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恒
其实沉柏是想用这种方式从奥尔德身边把原主抢过来,他能忍受三人在林若儿眼里是一样的,却不能忍受一个替身喜欢奥尔德不喜欢自己。
可原主是真的爱奥尔德,即使遭受再多非议,也没有沦陷于沉柏的温柔攻势,只把他当做尊敬的老师。
沉柏一怒之下,用自己s级的精神力给原主下了诱导,再加上原主本身不被奥尔德家人接受的痛苦,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同意了手术。
鸣霄站在门口沉默片刻,看看自己手腕上的终端,利落转身,关门离开。
住是不可能住的,她现在可是有两亿的人,如此窄小的地方配不上财大气粗的我!
她找了个豪华宾馆睡了一夜,第二天穿着刚刚送到的衣物、鞋子,吃完早餐,慢悠悠走回去,准备收拾收拾搬家。
贫民窟中阴暗逼仄,夹杂着各种各样的小道、巷子,鸣霄踩着细高跟鞋如履平地,她哼着小曲刚走到家附近,忽然听到左侧传来一道细微的闷哼声。
老土!
鸣霄翻个白眼,一步都没停,快速走回屋子里,啪一下关上门。
房侧小巷里,捂着肚子坐在地上的男人听到关门声,眉头紧紧拧起,随即嘲讽一笑。
呵,果然只是长得像罢了,这种没有同情心的拜金女,连他若儿的脚趾都比不上。
但想到对方身上若有若无散发出的吸引力,男人犹豫半响抿紧唇,扶着墙站了起来,按下了鸣霄家的门铃。
叮咚!
“谁呀?”门内女声甜软悦耳,带着几分天然的撒娇媚意,男人眼里闪过一丝轻蔑。
果然是住在贫民窟的女人,连人的面都没见到,就撒娇卖痴,真是放荡轻浮!
“你好,请......”
“请你大爷。”男人刚张开口,本来娇娇的声音骤然变粗,猛地把他打断,“哪来的狗逼跟你爹我这玩心眼,我特么一回来你就来按门铃了,你是看门狗啊,这么准时?”
“......”男人瞪大眼睛,没想到里面的人竟然这么粗俗,他嘴动了动,愣在原地,一时间想不到自己该说什么。
屋里鸣霄调整好表情走到门口,面色狠戾地拉开大门,她上下打量男人一眼,不耐烦地问:“你失忆了吗?”
“......”男人大脑有一瞬的呆滞,掺杂着创意被人提前说出的憋闷,下意识说:“我没有......”
嘭!
迎面一拳直砸正脸,男人直挺挺倒在地上,就在他勃然大怒,挣扎着想要站起来,给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一点教训的时候,鸣霄跑出来,拿着一块砖头放在地上,拽着他的头发用力的往上磕了十几下。
一阵欲仙.欲死的疼痛过后,大量鲜血从后脑涌出,在昏过去之前,男人听到刚才那道娇软的声音,深沉道:
“男人,你给我听好了,以后只有我才有资格让你淌血!”
作者有话要说:走强取豪夺的路线,让强取豪夺只能被强,哈哈哈
这个是不是得加个引申(挠头),最后一句源自《霸总语录》——女人,只有我才有资格让你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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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男人晕过去的前一秒,都在死死的盯着鸣霄,那凶恶狠厉的眼神,跟他白净阳光的面庞截然相反。
见多识广的霄霸霸怎么可能被吓到,照着那张脸又踩了两脚,拖着对方的腿把人拉进房间。
柜柜打量着地上的人啧啧称奇:“牛批,牛批,你还没去找他,这货倒主动来找死了,老老实实按剧情走不好吗?还能多活两天。”
这男人就是传说中的三号男主,蓝焰的星盗头目——莫斯.格林兰。
在原本的剧情中,那场劫持就是他策划的,当然不是为劫钱,纯粹是为了恶心奥尔德一把,顺便在林若儿面前上上眼药。
总结来讲,大概就是白月光和现女友同时掉进河里,你会选择救谁?
奥尔德选择了白月光,而生性恶劣的莫斯也对原主起了兴趣,在原主被渣男一、渣男二虐的死去活来,绞尽脑汁想要离开时,在背后偷偷出力,帮助其逃出首都星。
然后又在原主以为逃出生天的时候,一边派手下的人把她劫到星盗大本营,一边自己装成同样被劫,还悲惨的伤到大脑以致失忆的无辜小可怜,骗取原主同情,玩弄她的感情。
要让柜柜说,这就是一个二十四k纯种傻逼加戏精。
它义愤填膺地骂了几句,又问坐在一边翘着脚玩光脑的鸣霄:“宿主,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个货。”
“什么怎么处理?”鸣霄往后一仰,后脑枕在手臂上,晃晃腿,“善良如我当然是尊重剧情啦~”
柜柜:“......”
沉默是我能给你最好的回应。
见它不说话,鸣霄不高兴地撅撅嘴,非要理论:“你说说,咱们合作这么多世界,哪个世界我没有兢兢业业扮演好角色。”
“豪门世界当霸总,青楼世界当花魁,七十年代斗极品,火葬场文当助攻。柜柜,你拍着良心说,我哪个世界做的不到位?”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棒棒哒,说到激动处还站起身用力跺跺脚,以表达自己澎湃激昂的心情。
只不过没注意脚下,一脚踩在地上人的胸口上,可怜莫斯刚刚有转醒的迹象,被这一脚又踩到休克。
柜柜复杂难言地看看地上的人,无话可说。
您这哪是不到位啊,你是太到位了!
