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的咸鱼人生 第122章

作者:寒小期 标签: 前世今生 爽文 种田 穿越重生

  不现实的呀!

  蒋郡守原先是打算着年前就出发往南陵郡去,趁着年前朝廷各项事务繁忙,且冬日里各项消息都极难打听,抓紧机会带走家人,从此远走高飞。

  可多数时候,计划都是赶不上变化的。

  他没算到的是,今年的北方异常寒冷,偏他是一郡之首,冻着谁都不会冻着他。无论是办公的地儿,还是他休息的后宅,地龙炭盆一应俱全,厚实的棉袄、大氅衣更是轮着换。郡守府的下人还分外勤快,往往在郡守起身之前,就将屋外庭院里的积雪清扫干净。

  种种不经意的巧合凑在一块儿,使得他察觉不对时,都已经是大雪封路之时了。

  他寻思着,这大概就是天意如此吧。

  老天爷都不让他提前回京,那就索性不去了。赶在开春之前,他就带着这边的家人快速离去。

  至于尚且留在南陵郡的那些家人,他能做的,大概就是为他们祈福了。

  心里揣着事儿,自然没办法好生过年。蒋郡守忙着让心腹清点家当,那些笨重之物,就算价值再高,都只能被迫舍弃。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年前物价飞涨,很多人手头不一定有足够的钱财,又害怕粮食短缺,不得不掏出了压箱底的金银来购买吃食。除了金银之物外,也有人被迫出手闲置的宅院、笨重的家舍等。因此,郡守府这边也偷偷的掺合了一手,让下人乔装打扮之后,假装落魄人家,出手了不少带不走的东西。

  到如今,蒋郡守手头上捏了好些个值钱又轻便的物件。当然,这个轻便是相对的,他光是黄金就囤了近万两,还有其他银锭、玉器、古董、首饰等等。

  只要这次能够逃过一劫,那么他手头上的钱财,足够他和家里人舒坦的过一辈子了。

  是的,家里人。

  蒋郡守虽是舍弃了人在南陵郡的父母、妻子、嫡出子女、孙子孙女等,可他带在身边的美妾和年岁尚幼的庶出子女却还有好几个。他认为是到了取舍之时,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他还活着,总归还是保留了火种,将来还是有重回巅峰之时。

  屋外,又开始飘雪了。

  作为一个典型且土生土长的南方人,蒋郡守还是到了济康郡后,才第一次看到了大雪。只是,哪怕在这里待了两任,今年的大雪还是让人忍不住咂舌。

  “再这么下去,只怕正月里都没办法出行。”蒋郡守微微叹了一口气,他也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更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继续走下去。

  他只有一个粗略的计划,逃离济康郡,带着财富隐姓埋名,等过上一些年,风头过了以后,再谋划其他。

  可隐隐的,他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兆。

  ……

  预兆很快就成了真。

  这一次,朝廷是下了决心要将蒋郡守当成典型来办。又因本朝建立也不过短短几十年间,在这之前,虽然也处决过一些官员,但都不是特别大的案子,多半都是只处决官员本人,极少有牵连到家人的。

  当然,那种三代以内不得入仕不算在内。事实上,本朝并不禁止商户子科举,却有明文规定,案犯子嗣三代内不得参加科举。

  只要是犯了罪的,子孙三代内本来就是没办法参加科举的。既是无法参加科举,又哪来的入仕之说?

  但不管怎么说,命总还是在的。

  可蒋郡守这个案子,倒是不至于严重到要株连九族的地步。倘若没有蒋家主动配合调查,以及事后出钱出力出人的帮着调拨粮食,那么身为本家多少还是要受到处罚的。但正因为他们态度极为端正,皇帝没打算找他们算账,只勒令将蒋郡守那一支剥离蒋氏一族。

  其实就算皇帝不说,蒋氏一族也容不下他们了。

  直接将那一支驱逐出本家,等闲亲眷倒是不会被牵连,但像蒋郡守的父母妻儿,却是难逃法网。具体刑罚尚且公布,可即便不是死刑,那也是流放之罪。对于那些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来说,流放跟处死也没太大区别了。

  ……

  这次奉旨捉拿蒋郡守的,对于杨冬燕来说,还不算陌生。

  当年,先帝为了制衡八大世家,将麾下的四大将军赐封为四位异姓郡王。其中之一,便是杨冬燕上辈子的永平王府。而这回领军的,虽不是永平王府,却是另外一个郡王府——安平王府。

