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有田有点闲 第315章

作者:饭团开花 标签: 穿越重生

  脸上还要笑着说些礼物简薄,大姐别见怪之类的客气话。

  到新屋子这边的时候,王家人正在吃饭。

  早饭如今一般都摆在王永贵的院子里,今儿个吃的是鸡汤面。

  用得是柳小桥昨儿提回来的野鸡熬了一夜的汤,骨头和肉都分离了。

  早上新做的面条,又筋道又顺滑,在锅里煮熟了捞出来放在碗里,浇上一勺子鸡汤,撒上切得碎碎的青蒜叶,让人一闻就食欲大开。

  金钗昨天本来就没吃好,王永珍做饭的手艺一般,好好的兔子,她舍不得放油,舍不得放调料,几乎是清水一煮,里面还下着白菜萝卜,能好吃到哪里去?

  今儿一早又只吃了半碗白粥,此刻闻着鸡汤的味道,就忍不住口水泛滥。

  好歹是姑娘家,要脸面,只拿眼睛去看钱氏。

  钱氏也没想到,这婆家没了他们后,日子过得这么好了,一大早居然就吃鸡汤面了,这鲜味,让她也几乎忍不住了。

  自从王永安被辞退后,他要四处打点,银子流水一样的花出去,又还要撑着门面不能太寒酸。

  俗话说的好:身上无衣有人欺,肚里无食无人知。

  钱氏只能节省开支,省来省去,就在吃食上节省了。

  王永安为了打点,天天几乎在外面吃,金钗是她唯一的闺女,又还是个孩子,也就她的标准没降下来。

  钱氏和她的爹娘,每天就是青菜白饭,半个月才能见一次荤腥。

  昨晚王永珍的做的兔子没滋没味的,她都吃了好几块,就别提这香喷喷的鸡汤了。

  只不过她要面子,也记着王永安的话,瞪了金钗一眼,让她矜持点。

  王老柱看到老二一家都过来了,顺嘴就问:“吃了没?要不要吃点?”

  王永安也就顺势坐到了桌边,还说得特别的孝顺:“三弟妹,给我也来一碗,我陪爹再吃一点。”

  江氏傻眼了,求救的去看王永贵。

  王永贵要气笑,“我们如今可是分家了,我媳妇伺候我就行了,凭啥还要伺候你啊?你自己没媳妇啊?还是就你媳妇金贵?到劳资家里摆什么秀才老爷的臭架子?”

  王老柱忙道:“老二家的,你怎么这么没眼色?不会给你男人捞一碗面条?”

  钱氏涨红了脸,忙答应了一声,问了一声灶屋在哪里,忙去拿碗筷去。

  回来一人给捞了一碗面条,吃得肚子溜圆了才放筷子。

  吃完早饭,钱氏又端坐在一旁,看着林氏她们收拾。

  以前在老屋子的时候,每年过年回来,都是如此,钱氏跟王永安一家,都是不干活的。

  今年可不同了,林氏直接将王永安他们一家子的碗筷捡出来往桌上一丢:“都分家了,还指望我们伺候你们一家子不成?跑来白吃了一顿,还打算让我们给你洗碗不成?要不要脸啊?”

  钱氏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是王永安吼她:“还楞着干啥?大嫂她们吃完了都干活,你傻坐着等人来请啊?”

  钱氏只觉得脸上热辣辣的,低着头捡起碗筷去灶屋洗去了。

  等到都忙活完,才将自己早上带过来的包裹打开,分发所谓的礼物。

  基本都是些糕点啊,各式样的绢花,小孩子的什么拨浪鼓啊,还有一些面具啊,银簪子,细细的银镯子啊,还有几匹尺头,再有一点齐城那边的土特产,细细碎碎的堆了大半桌子。

  看起来倒是琳琅满目,很有冲击力。

  最起码林氏和江氏还有柳小桥就看呆了。

  王永珠只瞟了一眼,就知道不过是些花里胡哨看着好看,不值钱的东西。

  这一对,满打满算没超过二两银子。

  钱氏却摆出一副,这可都是县城里的好东西的架势。

  一会指着那绢花,说是县城里最有名的首饰铺子出得新品。

  一会又指着糕点说是齐城最有名的糕点。

  还有什么银簪子和银镯子,也说是县城最好的师傅制作的,看上面的花纹,光这手工费都值不少银子。

  一边吹嘘,一边分发礼物。

  女人们一人一朵绢花,王永珠多两根银簪子,那对银镯子是张婆子的。

  几匹尺头是给几个妯娌的。

  拨浪鼓什么的是给最小的金勺的。

  金盘和金花还有金罐一人一个面具。

  至于那些土特产就分给了男人们。

  一时倒真是人人都有,面面俱到。

  有了礼物进门,不说王永珠和张婆子,其他人的脸色勉强和缓了些。

  那边金钗拉着金花,给她看自己头上的簪子,那也是银鎏金的,不过只是普通的梅花簪子。

  这是金钗最贵重的一支簪子了,她仗着金花不懂,故意的显摆,说这是金子的。

  看到金花傻乎乎的看着她头上簪子的样子,金钗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谈心越浓,自从王永安被辞退后,她就再也没有享受过那种被人仰视的感觉了。

  此刻看到金花,忍不住就卖弄起来。

  说她在县城里交往的小姐妹都是官吏家的小姐,都如何的知书达理,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第五百九十四章 王永安,还钱!

  说得口水都干了,才傲气的瞥了一眼金花耳朵上那小小的银丁香,带着几分鄙夷之气:“你这耳钉也太小了,不留心都看不出来了,带着有什么意思?要不,你帮我把衣服洗了,我送你一对比这个好看的耳钉如何?”

