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瑟嫣
两名怕怕的书生:“……”
憨憨子属性的冯春昭却陷入了沉思。半晌后,他很有求知精神的道:“这就不知道了,要不我们抓住他,烤了试试?”
第378章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05)
“你去抓?”
季言之疑狐的看着冯春昭。
不是季言之看不起他, 就冯春昭白斩鸡的蠢样儿,真要去抓妖精,哪怕这妖精喝得醉醺醺, 又遭到防御阵法石头的反弹,露出了狐狸尾巴, 也不是冯春昭能够对付的,所以季言之先前那个疑问真的是随口说说, 谁知道冯春昭还真就挽着衣袖,准备上前抓狐狸精去了。
季言之着急, 害怕冯春昭出事, 赶紧上前, 推开冯春昭,直接抓住胡公子屁股上狐狸尾巴, 将胡公子倒拎起来。
说来也是怪,胡公子没被抓住狐狸尾巴倒拎起来之前,还勉强能够维持人形。可是当他被季言之抓住狐狸尾巴倒拎起来之后, 就直接变回了原形。
那是一只毛色灰白,像大狗一样,估计得有四五十斤的杂毛狐狸。一拎起就有一大股的狐骚味儿扑面而来,差点把季言之呛了一个半死不活。
跟季言之挨得近的冯春昭也被呛了。
冯春昭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对两个已经完全酒醒了的书生,发出了来自灵魂的拷问。
“这么重的狐骚味儿, 你们是怎么跟他喝得下酒的?”
两名书生:“……”
穿着青褐色书生袍, 自称叫郑缙云的书生苦笑连连。“本来只是我和李兄在饮酒作乐, 谁知道这只狐狸会幻化成人形,自称姓胡,加入了其中。我和李兄并没有闻到狐骚味儿, 要是能闻到,又怎么会和精怪称兄道弟。”
李卿这时候抹汗,有些后怕的道:“那精怪与我们二人一起饮酒之时,还说家中有数个姐妹,容貌都姣好,询问我和郑兄是否成亲,幸好我和郑兄都回答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敢私自定下婚约。不然...这……”
冯春昭眨巴眼睛:“据说狐狸精虽然带着狐骚味儿,但没有一个不漂亮的。我倒是想遇遇,可惜啊!”
季言之撇头看他,知道他说这话有点儿言不由衷,毕竟这只男狐狸精现出原形的那一刻,那狐骚气味简直太‘震撼’冯春昭这憨憨的味觉了。
作为一个涂脂抹粉,还薰香料,追求魏晋文士风流潇洒的憨憨子,冯春昭哪怕再向往画本里描述的有关美狐艳鬼给穷酸书生红袖添香的故事,也无法做到跟浑身带着狐骚味儿的美艳女子滚床单啊,除非天天薰香料。
“天天薰香料,也会变臭的。不信你拿这只公狐狸去试试。”
冯春昭奇怪的看了季言之一眼:“言之贤弟,你不是说要把这只狐狸扒皮烧烤,尝尝狐妖肉的味道吗?怎么还让本公子在他身上浪费名贵的香料?”
“自然是怕你再打偶遇美狐艳鬼的主意,托我去那种出了很多传奇故事的荒坟野庙夜宿。”季言之眯眼笑了笑,“相信今儿春昭兄见了这只公狐狸,能够很好的打消这个念头,安心赴考。”
冯春昭:“……”
——其实就算打消偶遇美狐艳鬼的念头,我也没法安心赴考啊。就我那文化水平,不用参加科考,我就知道我会在事后引来父亲大人的鸡毛掸子。
冯春昭想到家里的一二三四五六个鸡毛掸子,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言之贤弟,要不,这只狐狸……”
正在思考往哪里下刀,一顿就吃了的季言之歪头,“嗯?”充满了疑惑。
“没什么!”冯春昭双手背于后,斟酌言辞道:“就是……不知道言之贤弟听说过这句话没有,北海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
“……鲲之大,一锅炖不下,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大,需要两个烧烤架,一个秘制,一个麻辣……”季言之很从善如流的接口,并道:“这只狐狸最多四十斤,一个锅炖得下的,当然要是想留一半烧烤,也是可以的。”
“山海经是这么说的吗?”
