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有田有点闲 第265章

作者:饭团开花 标签: 穿越重生

  谈个恋爱,事事都替男方着想,出去吃饭,怕男方多出钱,高级餐厅不去,去普通小馆子,到最后又提议说外面吃都不干净,不如买菜在家做。

  男方给买个贵一点精致一点的礼物,心里喜欢,嘴上推拒,还念叨让男方不要浪费钱,买这种不实用的做什么?存钱买房买车不好?

  请她看个电影,也说不如买点零食就在家网上看也一样。

  男方初初还感动,觉得女方是为自己着想,后来习惯了,当女孩子的体贴是应当的,脑子里就没有给女孩子买礼物,请女孩子吃饭的想法了,反正女孩子总会拒绝的。

  等到婚后,女孩子看着别人的老公过节,生日什么的给自己妻子买花买礼物,出去浪漫,羡慕不已。

  而自己的老公却从来没有这个心思,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提出来,老公却很诧异:你不是说买花买礼物这些浪费,不实用吗?存钱买房买车不更划算?

  那个闺蜜抱着自家表姐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悔不该当初的样子,给王永珠留下过深刻的印象。

  眼珠子一转,王永珠高高兴兴的将手镯往手上一带,鎏金的手镯上,细碎的宝石在太阳光大照射下,熠熠生辉,映衬得王永珠的手腕纤细,肤色如蜜。

  宋重锦只看了一眼,就心跳加快,不敢再看。

  偏王永珠还将手腕伸到他面前:“好看吧?”

  宋重锦只觉得心跳如雷,口干舌燥,吞一口口水,嗓子突然变得干涩而低哑的道:“好看——”

  王永珠又拿着簪子往宋重锦手里一递:“我自己看不到,你给我插上。”

  宋重锦一贯拿弓箭拿刀稳如泰山的手,此刻微不可见的颤抖着,抿了抿唇,将那只蝴蝶的簪子轻轻的插进发间。

  随着王永珠一动,那蝴蝶微微的颤抖,扑棱着翅膀,宛如要飞去一般。

  一般庄户人家的姑娘不戴金首饰,一是太贵重了买不起,二是金首饰对皮肤的要求白皙,戴着才好看,皮肤黑黄的戴着金首饰,只显老气。

  王永珠如今皮肤已经养得白皙透亮,气色也好,粉白的脸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头发乌黑,鎏金的蝴蝶簪和虾须宝石镯子戴在她身上,倒显出她几分灵秀之气来,一点也不像是山村庄户人家的女孩子。

  反而像是大家族里娇养着的姑娘。

  宋重锦眼神不错的看着,只觉得此刻的永珠,鎏金的首饰不仅没压住她,反而衬托得永珠人比花娇,更添风姿。

  宋重锦心思一动,这样的永珠似乎才是真正的永珠,往日的永珠一直低调,压抑着自己,让自己符合庄户人家姑娘的形象。

  她自己都没发现,其实这样的她,戴着漂亮的首饰,穿着漂亮的衣服,笑得有点狡黠,有点孩子气的天真的她,才像是真正的她。

  永珠这样的女孩子,理应穿着绫罗绸缎,衣食无忧,无忧无虑,带着一点点的天真,一点点的漫不经心,被人娇养着……

  想到这里,宋重锦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斗志来,如果不能让永珠过上这样的生活,还算什么男人?

  “永珠,这些首饰你喜欢吗?”宋重锦轻声问道。

  “当然喜欢!谢谢你!”王永珠此刻找回到一点以前身为明珠的时候的感觉,非常顺嘴的回答,还顺势就凑到宋重锦的脸颊边,亲了一记。

  以前的明珠收到自己父亲和家人买给自己的礼物的时候,都是这么感谢的。

  宋重锦脑子里轰得一声炸开了,那柔软的触感,那轻盈的一触,让他全身的血液几乎都沸腾了。

  王永珠亲完才回过神来,糟了!这可是宋重锦,不是自己亲爹!

