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七零年代当山神 第40章

作者:梨子糖 标签: 爽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这是顾振西托人打听后,没有动用这层关系的原因,当然李翠花和顾振北是不好意思,便推辞了。

  至于叶团团,是根本没有想起这出,家里人知道她很喜欢沈秀华,不想让她俩的交往上染上利益,便私下里讨论后,没和她说。

  只是想不到,叶团团这么馋嘴的人,竟愿意献出美食去帮小叔子讨回公道,哪怕沈秀华夫妇真是那种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最后两家生了嫌隙,顾家人也对她生不出一丝不喜。

  尤其是顾振北听罢,瞅着叶团团那全心全意为自己着想的模样,眼眶渐渐泛红,揣在裤口袋的手紧紧握着,背过身,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又转过来,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沈秀华这么说完,瞬间明白他们的顾虑,却更觉顾家这样的人实在太难得,哪怕他们物质上贫穷,却从不干挟恩图报的事,坚定地说道:“我们一定会还振北一个公道!当然这人参和灵芝的钱,还是要给的,我要是白拿你们的,成什么人了?”

  她非要给八千,顾家人不敢接,收购站可比这少好几十倍呢;拿少了,沈秀华觉得他们亏大发了,推辞来退辞去,最后叶团团一锤定音,给三千就成,但要给婆婆买个收音机听戏曲,还有大嫂不久要生了,听说奶粉对孩子好,要是能拿到两罐就行。

  若是一点不要,不好,相当于沈秀华欠了个大人情,这人情债可难还了。收多了吧,顾家人担心她不会尽心办事。

  沈秀华依旧觉得他们亏了,这可是救命的东西。收音机对普通百姓难如登天,对她家完全小菜一碟,还有专供军用的奶粉,家里平时吃不完,都是拿来送人的。

  叶团团对这个换法相当满意,看沈秀华依旧要多给,小脸一拉,说再要这样,她不卖了。这才消停下来。

  沈秀华心中的大事一解决,整个人容光焕发,话匣子立马打开了:“本来吧,我公公的身子都好得差不多了。就是总想起了丢失的小孙女,那一天刚好是她十八岁的生日,又想起我婆婆临去世前的交代,眼看着十多年了,还没一点消息。这心里啊,怪难受的,晚上总做噩梦,这不,精神恍恍惚惚的,脚一滑,就……”

第61章

  “丢失的小孙女?这是怎么回事啊?”

  李翠花听得糊里糊涂,这样的人家还能丢个大活人?忍不住插嘴道。

  一说起这事,沈秀华心里着实不好受,这事压在他们心里好多年了。都说家丑不外传,因为顾家人信得过,太想找人倾诉了,深深叹了一口气:“唉,是我小叔子唯一的孩子,也是萧家这些小辈中唯一的女娃儿。恬恬出生时,全家高兴得不得了,当作掌上明珠般宠着。这孩子不仅长得粉嘟嘟的,还特别爱笑,就这么被惯着,性子依旧十分乖巧,嘴甜有礼貌,讨人喜欢极了,多大的烦恼看见她都没了。”

  “那年,恬恬刚过五岁,弟妹因为三弟工作调动,便带着她去了莞城。弟妹身子一直不太好,有时确实忙不过来,便请了个帮忙的阿姨。那阿姨手脚麻利,做饭手艺又好,刚开始弟妹两口子还防着她,后来见她品行啥的都不错,又是个可怜的,渐渐地便当成了自家人。”

  “谁曾想,这阿姨人是不错,却极其溺爱孩子。她有个烂赌鬼儿子,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说是再还不上便要被砍手砍脚。经不住儿子苦苦哀求,那阿姨便趁着弟妹两口子外出办事,把人放了进来,想着拿了钱就跑。哪知道,他们翻箱倒柜的声音闹醒了我正在睡午觉的小侄女,看见了他的脸,那该死赌鬼便起了杀心,好在那阿姨良心未泯,拦住了。”

  “那赌鬼洗劫了财物还不算,还把孩子打晕带走了。几天后,人是终于抓住了,可孩子早就被他给卖了,根本不知到哪里去了,判了十多年刑。眼看着没多久,他就要被放出来,我公公怎么能不着急上火?”

