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辛宸
马蹄声疾驰而来,在身边停下,一人翻身下马,几乎是扑到了他身边,正好听到他还在大笑着,终于松了口气。
“是啊,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容易死!起来!再躺下去,脏都脏死了!”方靖远眼含热泪,双目发红地朝他伸出手去,自从知道徐州陷落,他就带人在附近到处搜寻霍千钧和赵士程的下落。金兵没有拿他们来要赎金或交换俘虏,也没有用他们的人头来示威,那就说明他们还活着。
纥石烈志宁夺城之后,也并未如其他金兵般满城屠戮,而是十分冷静地让人俘虏了守城的宋军,要求和沂州之战被俘的金兵交换俘虏。沂州之战金兵十万折损大半,亦有近万人被俘,而这些人大多是金国北地部族,纥石不能不管。
方靖远自觉来晚一步以致徐州陷落,后悔不迭,这三日都不曾休息,一直在四处搜寻,金兵眼见宋军援兵已到,便开始收拢人马死守徐州,原本徐州的精心布防都便宜了他们,只是没想到今日派出来的斥候哨探今日会撞上了幸存的霍千钧,幸亏方靖远及时赶到,否则霍千钧这次真是又要壮烈一回了。
“我起不来了!”霍千钧躺在地上,惫懒地说道:“有本事你就背我起来!我现在,是一动都不想动了!”
“你——”方靖远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却也顾不得说他,急忙将一个你带着赵使君一起逃出来的,他——人呢?”先前在搜寻路上也碰到了一个跟霍千钧失散的侍卫,说赵士程被霍千钧背走,他们拦截那些追杀的金兵,数百人最后只剩下他一人幸存,还是因为先前重伤昏迷,被当成了尸体弃之不顾。
这一路行来看到了太多惨烈的场面,方靖远几乎都不敢再抱希望时,却看到霍千钧还能活生生地在自己面前说笑,但看不到赵士程所在,问出这句话时,亦有些不安,生怕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
“他没事!”霍千钧猛灌了两口参汤下去,喘了口气,然后指着村南的一户人家说道:“在那家的地窖里,搭把手,扶我过去,我带你们把他挖出来!哈哈,真是天无绝人之路,真想不到,方元泽你能来得如此及时。”
方靖远便是不说,他也能看出,平日里最爱干净,衣衫从来一尘不染的小方探花,如今一身风尘仆仆,身上亦有不少血迹,束起衣袖后手臂上绑着弓弩,可那双平时只拿过笔的手,同样有不少伤痕血渍。
可见他为了找到这里,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明明可以只让下属来搜寻找人的,他偏偏亲自前来,甚至不顾这里距离徐州城仅有数十里地,随时都会有金兵出没,而他身为海州之长,本就是最危险的目标,却依然赶在了最前线。
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他握住方靖远的手,翻身而起,硬撑着压着他的肩膀上,拒绝了其他人的扶持,非要方靖远亲自扶着自己。
“走,我带你们去找人——”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别无选择
“出来吧!”霍千钧被扶着走到王家的灶房里, 让人推开了水缸,敲敲下面的地窖盖板,“我回来了!”
他连敲了几下, 跟敲鼓似的, 方靖远都看不下去了, 一抬手,手肘撞了他一下,“你轻点,别吓着人家了!”
霍千钧咳了两声,夸张地喊痛:“你才轻点呢!我现在是伤员, 重伤员……”
“吱——”地窖盖板被人轻轻推起一条缝来,露出双惊惶的眼睛,视线一落在霍千钧身上, 眼神立刻亮了起来,“是霍将军!霍将军回来了!”王大猛地向上已蹿结果忘了盖板还没完全掀开, “嘭”地一头撞在了上面,痛得把脑袋缩了下去, 盖板“啪”地又落了回去。
“真笨啊!”霍千钧忍不住笑了起来, 见到方靖远彻底放松之后, 似乎连前几日的沉痛和悲伤都一并甩掉, 伸手拉起盖板, “赶紧都上来吧,再待下去人都给腌成臭咸鱼了。”
他这么一说,方靖远立刻皱了皱鼻子,有些嫌弃地白了他一眼,“我说这臭味哪来的呢,原来是你身上的……”
“嫌我臭啊, 来给你蹭蹭!”霍千钧笑着扯着他的衣袖给自己擦了把脸,脸上的血污汗泥都蹭了上去,也不管他的脸色有多难看,就指挥着人把地窖里面的王大一家四口都拉上来,最后才把赵士程抬了上来。
霍千钧第一时间就把方靖远给他的参汤灌进赵士程的嘴里,发觉他已经昏迷,也有些发愁,“赵使君如今昏迷不醒,怎么办?”