  怎么办?

  两人都傻在了哪里。

  好半天,宋重锦才找回了神智,低哑的开口:“永珠,你居然…”

  王永珠恼羞成怒,自己主动亲他了,还想咋滴?好歹这也是两辈子的初吻好吗?白便宜宋重锦了!

  “我亲你咋滴?我们俩都定亲了,你都是我的人了,亲一下又不会掉一块肉?你…”

  剩下的话被尽数吞到了宋重锦的嘴里……

  王永珠愣愣的看着宋重锦,唇上灼热的温度,触感,无不显示,她居然被宋重锦给亲了!

  宋重锦的心都要飞到天上去了,就这样和永珠唇齿相依,气息交缠,让他如坠云中,晕乎乎的,快活得想要跳起来。

  两人这样唇对唇好一会,还是山路不平,马车一个颠簸,将两人震开,才回过神来。

  对看一眼,两人都面红耳赤。

  宋重锦的眼神亮得可怕,似乎想要一口将王永珠给吞下去一般。

  王永珠有点抵挡不住,扭过身去,暗自唾弃自己:呸!没出息!好歹也曾经阅遍网上小H文,**也看过,虽没有实际操作,可理论经验丰富啊!居然被这样一个纯洁的如同白纸的吻给撩得心怦怦跳,太没出息了!

  不行,不能怂!这么想着,王永珠又不服输的转过身来,就被宋重锦一把搂入了怀中,一个个轻如蝉翼一般的吻落在了她的发丝上,宋重锦只低低的亲一记,喊一声:“永珠…”

  喊得王永珠好不容易才平复的心又跳得欢快起来,整个人浑身的力气都被他给喊没了,软软的靠着宋重锦,心里想着要推开宋重锦这个登徒子,臭流氓。

  可那手却老老实实的抓着宋重锦的胳膊,半点力气也使不出来。

第五百章 坏得很

  到最后,王永珠只得破罐子破摔,闭上眼睛,念叨一句:糟心汉子,坏得很!然后随他去了。

  一路腻腻歪歪,卿卿我我的快到了村口,王永珠才推开宋重锦,掀开帘子,坐到车厢里去,她得整理一下头发衣服,不然被人看到了,还以为他们俩怎么着了呢。

  宋重锦心中虽然不舍,刚尝到甜头,恨不得时刻就将永珠揣在兜里,一刻也不分开。

  可也知道人言可畏,如今两人虽然定亲,说话,偶尔拉个手什么的不妨事,可要再亲密一点,就要被人说嘴了。

  永珠是自己心尖尖上的人,怎么会容得她名声因为自己不好?

  因此只哑着嗓子:“不着急,我慢点赶马车…”

  “你闭嘴!”王永珠气急败坏。

  宋重锦知道永珠这是害羞了,一笑,眼中的柔情不掩。

  两人进了王家院门,努力表现得正常。

  包子还剩下五个,王永珠拿到灶屋,此刻灶屋里林氏和江氏正在忙活做饭,看到王永珠手里的包子,江氏忙上前接过来:“小妹,是今晚就热了吃,还是留着明儿一早吃?”

  “今晚就热了吃吧,这是重……宋大哥从镇上买来给爹娘尝尝的。”王永珠差点要顺嘴就说出重锦两个字来。

  都怪宋重锦,一路哄着自己念了七八百遍重锦,这都说顺嘴了。

  江氏答应着,将包子放进锅里的饭上蒸着。

  王永珠扭身要走,林氏却开口了:“小妹,你头上这簪子,还有手上这镯子,怕是金的吧?”

