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成男神 第226章

作者:瑟嫣 标签: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焦母有心想找刘兰芝的茬,季言之很轻易的就看了出来。

  季言之凉凉的扫了焦母一眼,“母亲,二婶对你说的话,你莫非又忘了?真想让族中长老再登门一次,和母亲你好好谈论,什么叫为母不慈,儿孙无法孝顺的话?”

  焦母这样子直接就被季言之怼了一个半死不活,好半晌后,才缓过神来,有些委委屈屈的道:“为娘到底做错了什么,还要被指责为母不慈?”

  季言之是真的懒得跟脑子估计被安逸舒坦日子腐蚀成浆糊的教母多多计较,他叹了一口气,很认真却很不婉转的道:“不明白,以后母亲就少说少做吧。只要母亲能忍住不吭声,咱们家就是家和万事兴。”

  焦母:“……”

  季言之转身就往厨房走,本想回房睡觉觉的教母瞬间抛下郁闷的心情,出口问道。“天都快黑了,大郎你去厨房干什么?”

  “给你端洗脚水。”季言之回答焦母道:“你这腿不是有风湿的毛病吗?我问过大夫,大夫说了睡觉之前泡泡脚,对风湿老寒腿有缓解的作用。”至于热水泡脚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对缓解香港脚很有效的话儿,季言之就不说了,反正说了焦母也不明白。

  焦母因为季言之给她端洗脚水泡脚的举动,老怀欣慰。只一个还是有点点介意,觉得端水伺候她的工作该刘兰芝来干。

  这时候的人哪怕是后世,都觉得娶了媳妇,媳妇就该为一家子当牛做马,一个大佬爷们当甩手掌柜万事不干,理所应当。可凭什么啊,不是说季言之性别男,就不站在男人这一边,帮着女人说话。

  而是……都是第一次做人,难不成多了二两肉就特么该上天,而少了二两肉的就该低贱到尘埃里?

  没有这个道理。季言之没有权利约束其他人,但最起码他可以约束自己。

  哪怕身处古代,讲究孝道大过于天,媳妇就该帮儿子、和着儿子一起好好孝顺老人的古代,季言之也觉得,作为焦母的亲生儿子,他该孝顺焦母却不能事事依她,而焦母又没生养过刘兰芝,刘兰芝能够做到侍奉她如亲母已经够可以的了,焦母又凭什么想当然就苛刻于她?

  利索的给焦母端来洗脚水,在焦母泡脚的时候,季言之并没有急着回屋,而是趁着焦母难得心态平和,说出了自己对于未来的打算。

  “儿子不想再远赴庐州府上任了,已经辞去了抄文书小史的官职。”

  季言之的话可算是一道炸雷,任凭焦母心态平和到了何种程度,依然把焦母炸了个不清。

  焦母一脸震惊的道:“大郎你,怎么不跟家里商量就……可是因为生了怪病?”焦母转而为季言之找了理由。“这可如何是好,这这这,以后你哪来的俸禄来养家糊口。”

  季言之:“儿子也是怕身染怪病,人会糊涂,倒时在差事上出差错,所以才下定决心辞了那抄文书小吏的官职。”

  焦母抿嘴,显得有些不高兴起来。“以后咱家怕是日子要艰难起来。”

  季言之默不吭声,显然在等焦母随后的话语。

  果不其然,焦母性子左又贪财,但是对季言之(焦仲卿)这个儿子是疼爱的,过了一会儿,焦母就颓然的道:“罢了罢了,还以为给大郎娶了媳妇,就能一直过万事不忧愁的好日子,没想到……明儿我就去买一架新的织布机,和着刘氏一起纺纱织布补贴家用。”

  季言之满意勾唇,也就熄了想告诉焦母自己其实打算开一家书院,教书育人。只心悦诚服的说道:“看来以往是儿子误会了,小事不提,但在大是大非面前,母亲还是知道该怎么做的。”

  焦母:“……”

