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小炮灰 第76章

作者:三秒入睡 标签: 穿越重生

  整个一小馋猫。

  可惜他不知道叶米那边的地址,问了母亲也没得到明确答复,只能作罢。

  正干着活,远远地跑来一扎着麻花辫的红衣姑娘,蹦蹦跳跳冲到沈礼面前,嗓门嘹亮清脆:“沈礼哥,我阿爸说有你的电报,叫你去拿。”

  “谢谢你,露雅。”沈礼拍拍手,从田里爬上来,向着村委办公室走去。

  村里唯一的电报机就在那里。

  露雅亦步亦趋地跟在沈礼身后,没话找话:“又是你家里人发来的消息吗?”

  “嗯。”沈礼态度有点冷淡。

  不是他不想对人温和一点,而是这姑娘对他的心思满村皆知。

  但是沈礼不喜欢她,也不可能直接当着人家的面就说‘我不喜欢你,咱们保持点距离’,毕竟对方也没和他明确表白,这样说会显得他太自恋,所以只能尽量保持彼此间的距离。

  用态度明确拒绝。

  可惜露雅看懂了,却总是假装不懂,仿佛这样就可以一直呆在沈礼身边了一样。

  露雅是咔什村落第二大队的大队长闺女,叫露雅巴哈娜……什么什么耶律的。

  全名太长了,沈礼记不住,就只以“露雅”这个短称叫她。

  咔什村是少数民族混杂汉族的混居村落,这里很多人的名字都长到让人难以记住,有些人甚至连父母都不太记得他叫什么。

  所以他们这些外来的知青一般只记简短的称呼,反正大家为了方便,也是这么互相称呼的。

  她长得算漂亮,身材匀称健康,家世在村里称得上一等一的好。

  在村里那些爱慕露雅的青年看来,沈礼是相当不知好歹的,人村花爱慕他,他居然对人态度那么冷淡,这是想打一辈子光棍还是想娶个天仙当老婆?

  都不是,沈礼只是对她没感觉而已。

  来到村委办公室,沈礼接过露雅她阿爸递给自己的电报,笑着到了声谢,然后快步走开。

  他打算找个没人的地方再看看上面写了什么。

  见他离开,露雅下意识想跟上,被她阿爸严厉地叫住:“露雅,站住!”

  “阿爸,你有事?”露雅不明所以地回头。

  她阿爸抽了口旱烟,沉沉地叹口气,告诫女儿说:“以后别再去找沈礼了,他不适合你。”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沈礼走到一处没人的角落里,展开电报,上面就很简单地写了几个字。

  ‘妈退休,工作给你,速回。’

  电报一个字三毛钱,也难为红秀娟为了让儿子快点回家,肯花这么一笔钱了。

  接到电报的第二天,沈礼就和大队长请了假,收拾了东西匆匆赶去火车站,买了最早一班回家的车票。

  他不是急着回去顶母亲的班,而是想回家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以他对红秀娟的了解,要不是出了大事,她绝对不会花冤枉直接发电报给他,而且这份工作,其实沈礼早就认定母亲会给妹妹了,怎么就落到自己头上了呢。

  思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他只能赶紧往回赶。

  沈礼足足坐了五天五夜的火车才抵达A市火车站,下车的时候他全身关节都是僵硬的。

  为了省钱,他买的车票是硬座,五天五夜就卷缩在那个小小的座位上,受了老大的罪。

  还好赶紧赶慢,总算是赶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感谢在2020-12-0915:41:20~2020-12-0922:27:1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朱家小千金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8章

  直不起腰,腿直接外八成了罗圈腿,沈礼提着行李,顺着人流,艰难地从火车上下来。

  当呼吸到外面第一口空气的时候,他简直感觉通体舒……

  呛了一下。

  “咳咳……”沈礼捂住口鼻狼狈地咳嗽了好几声。

  火车正在排气,它旁边的气味可不怎么好闻,而且A市的空气也没咔什村落那边的清新。

  站在原地缓了一下,又动动手脚舒展一下身体,直到能直起腰身,迈开长腿,沈礼这才循着车站内部的指示牌走向出站口。

  火车晚点了三个多小时,原本应该晚上八点多抵达的班次延迟到了深夜十二点。

  跟着他一趟火车来的人群一出站哗啦一下就散了,大多数高高兴兴跟着来接自己的家人朋友离开。

  眼前一下子变得格外冷清。

  夜晚的冷风呼啸而来,吹乱了没有戴帽子的头发。

  沈礼呼出口气,提着行李呆呆地站在车站出口处,想着自己要怎么回家?

  他回来得很突然,没有通知任何人,当然也不可能有人来接车。

  大晚上的,公交车也停了运,连那来往着帮忙拉人拉货的私人三轮车也没有,走路的话从火车站到家至少需要走三四个小时。

  要不他干脆在车站里随便找个地方窝一晚,明天天亮了再走?

  “二哥!”