不学无术的冯春昭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不过他就那脑容量,想不明白对于季言之这种人来说。山海经相当于超古代美食谱,都记载……食之怎么怎么的,超古人能吃,季言之他为什么不能吃。
不就是一只杂毛狐狸精嘛,决定了一半加盐调料炖着吃,一半架上烧烤架烤着吃。
就在冯春昭思索间,季言之手起刀落,以极快的速度,就把手中的杂毛狐狸给解决了。
再然后,扒皮抽筋开肠破肚,再剁成块儿穿串串的速度,简直一气呵成。冯春昭、墨香外加两个书生全都看呆了,红红火火恍恍惚惚,直到季言之真的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口锅,一个烧烤架,左右开弓,一锅炖肉,一架烧烤,浓浓的香味儿散发开来时才回过神。
“来来来,听说妖精肉吃了大补。”季言之很有主人样儿的招呼几个已经懵逼成了木头桩子的家伙。“咱们过两天不是要科考了吗?可得多吃点好好的补补。”
季言之的厨艺是经过多个世界的锤炼,哪怕是本身骚腥味儿的‘野味’经过他手整治后,也是浓香四溢,勾引人馋虫哗哗的钻出来。
这不,话语刚落。冯春昭如梦初醒一般,赶紧蹭到小伙伴儿的旁边,拿起一块烤得脆脆的烤串,一口咬下稍微咀嚼两下,顿时眼前一亮,招呼郑缙云、李卿赶紧尝一口。
郑缙云脸色有些发白,拒绝道:“不了,不了,夜深了,我该回房休息了。”
说着,跌跌撞撞就准备往客房的方向走。李卿赶紧拉住他,有些不自在的道:”郑兄我们一起回去吧,正好可以再促膝长谈一番。“
两人步伐都有些凌乱的走了,比先前喝醉了摇摇晃晃的姿势还要夸张。
冯春昭有些奇怪的盯着两人的背影看了许久,方才纳闷的问季言之。“味道挺不错的,他们怎么不吃?”
季言之叹了一口气,一脸深沉的道:“估计是想起一起喝酒的情谊了吧。”
毕竟前一刻两人一狐,还一起喝得醉醺醺的。结果下一刻两人还活得好好的,那狐直接被宰,一半炖了,一半烧烤。季言之满脸感叹的夹起一块炖肉,果然这才是对付心思不良的妖怪的最好办法,真特么香啊。
四十多斤的狐狸扒皮,一半炖了一半烧烤,吃得季言之、冯春昭、墨香三人吃得连连打嗝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
这时候,已经到了夜半三更。静悄悄的,除了他们所待的庭院还有少许动静外,周围都安静极了。
“哎,真香。不知道以后还能吃着吗”妖精肉啊,一种多么可遇不可求的食材。一想到以后极有可能吃不上了,冯春昭就有一种以自身为诱饵,获取‘食材’的想法。
“以后啊……”
季言之默了默,视线不经意的划过墙角某一处,那里如果不刻意看的话,是看不出有个美女头颅挂在上面的。
“春昭兄,你喜欢吃蛇羹吗?”
“哈?”冯春昭不明白季言之为什么会这么问,很耿直的顺从心意道:“只要是好吃的,都喜欢。”
“那行呗。时间不早了,收拾一下,回房歇着吧。”
冯春昭有些意犹未尽,觉得哪怕已经夜半三更,自己也能够保持足够旺盛的精力,不需要睡眠。
只不过他不需要,季言之需要啊。
季言之见冯春昭犹犹豫豫,就怕他招惹上那只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美人蛇,到时就不是‘野味’好吃,而是他好吃了,干脆利落的给墨香打了一个眼色。让墨香赶紧把他们家吃醉了的公子扶回房间。
“吃醉了?”墨香目瞪口呆,瞬间感觉自己也变得晕晕乎乎起来。
季言之:“我煮肉的时候,往里面倒了一瓶烧刀子,那酒很烈,不过很能除腥味儿。“
“怪不得头晕。”
墨香晕乎乎,一副跟他家公子一样吃醉了的模样儿。
“别装,我还没到眼瞎的地步。赶紧将你家公子扶回房间。”季言之眯眼,笑着威胁:“不然,一会儿你家公子直接醉倒在庭院之中就不好了。”
“那收拾东西?”墨香有些犹豫,主要是不想将他下人该干的活儿,推给面前这位一举一动哪怕生火做饭都宛若谪仙的公子。这会让他产生一种,十分愧疚的心理。
“我来收拾。”季言之很干脆利落的吩咐。“你照顾好你家公子就是。”
墨香没法了,只得带着已经吃肉都吃上头,不知道自己醉了的冯春昭回了上房。
季言之留下来收拾,是真的收拾。
他拿出空间里堆放的可以用来捅人又可以用来灭魂的匕首,慢慢的靠近那条将脑袋露在墙壁上,显得楚楚可怜的美人蛇。
哦,不是,美人蛇不是故意把脑袋卡在墙壁里的。而是……这条一心盼着将季言之先奸后吃的美人蛇,就那么恰到好处的和那只已经一半成了炖肉、一半成了烧烤,全都被吃下肚子里等消化的公狐狸精一起出现。
前前后后误差不超过三秒钟,一次性的防御阵法石头,既然能够弹飞心思不纯的公狐狸精,自然也能够弹飞心思更加不纯的美人蛇。不过美人蛇要比公狐狸精幸运得多,因为季言之很哀伤的发现,自己给了美人蛇一刀后,居然没把美人蛇给捅死,反而帮美人蛇脱了困。
美人蛇逃之夭夭不说,还抽空给了季言之一记飞吻。
“多谢公子,大恩不言谢,小女人以后定会为奴为婢,好好感谢公子一番的。嘻嘻!”