方靖远一看赵士程的伤势脸色就沉了下来,“赵兄怎么会伤的如此严重……先离开这里,回去尽快安排治疗。”
说罢,他见王大一家人还惴惴不安地站在一旁,连忙用和缓地口气对他们说道:“金兵既已来过你们村子,还折了这么些人进来,怕是以后不得善了,几位若是愿意,可随我们一起回海州暂避一些时日,待此间战事了结,再回来不迟,不知你们意下如何?”
“多谢使君!”王大喜出望外,连忙拉着媳妇和儿女一起跪下拜谢,方靖远急忙将他扶起,安排人带他们收拾了东西准备一起离开。
因为赵士程的伤势缘故,还要带上王大一家和村尾那家救下的两个女子,以及从村里另两户人家的地窖里找出来的十几个幸存者,这人一多起来,就很难隐藏行迹,方靖远只能让人先送他们回去,自己则只带了几个侍卫留下收拢先前分散去找人的人手,顺便再查探下纥石烈志宁在徐州一线的布防。
其他人都送走了,霍千钧却不肯走,还振振有词地说道:“我就一点皮外伤,洗洗干净,睡一觉就没事了,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万一碰上金兵怎么办?”
方靖远面无表情地抬抬手臂,“说我手无缚鸡之力?忘了那会儿是谁救了你的狗命么?”
“是你是你,我这不就是要留下报恩吗?”霍千钧伸手又想去搭他的肩膀,这回方靖远非常迅速地退避三尺,“你既然没事,就不用我扶了,赶紧的换身衣服吧!”
“这上哪去换啊——”霍千钧脱了先前从金兵身上扒下来的甲胄,闻闻自己身上的味道,也差点被熏个跟头,“你们出来找我,就没带个行李吗?”
“是啊,我应该带着辎重,马车,行李,最好弄个房车给你,衣食住行,吃喝拉撒,蒸煮涮烤全给配齐了是不?”方靖远哼了一声,“都收拾完了,正好可以赶来给你收尸是不?脑子是个好东西,别老用它当摆设,何况你的脸……咦?”
他伸手搓了下霍千钧的额头,发觉那条暗红色的印迹居然没擦掉,不禁有些意外,“这是什么时候弄的伤?毁容了?”
“才不是!”霍千钧骄傲地说道:“脸上有伤疤才够真男人,看看我,现在多威猛,你……咦?怎么还那么白啊……”
“是吗?”方靖远唾弃了一秒前还在同情他的自己,毫不犹豫地揭开他的伤疤,“不过你这个伤疤的位置,是上次追狗时撞墙留下的吧?真威猛……呵呵!”
“走走走,咱们赶紧找人去!”
霍千钧左右看看,赶紧拉着他先走,生怕被其他士兵听到,毁了自己的一世英名。
“好汉不提当年勇,先不说那些了,阿璃呢?怎么没跟你一起过来?我还以为……你们定亲以后,会比以前还黏糊呢!以前她就天天死守着你,生怕你被人欺负了,现在居然肯把你一个人放出来……啧啧,这还没过门呢,元泽你就被嫌弃了吗?”
“还不是因为你!”方靖远深感交友不慎,甩都甩不脱,“她担心你陷在城里,非要去城里打探,我刚放了信号出去,希望她看到后能早些回来跟我们会合吧。”
“进城了?哪个城……徐州?!不会吧?”霍千钧见方靖远点头,就忍不住急了,“你怎么能让她自己进城去呢?徐州如今落在金兵手中,万一……万一……”他看着好友的脸色,那句“你媳妇没了”,就着实说不下去了。
毕竟,岳璃孤身犯险,也是为了找他,现在再说这话,就有些不知好歹了。
“那……我们要不要去接应她?”