  话是好话,但听着总感觉很不对味儿。

  焦母幽幽的看着季言之端着冷却的洗脚水,出门倒水的背影。好半晌后才恍惚回过神,她的儿子这是嫌弃她喜欢在小事上太过于斤斤计较吧。顿时焦母觉得自己又胸闷气急了。

  焦母越想越不得劲儿,干脆就直接上床闷头睡觉去了。

第220章 孔雀东南飞(09)

  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依然是刘兰芝最早起来的。

  刘兰芝先是利落的将早饭做了,然后抱着一盆子换洗的衣物到河边浆洗。

  季言之有心想让刘兰芝不要那么勤快,只是刘兰芝向来如此,而且目前所处的村落,村里的妇女历来都是在河边浆洗衣物,一来方便,二来也是为了联络感情,顺便聊些八卦。

  季言之知晓这点,所以也没劝阻刘兰芝让她少做一点儿事。将热气腾腾的梗米粥大口的喝了,季言之便出门,找了村里一个有把子力气的庄稼汉子带着斧头,随他上山砍树去了。

  季言之这是打算趁着天气良好,将能够制作洁白如雪的造纸术‘发明’出来。

  华夏的造纸术最早出现在西汉,一位叫蔡伦的宦官造出来的。原材料是麻头、破布等,制作方法则是将麻头、破布等物经水浸泡、切碎、洗涤、蒸煮、漂洗、舂捣、加水配成悬浮的浆液、捞取纸浆、干燥后即成为纸张。

  这样制造出来的纸张质地粗糙,而且由于成本原因,价格偏贵。所以很多读书人,除了习惯用刻刀在竹简上刻字抄录书籍外,平日里练字都是用织布出来的白绢。

  因为这个原因,很多家庭都把能够熟练上机织布当成了选媳妇的标准,当初一直标榜世家,家中颇有资产却没住镇上住乡下的焦家长辈们,就是因为刘兰芝还待字闺中就手巧得左邻右舍皆口称赞,才下重聘给焦仲卿娶了刘兰芝。

  刘兰芝也真的是很能干,上机织布很熟练也很快速。不过织出来的白绢、麻布、葛布等布料却大多数卖了换钱,因为新婚三月,焦仲卿就远赴庐州郡府当那不光要看人脸色,还要时时刻刻抄写公文的小吏。

  季言之目前所处的村落总体大概有两三百户人家,比起周边来讲,算得上比较大且富裕的村落,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几口薄田,靠着耕种为生。

  小山庄风景也很好,有河有山,靠南的小山丘上还种植了一大片的竹子。每逢竹笋疯狂从地里冒出的时节,村民都会三五结队的跑来挖竹笋,或鲜吃或煮熟晒干,总之南山上那一片竹林造福了整个村庄。

  不过这回季言之领了丁力上山,可不是为了那一口竹笋,而是为了伐树造纸。当然了竹子也可以,反正造纸最需要的是植物纤维,不管是树皮树木还是竹子,甚至草根都富含植物纤维,用谁不是用啊。

  只是想着竹林面积不大,树林却沿着山脉连绵不绝,所以就将目标放在了树木上。

  慢腾腾的上了山,季言之对拎着斧头,看起来孔武有力的丁力道。“麻烦你了。”

  “焦先生客气了,某只有一把子力气,承蒙先生看得起,还出了不错的价钱让某帮忙伐树。”丁力憨憨一笑,就开始挥舞斧头砍伐树木。也不知是运气还是运气,丁力砍伐的树木中十颗有五颗都是檀树。

  季言之嘴巴抽了抽,只得让丁力砍伐那些比较常见,生长速度也要比檀树快上很多的寻常树木。

  丁力挠挠脑袋,真诚的给季言之提出建议:“焦先生,你要做家具的话,还是某先前伐的树木结实。”

  季言之:“……我不是做家具。”

  “那干啥?”丁力下意识的问出这话后,就一巴掌拍上了自己的脑门,憨笑着道。“瞧某问的这话,焦先生一介读书人,要这些东西自然是有用的。焦先生不如先回去,天黑之后,某一定砍伐多多的树木给焦先生送去。”

  季言之点头,随即就摇着羽毛扇,悠哉悠哉的下了山。

  刚巧下山的时候,刘兰芝已经浆洗好了衣裳,正要回家。刘兰芝抬头就见自己的丈夫,穿着一身青衫,摇着羽毛扇通过上山的必经之路,下山回来。

  “夫君这是上山去了?”