  “这种挨千刀的,就该吃枪子儿!”李翠花猛一拍桌子,气得额角的青筋爆了出来,嘴唇直打着颤,狠狠骂道:“丧良心的狗东西,这种人还算人吗?猪狗不如。诅咒他下辈子投胎成畜生,被人生吃活剥。那老婆子就是个忘恩负义的,她儿子能干出这么胆大包天的事,都是她惯的,真是气死人了……”

  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哇,谁不把她当成宝一样啊,说不见就不见了。

  邻村有个女娃儿也是被人贩子拐了,做娘的接受不了,直接疯了,见着个差不多岁数的女娃儿,总以为是自家的回来了,跟着就走。这场景,谁看了不大骂那该死的拐子。

  叶团团听着心里也怪难受的,泪珠儿不由滚落下来,忍不住低低地抽泣。

  她一向极少落泪的,脸上一直无忧无虑,每天笑嘻嘻的。

  顾振西见了,伸手把她拽到怀里,轻轻拍着后背,无声给她安慰。

  同时暗暗下决心,以后有机会定要把这种伤天害理的人一网打尽。

  其他人虽然没哭出来,但恶狠狠咬着牙,就像是在嚼那些人贩子的骨头。

  “你看看我,就是吐吐心中的苦水,倒把你们这一大家子人给整哭了。”

  沈秀华极力扯着嘴角缓和气氛,但明眼人都知道她心里十分不好受。

  他们只是个陌生人,初初听这个事,都恨得咬牙切齿。沈秀华是大伯母,关系更是亲密,这么多年过去了,仍无法忘怀,再看看萧铭恩,桃花眼不闪了,镜片上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

  更何况是女孩的父母呢,想必是日日活在痛苦中,怨恨自己当初识人不清,引狼入室。

  顾振北感受到气氛朝着诡异的方向发展,只好转移话题,故作轻松道:“对了,萧哥,你特地来我家找三嫂,是有什么急事吗?”

  “是啊。”

  叶团团从顾振西怀里露出双红红的大眼珠子,像小兔子一样,声音还有点儿沙哑,倒显得更乖巧了。

  萧铭恩镇定了情绪,这才想起正事来,方才在饭桌上只顾吃,然后又被亲妈一打断,差点给忘了。

  “你上次送我的水果,吃着鲜甜又多汁,我就寄了些回京城。前几天收到三叔的电报,说是三婶吃着那冰糖炖雪梨,夜里极少再咳嗽,让我再寻些回去。我见你几天没再来县里,就自己找上门来了。”

  三婶的身体本就瘦弱,生了孩子后,养了几年才补回来。堂妹被拐,气急攻心,晕了好几回,差点没从急救室回来。后来,又每每怨自己,心思重,身子眼看着一日不如一日,经常咳得天昏地暗。

  “家里还有呢,等着我去拿啊。”

  叶团团一听,风风火火又跑了出去,不知为什么她对那个素昧相识的三婶,有种说不出的心疼,仿佛感同身受,又在那些雪梨中输了不少灵力。

  希望她快快好转,早日和女儿团圆。

  “娘,哥,嫂子——你们快出来!”

  今天是顾振北正式毕业的日子,也是他十八岁的生日,双喜临门。

  家里人一大早就开始忙活,找屠户家割了块五花肉,还杀了一只老母鸡,说是要好好庆贺。

  李翠花听到他在外面瞎囔囔,手一抖,差点切到自己,暗骂一句:都是个大男人了,还这么一惊一乍,一点儿都不稳重。

  家里其他人听到呼喊声,放下手中的事,急急忙忙跑了出来,至于李萍是被顾振东扶着出来的。

  顾振北背着大大的双肩包,又提着重重的被褥,汗流满面,像洗了个热水澡,两颊被晒得通红。

  “呼呼呼~我,我有个大,天大的好消息,要,要告诉你们。”

  李翠花道心说:听他说话太费劲了,顺手接过他手上的东西,嫌弃道:“着啥急?你气喘圆了再说。”

  顾振北接过递来的水,急冲冲灌了一肚子,这才缓过劲来,兴奋地宣告:“刘明家倒台了!刘家夫妻全下了大狱。”

  “真的???”

  顾家人不可置信,生怕听错了,都过去个把月了,没收到半点消息,还以为没戏了呢。

  “真的,还能有假,县里闹得挺大的。”顾振北十分肯定。

  “你给我们好好说说,究竟是咋回事?”