方靖远摇摇头,抬头望向天空,方才从这里放飞出去的鸽子,带出去的信号,岳璃应该能看得见,知道他已经找到了霍千钧,或许,她就会尽快设法出城来跟他们会合了吧?
可不知道为何,他心里隐隐的感觉有些不安。
再看看霍千钧,想想他和岳璃平日的表现,阿璃何等冷静自制,有大将之风,武功高强,聪明机智……方靖远挖空心思地想了她一百个优点,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阿璃应该,也许,可能,大概率不会冲动行事,一定可以尽快出城与他们会合的。
看到那只灰色的鸽子带着竹哨在城墙上空转了几圈,不等金兵放箭将它射下来就已飞离,岳璃也跟着松了口气。
这代表着霍千钧和赵士程已经找到了,方靖远在召唤所有出来寻人和打探情报的斥候回去。
若是再早半天,或许她就会不加思索地立刻响应,设法出城离开。
可现在……她回头看看身后的小男孩,低声问道:“怕吗?”
“不怕!”小男孩嘴上说着不怕,手指却勾着她的衣角,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有着纯粹的依赖和信任,让人看着就心发软,怎么也舍不得让如此可爱的孩子受苦。
岳璃自从养了小鱼娘在海州狸军营里,似乎又回到了儿时要照看弟弟妹妹们的时候,心肠变得格外柔软,尤其见不得孩子们受苦受难。
所以当她前往徐州府衙,打探赵士程和霍千钧的下落,若是他们被擒或牺牲,认得的定会第一时间报到府衙里,而这一片地方也是那两人最熟悉的地方,若是被堵回城里说不定就藏在某个灯下黑的地方。
毕竟当时他们分散逃走时,谁也没注意霍千钧带着赵士程逃往哪个方向,以他的野外求生能力和对城里的熟悉度,说不定就会先找个地方藏身,再设法去行刺那个金国将领。
霍千钧要是知道她所想,说不定还真会给她点个赞,这个思路他不是没想过,只是因为赵士程伤势严重,他本想带人进城偷点药材,结果遇上王大一家人收留了他们藏在地窖,才留在城外的村子里,有幸等到了方靖远的搜救。
而岳璃没找到赵士程和他的消息,却无意中找到了赵士程的儿子,赵不弥,小名阿弥的男孩当时藏在府衙一处水井的密室里。这里有条通往外城的密道,只有身为一府使君的方靖远和赵士程知道,这才是岳璃敢孤身进来打探情报的底气。
赵士程被人陷害裹挟出城时,他的心腹见势不妙,城门被破,到处一片混乱之际,便将阿弥藏在了井下密室中,自己引开了前来搜寻的金兵,一去不回。
阿弥在井下昏昏沉沉地等了三四天,都没等到有人回来,若不是密室里尚有食物和水袋,他早就熬不住了,而突然出现的岳璃先是吓了他一跳,继而就扑上去抱住了她。他在武学时就曾见过这个经常跟在小方探花身边的姐姐,阿爹说过,小方探花是他们家的恩人,若不是他骂醒了那个姓陆的糊涂虫,他阿娘的名声还会被人一直误会下去,那小方探花身边的姐姐,也一定不会是坏人。
当初带他来海州时,阿爹还说过,等过了年就把他送去海州,拜方探花为师,学些有用的东西。
他虽然自幼被父母娇宠惯养,却也受着严格的宗室教育,打小就学习各种礼仪,若是平时见到岳璃,绝不会如此冲动地扑上去抱人。可一个人单独在井下密室中被关了三天三夜,别说他还是个孩子,就算是个大人都未必能受得了,所以才会在见到岳璃这个哪怕只有几面之缘的熟人时,也忍不住抱住她哭了起来。
还好岳璃下来时早有准备,已将外面通往水井的暗门关死,否则半夜三更的只听哭声不见人影,这府衙定会传出闹鬼的故事来。
等她问清楚阿弥在这里被关了三天,都不知道出路在哪儿,不禁后怕了好一阵。
