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秒入睡
叶米轻轻地推开尘封已久的木门,入眼的是整洁的庭院,忍不住在心底松了口气。
老尼姑年纪大了,几年没回来,她还真怕这里没了人。
走进里头,熟门熟路地扒拉在佛堂外探头探脑,不出意外地看见正跪在碎了一半的佛像前虔诚念经的老尼姑。
瘦小的背影穿着一身灰布尼姑袍,银发夹杂着黑发,被紧紧束缚在灰色的尼姑帽里。
虽然看不见全部头发的模样,但叶米还是知道,老尼姑的头发变长了。
她小时候第一次见到老尼姑时,人家还是一头光溜溜来着。
可现在已经不给人当尼姑了,所以只能留起头发来。
悄无声息地将怀里的东西放在佛堂门口,叶米转身离开,摸索去了尼姑庵后院。
后院有一小片竹林。
清风扬过,叶影婆娑。
从竹林最左侧走进去,直走第三颗竹子下,有颗染着红点的大石头。
费劲地搬开石头,底下有个洞,稍微挖开,就能找着一个铁盒子。
那是个小孩子用的铅笔盒,小小一个,被深深地埋进土里,努力地保护着小主人多年来的宝贝。
打开铅笔盒,里头整整齐齐地躺着一叠钱。
一块、五毛、一毛的都有,零零碎碎,但是被很珍惜地保存起来。
这是叶米下乡时被遗落的一百三十块。
怕藏在家里被人发现,她特意找了个远离家里的隐蔽地方藏钱。
结果藏得太远,以至于匆忙下乡的时候居然来不及带上。
还好,放到现在,这笔钱还在。
将沾满泥土的铅笔盒整个收起来,叶米离开竹林,没有将石头搬回去。
这地方已经没有被隐藏的意义了。
从后院穿回前院时,叶米还特意去佛堂看了看,老尼姑还在念经,她小小声地道别:“老奶奶,我走了。”
不出意外地没有得到回应。
她这次没再停留,转身离开,匆匆回到了景子恒身边。
叶米走后,寂静的佛堂内,正在闭目念经的老尼姑缓缓睁开眼,苍老的双眼看似混浊,实则清明。
她露出一个慈悲的微笑,双手合十默念:“阿弥陀佛,前世修德,今生结善,愿施主喜乐一生。”
仔细一看,原本被叶米放在门口的糖果等物,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佛堂之上,被供奉给佛祖。
“拿到东西了?”
“嗯,这个帮我装起来。”
景子恒很自然地接过叶米手上的铅笔盒揣自己兜里,也不嫌弃上面脏。
叶米今天穿的衣服没有兜,装不了东西,就干脆把景子恒当成自己的人形衣兜用。
还别说,挺好用的。
“回家吗?”景子恒问。
叶米扯过景子恒的手腕看了眼时间,才早上九点多,她自己的手表还锁在银行保险柜里呢。
“还早,我们去供销社看看吧。”
她想去找找有没有什么好布料,或者看一下最近时兴的衣服款式。
景子恒无可无不可地点头:“行。”
他今天没有行程安排,全都听自家媳妇儿的。
两人很快骑车来到一座气派的三层小楼前。
这是a市供销社。
A市供销社可不是小小一个农田镇供销社能比的,里头光是售卖的物品种类就比农田镇的供销社多上三倍。
一走进去,都是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目不暇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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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叶米目标很明确,直奔成衣布料专柜。
还未走进,就被一道听起来有点耳熟的大嗓门给吸引了注意力。
“就一条破裙子居然卖三十块钱那么贵!你们是不是看我是个乡下人好欺负,故意讹人呢吧?”