  全家人求知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顾振北得意得快要上天,摸了摸饿扁的肚子,嘴欠道:“我为了早点让你们知道,一刻钟不敢耽误,从学校跑回来的。现在饿得慌,没力气了,先来点吃的吧。”

  李翠花正急着呢,哪有这个闲工夫陪他开玩笑,直接送了一个栗子。

  顾振北的头再一次受到暴击,想装可怜。

  李翠花根本不吃这一套,眼底冒着火气,命令道:“你赶紧给我说!”

  又不是团团,软乎乎的,撒起娇来最是可爱。这大男人,怪辣眼睛的。

  顾振北瑟缩了下脖子,不敢老虎头上拔毛了,道:“有个男知青去公安局报案,说是刘明他娘,叫郑宝珠的,娘家的表弟仗着姐姐姐夫的势,在乡下欺男霸女,非得逼迫一个女知青嫁给他,人家不愿,便毁了她的清白,那女知青忍受不了这般耻辱,割腕自杀了。其他知青要去报案,都被沆瀣一气的村支书拦截了。郑宝珠当他们的面,说她弟弟想娶谁就娶谁,那个女知青本就不检点,是她自己发/浪勾引弟弟的,死了就死了。若是再敢去报案,就弄死他们。”

  “惨死的女知青和报案的男人是一对,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人受尽屈辱,想尽一切办法才到了云山县公安局。郑宝珠为人张扬,平时穿金戴银的,一出门端得好大的派头,在县里算是号嚣张跋扈的人物,周围的百姓看在刘明他爹干了不少实事的份上,对她百般忍让,看她被抓了,恨不得放鞭炮庆祝。”

  “本来都没查出刘合作,也就是刘明的爹。这个人在县里老百姓口中风评很是不错,连续好几年被评为先进劳动模范,平日里穿的工作服洗了又洗,直到发白了都舍不得扔,袖口经常打着补丁,节俭的很。知道他被叫去调查,还有不少百姓聚集在一起,在县政/府示威,要求放了他,闹得县里的领导烦不胜烦,都不敢走正门。”

  “萧县长认为哪怕他再妻管严,也不可能对枕边人做的事一无所知,背负着好大的压力,坚持要查他,哪怕治他个包庇罪。谁曾想,这刘合作才真是条大鱼。刘合作在他家对面的那套筒子楼,购了套房产,养了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连娃都生了两个。”

  “顺着这条线,他们发现刘合作以这个女人的名义买了两套房子,每一栋房子里都藏着各种金银珠宝,古董字画什么的,光现金就有几百万。他才来这当领导五六年,就贪了这么多,那些个东西抬出来时,把围观的百姓都吓傻了。”

  这把顾家人震得一愣一愣的,好半天都不知道说啥好,想当初李翠花还夸呢,刘明的爹虽然感情上是糊涂了点,但为了县里的百姓还是干了不少实事的。

  “我们村里人当初还纳闷呢,这刘合作一上台,咋又是修路,又是建堤坝的,敢情就是为了把自己的荷包装得满满当当的,他这从中是得了多少回扣啊。”

  顾振北还不给他们一个缓冲时间,又放了个大招,给了一个‘你们还嫩着呢’的眼神:“娘,这还不止呢。刘厂长,就是叶芳芳的婆家,和刘合作是亲兄弟。刘合作一倒台,他们一家也被请过去接受调查了。”

第62章

  叶芳芳做梦都想不到,这一天竟来得这么快,还是在她一点准备都没有的情况下。

  前几天她实在是忍无可忍,跟刘家人大干了一架,才过上几天好日子。

  每天听着胡桂香念叨自己好吃懒做,不到饭点不起床,夸胡雪怎么怎么的勤快,干活麻利,脾气性子又好,晚上还烧热水替舅舅舅妈洗脚,早知道就……

  当着自己的面,那话卡在喉咙上,叶芳芳知道,不就是想说,让刘健娶了她吗?

  这胡雪本来就是花钱雇来的,做这些不是应该的,难道要她这个主人来伺候吗?