季言之:艹(一种植物)
季言之险些气炸了肝儿,不敢相信自己居然无意之中干了这种挫事。
这算什么?
公妖精能灭,但是母的却……
他真想砍了自己的手,怎么就……那么的贱呢。忍忍,让这条更加惦记她的美人蛇像胡娇娥一样,卡在墙壁上不得逃脱不好吗?
第379章 被妖怪执意报恩的书生(06)
季言之险些把自己气炸了肝儿, 只得快速的收拾好,怒气冲冲的回了上房。
此时,冯春昭已经在墨香的服饰下, 换了一身干净的里衣,正躺在床榻上呼呼大睡。
季言之瞄了一眼, 就默默的挪开视线。
能吃能睡是种福气,讲真, 他都想要这种福气。
季言之有点儿哀伤的发现,在经历了杀公狐狸炖肉烤肉, 想杀美人蛇炖肉烤肉却不成功的过程后, 他睡不着了。
一定是刚才吃太多肉的缘故。
季言之抽出一本《诗经》, 在靠近窗台位置的软塌上落了座。
微风乍起,去了厨房打热水回来的墨香, 招呼季言之梳洗。
季言之道了一声谢,梳洗完,继续翻阅《诗经》, 配合他那光风霁月的气质,真的美如一幅画。
墨香不敢多打扰了,他就歇在床榻台阶处,一夜无梦。
清晨的时候, 昨晚经历恍然如梦的两位同样赴考的书生,李卿与郑缙云两人醒来第一时间, 就跑来做个正式的拜会。
当时季言之刚好让店小二打了热水梳洗, 墨香则天未亮, 就出门买了包子馒头等小吃作为早餐。
冯春昭还在床榻上呼呼大睡,打鼾如雷,睡得死沉死沉的那种。
季言之叫了一声冯春昭, 没醒,又叫了第二声,还是没醒。
墨香在旁有些难为情的道:“季公子,还是墨香来叫我家公子吧。季公子和李公子、郑公子稍微坐一下。”
季言之点头,就领着李卿、郑缙云去了客栈的大堂坐。过了片刻,冯春昭打着哈欠,却收拾得整整齐齐,人模狗样儿的来到大堂,坐到了季言之的身侧。
“李兄、郑兄。”冯春昭礼仪丝毫不见差错的拱手问好。
“冯兄好。”
都是温文尔雅,风流肆意的读书人,相处之间,自然比常人多了一分随意。不过李卿还是在纠结昨晚的事,恍恍惚惚认定自己应该是在做梦。倒是最先看到昨晚那胡公子露出狐狸尾巴的郑缙云,现在想想,都有点儿咋舌。
“昨晚……”郑缙云斟酌着开口。“昨晚那……味道好吗”
一听这话,冯春昭就觉得唾沫在分泌,忍不住吞咽道:“味道好极了,李兄、郑兄没和我们一起吃,真是太可惜了。”
郑缙云想起了昨晚那浓香四溢的炖肉以及烤肉,不知该做出何种反应。
香味儿四溢,味道肯定不错,但是一想到那炖肉、烤肉的主材料——狐狸,还跟他和李卿一起喝酒,郑缙云觉得现在吃的包子馒头都不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