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袭成男神 第394章

作者:瑟嫣 标签: 天之骄子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不是孬话,而是说金鲤已经沉溺在了刘香兰、刘翠枝乃至整个金大山家人对她毫无理由的偏宠下。

  金鲤很满足,别看她现在只有几个月大,但她特别的明事理。

  金大山一家子对她好,那么她也要加倍的对他们好。

  他们厌恶的,就是她厌恶的。

  正是这个念头,恶念如同黏皮糖一样,粘着金贵生就不放。哪怕朱胜军和宋志成两个,也不过是平地摔嗑掉了门牙,而金贵生呢,如果没有季言之随手给他,镶嵌了锦鲤精鳞片的木片儿,估计吃饱喝足从季言之家出来到回家的路上,金贵生会连续平地摔的,一路摔进池塘里。

  这是原剧情中属于金贵生的命运。

  季言之一直没有动作,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且他直到今儿上工,碰见林可的时候,才无意之中想起的。

  原剧情中,虽然那时的他和季萝莉已经魂断九霄,金贵生并没有和他相交,但依然是个憨憨子,不过却有运道。金贵生无意中救了林可,然后两人顺理成章的交往起来,而不是像现在,特么金贵生改缠着他了。

  不为什么,只为了他会打猎,而且做饭好吃。

  扯远了,总之原剧情里,金贵生是死在这个时间段的。

  临近夜晚,金贵生跑到知青院给林可送东西,回来就在四处无人的情况下,表演了一出平地摔,直接摔进了村道旁的池塘里。

  村池塘一共有两个,一大一小,每逢春天里面都会蓄满水放些鱼苗。金贵生出事的时候,池塘刚好蓄满了水,很深。金贵生不是旱鸭子,会游泳,可原剧情中掉下去的那一瞬间,金贵生腿抽筋了,掉下去就再也没起来。

  今儿得遇挎着篮子和朋友一起出门挖野菜的林可,季言之才想起了原剧情。鉴于金贵生这家伙简直是憨憨中的奇葩,平日里关系又算不错,所以季言之干脆就抠出一块鱼鳞,做了一个木片儿,让金贵生随身携带,免得他持续走霉运把自己命给坑掉。

  要知道自从季言之救了他后,金贵生一直对季言之十分的信服。

  季言之这个说法严格来讲,是传播封建迷信,在特殊时期容易蹲小号唱铁窗泪。但是金贵生毫无理由的信了,并且拍胸口保证,自己一定要随身携带。

  这不,将鱼鳞木片儿随身携带的金贵生成功的避过了死劫,不过回家的当晚却做起了梦,做起了有关‘前世’他怎么死的梦。

  第二天,金村长一大家子,是在金贵生惊天地泣鬼神的尖叫声下,醒过来的。

  金大婶犹如失了魂儿一般,赶紧跑到金贵生所住的房间。

  “老幺,你咋个了?”

  金贵生惊魂未定的拍拍胸口,表示自己受到了很大的惊吓。“阿娘,俺做了一个梦。梦到有条大鲤鱼,张着血盆大口,把俺从脚到头的一口吞了。”

  金大婶:“……”

  金大婶一巴掌拍在金贵生的后背上,没好气的道。“做个噩梦而已,值得你叫得那么凄惨?”

  跟着金村长一前一后进来看弟弟到底咋了的金二哥深以为然的点头,还没说话呢,就听金贵生坑哥道:“为啥不能叫?咱二哥七岁还尿床,俺娘你要打,二哥不也是哭得凄惨,还要找爷奶做主呢!”

