其事的对待,松开了母亲的手,没有抓着娃娃的手握住了庄涵的手,“你好。”她还摇了摇。

似乎觉得这个动作很让她开心,笑得裂了嘴,露出了缺一颗的虎牙,羞涩又快活。

庄涵以前就知道,林凤娟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有一个孩子,按道理可以喊她林嫂子,或者是林姨,只是庄涵觉得喊不出口,就干脆喊一声林姐。

忙碌的国营饭店的工作,让饱满欲滴的鲜花显露出了衰败模样,但今天看她,精气神好像不一样了,有些瘦弱的女孩子笑起来的时候很像林凤娟。

“你在等朋友?”庄涵点点头,等会要去跳迪斯科,这个就不好和林姐说了,“林姐你是带孩子去……?”

“去百货商场。”宁蓁蓁说道,“以前有点忙,现在看厂里小姑娘们一个个打扮的光鲜,褚褚虽然还是几根黄毛,也得打扮起来。”

以前的林凤娟觉得女儿的头发黄,又比较细幼,不爱给女儿扎辫子,加上衣服不好洗,担心女儿弄脏衣服,买的衣服一般偏大又颜色不太好看,这些都是阻碍何褚交际的障碍,宁蓁蓁自然是要扫平障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