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十年代撩汉 第57章

作者:青柚nice 标签: 女配 甜文 年代文 穿越重生

第61章 十里红妆·女儿梦 二月初二,龙抬头,……

  第二天是大年初一, 许朝歌吃完早饭后,就带着陆嘉乐出门去野。除了他们俩外,林晩他们几个都没有出门, 继续在家里嗑瓜子闲聊。

  之后的几天, 差不多都是这么过的,转眼就到了大年初十这天。

  这天是林晩的十八岁生日, 陆少钦一早就起来给她做长寿面,煮鸡蛋。

  等她吃完长寿面和鸡蛋后,陆少钦便带着她和许朝歌、顾北平、陆嘉乐两大一小三个电灯泡到码头坐船,打算去镇上玩。

  虽然镇上也没有什么好玩的, 但总比待在岛上哪也不去好。

  到了镇上,他们就开启“逛吃逛吃”模式。

  陆少钦想给林晩买生日礼物,但这个年代能买的东西实在太少了,他逛来逛去愣是没有找到一样合心意的, 最后干脆买了一辆自行车送给林晩, 当她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虽然买自行车原本就在他这一趟来镇上的计划内,但……

  好吧, 没有但。

  他承认自行车是他拿来充数的,他真的不知道该送林晩什么生日礼物好。

  好在林晩对生日礼物什么的, 并不是很感兴趣,对他买的自行车倒是挺感兴趣的,很想试试。

  然后, 她就试了。

  这个年代的自行车和后世的自行车比起来要大很多, 刚开始的时候,她不是很熟练,骑得有点摇摇欲坠,看得陆少钦整个心都提起来, 所幸她身高腿长,又是会骑自行车的,很快就掌握了窍门,骑得越来越稳。

  许朝歌见了,也跃跃欲试。

  等林晩试完后,她马上也去试。

  结果不会骑就算了,身高还是硬伤,没骑多远就差点把自行车摔了。

  幸好顾北平及时从后面扶住了自行车。

  “不会骑就不要逞能,别把二哥新买的自行车摔坏了。”

  许朝歌并不感谢他帮忙扶住自行车,因为他只扶住了自行车,没有扶住她,害她摔得更惨。

  从地上爬起来后,她直接上去跟他拼命。

  林晩见他们俩你追我跑的,没忍住问陆少钦:“如果我和自行车同时摔倒了,你先扶谁?”

  陆少钦听她这个问题,莫名地联想到后世“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的问题。

  所幸不管是在她和自行车之间选,还是在她和他娘之间选,他都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她。

  倒不是他不在乎他娘,是他娘会游泳。

  至于自行车,他是真的不在乎。

  “当然是先扶你,自行车怎么能和你相提并论,它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交通工具,坏了便坏了。”

  “那什么能和我相提并论?”林晩又问道。

  “什么都不能和你相提并论,你是最重要的。”她是他两辈子最重要的人。

  “看不出来你居然这么会说甜言蜜语。”都甜到她心坎里去了。

  “不是甜言蜜语,是实话。”他说的都是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林晩听了,没有再说什么,因为被陆少钦抱在怀里的陆嘉乐抢在她前面开口道:“二叔,乐乐想坐车车。”

  陆嘉乐老早就想坐自行车了,但他手里的冰糖葫芦还没有吃完,作为一个吃货,哪怕自行车的诱惑力再大,他也不会为此放下自己手中心爱的食物,所以,他一直等到手中的冰糖葫芦吃完了,才开口让陆少钦带他去坐自行车。

  陆少钦闻言,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便对林晩道:“我骑车载你和乐乐去码头坐船。”

  “好。”林晩点头,旋即又问道:“那小刀和顾小忽悠怎么办?”

  陆少钦看了眼还在你追我跑的许朝歌和顾北平,回道:“他们俩既然精力这么旺盛,那就让他们跟在自行车后面跑。”

  林晩觉得可行。

  于是她就和陆少钦一起,带着陆嘉乐,骑上自行车丢下许朝歌和顾北平先走了。

  等许朝歌和顾北平意识到他们俩被他们三丢下的时候,他们三离他们俩已经有段距离了。

  最终他们俩并没有和他们三坐同一趟船回岛上,因为镇上离码头挺远的,他们俩精力再旺盛也追不上他们三。

  知道追不上,他们俩索性就不追了,一边打打闹闹,一边朝着码头的方向前进。

  等他们俩到码头的时候,陆少钦他们三已经到岛上了。

  岛上的人大多数都不是很富裕,有自行车的,也就他们大队的大队长,还是好几年前买的,所以,陆少钦他们三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回大队的时候,很快就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还有人跟在他们的自行车后面跑到他们家去看自行车。

  他们爱看,陆少钦就让他们看,但他们问起自行车的时候,他并没有如实说自行车是他买的,而是撒谎说自行车是林晩她爸妈给林晩准备的嫁妆,怕有人眼红,拿他娘的成分作文章。

  林晩是城里来的,家庭条件也不差,她爸妈出得起当自行车当嫁妆很正常,他们最多羡慕不会嫉妒,就算嫉妒也没有用。

  许朝歌和顾北平回岛上的时候,天色已经近黄昏。

  距离陆少钦他们三回岛上的时间,都快过去两个小时了,还有人在陆家看自行车。

  许朝歌回到岛上后,本来想找陆少钦算账的,进了陆家的院子,见到自行车后,她就把找陆少钦算账的事情忘了,拉着顾北平,让他教她骑自行车。

  顾北平家里是有自行车的,他老早就会骑自行车了,但他不是很想教许朝歌,怕再发生之前教她包饺子的事情,只是不教的话,他又担心许朝歌自己乱骑把陆少钦新买的自行车摔坏了。