  金二哥:“……”

  “不行不行,我这小心肝还扑通扑通跳个不停。”金贵生再次拍拍胸口,总算说出了他扯嗓子喊的最终目的。“今天我要休息,不去上工了。”

  金村长青筋。忍了好久,还是没忍住用旱烟锅子给了金贵生一下。

  “赶紧滚起来吃饭,然后上工。”金村长厉声道:“老子告诉你个兔崽子,今儿你再敢偷懒,让季言之帮你干,明儿我就撵你去扫猪圈,并且扣你一半公分。”

  金贵生:“……”

  眼瞅老爷子好像真的生气了,金贵生知道自己不能作下去了,当即见好就收,麻溜起床,并且麻溜的两干两大碗红薯稀饭,就兴高采烈的扛着锄头,去地头跟季言之、季萝莉汇合。

  今天季言之穿了一身布满了补丁的黑色褂子,季萝莉则穿着一身洗得发白,但是整洁干净的浅蓝色连衣裙。

  季言之没有用锄头在挖地,而是和季萝莉一起蹲在地上,用好像小刀一样的竹片儿,不停的戳什么。

  金贵生十分好奇的凑上前一看,‘卧槽’差点就憋不住脱口而出。

  “这是……鱼?红色大鲤鱼?”

  “确切的说,已经死得面目全非,疑似不能吃的鱼。”季言之若有所思的道:“我来的时候,它刚刚从池塘里蹦出来。”以为是活的,所以准备捡回去烤着吃,没想到……

  死的喲,而且还是昨晚上死的鱼。

  “你昨晚上遇到了什么?”季言之转而问金贵生。

  金贵生闻言,顿时陷入了回忆。

  他回去的一路上,虽然蹦蹦跳跳的,但没有再出现平地摔狗啃泥的情况。如果非要说遇到什么,那就是昨晚上做的,直接把他吓醒的梦。

  “什么梦?”季言之微微挑起眉头:“不会是梦到自己嗝屁了吧!”

  金贵生:“比那个还严重。不过,言之哥,我好像想不起来梦的内容了。”

  “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呗,反正听起来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季言之随口敷衍金贵生一句,不曾想一直拿着竹片儿不停戳大红鲤鱼的季萝莉突然出声道。

  “爸爸,宝宝突然想吃鱼鱼了。”

  季言之:“晚上吃可以不,今儿爸爸早点收工,带你去小河边捞鱼。”

  金贵生:“哥,带上我呗!我可以帮忙吃。”

第463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17)

  季言之都被金贵生不见外的态度气笑了, 懒得一般见识,就直接指了指放在一旁的锄头,“赶紧干活, 今天别想我帮忙。”

  金贵生一向对捞鱼捕虾抓螃蟹的事情十分感兴趣, 哪敢还让季言之帮他干活儿,当即拿起锄头朝着杂草挥下。

  嗯,这一回没有波及旁边的春小麦。金贵生顿时信心百倍, 开始卖力的干活儿。大概下午四点多吧, 季言之和金贵生就提前干完活儿。季言之快速回了家一趟, 拿上自制的鱼竿,领着拎上楠竹做的小水桶的季萝莉,还有金贵生一道儿去了村外小河钓鱼。

  这样的日子,相对来说是十分清闲的。

  忙碌时种地, 闲暇时要么钓鱼,要吗满山坡的转悠,找山货捕捉野味。

  说实在话, 哪怕是现在人人称羡的城里人,也享受不到。所以对于季言之来说,换任何一个地方,他都有能力带着季萝莉生活得很好, 但这有必要吗?

  就目前的大环境而言, 外面的世界再好,会有金水村的日子过得宁静祥和?

