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大佬后我穿回来了 第17章

作者:疏野 标签: 打脸 甜文 穿越重生

  “但是陆檀说可以查流水,她就跑了,这钱肯定是她拿了。”

  “对啊,要是心里没鬼,肯定愿意马上打开手机对峙。”

  不过也有偏向陆姚的:“说不定她是不想让陆檀难堪。”

  说话的是陆姚以前的英语老师,他脸色不怎么好看,其他人也就不继续讨论了。

  陆母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学校的,她一只脚重一只脚轻,陆姚甚至没有送她离开学校,就说自己不舒服,要回寝室休息,只剩下陆母一个人站在路灯下等车。

  她脑子里全是陆檀说的那些话,陆檀说不认她这个妈了。

  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她忍不住痛哭失声。

  她不觉得自己哪里对不起陆檀,她把陆檀生了下来,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给她吃给她穿,就算她对陆姚更好,那也是因为陆姚更听话懂事,更可能成为她的骄傲。

  她还没说不要陆檀这个女儿。

  陆檀凭什么不要她这个妈?

  然而她回去把事情跟刚加班回来的丈夫一说,却狠狠挨了一个巴掌,她被打懵了,结婚这么多年来,丈夫从来没动过她一根手指头。

  “陆鹏!你干什么!”陆母撒泼般地站起来,张牙舞爪地朝丈夫扑过去。

  陆鹏咬牙切齿地吼道:“陆檀在给秦封工作!你他妈的知道秦封是谁吗?!”

  陆母不知道,她只知道那是个有钱人,可她曾经也是有钱人家的太太,不觉得对方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果他们的生意没有失败,现在他们也请得起营养师。

  陆鹏:“我告诉你!秦封一句话,我马上就能年薪过千万!上亿都行!”

  陆母茫然道:“她只是给人家当营养师,拿的是五万的工资,人家大老板还会听她的?”

  陆鹏冷笑一声:“陆檀长什么样,你不清楚?她到人家家里去当营养师,见面的时候多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成为秦封的情人。”

  陆母看着丈夫,有一瞬间,她甚至觉得这个人不是她结婚快三十年的男人,而是一个陌生人。

  “你就是头发长见识短!”陆鹏骂了一声,“当二奶怎么了?傍大款怎么了?现在这个社会,笑贫不笑娼!我工作这么多年,一个月也就三万,陆檀没毕业就能有五万,她要是真跟秦封扯上关系,会有人笑她给秦封当情人?巴结她的多了去了。”

  陆母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想让陆檀去傍大款?陆鹏?你还是人吗?!”

  陆鹏啐了一口:“别跟我说这个,陆檀要是真有这个造化,我这个老子凭什么不能沾点光?”

  “你生不出儿子,还不许我指望女儿?”陆鹏骂累了,自己去倒了一杯水,他对两个女儿都感情一般,怀孕的不是他,照顾孩子的也不是他,陆姚听话一点,他就对她好一点,陆檀不听话,他就对她视而不见。

  但现在,陆檀明显比陆姚能带来更多的好处,于是陆姚在他眼里就不重要了。

  留校当老师,以后再有造化,又能挣多少钱?

  陆鹏:“行了,别他妈哭哭啼啼的,准备点东西,明天我请假,咱们一起去学校跟檀檀道歉。”

  陆母失声喊道:“道歉?”

  陆鹏已经从陆母的嘴里知道了真相,因此不以为然地说:“是路遥昧下了她的学费和生活费,又不是我们,我们过去解释一下,让她把面子挣足,不就好了吗?”

  陆母不能接受:“那你让姚姚怎么办?她不要面子吗?以后她还要留校,有这样的污点,学校怎么可能把她留下来?毕业以后咱们能给她找个好工作?”

  陆鹏:“你话怎么这么多?!她自己做的事,反而不能说了?”

  陆母哭喊道:“不行!你不能这么对姚姚,她还小,不懂事!你是她爸,你不护着她,还想害她!我不去!打死我都不去!”

  陆鹏冷漠道:“行,你不去,我自己去,我再也不想在公司里看人脸色了,一个月三万,妈的,就够老子出去打几场牌。”

  他要自己是个漂亮女人,早自己上了,还有陆檀什么事?