关键是,我特么让你到位,让你超越了吗?
想到那些年宿主做过的骚操作,柜柜沧桑地掏出一支烟,“说吧,你这个世界又要干啥,给我个心里准备。”
“嘿嘿。”鸣霄俏皮一笑,甜蜜又美丽,然而柜柜很清楚,这种感觉只截止到她张嘴之前。
果然,下一秒,它那专注“人设”的宿主,淡定自若道:“天凉了,是时候谈一场感天动地的倾城之恋啦!”
“......”柜柜死鱼眼:“哇,听起来就很......”卧槽。
...
莫斯醒来的时候,感觉整个人都处在恍惚中,后脑传来的剧烈疼痛几乎让他意识断片。
他凭着自己的超强意志强忍过去,好一会儿才断断续续想起自己昨天的惨痛遭遇。
清澈湛蓝的眸底像是残风席卷的深渊,誓要把敢挑衅自己的人绞个粉碎,正当他想着该如何处置鸣霄的时候,厨房的门开了。
莫斯冷眼看过去,美丽娇媚的女子小心翼翼地端着一个盆从里面走出来,身上系着一条小兔子围裙,贤淑又可爱。
看到他醒来,女子脸上露出一个惊喜的笑,她把盆扔到桌子上,也不管里面黑乎乎的东西撒了一地,三两步跑到他的身边,泪眼汪汪地喊:
“佩奇,你终于醒啦!我好想你。”
莫斯:“???”
他张张嘴,良久后才哑着嗓子问:“谁是佩奇?”
“你呀。”鸣霄擦擦湿润的眼角,狐疑地看着莫斯:“佩奇你怎么了,难不成...”
莫斯的眼神暗了几分,杀意隐隐浮现,正当他准备动手结果了这个胆大妄为的女人的时候,鸣霄捂着嘴惊道:“你失忆了!”
“呜...怎么会这样?你忘了我,忘了我们那感天动地的惊鸿一瞥了吗?呜...你这负心汉,怎么可以酱紫!”鸣霄边哭边咆哮帝附身,抓着他的肩膀用力前后晃动,晃得莫斯险些归天。
“够了。”他强忍住吐血的冲动,拉住鸣霄的手臂。
再不制止住这女人,他怕不是得当场去世。
“我们以前认识?”怕她再做出惊人之举,莫斯抢先提问道。
鸣霄抹着眼角点头,“当然,我们虽然只见过一面,但是一见倾心。”
有意思。
听完她的话,莫斯眸光一闪,嘴角勾起一抹笑。
他之前查过明霄,从没听说过她身边有一个叫“佩奇”的人,当然也可能是他没查到,毕竟她也说了,两人只见过一面。
可这样一来,就更好笑了,所有人都知道明霄跟奥尔德的关系,结果堂堂联邦上将竟被一个只见过一面的人给比下去了。
他不觉得世上会有两个人长的一模一样,既然这样,那就只可能是明霄认错了人。
呵,想到这,莫斯隐晦的看向低着头的明霄,满眼轻蔑。
果然是个三心二意的下贱女人,不过见了一面就移情别恋。
他心里莫名有些不悦,像是自己的东西脏了一样,又想了一会儿,莫斯眼珠子一转。
反正来都来了,不如给自己找个乐子,顺便教训一下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他抬起头,苦笑着摇摇头:“我、我可能是真的失忆了,一用力想就头疼,可不可以麻烦你跟我讲讲关于我的事。”
“还有...”莫斯脸上适时做出一个羞涩的表情,“我和你之间...是什么关系呀?”
他是臭名昭着的星盗头目,长相却阳光俊朗,这样一笑,就像是大学校园里的校草一样,又清爽又干净,让人看着就脸红。
不出所料,作为被勾引的对象,鸣霄也礼貌性地报以羞涩一笑,急忙摆摆手:“没关系的,谁让我是你的主人呢?”
莫斯:“......”
小佩奇,你的问号呢?
鸣霄像是没看到他僵硬的表情,一把抓住莫斯的手,声音如诉如泣:“本来怕吓到你,不该这么早说的,但事到如今我也就不瞒你了。”
莫斯忽然冒出一股不详的预感,好像这句话说完,他就会发生什么质上的变化,慌忙出声想要阻止:
“那就别....”
“你是我前两天刚去屠宰场买的猪啊。”
莫斯:“......”
我...我、我...
艹!
鸣霄还嫌不够,继续补刀:“还记得那一天,只因在猪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我就再也无法忘记你那满身的肥膘。”
她边说边摸摸莫斯的脸,姨母笑:“真好,除了性感的双下巴,和弧度优美的小肚腩,你跟我想象中化形的样子几乎一模一样。”
莫斯:“......”
喂,110吗,这特么有神经病!
莫斯自认走南闯北,正常的、凶狠的,甚至是变态的,各式各样的人他都见过,但他敢保证,绝没有一人如鸣霄这般,瞎话张嘴就来,连正常人的智商都不顾及的。
他满脸荒唐,鸣霄就像瞎了一样,摸着下巴说:“没想到我随手买的一只活猪,竟然有这么大的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