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娇妻有空间 第70章

作者:爬山山 标签: 美食 穿越重生

  曲柳见到两人后,立马放下手中正在切菜的菜刀,双手贴放在腰间右侧,屈膝见礼。

  “给老爷和夫人请安。”

  陆烟儿摆了摆手,神色有些无奈。

  “都说过多少次了,在饮食楼不必有那么多虚礼。”

  曲柳垂下眼眸,态度谦卑。

  “无规矩不成方圆。夫人不在乎这些礼节,做下人的却不能不时刻谨记自己的本分。”

  赵明听到曲柳的话,连忙放下手中皮削了一半的土豆,站起来弯腰行礼。

  陈氏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平日里也喜欢来厨房帮忙,和曲柳接触的时间比谁都久,早已习惯了曲柳的固执和坚持。

  她笑着说道,“曲柳这么懂规矩也是好事,等咱们搬到府邸之后,不如让曲柳来教别的下人们规矩?”

  陆烟儿不禁多看了曲柳一眼。

  早饭后,沈秋便准备自己一人去吴木匠家了。

  陆烟儿端起自己的绣兜,起身上前挽住他的胳膊,说道,“我跟你一起去。”

  沈秋用有力的手臂扶着媳妇的腰,仔细地看着媳妇脚下的路,说道,“你身子愈发重了,走路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陆烟儿点点头,想到了刚刚在厨房里看到的,问道,“你觉得曲柳这个人怎么样?”

  沈秋认真地思索了一下,说道,“她很懂得讨娘的欢心。”

  陆烟儿认同地说道,“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让娘那么信任她,也算是个人才。”

  沈秋并不觉得这是好事,说道,“她和赵明之中必有一个是出卖饮食楼的叛徒,如今表面上看起来曲柳比赵明更加忠心,可我却觉得越是聪明的人越是容易包藏祸心。”

  陆烟儿勾唇一笑,说道,“她只是有点小聪明,若真的很聪明,便不会在这紧要关头表现自己。”

  沈秋见媳妇只顾着说话,根本不看脚下的路。

  他默默地踢开了挡在媳妇前面的小石子,说道,“她是不是真正的叛徒,一试便知。”

  夫妻两人相识一笑,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吴木匠家的库房已经堆满了家具,见到两人一起来,先是笑着打招呼,而后问道,“这些家具都已经做好了,也打磨地很光滑,是时候搬走了吧?”

  沈秋好似听不出其话的催促之意,面色不改地说道,“饮食楼放不下这些东西,要等所有家具都做好了,择吉日再把所有的家具搬到府邸。”

  他熟练地搬了一个椅子出来,让媳妇坐下。

  吴木匠颇为无奈地说道,“罢了,把你们定的所有的家具做好,也用不了多久的时间了。”

  沈秋坐到吴木匠旁边,拿起自己这几日用的工具,在用小叶紫檀做成的妆匣上雕花。

  陆烟儿曾经见过的妆匣都是方形的小箱子模样,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左右两侧呈圆弧,前后两侧呈扁平,有四层小抽屉的妆匣。

  只是第一次见,她就喜欢上了。

第110章 山洞

  陆烟儿期待地问道,“相公,这个妆匣是给我做的吗?”

  沈秋头也不抬地说道,“嗯,喜欢吗?”

  陆烟儿欣喜地说道,“我很喜欢!”

  沈秋唇角一勾,脸颊上浮现浅浅的酒窝。

  吴木匠羡慕地看了低着头认真地雕刻的沈秋一眼,手中活儿不停地说道,“我以前跟师傅学了三年的木匠手艺,才堪堪出师。沈老板才学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已经会做很多东西了,还能自己创新,是个做木匠的好料子!”

  陆烟儿心底默默地想着,相公脑子聪明,自然学什么都快。

  她拿出绣兜里面的小衣服和针线,绣着小衣服上的动物小老虎图案。

  半个时辰后,沈秋将妆匣上的雕花刻好了。

  陆烟儿仔细一看,妆匣顶部雕刻着的牡丹栩栩如生。

  她轻抚上面的图案,好奇地问道,“你很喜欢牡丹花?”

  沈秋实诚地说道,“我没有喜欢的花。”

  他是个粗俗的人,不会欣赏花的美。

  陆烟儿才不相信他的鬼话,说道,“那你为什么给我送的东西,刻的都是牡丹花?上次送我牡丹簪子,这次送我刻着牡丹的妆匣。”

  这难道还不算喜欢?

  沈秋理所当然地说道,“娘喜欢牡丹花,我以为女人都喜欢牡丹,难道你不喜欢?”