她转头望去,只看到了一圈圈围起来的人。
好奇地蹦哒两下,可惜小短腿再怎么蹦哒都不可能高过人墙,以至于累得半死还是什么都没见着。
这时,背后穿过来一双大掌,拖着她腋下,将她整个轻松举起。
“看见了没有?”景子恒清冷的嗓音从背后响起。
如果自己不是当事人,叶米很难想象这声音的主人会为了让她看个热闹,而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她当孩子一样地举起来。
不过视野变高,确实能看见很多以前看不见的风景。
掠过层层人头,终于见着了闹事中心的人。
一共五个人,两个年轻姑娘穿着供销社销售员的服装,她们对面是另外两个年轻姑娘,还有一个看起来二十几岁的青年。
其中一个矮胖的年轻姑娘怒气冲冲地揪紧了一个销售员的衣领,用力很大,叶米看着都为人家的衣服担心。
还是扯破了怎么办?
另一个销售员显然想去保护自己的同事,却被另一个年轻姑娘有意无意地缠住,导致过不去。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事被个乡下疯婆子欺负。
叶米目光有点复杂。
因为她发现,闹事的五位当事人,她居然认识其中三个。
矮胖的姑娘正是小河村的王桂花,至于另外一对长相出众的男女。
恰巧,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
也就是小说女主叶梓芝,和她的男配哥哥叶梓茗。
这世界好小啊。
叶米心下感叹。
随即又很疑惑,她记得自己上辈子病死时,叶梓芝还在小河村呆着,根本没回城,现在这是什么个情况?
直觉有些不对劲的叶米皱起眉。
本能地察觉出有什么东西变了。
可惜她是不是陈燕,不知道具体的小说内容,到底哪里变了也说不上来,就是有种莫名的违和感。
是不是需要回家一趟?
叶米脑子里突然就冒出这么一个念头,随即被自己打散。
她不想回去!
不过……可以去弟弟的学校门口守着,远远看他一眼。
她不贪心,看到弟弟过得好好儿地就离开。
叶米走神时,那边的王桂花还在闹。
难得亲妹妹回了家,叶梓茗今天特意请假,带着妹妹和她朋友一起出门玩。
带着女孩子出门,最好的地方自然是去供销社,就算买不起,可是走走逛逛,看看一些漂亮东西也挺开心的。
事情的起因就从这里开始。
王桂花跟着叶梓芝第一次离开家乡,踏上大城市的土地,一进城就被各种目不暇接的繁华景色迷了眼。
特别是在见过叶梓芝帅气俊朗的哥哥后,更是丢了一颗少女的芳心。
此时此刻,沈二虎又算得了什么。
只有叶家哥哥这种长相俊朗,脾气温和,还是城里工人的有为青年才是她王桂花喜欢的男人。
特别是在王桂花知道叶梓茗还没对象后,看着他的目光越发炽热。
私底下王桂花有跟小姐妹吐露过少女的心事,叶梓芝知道后很开心地表示喜欢她这个大嫂,会帮她撮合她和她哥哥。
今天这场供销社之行,就是叶梓芝求着她哥哥带她们俩一起来的。
本意说是要给王桂花和叶梓茗制造相处的机会。
王桂花知道后,开心得不行,甚至还拍着胸口和小姐妹保证,要是她能成为她大嫂,跟着她哥住进了城里,那也一定不会忘了小姑子。
正巧今年的回城名额下来了,他们小河村分到了两个,她爸现在还没决定要给谁。
她可以求着她爸,给叶梓芝一个回城名额,让小姑子跟着她一起回城。
“那就谢谢我的好大嫂啦。”得到想要的保证,叶梓芝眼底划过一缕精光,表面上笑着打趣小姐妹,惹得王桂花羞涩不已。
“讨厌,不许取笑我。”
想着明天要跟着心上人一起逛供销社,等同于约会一样,王桂花激动得一晚上没睡。
第二天起来,因为睡眠不足,脑袋有点昏沉,但她不在意。
只一味开开心心地换上自己最好的一套衣服,编起麻花辫,努力把自己打扮成最美的样子,力求在心上人面前留下个好印象。
可惜王桂花不知道,她皮肤虽然还算白,但天天在乡下干活,常年风吹日晒,粗糙得堪比侧纸。
再加上她身材矮胖,长得又普普通通,真的是再怎么打扮都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