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蝶飞絮舞
金老爷子苦笑了一下:“我要打听的人,一个在台湾,两个在米国。无论是哪边,都非常敏感。我不能害了你们,还是小心为上吧。”
台湾?
难道是当年随军迁移的人?
妈妈曾说过,表叔公有三儿一女,难道当年早已因为战乱散落四方了吗?因为种种政治原因,早就失去联系了吗?那,这么多年,他一个人是怎么熬过来的呀。
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年团圆时,深夜时分,总能看到关博萱看着旧年的家庭照,偷偷抹泪。
想起妈妈和舅舅对小舅舅的惦记,看着眼前金老爷子的满头白发,文岚心里颇有几分酸楚。
散落天涯的亲人,早已失去联系。
像他们这样的人家,又有多少熬到最后依然是抱憾终身。
“好,没问题。我尽量帮你找到他们,如果有新的消息,我会直接过来这里找您的。您放心!”
文岚看着年过花甲的金老爷子,做出了自己的承诺。
当着他的面,文岚小心翼翼地把信件和地址分别塞进布袋和自己贴身的裤袋里面。
“谢谢你!”金老爷子的眼睛闪闪发亮。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曾祖母始终没有等到失踪的儿子。
我的远方亲戚,在预定回乡的日子前,忽然因病离世。
那个年代,悲剧满地遍是。
☆、觅得音讯
文岚握着写着地址的纸条,再三核对无误后,却依然没有迈开脚步。
因为,她一时冲动,一离开四合院,便输入了台北的坐标。
可,当她真的凭着一腔孤勇一路寻过来,却踌躇不前。
文岚与母系亲属素昧谋面,对方也应该从来没有听过他们的消息。这么多年过去了,对方还记不记得自己有这么一个侄女,尚是个未知数。更何况,文岚又隔了一层。屋里是辈分、身份还是地位,两者之间真的是天差地别。
假如文岚贸然去敲门,会不会被拒之门外?
看多了阶级小说的文岚,内心十分忐忑不安。
文岚呆呆地看着门牌,心潮起伏。
秀荷买完菜,照旧跨着大竹篮,沿着走了十年的小路,往金府走回去。
秀荷祖祖辈辈一直在金家工作,祖辈是府里的奴婢,清朝灭亡之后,也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个家。
1948年,看着在中央银行门口排队兑金的上海普通市民,秀荷的母亲对还在学手艺的秀荷说:“现在外面乱得很,物价涨得死人,之前100元可以买到的菜,现在1000元都买不到。大家都不敢留金圆券,能换黄金的早换了黄金,实在不行,也尽量留点银元。你们兄妹没有什么本事,就多学几门手艺,跟着老爷他们,总能保住吃穿。”
这些都是秀荷母亲的肺腑之言,也是她人生总结的经验。
她们那一辈人见惯了荣华富贵,习惯了生离死别,也见惯了身边人的起起伏伏。
同是满清贵族的流亡王府,在10年代的时候,依然保留着奢华生活和旧式的做派。20年代初,他们仍旧住着雕栏玉砌的房子,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享受超过数百佣人的伺候。只需要一个气音,手下的人便把事情准备得妥妥帖帖,服伺得周周到到。每次过节大祭,下人们各司其职。整个仪式上除了主子们的叩拜声,别无杂音。
可惜,到了30年代,周围的人家便迅速衰败了下去。金家的情况虽然好一点,但也盛景不再。过百的下人,削减了一半,有些有本事的人甚至自动求去。像秀荷这样专精一门又不擅长外事的,即便留了下来,工作量也远超从前。
即使是这样,看着府外艰苦求生的人,秀荷依然对老爷们心存感激。
于是,当二老爷他们留在台北的时候,秀荷不想跟家里人分离,便也选择留了下来。
这一留,又是十年过去了。
原来的小秀荷,现在已经变成了其他人口中的荷姐了。
只是,身在异乡的她,时不时还是会想起年少时的日子,想起在北京城时的那些小格格们。
所以,当秀荷抬头抹汗时,看见那个长得像萱格格的小女孩,晃了一下神。
对面的小姑娘发现了秀荷的视线,微微一抬头,回以一个灿烂的笑容。
明明她穿得是黄色的短裙,秀荷却在恍惚间,看见了幼年时萱格格。
“小姑娘,你要去哪里呀?这里我很熟,你要找的地方,也许我知道。”秀荷放下篮子,关心地问道。
之前见小姑娘一脸迷茫,估计是迷了路吧。
想起多年不见的故人,帮这小姑娘一点忙,就当是日行一善。
文岚扯了扯新换的裙子,浑身不自在。
国内小女孩一般都是穿裤装,文岚很久没有穿裙子了,为了避人耳目,才换了之前在英国买的裙子。可是,两腿凉飕飕的,文岚总想把裙摆再拉低一点。即便觉得怪异,可近一年养成的习惯已经融入了骨髓之中。
对面的大婶笑得那么的和蔼可亲,文岚情不自禁地问出了口:“请问,金培信先生还住在这里吗?”