  反正他觉得,天大地大,钱最大。

  老婆可以再娶,儿子可再生,此时的钱没了,那可就真的没了。

  陆母连忙爬起来给陆姚打了电话——她是拦不住丈夫的,但是陆姚在学校,说不定可以拦一拦。

  而此时,陆檀正把一封邀请函递给潘美美。

  潘美美刚洗完澡,不明所以的接过信封:“这什么?你给我包红包啦?”

  陆檀朝她笑了笑:“谢你刚刚帮我说话,这是我雇主给我的,他去不了,让我带人自己去。”

  潘美美小心翼翼拆开信封,这信封做的太漂亮的,纸摸着就很有质感,上面邀请函三个字还做了字体设计,纤细漂亮,微微凸出来,还有若隐若现的暗色花纹。

  “品酒会!”潘美美惊喜地叫出声,“那咱们不就可以想喝多少喝多少了?肯定有红酒吧?”

  陆檀:“没有红酒,但是有果酒,你应该也会喜欢。”

  她有三张邀请函,一张给潘美美,一张给杨曼。

  潘美美又翻来覆去看了几次:“庞氏酒庄,我没听过,等等,我上网查一查。”

  等她在手机上查完,脸色都变了,刚刚还只是占小便宜般的欣喜,现在则完全是惊喜了,但惊喜太大,把她给砸蒙了。

  室友们还问她:“查出什么了?快说说。”

  潘美美结结巴巴地读着查出来的信息:“庞氏品酒会一年一度,会邀请世界各国的酒业品牌参与,以及代言和有代言倾向的明星,以及几位出名导演……”

  总结下来,就是能受邀过去的,全是有头有脸,平常只能在电视和杂志上看到的人。

  这邀请函是拿钱都买不到的。

  潘美美捂住嘴:“呜呜呜,我要发微博和朋友圈炫耀。”

  她说完马上举着邀请函,照了张自拍照,调节了光线,瘦了脸以后发到她所有的社交软件上。

  为了避免有人不知道这张邀请函的分量,她还复制了资料给人家科普。

  重点强调“有钱也买不到”六个大字。

  其他舍友都有些羡慕,能去那样的场合见见世面也好啊,不过谁让她们当时没有站出来帮陆檀说话,陆檀不给她们,她们也没办法,只能暗暗羡慕,顺便下定主意以后陆檀再被找麻烦,她们一定要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不给别人机会。

  陆檀又去了一趟杨曼的寝室,把请柬亲手交给了她。

  杨曼是富二代,倒是知道庞氏,但她家也就是普通小富,在本省开了家连锁火锅店,庞氏的邀请函,别说她,她爸妈也只是听说过,没见过。

  “真给我啊?”杨曼有些吃惊,冲陆檀笑,“我可没东西还你。”

  陆檀摇头,很认真地对杨曼说:“你对我好,我对你好,不用还。”

  杨曼一愣,忽然不说话了,她忽然抱住陆檀,痛心疾首地说:“檀檀宝贝,姐姐疼你,别难过!”

  陆檀:“……”

  等杨曼一腔柔情发泄过了,她才说:“那咱们还要去买礼服。”

  陆檀皱着眉:“买什么?”

  杨曼:“礼服啊,那种场合你穿这一身去啊?”

  陆檀低头看了眼自己今天刚买的衣服,觉得哪里都很好,怎么就不能去了?以前她进宫时也是穿常服,首饰都不怎么戴,皇后和贵妃都还夸她简朴,有大家风范。

  杨曼也不跟陆檀讲道理,只说:“先敬衣服后敬人,话糙理不糙,现在势利眼可多了。”

  于是陆檀问:“礼服多少钱?”