  “嗯。”季言之笑了笑:“有未来想做的事情,需要用到木料,所以就找了丁家小子,让他上山给我砍伐一些木料。”

  为了以防万一,免得四肢孔武有力,脑子却空空的丁力多做事,季言之甚至交代了自己要完整的木料。也就是说,树枝树皮都给他留着,不要想当然的就当做他要做家具,给他将木料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刘兰芝听了,倒没有多问,附和的道:“丁家小子确定有一把子力气。往日夫君未在家,家里百亩良田都是请的丁家小子,让他帮忙请人耕种。”

  刘兰芝和着季言之,之所以称呼丁力为丁家小子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焦仲卿在村子里的辈分很高。村落名曰上溪山庄,焦氏一族在上溪山庄总共只有十多户,算不得村里的大户,但却是受到整个山庄人尊敬的存在。除了焦家人基本上都是读书人以外,更多的却是村里正一般都是焦家长者担任的。

  一道儿走回焦家,刘兰芝便去晾晒衣裳。

  焦母没在家,估计是因为昨晚上答应了要和着刘兰芝一起纺纱织布补贴家用,所以也一大早出门,找村里的木匠做一台新的纺纱织布机了。季言之干脆就和刘兰芝说了一声,以刻录书籍为由,回了偏院,制作竹简。

  要知道竹简书籍是很具有收藏价值的。特别是秦汉三国时期,造纸技术并不发达的时代,在后世一篇据说是名家刻录的书籍可以卖到天价。所以必要时,季言之不介意往自己空间里多收录一些竹简书籍。

  反正他是在东汉末年刻录的,不存在,唔,文物造假。

  季言之拿过刻刀,真正做到了下刀如飞的快速刻录小篆。一页竹简刻录完成后,季言之哈气将屑沫吹开,然后研墨用小号的毛笔,细细的上色。这样制作的竹简书籍,可比直接在竹简上书写保存的时间久。

  季言之认真用毛笔勾墨上色,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的流逝了。

  很快,原本悬挂于正中的太阳快速的往西边坠落。黄昏时分,丁力领着自家的几个哥哥弟弟,将季言之所要的木料拖了回来,就堆放在偏院开的后门口。

  “谢了。”

  季言之很满意的看着那一堆木料,再原有的工钱基础上,又多给了一些。

  丁力和着他的哥哥弟弟很高兴的道了谢,便欢天喜地的接过工钱,回了家门。

  买织布机归来的焦母好奇的望了望,也没从那堆寻常木料中看出有什么地方值得那么高兴,不免嘀咕道:“按照平时的工钱给就是了,怎么能凭着心情好坏多给?”

  季言之闻言头也没抬,继续将刻录并且上色的一页竹简摊着放置到了阴凉通风处。这时候,为了避免焦母尴尬,刘兰芝好心的开口解释了一下。“母亲都是乡里乡亲,夫君多给,也是为了焦家的好名声。”

  焦母蠕动嘴巴,到底没有再说什么泄气话。

  她看向了刘兰芝,语气居然不是阴阳怪气,而是挺平和的说:“今晚吃什么。”

  “母亲想吃什么?”刘兰芝好言好语的问。

  “随便。”焦母甩下这样的话,随后又补充道:“只要烂软的食物就成了。”她的牙不太好,吃硬的东西不是要了她的老命吗。

  焦母顿了顿,又道:“我新买了一架织布机,明天你也将你用惯的那架织布机搬到正院来,平日里你我婆媳就在前院纺纱织布,也免得打扰了大郎看书做大事。”