  哪怕较真起来,金水村好人的确多,但是坏人……也是有的。可世界哪个角落不是如此, 毕竟人从来都是最复杂, 最难搞懂的一种生物。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转眼又是一年春去秋来。

  金大山家的团宠金鲤,转眼就到了三岁。

  作为《七十年代锦鲤女》的绝对猪脚,金鲤除了她一直被宠宠宠的团宠生涯,还要有恶毒女配来衬托锦鲤女主除了天生福运外,还有真善美。

  原文中的恶毒女配,便是金村长家的金腊梅。

  她是真.恶毒女配,从小就一肚子坏水,长大后不得了,自诩村里一枝花,不管是谁的对象,哪怕是亲姐妹的对象,都会勾引。偏偏村里的青壮小伙儿就喜欢这种调调,只除了随爷爷下放住在牛棚的男猪脚。

  哪怕金腊梅这枚恶毒女配各种费劲心机的讨好,男猪脚依然不屑一顾,心中只有他刚刚随爷爷下放金水村时,得了他半块馒头,一碗水的女猪脚金鲤。

  按理说这种严格来讲,古早玛丽苏风浓郁的甜宠故事,与出场剧情还不到一百字,开局就跟着亲爹一起炮灰,成为众人口中‘可怜’谈资的季萝莉,没什么关联。

  但谁让季言之过来之后,开局就把全文中最大的金手指鲤鱼精给搞死了。季言之他是全能大佬,游离于剧情之外,连各个位面世界的小天道都无法干涉他的决定。

  而季萝莉,原本是文中连终极炮灰都称不上,只能算路人甲炮灰的季萝莉,自从和季言之分吃了灵力满满的鲤鱼精后,就一跃……唔,能够和金鲤这位女猪脚能够抗衡的第二女猪脚。

  一般来讲,除了第一女猪脚外,不管是第二还是第三,都算得上女配。

  能称女猪脚在于气运的多寡,季萝莉气运其实和金鲤不相上下,之所以说是第二女猪脚,实际上是季言之不想用女配这个形容词来形容,说白了都是气运加深,季萝莉与金鲤的差别只在于一个是现女主,一个则是原女主。注定天生对立。

  不过说来也是搞笑,同住一个村,一个住在村中心,一个住在村尾,金鲤和季萝莉却没什么交际。自从那次季萝莉碰到被刘香兰抱着溜达的金鲤,脱口而出说不喜欢后,再次真正意义上的碰面,还得时间线拉长,到金鲤四岁的时候。

  金鲤四岁时,浩劫刚刚起头,自知回城无望的男女知青们开始关注起自个儿的终身大事起来。

  王娟早就放弃了季言之这个原本的目标,转而将视线放在了和林可谈起恋爱的金贵生身上,村长家最受宠的小儿子,嫁给他可比嫁给村里其他人好太多了。

  林可这女人可真就精的,居然早早就瞄中了这个潜力股,现在都快要谈婚论嫁了,真是的……

  王娟越想心中越不平衡,在乡下这几年的劳作,让王娟不复当初下乡之时的青春靓丽。再加上季言之避如蛇蝎的态度,王娟的思想已经严重扭曲,并不觉得上杆子当小三,拆散已经谈婚论嫁的小情侣不道德,只满心满盼着赖上金贵生过好日子。

  作为一个段数不错的白莲花,王娟的手段还是不错的。

  虽然不怎么出现在人前,但王娟硬是有本事调查清楚金贵生的行动路线。这不,在金水村众人忙碌于秋收的时候,王娟忙碌选择最佳位置掉池塘。可惜王娟不知道的是,自从几年前与季言之一道儿,发现河边垂钓的乐趣后,金贵生就不碍跑到池塘捞螺丝了,而是跟着季言之一块儿,捉螃蟹捞虾捕小鱼加黄酒做成杂鱼酱。

  王娟掉池塘就掉池塘呗,依着金贵生那憨到狗的性格,绝逼会当看不到,不,是的确没看到,如同一阵小旋风的冲进了季言之家,献宝似的将一个上印‘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放在院子里的木头桌子上。

  “哥,看这个,我今儿运气好,在县城供销社抢到了两个,这个是我特意拿来孝敬你的。”

  季言之:“……”

  孝敬我,金村长都没这个待遇吧,怕不是要挨打!!!