  但并非安平郡王本人,而是世子。

  比起杨冬燕上辈子的蠢儿子蠢孙子们,人家安平王府可就强多了。嫡系一脉皆习武,好几位都是位高权重的。真要算起来,哪怕在杨冬燕那一辈儿时,大家的情况都是差不多的,但到如今,差距已然产生。

  只是……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永平王府是因为老王爷过世太早,而刘谏刘诰兄弟二人又不算太过于出挑,尤其刘诰甚至打小就拿过刀剑。因此,到杨冬燕过世之前,永平王府便已经是四大异姓郡王之中,垫底一般的存在了。

  可其他三家,尤其是如日中天的安平王府……

  怎么说呢?

  大概是各人有各人的选择和机缘吧。

  安平王府的世子是个能耐人,年岁不大,但武艺超群用兵如神,原先是驻守边疆的大将,不知何时被调拨到了南陵郡,又被皇帝给予重任,让他无论如何都要将蒋郡守捉拿归案。

  事关重大,所有人都屏息凝神,无声无息的将济康郡四道城门守住,又以极快的速度攻陷守备最为薄弱的北门。

  北方这一带,有句老话叫做,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倒不一定是适用于所有的城池,但放在大部分地方,尤其是省城、府城之地,却也大致差不多。

  北边多为贫贱之地,于此相邻的北门也显得最为破旧脏乱,被大军轻易的拿下,并悄无声息的越过大街小巷,快速的冲向郡守府。

  说起来,北门离郡守府还是有很长一段距离的,其实哪个门离郡守府都不算近。省城极大,郡守府理论上是在西城的,但事实上却是靠近整个省城的中心位置,也就是在内城里。安全方面是有保障的,附近的人家也是非富即贵的,但同样的,真想出逃却也是难上加难的。

  从北门至郡守府的一路上,先锋军皆是轻骑,马蹄声落在青石板上,发出了整齐的响声,音量虽不大,但放在寂静的夜里,却显得如此的明显。好在偶尔也有人家点了炮仗,倒也勉强遮掩一二,但搁在那些心思敏感早已察觉到情况的人耳中,却不易于惊雷炸响。

  譬如杨冬燕。

  老魏家今年称不上有多好,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嘛!再说了,这都要过年了,永平王府还能不表示表示?反正林林总总的糕点吃食准备了一大箩筐,直接摆在了特制的供桌上,就等着杨冬燕伸手捞了。

  杨冬燕捞了吗?

  那是当然的。

  然后,她差点儿就闪了腰。

  她就不懂了,这得是多么的缺心眼儿,才会准备上百斤的供品?诚然,东西都是好东西,可这数量、这份量……

  就他娘的离谱!

  幸好,在经历了上一次的炭烤全羊之后,她又恢复了最早些年的警觉。具体表现为,在打算动手捞供品之前,她会提前将闲杂人等打发出去,锁门关窗,省得搞出事情来。

  这一次,自然也是如此。

  其实操作起来特别容易,杨冬燕有自个儿的屋,且正常情况下,只有猪崽和猪小妹会往她的房里去,家里其他人一年到头都没进去过。那么,只要打发了那两只猪,一切就不成问题了。

  让窝头带走猪崽,年底了不考试还等啥?随便考,烤熟了都没关系。

  再让猪小妹去二牛和小杨氏那屋,别的任务都不用安排,就让她躺在炕上陪着猪小小妹睡觉就行了。

  逐渐长大了的猪小小妹,看着既不像她大姐那般爱吃,也不像她二姐那般爱睡,真要说的话,就是个普通的小奶娃。如果没人陪着,她醒来一看屋里没人,就会咧开嘴哇哇大哭。反过来说,只要有人陪着,她就能保持安静,直到尿裤子才会继续哭。

  猪小妹就特别适合这个任务,陪睡嘛,简直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只这般,杨冬燕锁门关窗,然后兴奋的搓了搓手,伸手那么一捞……

  “哎哟我的老腰啊!”

  毫不夸张的说,那就是小二百斤的东西啊!