  胡雪还总是一副特别委屈的样子,动不动对着刘健眼泪汪汪,当着他的面,时不时瞟着叶芳芳,欲言又止,被自己发现了,还可怜兮兮的,好像把她怎么着了似的。

  刘健最是吃这一套,小情人受了委屈,三天两头就找她吵架,不然就是摔门而去,简直烦死个人。

  要说叶芳芳对刘健也不是全无感情,不然当初不会嫁给他,但哪怕再深的感情都在上辈子磨没了,就是看着两奸夫阴/妇不爽。

  恶心就恶心吧,她就当刘家是个能白吃白喝的地方,等刘家一垮,就去找顾家过苦日子。

  现在在胡雪的撺掇下,胡桂香一天三餐的甩脸子给自己看,经常自己还没吃饱,刘家人一放下碗筷,胡雪这个贱/人就跑过来收拾,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

  这还算不了大事,更恶心的是:

  胡雪和刘健明明干着不能见光的龌龊事,却丝毫不避讳,在家里对她这个明媒正娶的妻子视而不见,尤其是胡雪,经常趁着只有她们两人在家时,不是追忆以前刘健怎么照顾她这个做表妹的,对她好的不得了,就是故作大方告诉叶芳芳,刘健的喜好的,讨厌的,背地里就用挑衅的眼神盯着她。

  在饭桌上眉来眼去就算了,饭桌下两人小动作还不断,叶芳芳就弯下腰捡了根筷子,就看见胡雪脱了鞋,穿着丝/袜,脚正在刘健腿上划拉着。

  也不知道脚上有没有异味儿,恶心得她差点吃不下饭,想着刘家好不容易吃次烤鸭,还蒸了几只大闸蟹,怎么着也不能浪费。

  我忍。

  可能是被叶芳芳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到了,胡雪的脚迅速缩了回去,两人脸上慌张得一比,心虚极了。眼看叶芳芳啥都没发现,胡雪的胆子便更大了,这种刺/激感着实让人疯狂,就是那脚找不准方向。

  当叶芳芳感觉到胡雪的腿蹭错到自己腿上,差点把隔夜饭吐出来,因为她和刘健穿得裤子的布料是一样的,往旁边一挪,胡雪的腿又上来了。

  叶芳芳当场就摔了筷子,踩着她未穿鞋子的脚,揭发了他们两个的丑事。

  这个时机很重要,正好是刘厂长难得在家吃晚饭的一天。根据上辈子的记忆,他可是十分瞧不上胡桂香的亲戚,再加上上次胡雪娘偷刘家的吃食,印象更是跌到谷底。

  叶芳芳也没闲着,花了一番功夫讨好公公,比如说提供一些上辈子流行的服装花样,以及改良布料的方法等。

  就是胡桂香后悔了,想同意儿子和胡雪的事,刘厂长都不可能答应,他这人,极重面子,儿子和他明面上的表妹搞一起,非得被外面的人笑掉大牙不可,又不是在古代。

  不出叶芳芳的意料,刘厂长果然发了好大一通火,他之前是不怎么满意叶芳芳,但现在比胡雪这个二手货好上千万倍,更是第一次打了刘健,胡雪当晚就被他赶回了老家。至于胡桂香,刘厂长知道她就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人,吃饱没事干就喜欢闹幺蛾子,捉住了她的痛脚,让叶芳芳管家,家里的钱以后交给她。

  叶芳芳自从搞定了刘家人,那小日子过得可舒坦了,胡桂香一心想劝刘厂长收回成命,不太管她,又不用看人脸色,想吃什么就买,还不用花自己的钱。同时她也没忘了顾家,听说顾振北终于丢了那个名额,准备哪天带点东西,去好好慰问一番,刷些好感值。

  原来当女主角的滋味儿是这样的啊。

  这天,她正琢磨着中午去国营饭店买盘红烧肉好,还是做煲个鱼汤好,下下火,。

  调查组的人冲了进来,说怀疑刘厂长与刘合作勾结,占用国家资产,他人已经从厂里带走了,请家人协助调查。

  胡桂香当场嚎的啊,跟人死了一样,拼命反抗,就怕被抓。

  叶芳芳愣愣的,手上的盘子掉了下来,摔成了无数片片,连同她的心。

  拼命安慰自己,不要着急,你是主角,一定没事的。

  跟这些人作对,没有好处,便老老实实跟着走了。

  “刘厂长跟他哥一比,竟然算是个不贪的,总共收了价值三万左右礼物。最气人的是,他任人唯亲,县里纺织厂的小领导,十个有八个跟他老家沾着点亲缘关系。没想到,这人还是个有担当的,自己扛下了所有的事,坚持强调与家人无关。调查组没再发现刘家其他人干了什么违法的事,就问他既然你疑心重,为什么不用胡桂香的亲戚?他说自己老婆傻到家,那娘家也蠢得不要不要的,不敢用。胡桂香会感动着呢,一听,炸了,扑上去把他挠成个大花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