找老爷的?
过来找老爷的人很多,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小的孩子独自一个人找过来的。
秀荷满脸疑惑地看着她:“金先生一直住在这里,请问是哪位找他?”
文岚面露喜色:“阿姨,我是他的侄外孙女,从很远的地方过来找他。”
“侄外孙女,您母亲是……”
文岚正想说话,身后汽车鸣笛响起,一辆汽车拐进来,停在门口。
秀荷连忙退后一步,行了个礼:“大少爷,您回来了。”
西装革履的男子轻轻颔首:“荷姐,晚饭给我加一道奶汤散丹,外面的东西始终吃不惯,还是家里菜式合胃口。”
“知道了,大少爷,晚餐会多准备几道京菜。”秀荷挽起竹篮,跟着众人身后。
男子这时才注意到一旁那个一直紧盯着他不放的小女孩:“这是谁家的孩子?”
身旁的助手正准备上前拦人,文岚主动上前问道:“您好,请问是秉枋舅舅吗?”
“舅舅?”男子一挑眉,仔细一打量,的确从未见过这孩子。
文岚跑上前去:“您好,初次见面,以后请多关照。我是关,啊,我是金兰萱的女儿。我今天找过来,是想打听一下……”
男子抬起的脚步一顿:“萱妹?她在哪里?我睿哥也来了吗?”
说话间,举目四望,没有看到任何一个熟悉的身影。
文岚停在他身侧:“他们都没有过来,我妈妈病了,想找我小舅舅。我过来打听一下消息,看看能不能联系上家里的亲人。”
“病了,严重吗?算了,我们进去说话。”金秉枋在文岚的脸上一打量,找到了熟悉的影子。
就这样,文岚跟着进了金府,坐在厅里,被全家老少围着看个不休。
金培信,关博睿的二伯,听到消息,匆匆从楼上书房赶了下来,比会见达官贵人还要急切。
“小萱现在怎么样了?”金培信大声地追问道。
从未想到这种场景的文岚,不由自主地微微缩了缩四肢,往后移了几厘米。
“诶呀,不要急嘛,别吓着孩子。”雍容华贵的老妇人爱怜地揽着文岚,“孩子,别怕,你二外祖父多年没有听到你母亲他们的消息,有点着急了。来,这是新出的绿茶味冰淇淋,你尝尝。”
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淇淋,丝丝冷气在空中盘旋。轻轻咬上一口,冰凉、丝滑和甜美一同在舌尖绽放。不是后世超市里那种香精堆砌的味道,而是非常清爽的奶香味十足的冰淇淋,入口就能够感知到那股香甜的滋味。
吃着冰淇淋,文岚缓和了一下情绪,就着这传说中的二外公的问题,开始简单介绍关氏兄妹离家后改名换姓、四处奔波的经历。
他们的人生,与在场的金氏一家,截然不同。
44年那次出人意料的离别之后,两家人的生活天差地别。
现在,对于他们来说,关氏兄妹的生活就如同不可思议的猎奇小说主角一般。
这一点,从那些小辈们的惊呼声中,便能窥知一二。
当文岚说完最近的境况,二外婆揽着文岚抽泣不止,眼泪滴湿文岚的脖子。
文岚有点懵,这又是怎么了,我好像没有说什么很惨烈的事情呀。
“孩子,你们受苦了。小萱在家里的时候,打小锦衣玉食,龙肝凤髓都吃腻了,没想到现在居然一个星期才能吃一次荤菜。不行,我得去香港接他们回来!秉枋,替我准备明天的机票,陪我去香港接人。”金培信看着面黄肌瘦的文岚,立刻下了指令。