  江氏开始还没注意,此刻听林氏一说,也抬头看去,顿时眼神一凝。

  好漂亮精致的簪子,那蝴蝶在发间,颤颤巍巍的,被灶膛的火光一映,在这暗黑的灶屋里闪闪发光。

  还有小姑子手上的镯子,也是金色的,还镶嵌着好几个颜色的宝石。

  两妯娌一时看呆住了。

  王永珠不好意思的一笑:“这是宋大哥买给我的,不是金的,是银鎏金的。”

  “真好看,那蝴蝶跟活的一样,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簪子。”林氏喃喃自语。

  庄户人家,哪里有那么多讲究,平日里头发用木头簪子就不错了,谁家能有个银镯子和银簪子戴,那都招人羡慕。

  就是簪子,也都是韭菜叶形状的素银簪子,哪里有什么花样?

  哪里曾见过这样精巧的东西?

  虽然不懂什么叫银鎏金,当既然有个金字,肯定不便宜啊。

  林氏羡慕得不行,自家这个小姑子咋就这么命好?

  出生就得张婆子疼爱,一家子老小都靠后,没吃过一天苦。

  找了宋重锦这样一个上门女婿,本以为是个没出息的,可宋重锦命好啊,服个毒药眼睛还被看好了,屁事没有。

  还从那曾经的师傅那里捞了一大笔银子回来了,如今这身价,难怪可以给小姑子买带金的首饰呢。

  王永珠今天心情好,冲林氏和江氏微微一笑:“今儿个天晚了,看不真切,等明儿个我戴出来让两位嫂嫂细看看。”

  说着,扭头就出去了。

  江氏和林氏在灶屋里看着王永珠的背影出了半天神,两个人的情绪都有些低落。

  回到上房,张婆子一眼就看到了自家闺女头上戴着的新首饰,“哎呦,快让娘看看,这是哪里来的鲜亮首饰,真好看!衬得我闺女就跟仙女一样。”

  王永珠忙凑到张婆子面前,低头让她细看,一边解释:“是宋大哥买给我的。”

  张婆子上下仔细看了一遍,又亲手摸了摸,才点头:“算重锦这小子有心了,眼光也好。这是金子的?”

  王永珠忙摇头,又解释了一下银鎏金。

  张婆子才咂吧着嘴:“这世人也太会想了,想来是那城里人,买不起金子做的,又好个面子,才做出这种里面银子外面包金子的东西来。就说城里人不实在,不像咱们庄户人家,金子就是金子,银子就是银子。”

  王永珠被张婆子的话逗笑了,附和了两句。

  就听到外面,金罐他们打闹着回来的声音。

  金罐几个孩子一进院子,就闻到一股说不出来的肉香,勾得人心里痒痒,口水忍不住就快流出来了。

  几个孩子眼睛都直了,跟着香味,一路寻到灶屋。

  “娘,今儿个做啥好吃的了?怎么这么香?”几个孩子七嘴八舌的问林氏和江氏。

  林氏和江氏才回过神来,立刻也闻到了一股勾得人馋虫都出来的肉香味。

  两人对视了一眼,今儿个家里就是平日的几个菜饭,没什么特别的啊?

  有了!是小姑子带回来的包子!

  这香味太诱人,林氏和江氏都忍不住吞吞口水。

  更别提孩子们了。

  就连在门口收山货的王永贵都钻了进来:“这香味我闻着有点熟?这是?这不是唐氏的包子?”

  说到这里,眼睛都亮了,搓着手:“今儿个家里居然有唐氏包子吃?快,热好了先给我一个尝尝。”

  “我们也要尝尝…”几个孩子也嚷道。

  林氏忍不住就要去揭开锅盖,被江氏拦住了:“这包子是小妹带回来的,说是宋兄弟买的孝敬爹娘的!”

  一听说是孝敬王老柱和张婆子的,孩子们都不敢再要了,只咬着指头流口水。

  王永贵舍不得走,偷偷蹭到江氏旁边:“有几个?”

  江氏伸出巴掌来比了比。

  王永贵心里有数了,有五个,爹娘一人一个,还剩下三个,运气好,脸皮厚点,还能蹭上一个。

  当下满心都是包子,直催着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