  杨曼:“去那种场合,至少得要上十万的礼服才能撑住门面,便宜的不行,质感都不一样。”

  陆檀想了想自己的存款,觉得这是一个天文数字:“没钱。”

  杨曼自己也拿不出来,但她有办法:“咱们可以去租,租一天几千块,也还成,好多小明星没钱也要出席活动,就是去租礼服。”

  陆檀没什么洁癖,但她不愿意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她想了一会儿,终于说:“我自己做吧。”

  如果不是为了尝一尝国内顶尖品牌的酒,她连自己做衣服都不愿意。

  女红也是必修课,刺绣最为重要,本来她们这些大家闺秀是不必自己亲自做衣服的,就是做,也多是做贴身穿的里衣,但是陆家落魄久了,举家搬去京城的时候,最开始还要租住在巷子里,前面是做豆腐的,后头是打铁的,没有一时半会儿的清静。

  为了搬走,她只能让家里的男人们出去找活,去药店当抓药的学徒,女人们则跟她一起去给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做衣裳,以此得一些钱,换一个好房子。

  后来她闯出了名堂,才有皇亲国戚送了他们一套大宅子,这才不用过几个人挤一间屋的日子。

  杨曼吓了一跳:“你还会做衣服?别了吧,咱们还是去租好了。”

  陆檀分析道:“大牌礼服又不能洗,别人穿过后又换回去,你再穿上身,不觉得难受吗?”

  本来陆檀不说,杨曼也不觉得有什么。

  可陆檀现在一说,杨曼就觉得难受了。

  杨曼嘟囔道:“那些大牌礼服为什么就不能洗,设计的很有问题,难道衣服只穿几次吗?那么贵!除了顶级的有钱人,谁能穿一件扔一件?”

  陆檀想起秦封,他每天的西装都不一样,估计还真是穿一套扔一套。

  杨曼还对陆檀说自己的梦想:“我就想毕业后从家里搬出去,能买套大房子,专门弄一个房间来当我的衣帽间,挂满衣服和高跟鞋,有一堵墙放满包,看着就爽。”

  陆檀无情的拆穿她:“你又不穿高跟鞋。”

  杨曼嘟着嘴:“我不是不穿,是走路疼,但我穿不了不代表我不能买来欣赏啊!再说,五公分以下的跟我还是能穿的。”

  第二天没课,陆檀先早起跑步,她虽然几天没来,但田径队的人还记得她,热情的邀请她进入他们的队伍,一起跑,有一个脸上有着小雀斑,皮肤白净的男孩找她要了手机号。

  如杨曼所说,她确实喜欢小奶狗一样的男孩,不用太高太壮,可爱一点的。

  而这个男孩个头虽然不像她喜欢的那么矮,但是皮肤白,眼睛大,是标准的杏眼,笑起来的样子纯碎又开朗。

  是个从小就活在阳光下的人,在家一定很受宠。

  男孩找她要手机号的时候身后不少人在给他打气助威,他憋红了一张脸,从嘴里挤出声音如蚊子大小的一句:“我们加个好友吧,以后能一起跑步。”

  陆檀没有答应。

  她知道对方的想法,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男孩去询问另一个同样青春的女孩联系方式,目的显而易见,但她现在却没有谈恋爱的想法。

  她太忙了,没有时间去维护一份感情。

  而世间的任何感情,都是需要精心维护的,一旦习以为常后不管不闻,再怎么海誓山盟的开端,最后也只会沦为沧海桑田的景象。

  跑完步以后,陆檀和约着杨曼和潘美美去挑选布料。

  她们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布料和颜色,杨曼比较白,她选了墨绿色的,潘美美选的是暗红色,陆檀自己选的是黑色。

  “你怎么选黑的?”杨曼不太支持陆檀的选择,“你这么白,我觉得你穿什么颜色都行。”

  潘美美嚼着口香糖说:“红的好,你穿大红色肯定好看。”

  她们三个出来买了一早上的布,潘美美跟她们两的感情忽然一日千里。

  潘美美觉得陆檀漂亮,跟她一起出去有面子,又觉得杨曼虽然不如陆檀漂亮,但是打扮精致,一起出门依旧很有面子。

  至于自己会不会成为陪衬,潘美美并不在意。

  她喜欢有面子的感觉。

  她们中午直接在附近的商城吃的简餐,也不便宜,一份猪排饭要四十多块钱,偏偏还是家网红店,排队的人太多,她们排了号,买了奶茶,又等了接近半个钟头才终于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