被人当成流浪记的可怜的小三毛,文岚没有察觉到一丝不对劲,径直按照自己的意愿劝到:“医生让我妈妈卧床两周,她不可能现在走动的。再说,我哥哥姐姐他们都还在家里呢。”
对哦,孩子们都还在家,怎么也不可能扔下他们不管。
身为一家之主的金培信很快冷静了下来,吩咐道:“老穆,帮我联系香港那边,安排人明天一早去那个圣约翰医院,秉睿和兰萱的事情替我安排妥当,多花点钱也要把人给我照顾好了。”
这时,文岚发现做在一旁的小少女翻了个白眼。
这人好像是枋舅舅的女儿,物以稀为贵,身为这一代的独女,她比三个哥哥弟弟还要受宠。
看来,自己被人当成是过来打秋风的穷亲戚了。
“我想还是不用那么麻烦了,我们一家没有离开的打算。我这次过来,主要是想打听我小舅舅的下落,如果能顺便拿到一两张最新的照片,那就再好不过了。”文岚理了理被揉乱的衣物,重新挺直了身子。
“唉,那个以后再说。”
金培信挥了一挥手,一个中年男子把一个盒子捧了过来。
金秉枋接了过来,把一叠相片挑了出来,放在桌面。
“爷爷和大伯他们搬去旧金山之后,每年会寄一些照片回来,这就小诚一家人。”金秉枋指着一家三口的照片,告诉文岚。
文岚拿起那张被特意指出来的相片,将近而立之年的金秉诚就像年轻版的关博睿,只是斯文几分。站在他身旁的女子,穿着新近流行的格子装,一副都市丽人的模样。被抱着在手里的小妹妹,拽着一个小狗玩偶,懵懵懂懂地看着镜头。
“这张照片,能送给我吗?”文岚两眼充满期盼。
有了地址,有了照片,就能慰藉关博萱思亲的心。
至于什么时候真正相聚,这个得与关博睿商议之后,再做决定。
“可以,当然可以。”二外婆立刻从照片堆里又挑了几张合照,放在一旁。
这时,遵从嘱咐的女仆,又递过来一个相册。
二外婆从相册里面挑了些照片出来:“汉坤,你眼神好,来,帮奶奶把每张相片标上拍摄时间,在相片后面对应写上每个人的名字。你睿伯父和萱姑姑都很久没有见过家里人了,估计早就分不清小一辈谁是谁了,更别提你们这些孩子了。来,帮我一一备注好。”
在少年埋头在照片背后写资料的时候,金培信问道:“秉枋,如果我们要帮秉睿他们一同办理移民手续,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办好?”
不是吧,我们没有说要移民呀。
文岚张了张嘴,见金培信一脸不容置疑的模样,果断地闭上嘴巴。
反正,选择权又不在他们手上。
金秉枋看了看一旁的助手,有点犯了难:“爸,这不是一件小事。睿哥他们应该是通过私人渠道去医院看病的,如果没有香港的合法身份,基本就不可能移民到米国。最近,从东南亚一带逃到香港的难民很多,一时半会,通过正规途径,应该很难拿到身份。如果通过其他手段,也得提前托人找好关系,先安排下合法的身份,再来谈后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