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淳
然后就在大家加紧了手头工作的速度,打算在太阳下山前出门游玩时,他捧着张旧报纸,大爷似的坐在旁边,翘着二郎腿,语气缓缓,眼眸沉静:“........民国十年,扬州城外,有一朱姓男子外出踏青,偶遇野猪,几分搏斗,卒。民国十二年,江浙乌伤城,有一学生团体踏青时从山上摔下,伤者十余人,死者四人。民国十二年,上海有一老夫妻,外出踏青时,意外闯入了禁地区,卒。”
......
余琨瑜从一大堆稿纸里抬起头,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他。
但是身边的人都已经跑光了。
他们倒不是觉得江时在威胁他们,而是男人平古无波的嗓音实在太有感染力。
让人听着听着就觉得:踏青这件事儿也太他妈危险了吧。
于是,到最后不仅是余琨瑜,一整个院子的人都作鸟兽散,再没有人有兴致享受今天的好日头和明媚春光。
而且。
除了用各种旁敲侧击的方法限制余琨瑜的人身自由之外,江时现在甚至已经不敢和余琨瑜同床睡觉了。
余琨瑜拧着小眉毛看他抱着几层被褥打地铺,感到非常难过:“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江时面目严肃:“你太弱小了,我随便一翻身,很有可能就会把你压死。”
“.......你究竟是在说什么瞎话?”
“我的意思是,你肚子里的孩子太弱小了,我随便一翻身,很有可能就会把它压死。”
余琨瑜皱皱鼻子:“那你就不能换个屋子么,你这样睡在地上,我看着可太别扭了。”
“那不行。”
男人认真严谨地继续铺床,“你现在太弱小了,连医生都说不能放你一个人睡,我必须得在旁边照顾着你。”
“......”
哦。
行呗。
那反正什么都只能怪她太弱小了就是了。
余琨瑜什么话都不想说了。
丢给他一个枕头,滚进床铺深处,抱着被子自顾自睡觉。
她觉得家里有一个智障就够了,她不能和江时同流合污。
真是的。
肚子都还没怎么出来呢他就警惕成这样。
要是真到了五六七八月份肚子大起来的时候,这个人不是要变成惊弓之鸟?
这样想着,余姑娘又觉得有些不甘心。
滚回到床沿边,从被子里探出一个头,瞅着地上的男人神情轻蔑:“胆小鬼!”
然后继续翻回去睡觉。
江时:......老子懒得和你这个小弱鸡计较。
.
总之,江时和余琨瑜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陷入了生活的混乱之中。
那边,他们的老朋友顾长英,也同样陷入了生活的混乱里。
她倒不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孩子。
而是因为突如其来的爱情。
大概是因为顾长英当时提要求的时候,特意提出了“以后就当陌生人在路上见面也不要打招呼”,所以余琨瑜给她找的住处,离自己的房子并不近。
属于那种,除非是刻意去另外一个城区闲逛,否则绝不会相遇的超安全距离。
果然,在这漫长的几个月中,顾长英一次也没有再遇见过江时和余琨瑜。
她老老实实上学,虽然并不是很看得上老师给她讲的那些课程,但借此机会学学繁体字还是很有必要的。
而且余琨瑜给她找的房屋很老,并没有安电灯,煤油灯灯光又暗又晃,顾长英其实并不习惯,急着想赚钱换一个更现代化一点的房子。
要知道虽然江家老宅用的也是煤油灯,但好歹数量够多啊。
一间屋子装好几个,又有下人来点来灭,倒也还亮堂便捷。
而且说实话,顾长英在江家老宅住的那段时间,整个思绪全都投入到对原身的同情、对江时的愤恨、以及对其他事物的适应上去了。
比如没有电视电脑手机平板,比如通信的缓慢和模糊,比如服饰的不方便,比如没有抽水马桶。
完全根本,总之暂时还没有关注到用灯这一方面。
但是现在不同了,她一个人搬出来住,也不用去管江家那边的关系,生活安定下来后就要考虑其他,有时候半夜写文章,都会觉得灯暗的要命。
对,写文章。
顾长英好歹也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正常智商的成年人,非常知道战争年代不能只满足于坐吃山空的道理。
所以,虽然她坐拥两千银元的巨款,她还是买了本字典,一边学着繁体字,一边学着这年代的遣词造句,开始试着往报社出版社写文章投稿。
一开始几篇文章都被退了回来,但她也没气馁。
毕竟她在现代写小说的时候,经历过更艰难更无人问津的起步阶段,她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自己绝不会一辈子出不了头。
果然,还不到两个月,顾长英广撒网投出去的稿子就被一家报社看中了。
是一家翻译型的周报,专门翻译转载国外的文章,听说才开刊第二期,因为兼具趣味性、科普性和新鲜感,所以销量还算不错。
对于一个新兴报纸来说,有这样的成绩,很值得骄傲了。
报社的主编叫文将,这个名字有些男性化,写来的回稿信字迹却很清秀,顾长英初步判断,应当是笔名。
对方在回函里写,说是很欣赏她的文风,有种外国童话的味道,愿意专门开一个专栏供她连载。
顾长英投给这家报社的文章是一篇偏西式奇幻风格的冒险类小说。
从构思和文笔上来看,确实是很像外国童话。
她虽然心底里觉得对方说她写的小说像童话是一种贬义,但好在对方开的稿费不低,也非常尊重她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所以这么点冒失,也就罢了不必在意。
从这天起,顾长英开始以顾燕珺的笔名,在这家杂志社连载长篇小说。
从而有了一份固定的收入来源。
至于为什么她又因为爱情而陷入到突如其来的生活混乱当中了呢?
