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川上羽
如果只有他们两人,少不得会有人暗自比较一番,在心中道一声“般配”,或者郎才女貌、金童玉女什么的。
但有人鱼公主司非在旁,这情景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两位美少女和她们的俊俏跟班”。
凌奚月:本想拍两个人的电影,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姓名。
饶是他一向在人渣大哥面前虚与委蛇,涵养极佳,见状仍是忍不住咬牙道:“司非道友,我是请姜姑娘一人前来,能否请你……”
“不能。”
司非一脸认真,“你都带了狗,小师妹为什么不能带鱼?”
凌奚月:“……”
神他妈带鱼啊?!!!!
作者有话要说:
凌二:我TM倒了八百辈子血霉遇上这种男女主,上辈子黑化病娇做的孽现在全部业力回馈,死后我要在墓碑上刻“别做病娇”警示后人
第六十八章:鱼龙舞
刚出场就去世的反派你见过吗
凌奚月知道, 姜若水——舒凫不喜欢他。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怎么抱过希望。
齐玉轩虽然草包,但也多亏他是个草包,蠢则蠢矣, 蠢到半点坏事都干不成, 身上反而没什么杀人放火、伤天害理的劣迹, 最多就是个不辨是非的庸才。
至于凌奚月自己, 那就不一样了。
他自幼聪慧, 学什么都比大哥快上一截。年幼时天真烂漫, 不知藏拙自保, 以至于十岁不到就遭了大哥忌恨, 在黑市里将人间疾苦都体验了一遭。好不容易设法逃脱, 却失了那一点赖以傍身的鹓鶵血脉,从此在父亲眼中成了透明人。
除了华月长老之外,凌霄城门人捧高踩低, 媚上欺下,更不会将他放在眼里。
他知道, 只要父亲和大哥还在,自己这辈子就算是完了。顶天也是凌霄城的一条狗, 活不出个鸟样, 更活不出个人样来。
为了活命, 也为了在凌霄城保住一席之地,等待反戈一击的机会, 这些年他全心全意地为父、为兄筹谋, 为凌霄城的家业鞠躬尽瘁。有时候入戏太深, 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大孝子。
如果说凌霄城是个染缸,他也绝对干净不到哪里去。
过去他总觉得, 自己是“没有办法”。
直到看见舒凫,他才隐约有些明白,这世上没什么事情是“没有办法”的。
至少,“没办法不为恶”、“没办法不杀人”这些话,他没法理直气壮地在她面前讲出来。
他喜欢舒凫,不为别的,只因为自己长年来郁结于心的一口气,唯独在她身上,才算是出得酣畅淋漓。
她活得不优雅,不讲究,不像他大哥一样精致到头发丝和指甲盖,却是个工工整整、端端正正的“人”样。一撇一捺,两腿站稳,腰挺背直。从她身后看去,便是传说中的顶天立地。
他喜欢她天不怕地不怕,纵横三万里潇洒自由,不用向任何人低头,更不用给谁做狗,甚至能将那些衣冠楚楚的“体面人”打成狗。
不如说,他最喜欢的就是看她打狗——
——没错,打他也算。
……
“凌公子,你没事儿吧?”
花朝节期间,魏城彻夜灯火不熄,人海与欢声通宵达旦。舒凫走在火树银花的街头,一回头看见凌奚月(明明已经变成美少女跟班,却依然)笑容可掬,忍不住真诚地发出疑问。
——要不,还是跟他兄弟一起埋了吧?
“没事。”
凌奚月笑得有些脸酸,“姜姑娘愿意赴约,我便心满意足了。”
虽然带了条鱼。
她喜欢带鱼,他又有什么办法呢?
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放弃的。只有保持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同时在内心想象一下红烧带鱼,才能维持生活这样子。
“我说,阿月啊。”
博美向他投去怜悯的目光,第一千零八次尝试劝解,“天涯何处……”
凌奚月叹道:“阿玄,天涯何处没有比你更可爱、更聪明的狗,我不也没有换吗?”
博美:“?????”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你扪心自问,最近三年里,你是不是一直把我当作把妹的工具狗???
你关心过狗吗?不,你没有。你只关心你自己,一心一意给妹子做舔狗。
“师兄你看,那是什么?”
舒凫不理会这一人一狗间暗潮汹涌,自顾自拉着司非去看夜市上陈列的各色法器。
不愧是五州最大的仙市之一,虽然还只是头一天,却已经是琳琅满目、目不暇接,光是摆摊的天衍门弟子就从长街一头排到另一头,个个亮出看家本领,足以称之为绝活。
小到藏在齿缝里的雷火弹,大到饭馆圆桌一样的盾牌,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出来。
舒凫兴致高昂,索性一家接一家细细看过去,边逛边听两个“手镯”你一言我一语地传音解说,仿佛自带电子导游。
比如说:
【哼,天衍门也真是堕落了,什么歪瓜裂枣都拿出来卖。你看看那件法衣,袖子一边长一边短,胸口一边高一边低,下摆后面拖地,前面又短得像是要遛……咳,遛那个什么,他们缺布料缺成这样了?】
【邬尧,这是最新潮流,你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