幸亏他不知道出路,也没敢乱跑,老老实实地待在密室里哪儿也没去,否则但凡他出去,不论是从入口还是找到了出口,都容易留下痕迹被人发现,那不光是他自己要完,就连之后想来借用这个密室地道的人,都会成为金兵守株待兔的猎物。
他的乖巧,不光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还保住了这条密道和岳璃的出路。
“别怕,我会带你离开这儿的。”岳璃摸摸他的头,小心地给他擦去了眼泪,安慰道:“你阿爹已经安全了,等我们出去就可以见到他们了,阿弥是个又坚强又勇敢的好孩子,你阿爹知道了一顶会为你骄傲的。”
阿弥的小脸微微泛红,有些害羞,又忍不住问道:“是丁九叔让我在这里等着他的,阿弥如果跟姐姐走了,九叔回来找不到我怎么办?”哪怕他等了许久,睡了醒醒了睡,饿了吃渴了喝的,仍是抱着赵丁九一定会回来接他的信念。
岳璃却知道,城破三日,赵丁九回不来的话,或许,永远都无法回来了,可她又不忍直接跟他这么说,“不怕,我们留个记号给你丁九叔,让他回来后直接去找我们,好不好?”
“呃……好吧!”想见阿爹的念头,终于胜过了一切,他也害怕会再次被一个人留在这里,只得乖乖地听话,“那姐姐要跟丁九叔说清楚我们去哪里了啊,要不然他会找不到我们的。”
“好。”岳璃见他如此乖巧听话,也松了口气。密室里准备了水袋和干粮,足够五六个人一月之用,他们只有两人,完全够用。而墙壁上的长明灯是用深海鱼油特制而成,点亮一盏便可常年不熄,既能够给地道照明,也能让人确保下面的空气足够呼吸之用,灯柱后有铜制的通气管通往地面,藏于极为隐蔽的角落,不光能保证下面的通气,还能借此窃听上方动静。
这处地道和密室都是在徐州建城时就已秘密挖掘的,是当年的营造司大匠亲自设计的图纸,徐州制置使督建完成后将图纸交还工部。汴京失守时,工部尚有人拼死抢救了一批图纸和善本,历经千辛万苦带去了临安。
在方靖远夺回徐州后,勘察府衙地形时,发现地面有空音传回,几经周折才找到这条暗道。赵士程赴任之前也拿到了徐州的图纸,两人对照之下,决定将此事秘而不宣,以免动摇军心,只告诉了身边极为亲近的心腹之人,以备不测。
当时方靖远只想着有备无患,同样要防备有人借此行刺,可没想到,徐州会那么快失守,这里反倒成了唯一的生路。
估算着时间,到了夜里,在离开之前,岳璃先从铜管听了半响上面的动静,以免出去时撞上巡查的金兵,却没想到,竟听到一个令人扼腕的坏消息。
明日午时,纥石烈志宁会在徐州府府衙门正堂前,当众处决一批不肯投降的宋军俘虏和曾经给宋军捐过钱粮的商人,听上面那些人所说,其中就有几个是在府衙抓到的带刀侍卫,品级还不低,正好杀了以儆效尤,让徐州城的百姓以后不敢再追随宋军。
徐州本就是四战之地,大宋若要北伐,必经此处,在这种大型战役之中,一城一地的得失,正如兵家胜败常事,可那些史书的记载中,一句胜败寻常事,根本无法说得清这胜败之中,到底有多少人的血肉成泥,白骨化灰。
原本金国占据此地就已三十多年,近两代人过去,现在的人还记得大宋,心怀故土的,并不算多,对于寻常百姓而言,他们汲汲营营于生计,求的是吃饱穿暖,不受欺凌,至于统治他们的是宋人还是金人,若非打仗,他们还真不一定知道,知道也不一定在意。
他们更在意的,是要收多少税,要征兵还是徭役,还能不能让他们吃饱穿暖活下去。
所以方靖远在夺回徐州城后,就先安顿民心,将流民安置在城外所开垦的荒地里,城内则打散入坊市之中,以免引起徐州城原住户的不满。他和赵士程想尽办法经营此地,将南北东西的陆路贸易都汇聚于此,就是想让徐州本地人也跟着获利的同时,归心于大宋。
能跟着大宋人过好日子的,谁还愿意去做金人的奴隶呢?