  陆烟儿,“……”

  沈秋一看媳妇的表情就知道自己判断失误了,媳妇好像真的不喜欢牡丹花。

  他将妆匣拿回来,认真地说道,“既然媳妇你不喜欢牡丹花,那这个妆匣便给娘吧。”

  陆烟儿,“……”

  吴木匠感受不到气氛的尴尬,真诚地说道,“沈老板下次做东西前,一定要问好你媳妇喜欢什么样的。不然像现在这样,用那么珍贵的木材,废了那么多心思做出来,你媳妇还不喜欢。”

  胡氏,“……”

  这个木讷的男人,不会说话就别说!

  沈秋转身将手中的牡丹妆匣放好,重新准备木料,说道,“我重新给你做一个妆匣,这次你告诉我你喜欢什么花样,我便雕刻什么花样。”

  陆烟儿心底刚刚燃起来的怒火瞬间熄灭,说道,“比起艳丽的牡丹,我更喜欢洁白的杏花。”

  胡氏双眸一亮,说道,“咱们桃李镇附近就有个杏花村,每年三月到四月的时候,那里的杏花开得漫山遍野,好多文人墨客喜欢到那里去赏花赋诗呢!”

  沈秋神色微动,对媳妇说道,“来年三月,我们的孩子已经出世了,我们一家四口去杏花村赏花。”

  陆烟儿唇角勾了勾,正准备说什么,门外忽然涌进来一群人。

  这群见一见到沈秋,便在他面前跪了下来。

  “沈壮士,我们终于找到你了!”

  “我大儿子和二儿子一起进了牛头山,如今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还没有回来,求求你去牛头山帮我找找他们吧!”

  “我丈夫也被撺掇去牛头山找什么檀木,这一去就没再回来!我给你五十两银子,你帮我把我的丈夫找回来好不好?”

  “我是张员外府中的老管家,老幺为了找到檀木讨好老爷,瞒着我上了山。”

  “要不是幺儿媳妇终于憋不住来求我派人去寻人,我还不知道他那么蠢,私自上了牛头山!”

  “只要你帮我把人找到,我给你一百两银子当报酬!”

  “……”

  沈秋眉头一皱,并不想踏这趟浑水。

  “他们已经上山半个月了,恐怕早已凶多吉少,你们求我也没用。”

  他的话音刚落,其余数人均是崩溃得失去理智,一个劲儿地求他帮忙。

  张管家毕竟做了那么多的管家,尽管很担心幺儿子的安危,但还是理智尚存地说道,“即便是他已经出事了,我也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只要你肯帮我上山找人,带回来的无论是活人还是尸体,这一百两银子都归你。”

  其他人纷纷附和张管家的话。

  “无论结果如何,烦请沈壮士帮我上山看一看。”

  沈秋沉默良久,才松了口。

  “先给银子,后办事。”

  众人纷纷掏银子,多多少少凑齐来足有三百多两。

  沈秋也没细数,将银子交到媳妇手中,说道,“等我回来。”

  ……

  一群人跟着沈秋来到牛头山的山脚下,目送他进山,在外面等消息。

  沈秋上山没多久,就闻到了一股熏人的尸臭味。

  他顺着这股尸臭味儿找到了一具面目全非,内脏被吃空了的尸体。

  如今天气寒冷,而这具尸体上爬满了虫蚁,已经开始腐烂,应当死去七天以上的时间了。

  他忍着恶臭,从衣袖里掏出一个手帕,捡起尸体上的一块碎布,包起来放好,而后继续前行。

  “嗷呜!”

  不多时,一匹高大的狼出现在沈秋面前。

  沈秋一眼就认出了这匹狼是当初他放走的那只,问道,“这座山你应该很熟悉,知道半个月前进来的人都在哪里吗?”

  狼深邃的眸子盯着沈秋看了许久,在他身边踱步许久。

  沈秋一动也不动地任由这匹狼打量,不动声色地将黑天放了出来。

  在空间里睡得正香的黑天,猛然出了空间,冷得打了个喷嚏。

  它使劲儿地甩了甩脑袋,将瞌睡甩了出去。

  而后一双水汪汪的狗眼与一双冰冷的狼眼对上了。

  “汪汪汪!”

  黑天吓得倒退好几步,四条腿不停得颤抖。

  它狗小忘性大,早就忘了这匹狼与它是老相识,更忘了自己曾今狼嘴里抢食的壮举。

  狼在看到怂兮兮的黑天,冰冷的眸子里有一道异样的情绪闪过。

  黑天狗眼盯着狼的一举一动,小小的身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倒退,就想躲到主人的身后。

  可惜等它反应过来的时候,狼已经把它扑到在地,伸出长长的舌头舔着它的狗脑袋。

  黑天呜呜地挣扎地,偏着脑袋像主人求救。

  沈秋于心不忍地把黑天一把抓起来,放回了空间。

  狼无声地盯着把它的狗抓走的男人,张开獠牙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