——是因为她在学校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叫慕毓。
某天被她邀请去她家玩时,无意中撞到了她的哥哥。
一个叫慕彭勃的少校。
慕彭勃今年二十有六,正是英姿勃发,器宇轩昂的时候。
他相貌英俊,不苟言笑,待人待己都十分严苛,对人的态度也是冷肃至极。
哪怕是面对自己的亲妹妹,也从未有过一句软话。
唯独在对待顾长英的态度上,有那么一丝不一样。
他觉得顾长英和这世间的所有女子都不同。
她的脑子里总有许多奇思妙想,看待事物总能找到和别人不一样的角度,面对外国人也不慌不忙,侃侃而谈,既不崇洋媚外,也不全然排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的迷人光芒。
然而顾长英对他的态度很复杂。
一方面,这样一个优秀强势的男人对自己情有独钟,百炼钢化作绕指柔,她怎么可能不心动。
但是另一方面,她又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而且甚至会拖累他。
“我是结过婚的女人。”
安全区内的一座小洋房花园边上,身着女学生装的年轻姑娘苦笑了一声,“虽然没有过夫妻之实,但好歹也登上过人家的族谱又被人休了一次,而你是中央大员的嫡子,是未来的高阶长官,哪怕我们俩都不在意这些,但在世人和你家人眼里,我们并不相配。”
站在她身旁的男人皱着眉头,冷哼一声:“我慕彭勃做事,还轮不到世人来评判。”
“你不懂,”
顾长英摇摇头,“我曾经也是这么以为的,所以我一身孤勇,满腔热血地去我前夫家里讨要正义,却被他们一人一句,说的哑口无言,想要再据理力争,却被人拿枪顶着脑门,生死不由己。”
慕彭勃周身的气场一下变得狠厉起来,眼睛里闪过一道嗜血般的暗色:“你说他拿枪指着你了?”
“......过去的事就不必再提了,总之,得不到世人祝福的感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们从今以后就像这样知己般相处,也很好。”
慕彭勃握紧腰间的枪,正要说话,却忽然被一道急促地通报声打断:
“长官!不好了!不好了——段师长那边传来消息,说是你要的那把勃朗宁,被人截走了!”
......这消息强烈的突然,突然的强烈。
一下冲淡了方才谈情说爱的暧昧和阴郁。
男人眯起眼睛,手背瞬间青筋冒起,语气里藏着风雨欲来的狂暴:“被谁截走了?”
“听、听说是一个军校的教授,还挺年轻的,一看就不像个教授样,叫江时,说要研究还是什么的,荀科长一下就给他了。听说,对方......还是提着一包礼物进门的。”
“好啊!”
慕彭勃一脚踹飞脚边的椅子,冷笑一声,“在老子面前装规矩,结果呢,到头来还不是靠着受贿来销账!向明,备车,我倒要亲自去会会这些要钱不要命的蛀虫!”
顾长英忽然在一旁抓紧他的胳膊,面色苍白:“带上我!”
慕彭勃难得一愣。
女人深吸一口气,垂下眼眸:“那个江时,我认识。”
“你说你认识?”
“是......他就是我那个前夫。”
“......”
前夫,勃朗宁,教授。
几个身份的联系来的太过突然和巧合,让慕彭勃一下没能说得出话来。
好半刻,他哈了一声,怒极反笑:“好,好,真是好!一下都凑到一块儿了,正好让老子一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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