可惜,纥石烈志宁不是小说话本里的无脑反派,有勇有谋还会用间挑拨,利用了那些豪商猪队友,生生坑死了赵士程。
眼下……若是城中百姓和士绅商户们被纥石烈志宁如此血腥恐吓之后,只怕方靖远和赵士程这大半年的苦心经营,都彻底毁于一旦,就算宋军再夺回徐州,城中百姓也会因为害怕再次失守,而不敢与他们合作,甚至有可能会成为金国的奸细,在城中埋下新的隐患。
拉锯战里,这些人就是血肉磨盘中的炮灰,无论如何选择,为的是自己的生存,可同样也会葬送别人的生命。
理智告诉她,她必须带阿弥离开徐州,这场杀戮,她一个人根本无法制止,她也救不出那些同僚和战友,贸然行事,不光要赔上自己的性命,还要搭上阿弥的性命。
可她能听到夜风中带来的哭声和痛苦的叫骂声,能闻到渗透土壤的血腥气味,能感受到体内有若实质般,澎湃的怒火,还有那些几乎无法压制的怒气,让她无法坐视不理,无法独善其身地离开。
“阿弥,你在这里等着姐姐,我出去一趟,很快回来,好不好?”
阿弥迷惑地望着岳璃,不解地问道:“你不是说,要带我一起出去的吗?”
岳璃叹口气,耐心地解释道:“我刚听到点消息,或许是你丁九叔遇到了麻烦,我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无论如何,我一定会回来,带你去见你阿爹的。”
阿弥迟疑了一下,有些恋恋不舍地看着她,“那……你一定要回来啊!”
岳璃用力地抱了他一下,“阿弥是小男子汉,自己要勇敢,在这里乖乖等我回来,好不好。”
“……好……”哪怕再不舍,阿弥还是放开了这个给予自己半日温暖和安全的姐姐,努力挺直了瘦小的身子,带着几分哽咽点点头,“阿弥会乖的,姐姐一定要快点回来啊!”
岳璃见不得他这般期盼的眼神,胡乱应了一声,就急忙从井内的暗门钻出去,反手关好这处暗门,小心地贴在井壁上听了好一会儿上面的动静,确定方圆百尺内无人,才双手撑着井壁,攀爬上去。
这口井位于府衙后花园之中,距离前面办公的府衙和居住的内宅都有一段距离,冬日花园凋敝,水井干涸,根本无人注意到此处的动静,岳璃打小练就的轻功,轻若灵猿,矫若脱兔,无声无息间,就潜入府衙后的大牢之外。
这里原本是关押那些作奸犯科的罪犯之地,如今却塞满了不肯低头的宋军将士,哪怕明日就是处决之时,这会儿仍有人在对他们毒打用刑,不知是想问出更多“情报”,还是想看着他们在酷刑下折腰求饶的模样。
有人在哭嚎,有人在怒骂,那腥臭味道从牢狱中散播出来,让整个府衙都笼罩在阴森的血腥气息中。
岳璃在府衙住过几日,也曾来过这里,很清楚这里的防御和暗桩所在,小心地避开这些地方后,只往里面看了一眼,就差点想要直接拔刀冲进去。
那些原本铁骨铮铮的汉子,如今一个个被金兵挑断了手筋脚筋,如同玩偶般被折磨蹂躏着,就算明日不当众处决他们,以他们现在的伤势,也根本活不了几日。这些金人,分明是要在徐州百姓面前立下一个最为血腥恐怖的模板,让他们心存恐惧,害怕宋军归来,彻底熄了归宋之心。
这一招,比屠灭一城的人,还要狠。
杀人不难,诛心最毒。
岳璃藏在一间牢房的天窗上,看着下面惨烈的场面,很努力地咬着牙,握紧了手,才能克制住自己不发出声音,可还是有几滴液体无声无息地从她的眼角滑落出去,顺着下颌低落在天窗上,顺着那一点缝隙,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