  犹豫再三后,他到底还是选择教她。

  除了担心她把自行车摔坏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陆少钦准备做晚饭了。

  他不想在厨房里吃他和林晩的狗粮,又不好意思在家里坐着什么都不干,让林晩一个今天过生日的人去给陆少钦打下手,这才选择教许朝歌骑自行车。

  他和许朝歌把自行车牵出去后,那些在陆家院子里看自行车的人也跟着出去了。

  他们都出去后,陆少钦才着手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饭。

  今天是林晩的十八岁生日,晚饭自然十分丰盛,他不想当着外人的面做,怕有人赖着不走,或者眼红。

  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缺眼红的人,他们或许没办法给你造成伤害,但很可能会膈应到你,哪怕只是说了几句酸话。

  他可不想林晩过个生日还要被人隔应,所以,一直等到顾北平和许朝歌回来,把那些人带走,他才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饭。

  林晩给他打下手。

  陆少钦不想辛苦她的,但顾北平出去了,吴秀芬又忙着帮她缝制嫁衣,只有她有空给他打下手。

  等许朝歌学会骑自行车回来的时候,他们晚饭已经做好了。

  几个跟着许朝歌他们一起到了陆家院子里的人,闻到厨房里传出来的肉香味,还真想赖着不走,但有许朝歌这个护食,又战斗力爆表的人在,他们也就想想,不敢真的赖着不走,怕一人被胖揍一顿。

  吃完这顿丰盛晚饭后,林晩的十八岁生日也过得差不多了。

  过完她的十八岁生日没几天,就是元宵节了。

  过完元宵节,这个年才算是彻底过完了。

  大队里的人也开始忙活起来,有忙着准备春耕的,也有忙着出海捕鱼、处理海货的。

  林晩也没有再偷懒,天天跟着许朝歌去上工。

  早在去年立冬之后,他们知青点的知青就不归第三生产队的队长管了,改归第四生产队的队长管,立春之后,又改归第一生产队的队长管。

  第四生产队和第一生产队的队长和陆、许两家的关系都不错,所以,她年前才能时不时地偷懒,现在也才能天天跟着许朝歌一起上工。

  上了半个月左右的工,就到了二月初一这天。

  这天陆少钦没有去上工,带着林晩去镇上领证。

  和后世的小红本不同,这个年代的结婚证只是一张纸,但陆少钦还是格外地珍惜。

  因为这张纸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一张纸,也不仅仅是一张结婚证,还是除了他家尧尧外,他和林晩后半辈子唯一的牵绊,也是他后半辈子为数不多的念想。

  林晩对这张结婚证也挺珍惜的,但只是一张纸,她怕自己不小心弄皱了,或者弄坏了,就只看了一眼,便交给陆少钦一起保管。

  她的这一举动,在陆少钦看来就是不在乎他们的婚姻。

  虽然心里有点低落,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她那张结婚证一起收好。

  离开结婚登记的地方,陆少钦又带林晩去了镇上照相馆拍结婚照。

  上辈子他们领完证后,并没有去拍结婚照,因为林晚不想拍,他不知道自己将来会被她抛弃也没勉强,知道了,估计也不会勉强。

  这辈子他哪怕还是留不住她,也想尽可能地留下一些和她有关的东西。

  和林晩提去照相馆拍结婚照的时候,他以为林晩会像上辈子一样拒绝他,还在想该怎么说服她答应。

  结果林晩听了他的话后,毫不犹豫地应下了。

  让他觉得欣喜之余,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拍完结婚照后,他们便离开镇上去码头坐船回岛上,为明天的婚礼做准备。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转眼就到了第二天。

  二月初二,龙抬头,宜嫁娶。

  天还没全亮,林晩就被大队里和陆家交好的大娘、婶子、嫂子叫起来梳妆打扮。

  两辈子第一次嫁人,说不紧张是假的,但有人比她更紧张。

  这个人不是要娶她的陆少钦,是许朝歌。

  一向喜欢睡懒觉的许朝歌,今天难得起了个大早。

  更准确地说,她昨晚压根没怎么睡。

  看着盛装打扮的林晩,她莫名有种自己要嫁女儿的感觉,还不是当娘的,是当爹的。看陆少钦那个女婿哪哪都不顺眼,活像是自己辛苦养大的大白菜,被陆少钦那只猪拱了。

  为了更好地展现自己一颗老父亲的心,她捡起跟林晩之间名存实亡的师徒关系,拉着林晩的手,红着眼眶,语重心长地交代道:“徒儿啊!你嫁过去后,徒婿要是欺负你,你记得回来跟为师说,为师帮你揍他。”

  林晩还算配合地喊了她一声师父,然后,打击道:“你揍不过他。”

  许朝歌:“……”

  瞎说什么大实话。

  “能不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吗?为师我好歹也是打遍碧屿岛无敌手的许小老虎,区区一个陆少钦,我打不过他,还不能智取吗?我觉得下药就不错,为师家里最不缺的就是药。”

  她家里算岛上的半个医馆,确实最不缺的就是药。

  “专治跌打损伤。”

  “不只有治疗跌打损伤的药,还有耗子药。”去年她家长了耗子,她娘专门弄来毒耗子的,没有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