  金贵生最近为了结婚,大肆采买结婚用品,而且一买就买双份,活像准备结婚娶对象的人是他。

  想到这点,季言之有些哭笑不得,倒是收了颇具年代特色的搪瓷缸,给金贵生倒了一碗甜水。

  “对了,哥,萝莉呢!”金贵生左看右看,没看到他家大侄女儿,便问出了声。

  “跟金二哥家的秋菊一起挖野菜去了。”

  金二哥家的秋菊比季萝莉大两岁,自从金贵生和季言之关系好了以后,整天哥长哥短后,与金二哥一家也算拉近了关系。

  相对于金大哥家的金腊梅,秋天菊花盛开时节出生的金秋菊简直是个小天使,性格和她娘一样温柔腼腆,做事情勤快。有一回季言之出门,去集市换点粗盐,就把季萝莉搁给金贵生照顾,刚好金秋菊来找小叔玩,所以金贵生就一起带着。没曾想两个性格说起来比较相近的小姑娘,几乎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

  如今季萝莉也不爱时时刻刻跟着季言之了,基本上每天都挎着小竹篮,和金秋菊一起挖野菜。两个小姑娘挺能干的,每天早早出门,早早的归家,不光专门用来装野菜的小竹篮装得满满的,有时候还会额外的带点野鸡蛋、野鸭蛋之类回来。

  “秋菊越来越有姐姐样儿了。”金贵生操起红糖水,咕噜连灌了好几口。“萝莉有她带着,哥你肯定放心。”

  季言之:“这话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金贵生嘿嘿傻笑了几声,开始说金村长家打算他结婚之后就分家的事儿。主要是金大嫂在闹,觉得金贵生大肆采买结婚用品,而且还准备给女知青六十六块做彩礼钱,是准备挖空金村长家。

  整个金家,可是她跟她宝贝儿子的,凭啥为了小叔子结婚就掏空,分家必须分家。

  季言之:“……分了家,叔叔婶婶跟谁家过日子。”

  “就我大哥大嫂那德性,肯定不能够跟他们一起过。”金贵生提起金大哥、金大嫂就一脸嫌弃,毫不掩饰嫌恶的继续说话。“俺爹亲自放话,分家以后他就跟着二哥二嫂过日子。”

  季言之点头:“金二哥、二嫂的性格都挺不错,很孝顺老人,跟着金二哥、二嫂过日子,好歹老了不用担忧金大哥、大嫂虐待他们。”

  就冲金大哥金大嫂的德性,不用脑子想,就知道真分家跟他们过,现在金村长干着村长的位置还好,等老了老两口干不起活儿了,金大哥金大嫂绝对会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嫌弃老两口老不死,过分的话还会不给吃穿下手虐待。

  所以金村长直接说他们不按照村里的规矩,以后跟着老二一家子过活,真的是十分睿智的选择。就是按照金大嫂贪婪而不自知的性格,肯定分家之时还有得闹。

  金贵生却不觉得金大哥、金大嫂会闹。“俺爹分家,肯定会很公平的分成三份儿,以后又不用大哥大嫂给爸妈养老,还想闹啥?有脸闹吗?”

  “你大哥大嫂不是历来不要脸吗?既然都不要脸了,你说还有没有脸闹?”季言之直接嗤笑:“我看你根本就不明白,在不要脸皮的人眼中,没有什么是不可以闹的,不都是无理还要搅三分吗?”

  金贵生沉默了起来。半晌后,他突然开腔,却牛头不对马嘴的道:“哥,我把房地基选在你家旁边不远处的石疙瘩地吧。我想和你做邻居。”

  季言之奇怪的扫了金贵生一眼:“你不是早看好那块地了吗?现在跟我提要和我做邻居,是不是太迟了一点儿。”

  “对哦!”金贵生一拍脑门,刚想笑骂一句自己糊涂了,就听外边传来了嘈杂的声音。仔细一听,竟然是王娟知青落水,被安小强给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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