  刘兰芝应了一声好,便去了厨房忙碌。中午时候,刘兰芝曾倒了一粗瓷大碗的黄豆去了村尾那家擅做豆腐的,换了几块豆腐。刚好打点卤水加小葱拌着吃。再煮了一锅猪肉,加几块豆腐。配以姜蒜花椒以及芥末,吃起来倒别有一番风味。嗯,至少吃得季言之是特别想念辣椒。

  不过这一世,季言之没有将空间里存放的各种农作物蔬菜种子拿出来的意思。

  没别的意思,这世的他不像上一世为帝王掌控江山,整个天下都是他的。这一世的季言之不过是一小世家子弟,俗称乡绅土豪。

  该讲究的是随遇而安,而不是使劲全力搏一世功名,所以献出改良的造纸术已经足够他有名声建立书院,护住上溪山庄的百姓,他干什么要献出各种农作物蔬菜种子,来让二三十年后会到来的乱世变得更加的残酷,让诸多世家多了囤粮待价而沽的筹码?

  要知道作为臣子进献东西,也是要讲究时候的。

  当盛世而为,而不是乱世给出。

  季言之抬头看了看天色,在焦母难得有心帮着刘兰芝收捡碗筷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好像有一种辣椒,嗯,好像就叫辣椒叶,是可以当做时令蔬菜,也可以用作调味料食用的。

  “唔,今天上山好像看到了,要不明天先不忙着剐树皮造纸,而是上山‘寻宝’?”

  芥末虽然挺不错的,但太呛鼻了,少吃无所谓,但吃的次数多了,总觉得会变身成为芥末精,所以还是想方设法改善生活吧!

  季言之随即重重点头,当下就做了决定。

第221章 孔雀东南飞(10)

  又是一夜无梦, 第二天,季言之心中因为想着事情,难得起了一回早。吃过粗茶淡饭, 便穿着深褐色的书生长袍,幽幽的又往山上跑。

  山上果然有只长叶子, 不长辣椒的辣椒叶。

  很多,和野草混杂在一起,几乎到处都是。

  季言之想了想, 干脆拿出匕首,连根带土的挖了不少的辣椒叶苗。

  一些存放进了空间, 一些季言之则找了一些芦蔓草, 简单编织成网兜装上。

  雨后天晴, 春日里,不光有春笋冒出,还有不少的蘑菇。

  除了春笋以外, 像什么黑木耳、银耳、蘑菇之类的山珍, 很多, 基本上都没有被人采集过。上溪山庄的村民不吃它们, 估计是有人吃了毒蘑菇中过毒, 又无法分辨满山遍野生长的蘑菇哪个有毒或没毒, 所以也就无人再采集。

  季言之单手拎着装满了辣椒叶的简单草网兜,继续闲逛着,恰好遇到几个梳着朝天揪, 穿着短衫短裤,大概年龄在六七岁左右的孩童。

  “先生好。”孩童们彬彬有礼的给季言之问好,这是过去对读书人的尊敬。

  “好。”

  季言之笑呵呵的,脾气十分好的问:“你们上山来拾柴?”

  几个小童纷纷点头, “先生上山来是寻野菜吗?”有的还说,季言之寻的野菜辣嘴,不好吃,等他们寻了其他野菜,就给季言之送去。

  季言之想了想,没有拒绝几个小童的好意,却道:“我来教你们辨别如何采集蘑菇吧……颜色鲜艳的有毒,颜色黯淡,白色或者青灰色的蘑菇可以食用……”

  季言之兴致勃勃的带着村里的几个小童辨别雨后山里,漫山遍野穿出来的蘑菇。

  几个小童只带了捆绑木柴的绳索,季言之就扯了不少的芦蔓草,编织了好几个简单的草网兜,让几个小童每人,包括他都带了一网兜的蘑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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