  正想着,背后传来一阵啪嗒啪嗒的急促脚步声,紧接着他肩膀被人跳起来轻巧地拍了一下。

  沈礼顺着这股力量转身,刚刚露出一个标准的八齿笑,就见拍人的小姑娘吓得往后蹦出半米远。

  “哇呀!大兄弟你谁?”圆溜溜的大眼睛都被瞪得块脱出眼眶了,可见是真的吓得不轻。

  沈礼被整得哭笑不得。

  他大步迈上前抓住小姑娘,一手握拳,抵在她小脑袋上转转转,表面上装出一副咬牙切齿的恼羞成怒样:“死丫头,我是你二哥,才几年没见就不认识我了?”

  “错了错了我错了!”叶米缩着脑袋,怂兮兮地求饶,脸上却满是笑意。

  时隔多年再次相聚的兄妹俩一如既往地爱打打闹闹,一如往昔,一点也没有生疏感。

  虽然看着可乐,但三更半夜地,还在外面,也不能让他们一直这么个闹法。

  红秀娟虎着脸上来叫停:“行了行了,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还跟小时候一样,一凑在一起就咋咋呼呼个没完,赶紧回家!”

  “哦。”

  被训的两兄妹齐齐停手,互相看一眼,叶米噗呲一声就笑了。

  肆无忌惮的嘲笑。

  “哈哈哈哈……二哥你好黑,都成黑炭了,大哥在部队都没你晒得这么黑吧哈哈哈哈……”

  沈礼无奈地点点她的脑袋:“我那边海拔高,紫外线强,黑一点正常。”

  其实也不至于到黑炭的程度,就是健康的小麦色,搭配上沈礼常年干活练出来的一身腱子肉,看起来就是个高大帅气的阳刚小伙子。

  可在叶米的记忆里,自家二哥是个高高瘦瘦,一身白皮的俊秀少年,这一反差对比太强烈,才忍不住一直哈哈哈个没完。

  沈礼威胁地眯眼,语气压低:“笑笑就够了啊,再笑我把给你带的特产都吃了!”

  叶米一秒闭嘴,还自己捂住嘴巴,无辜地眨巴眨巴眼睛,表示她绝对不会再笑了。

  求放过她的特产。

  “小米。”刚刚被派去另一边寻找沈礼的景子恒,远远扭头看见她们和一位高大青年站在一起,就知道人是接到了。

  他立马收起写着沈礼名字的纸板,大步向着叶米走起。

  “他是谁?”沈礼惊讶地看着一位俊雅清逸的青年大步走来,凑到他妹妹身边。

  两人的距离,过于亲近了吧?

  因为红秀娟自己都是这几天才知道女儿结婚的消息,以至于还没来得及写信告知两个在外头的儿子,所以沈礼还不知道叶米结婚的事。

  “我对象。”叶米亲热地搂住景子恒的一只手臂,跟自家二哥介绍道:“他叫景子恒,和我一起下乡在同个村子的知青。”

  “你怎么就结婚了?还有,你这是回城了?妈的工作是怎么回事,她身体好好儿的,怎么说退休就退休?”

  沈礼有太多疑问需要得到解答。

  “先回去吧,这事路上说。”红秀娟结果儿子手上的行李,没自己想象中那么重,恐怕这不是他的全部行李。

  她微微皱了皱眉,但也没说什么。

  景子恒借了他爸的汽车开过来,这车子名义上是机械厂的,其实当初买车子的钱是景书成私人出的,所以他有权将车子外借给自己的儿子。

  恰好,景子恒会开汽车,而且是考过证的。

  车上,叶米和红秀娟你一句我一句解释了最近众多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得沈礼直皱眉头。

  “他叶建才是脑子有坑吧?居然怀疑小米不是他亲生的。”沈礼气得对长辈都直呼其名了,同时为妹妹报屈。

  他生父死的时候沈礼已经五岁了,到了记事的年纪。

  他清楚地记得那时候病入膏肓的爸爸已经在床上躺得起不来身,连说话的力气都所剩无几,持续了将近半年。

  说句难听的,那种状态下的爸爸根本不可能让他妈怀孕。

  而且妹妹的身体会那么弱,也跟她是早产儿有很大关系。

  所以叶建才的一切怀疑都是毫无根据的,总怀疑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人是多想被戴顶绿帽子?

  “别气了,妈明天要跟他离婚,还有一场硬仗要打呢。”叶米哄她二哥,她已经不在意这件事了。

  “妈,你放心,明天我就算是强压着,也要拖着他和你去民政局离婚。”沈礼会用事实证明自己这一身肌肉不是白练的。

  景子恒开车送红秀娟母子到家门前。

  不是有叶建才和叶家兄妹的那个家,而是红秀娟前夫留下来的一座小洋楼。

  割阑尾炎只是小手术,叶建才早在三天前就出院回家了。

  红秀娟不想一个人面对现在的丈夫和继子继女,干脆和小儿子一起搬出来,到这栋小洋楼居住。

  多年没住人,小洋楼有点破败,昔日粉刷得洁白的外墙变得发黄灰黑,还长满了爬山虎和苔藓,但依稀可见从前的富贵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