  她昨天换下来的衣服还丢在哪里,这么冷的天,她可不想碰冷水。

  以前回来都是金花和江氏帮忙洗的,这次回来,爹娘交代她不能在吩咐几个堂兄弟妹做事。

  那她用东西交换总可以吧?

  金花一愣,才反应过来,金钗这是将自己当千金大小姐了?要自己给她洗衣服,她给点东西?当自己是小丫鬟?

  金花本来性子里带着一股泼辣劲,以前三房没底气,江氏压着她,为了江氏,她也忍着了。

  如今王永贵立起来了,又分家了,她除了老姑和奶,谁都不怕。

  听了金钗这话,顿时就炸了毛了,冷笑着看了金钗头上的簪子一眼,才道:“你要是送我一根跟老姑头上一样的簪子,我倒是考虑帮你洗两件衣裳。不然免谈!你又不是那千金大小姐,就一对银耳钉也好意思拿出手来?也不怕人笑话?你说你爹娘给人家县太爷当狗腿子当得好,咋还就戴这么寒酸的簪子?”

  “怎么不跟你说的那些大家小姐一样,戴什么玉啊,宝石啊?你爹娘不是说赚了好多钱吗?怎么,都没舍得往你身上花不成?那还在我面前充什么阔气?”

  两句话,臊得金钗羞红了脸,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

  她没想到一贯回来后就被她当丫鬟使唤的金花,居然嘴巴这么不饶人。

  钱氏听了,心中恼怒,脸上还要堆着笑打圆场:“哎呀,都是我们家金钗不好!都是我平日娇惯太过了,她爹也说她将来是有大造化的人,所以养出这般性子来,不会说话。金花,你别跟金钗置气!”

  一面又训斥金钗:“你怎么说话的?金花是你隔房的堂妹,又不是你的丫鬟,怎么能让她给你洗衣服?还说给东西,这不是拿你堂妹当丫鬟么?怎么这么不懂事啊?”

  江氏本来想说两句,可她嘴笨,又被钱氏这么一劝和,倒不好再说了。

  钱氏这才又接着金钗刚才说的话题,顺势就说开了。

  说自己平日里也都是和官宦人家的夫人交往,可是开了眼界,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贵人家的女孩子是什么样的。

  什么喝个茶都有规矩,要什么洗茶,洗茶壶,然后煮水,水开到什么程度,都有讲究。

  更别提就连泡茶的水都会根据茶叶的不同而不同。什么泉心的水,江心的水,或者早上收集的花瓣上的露水,还有冬天梅花上的雪。

  吃饭也是,一日三顿都有人服伺,想吃什么,用眼神示意一下,自然会有丫鬟给夹菜,饭后还有丫鬟伺候着漱口。三餐后还有点心,都是外头买不到的好东西。

  身上穿的衣服那就不说了,县太爷家的夫人,那是一天好几套的衣服不重样的换着。

  而且那些衣服料子的名字都好听的很,什么天水碧,玫瑰紫,雨过天青色……

  那些衣服料子上都带着光,上面的刺绣也是十分的精美,宛如真的一般。

  这样好的衣服,只要下两次水,颜色不鲜亮后,就不再上身了。

  更别提那些官夫人们,头上戴的,那都是金钗宝石,随便一只玉镯子就好几百两。

  又说起,那些官夫人,那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啥都不用做,丫鬟们就将她们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不说那些官夫人,就县太爷家的姨娘小妾,那也是穿金戴银,呼奴唤婢的,比寻常人家的太太夫人还体面呢。

  钱氏说话温温小意,又有一副好口才,娓娓间就将那些官夫人奢侈舒服的生活,说得有声有色的。

  王永珠一看,除了自己和张婆子,林氏几个人都听得入了神。

  钱氏描述得是她们不敢想象的世界。

  他们才知道,原来城里的官眷过得是这样的好日子,可不是她们平日里想象中,县太爷的夫人都是拿着金碗吃饭,肉都是吃一碗倒一碗的样子。

  钱氏一边说着,一边不着痕迹的观察着大家的神色,见几个妯娌和大姑子都露出羡慕和向往之色,唯有婆婆和小姑子王永珠却当没听到一般。

  忍不住就道:“那些姨娘小妾,本是庄户人家的女儿,不过就是生得好看些,得了贵人的眼,就一朝飞上了枝头当了凤凰。还有那聪明的,哄着贵人拉扯自己的娘家,那娘家一家子可就沾光起来了,如今也是县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了!那日子比起以前,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多少人都羡慕呢!”

  王永珠听钱氏这话就觉得不对劲,皱皱眉头,“你这么羡慕给人当小老婆姨娘,自己当去?自己不行就把你闺女送去!跑到我们家来说这些不三不四的话给谁听?我们王家可没有送闺女给人当小老婆的规矩!”

  一句话,噎得钱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只得低头赔罪:“是我不会说话!是我不会说话!咱们家不是这样的人!”

  王永珠不耐烦再听钱氏这些意有所指的话,那边王永安还在喋喋不休的吹嘘着自己给县太爷当师爷的风光。

  王老柱也是越听越入迷。

  心中实在不想跟这群人再搅和了。

  当即站起身来:“行了,说正事吧!不是说今天把二百两银子还回来的吗?银票呢?我们可都等着呢。”

  “对对对,银票呢?”王永平听着王永安在哪里吹嘘,只听得昏昏欲睡。

  王永贵倒是多听了几耳朵,毕竟他可是一个想当秀才举人爹的男人。

  大房的王永富,今天情绪平稳了许多,没有再口出恶言,只冷淡的坐在一旁当木头。

  听到王永珠的话,都立刻精神起来,一个个虎视眈眈的看向了王永安。

  尤其是王永贵,更是捋一下袖子,大有王永安不掏钱出来,他就搜身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