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女有田有点闲 第91章

作者:饭团开花 标签: 穿越重生

  茄子也都开花,有些上面已经结出了小婴孩拳头那么大的茄子,紫嘟嘟的,分外的可爱。

  黄花自己爬得高高的,绿叶中,风一吹,露出好些顶花带刺的成人指头粗细的小黄瓜来。

  还有不远处,一畦韭菜,碧绿招人。

  还有依靠着院墙爬上去的苦瓜,也开了不少黄色的花,另外那边还有一些什么苋菜,木耳菜和豇豆。

  王永珠看得后悔不迭,自己以前咋就没想过要到菜园来看看呢?

  看看这满地都是维生素,满地都是减肥食品啊!

  王永珠记得这种柿子,在她来的那个位面,已经很少见了。这种柿子居然是一种很古老的品种,不是后期培育的那种,看起来虽然半红不黄,或者还有些青,其实里面已经红了,又酸又甜,汁水足,瓤发沙,最好吃不过。

  她曾在农庄里见过,还亲手采摘吃过,那个味道,至今想来回味不已。

  不行了,不能忍了!

  王永珠走到柿子垄前,寻摸着找一个最红的先尝尝。

  张婆子见闺女是真要吃,忙上前来,扒拉开叶子,眼睛十分毒辣的摸了三四个小孩拳头大的柿子:“你想吃说一声就好,娘给你摘,可别把手扎了,行了,娘去给你把这几个洗洗?肯定甜——”

  王永珠吸溜着口水点点头,顺便又指指架子上的黄瓜藤:“娘,再给我洗两根黄瓜,要带刺的!”

  这要换作别人,张婆子肯定要骂,这不是糟践东西吗?谁家黄瓜是这么吃的?这么小才手指头粗,多浪费啊!等长到胳膊粗,刺掉光了,炒来吃,两三条就够炒半盆子了。

  不过这是自己闺女要吃,天上的星星都要摘下来,何况只是两根黄瓜呢?闺女想吃,这一垄黄瓜都给她留着!

  张婆子又挑了两根嫩嫩的黄瓜,亲自去洗干净了,用个干净的小竹篓子装好,上面盖上干净的布,递给王永珠:“可怜我的老闺女,这几日天天吃菜粥,看把你饿得,连以前你不爱的柿子和黄瓜也要吃了。行了,一会我给你拿点钱,你到镇上去割点大肥肉回来,晚上给你打牙祭!”

  王永珠刚摸了一个柿子,咬了一口,哎呀,口感沙绵,汁水酸甜,实在是太好吃了!

  就听到张婆子说要买大肥肉吃,差点没呛着。

  忙忙的摆手:“不用了,有这个就够了。行啦,好早晚了,娘,我跟四哥走了啊——”

  说着抱着小竹篓子就往外跑。

  再不走,难不成真要买大肥肉回来吃不成?好不容易凭毅力减下来的肉岂不是白浪费了!

  头也不回的出了村,发现王永平居然没跟上来?

  王永珠回头一看,啥情况?王永平正在自己身后不远处,他身边的那个,是宋重锦?

  怎么出门就碰上他?

  上次家里商量给宋重锦银子谢他,让王永平拿过去的,听说开始还死后不收。

  两人推来推去的,惊动了屋里面的宋母,出来刚好看到两人也不知道推让的是什么。

  就问了一句:“这是怎么了?推什么呢?”

  宋重锦的手就一顿,王永平趁机把银子塞入了宋重锦的手里,打了哈哈:“没事,婶子,我跟宋兄弟闹着玩呢。”

  然后拍拍宋重锦的肩膀:“行了,我该回去了!”

  说着,撒腿就跑了。

  至于宋家后来怎么样,宋母有没有发现,就无人知道了。

  此刻看到宋重锦,这架势也是要去镇上的。

  站在原地啃着柿子,等了一会,两个人就走进了。

  王永平还大咧咧的道:“我本就跟宋兄弟约好了今天去镇上的,先要你等一等,结果你好像后面有狗撵着一样,跑得飞快,听都不听我说啥——”

  王永珠瞪他一眼,要死么?说自己被狗撵,这是说张婆子是狗?

  王永平现在最怕的就是自己这个妹子,见她眼睛一瞪,立刻就腿软。

  马上讨饶:“是哥说错了,是哥撵的,哥是狗…”

  王永平那求生欲十分强大样子,王永珠简直没眼睛看。

  这哪里是亲哥,这分明是只腿部挂件,还是脑子不好使的那种!

  这是凭血缘关系生抱粗大腿啊!

  懒得跟他计较,冲宋重锦礼貌的点点头,从小竹篓里掏出一个柿子来:“要不要来一个?”

  自己还在啃着呢,被人看到了,不好意思不分一个出去啊。

  虽然好心疼的说。

  她依稀听人说过,宋母因为身体的原因,除了给自己做一日三顿,偶尔做点针线外,是什么都不做的。

  宋家因为没有分地,房子周围虽然能开垦出菜地来,可宋重锦没人教他,他一个大小伙子,哪里知道这么种菜?

  顶多翻两垄地,撒点菜种子下去,能不能活就看天意。

  再说他自尊心强。

  村里跟他一般大的的男孩子,十来岁狗都嫌的时候,想吃东西了,东家菜园子摸两个柿子,西家菜园子摘两根黄瓜,被抓住了,也就被骂一顿,嘻嘻一笑了事。

第一百七十三章 被接走

  宋重锦却从来不肯!