  连竹制箩筐都是特地请人编的,差不多得有半张炕那么大,一个猪小妹那么高,上面还有盖子,用麻绳捆得很结实。至于里头的东西,乍一看就感觉啥都有,还有两个巨大的食盒,飘着一股子奇香。

  杨冬燕瞅着眼前这些东西,很快就扶着腰走过去开门了。她没直接让开,而是堵在门口,大声喊方氏过来。

  方氏过来后,看到东西就哎哟了一声,然后兴奋的冲上去,解开麻绳,先开盖子,一样样的清点起来,还不忘将两个大食盒提出去。

  “云鹤楼的菜啊!”

  瞅着那熟悉的碗碟和菜肴,杨冬燕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南陵郡第一酒楼的上等席面嘛!

  嘿哟,倒霉儿媳妇终于聪明了一回,居然帮她定了个上等席面送过来。

  不光有云鹤楼的招牌菜,巨型箩筐里的好东西可不少。当然,绝大多数都是吃的,还有喝的,就是边角里给她放了个小木盒子,里头装了一对黄橙橙的大金镯子。

  杨冬燕掂量这沉甸甸的大金镯子,心里直纳闷。

  瞧着这审美和品位,应该不是蒋氏的风格啊!可要说孟氏也不对啊!

  如果说,蒋氏是世家贵女、侯府千金,行事作风就是透着一股子清高孤傲,那么孟氏就是书香门第的才女。就那对大金镯子,咋看都不觉得是这俩人会选的。

  蒋氏嘛,喜欢的都是一些有来历的东西,哪怕只是一样摆件玩意儿,最好都是以前朝代里皇后太后用过的。孟氏稍微好一点儿,她其实不太在乎东西本身的价值,但必须要赏心悦目,绝对不允许出现那种暴发户家里才有的东西。

  偏偏……

  永平王府就是暴发户啊,杨冬燕就是喜欢黄白之物啊!

  杨冬燕一手抓着一个大金镯子,思忖再三,还是决定把锅往王妃蒋氏的头上扣。

  道理很简单,孟氏是绝对不会喜欢大金镯子的,而蒋氏虽然也不喜欢,但没准儿这大金镯子是前朝某个宠妃用过的呢?加上这个来历,那兴许蒋氏就喜欢了。

  她完全没想过还有另外一个可能……

  蒋氏是比着她的喜好,命人为她量身打造的。

  ——要赤金的!要份量重的!

  ——无所谓设计感,反正就是要大要粗,要瞧着就特别土气的!

  可怜的永平王妃,她是冒着自己被匠人质疑品位的风险,命人打造了这么一对老太太绝对会喜欢的大金镯子。幸好,老太太还是猜到了是她干的,就是没体会到她的一片良苦用心。

  “娘!”

  方氏眼睛都快绿了,好吃的倒是无所谓,她本来也不是小杨氏那种格外在意吃食的人,当然饿肚子肯定不行。可家里早已脱离了贫困线,比起这一大堆有钱都买不到的稀罕吃食,她更稀罕那对大金镯子。

  因此,方氏饱含着满满的深情,热忱的呼唤了一声娘,随后用羡慕不已的口吻道:“您上辈子的儿子对您可真好啊!”

  杨冬燕白了她一眼:“我用脚丫子想想,就知道这肯定不是我蠢儿子供的。”

  噢,那您的脚丫子还挺聪明的。

  方氏咽下不能说的话,很快就又开口道:“难不成是您上辈子的闺女?”

  “我没闺女!”杨冬燕终于打量够了大金镯子,满意的放回小木盒子里,这才告诉方氏,“我觉得这是我大儿媳妇供的,啧啧,还成吧,我挺满意的。”

  大、大儿媳妇??

  同样是杨冬燕的大儿媳妇,方氏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满脸的不敢置信。

  不是吧?这不是真的吧?远方的老嫂子啊,你不觉得你这个手笔太大一点儿了吗?你这是不给人留活路啊!

  试想想,老太太年岁也不轻了,总有一天是要走的,到时候走到了她前头,她不得给老太太上供啊?

  这老嫂子把标准一下子就给拔高了,到时候她要咋办?

  方氏不由的陷入了沉思之中,然后她就挨骂了。

  杨冬燕让她别墨迹,赶紧把东西收拾收拾,放不坏的吃食可以先缓缓,其他热饭热菜赶紧端出去。

  当然,那对死沉死沉的大金镯子,已经被她收好了。

  讲道理,那镯子是没法带出去的。就不说太显眼了,单说一个事儿,份量太重了,单个镯子大概有一斤的重量,一对就是两斤……

  手上套着两斤的东西,直接啥事儿都不用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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