  宁愿去山上摸野果子或者野菜回来吃,也从来不会去别人菜园子里摘。

  这么一想,王永珠觉得宋重锦真可怜。

  跟自己一样的体质,原主有亲娘无原则的宠着,而宋重锦那么小就要养家,啧啧……

  宋重锦一愣,盯着王永珠手里的那个西红柿看了好一会,才愣愣的伸出手接过:“谢谢——”

  接过西红柿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王永珠的手指,那不同于男人粗糙的手,细腻柔滑的感觉,让他的心跳了一跳。

  飞快的握紧西红柿,将手收回,只觉得触摸到王永珠手的那一块,热热的。

  王永珠半点没感觉到,拜托,她的那个时空,跟人这种不小心的接触,太寻常了,一点都没多想。

  收回手,分给王永平一个,三人啃着西红柿走了一段。

  王永平建议:“咱们走小路吧?如今这天也好早晚了,走大路到镇上再回来都天黑了。”

  宋重锦倒是没意见,他经常翻山走小路到镇上节约时间,只是王永珠?

  王永珠如今有大力丸加持,怕啥?保管翻五座山都能脸不红气不喘好吗?

  也点头同意了。

  转了个方向,三个人拐进一条少人走的小道,偏僻,路又陡峭,只有艺高人胆大的汉子赶时间才走一条路。

  不过,果然能节约时间,因为王永珠如今的体质,已经完全能够跟得上,一点也没拖后腿。

  到镇上的时候,不过才晌午。

  天气正热,三人进镇先到凉茶摊上,一人一口气喝干了两碗凉茶,才算活过来。

  大家目标一致,都是医馆。

  宋重锦去找马大夫开药,王永平和王永珠去看王永富。

  结果一到医馆,王永珠和王永平还没说啥,马大夫先惊讶的道:“你们家不是来人把你大哥接走了吗?怎么又来了?是有什么东西落在我们医馆了?”

  “什么?接走了?谁接走的?”王永珠和王永平傻眼了。

  王永平还不相信,跑到后厢房去看,果然,已经人去屋空了。

  回到大堂,马大夫正在解释:“就是王秀才来接走的啊,说是给你大哥在县城找了个京城里的太医,因为得罪人,被贬回乡,经过咱们县,被王秀才特意请来,给你大哥治伤的,你们不知道?今儿一早就用马车把你大哥接走了。”

  王永平和王永珠面面相觑。

  王永平性子冲动,不爱多想,一脸的喜色:“如果是二哥找到太医来给大哥看病,那可太好了!可是大哥是被二哥接到县城还是回村里去了?”

  王永珠想得更多,只是此刻都不能说出口,反而面带了几分沉思之色。

  宋重锦看了王永珠一脸,才问:“那王秀才有没有说接王家大哥去哪里?”

  “老夫依稀好像听说是回村里去吧,那太医也不嫌弃,一点架子都没有,跟来了。我本来是觉得病人最好还是再歇息两天,骨头再长稳一点再走,不过我看那太医很有法子,也不知道给病人吃了什么药,我看病人精神不一会就好多了,果然是京城来的太医,可惜我没机会跟他请教…”

  马大夫说起医术,滔滔不绝起来。

  王永珠没心思听马大夫这些话,只听说是回村了,才略微放下心来。

  想来二哥王永安虽然有些瞧不起家里人,可既然大费周章的请来太医给大哥看病,难不成是上次被张婆子威胁说大哥治不好,就要赖上他,给吓到了。

  所以这么尽心的给大哥找大夫?

  既然王永安被接回去了,宋重锦的药也抓好了,正要告辞。

  马大夫就拦住了两人:“先别走,等会,给你们结算一下药费,你们上次交的药费还没用完,还有搭伙的费用,我算一下,给你们退钱。也不知道王秀才他们急什么,一阵风的进来,一阵风的卷着病人就走了,我喊都喊不住!”

  说着算盘珠子噼里啪啦打了一会,得出了结论,“还要找给你们三两银子带十个大钱。”

  说着从柜台下摸出一个小小的夹开了的大半个银锭子,又数出十个大钱递给了王永平。

  王永平很有眼色,钱一接过来就老老实实的交给了王永珠,反正家里的钱不都是娘管么?娘说了,钱都应该是家里的女人管,男人只干活挣钱就是了。

  王永珠谢过了马大夫,不由得感概马大夫的人品,也觉得奇怪,二哥他们怎么走得那么匆忙,居然连多余的药钱都没问一下?

  将银子接过来揣进荷包里,看看天色,反正已经来了,到镇上一趟不容易,既然已经来了,就干脆把要买的都买了吧。

  问过宋重锦和王永平的意见,他们俩都不耐烦去布店,宋重锦说自己也顺便去办点事,就径自走了。

  王永平约好和他们在凉茶摊子那里见面,又叮嘱了王永珠几遍,才分开。

  王永珠到布庄的时候,已经是下半晌,街上开始有人走动了,今日布庄有客,店里只有老板娘一个人,看到王永珠进来,她还记得,毕竟这么富态的姑娘少见啊。

  冲着王永珠点点头,示意她一边随便看。

  王永珠一笑,走到一边,随意的打量起来。

  这布庄算是镇上最大的一家,种类不多,大多是棉布之类的,丝绸类的不多,毕竟镇上能用得起丝绸的人不多。

  棉布的颜色也不太多,大多是青色,褐色之类的,偶尔有几件颜色艳丽一点的,比如红色或者黄色、绿色颜色都不太正。

  红色偏粉,黄色发灰,绿色发青。

  完全没有王永珠记忆中那些纯正的颜色该有的样子。

  这边王永珠在看布料,那边那个客人似乎已经挑了一圈,都没挑到中意的,有几分不满:“老板娘,你们布庄就只有这些料子?”

  老板娘陪笑:“这位娘子,小店所有的新的花色布料都在这里了,您就没有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