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久岚
宋春菲问:“不对吗?”
“不……挺对的。”他那一刻闻到她身上飘来的淡淡的,香中带着甜的味道。
跟桂花很像。
怪不得她的丫环说她用桂花味的香汤。
不是,怎么就想到香汤上去了?乐善皱一皱眉:“你接下来要做什么自己看着办吧,有需要跟管事说就行。”
“好。”她点点头。
乐善便去前院了。
这两日宋春菲就尽在忙着种花草的事,管事得了乐善吩咐,自是有求必应,很快便种了芍药,美人蕉,菊花,梅花还有几株青竹。
都是才栽种的,有些蔫耷耷,但整个院子立刻多了几分生机勃勃。
等到回门日,宋春菲谨记跟乐善的约定,一个字都没出错,“夫君”叫了好几声,把乐善从一开始的不适给叫到麻木了。
他突然感觉宋春菲在这方面装得比他还好!
如此情况,宋仁章夫妇自然没有怀疑。
后来宋春汐来东平侯府探望妹妹,顺带送矮马时,宋春菲也是在姐姐面前称呼“夫君”,又夸乐善将院子全权交给她打理,表现得十分高兴,这让宋春汐也放了心,甚至开始怀疑霍云所说的“乐善受他父亲影响,不愿成家”的言论。
如果说一开始妹妹并不了解乐善,只凭三面就对他产生信任有点草率,那么,嫁给乐善后,两人一起生活,妹妹肯定比之前了解他。
妹妹如今仍是这样的态度,可见乐善这个丈夫当得不错。
至少是比霍云好多了。
她当初嫁给霍云,经历了一个糟糕的洞房不说,次日也没等来半句体贴的话,回门时,怕家人担心,她自然要叫他“夫君”,那番滋味她最清楚不过,是以完全能辨别出妹妹叫乐善“夫君”时,绝不是与她一样的心情。
想起往事,她少不得对霍云生出几分不满。
晚上霍云回来,与她吃饭时问起去东平侯府的事:“你妹妹看起来如何?”
他颇为关心那对夫妻的状况。
宋春汐道:“你肯定想不到。”
“哦?怎么了?”霍云扬眉。
“春菲对妹夫极为满意,满口夸赞,我看妹夫与常人一样,没有何处不对嘛。”
霍云闻言神色复杂。
一方面是替这二人高兴,一方面他十分疑惑,在他看来,乐善根本没有开窍,那么他怎可能才几天的功夫就让宋春菲极为满意了?
他怎么做到的?
宋春汐问:“你不信?”
“不是不信,只是怀仁他……我没想到他能这么快适应。”
“那确实是比你适应得快多了。”
霍云:“……”
怎么就扯到他身上了?
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宋春汐下一句话就道:“你可记得你那时是如何的?”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该来的终究都要来。
霍云的态度极为端正:“我自然记得……此事是我不对,让你受苦了。”
宋春汐:“……”
她本来想好了一连串的话,如果霍云忘记了,或者想抵赖她一定要说他一顿,谁想到他这么快就认错,也不知该说他狡猾还是该说他诚恳。
如果自己立刻就原谅他,那他岂不是用一句话就糊弄过去?
可成亲前她曾以为便算赐婚,兴许也能嫁得一个如意郎君,二人琴瑟和鸣,心意相通,结果在洞房时就遭受打击,被他掐掉了那些美好的憧憬。
宋春汐挑眉:“你原来都记得,那你之前为何不同我道歉?”
此事极为敏感,能不提当然不提最好,他又不傻,没事找罪给自己受!
现在是没法躲过了,霍云站起身,微微弯下腰握住她肩膀:“不提也是我的错,我不对……你要我如何补偿?珍珠?宝石?翡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买。”
他这般富有,洒洒金银的事儿,有什么难做的?再说,珠宝首饰她太多了,已经没有新意。
宋春汐道:“不要。”
霍云一阵头疼,只得用更好的态度来打动她,哄着道:“娘子,当时是我糊涂,不知怜香惜玉,如今我早改了,我不信你看不出……”就他现在这样放下身段请她原谅,在以前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她当然看得出,就是想起往事,多少有点遗憾。
如果那时他体贴一些,洞房的事过去就算了,次日做些补偿,哄哄她,她也不会记那么久,他们之间后来也不至于弄得那么僵。
“这样吧。”宋春汐指指桌上的蒸蟹,“这六月黄吃着鲜美,但太麻烦,你帮我把肉剥出来。”
霍云:“……”
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这样刁难他。
见他剑眉蹙起,一脸不肯的模样,宋春汐哼道:“就知你是说说而已,什么改不改,什么怜香惜玉的……你哪里把我放在心上。”
大帽子立刻扣上来,霍云捏了捏眉心:“好好好,我给你剥!”
他吩咐丫环端水来,再净了一遍手。
宋春汐偷笑。
等他坐回来时,她又板起脸。
霍云拿起一只螃蟹:“这顿饭过后,此事你以后不准再提。”
他是有错,也可以向宋春汐道歉,可他不能接受她以后再翻这笔旧账。
“你先剥出来再说。”她睨他一眼,“看你也不像会的,未必做得来。”
语气实在气人,霍云差点想将她压在饭桌上。
可为所欲为之后呢?
这件事不解决,她还是会惦记着,哪日仍会翻出来。
他冷静过后,拿起蟹锤,蟹勺开始干活。
那当然是极罕见的画面。
一个平常只持剑的都督,如今拿着这么小巧的东西,实在有趣,宋春汐差点笑出声。
他却不惯做这种事,挖肉挖了会,恨不得把这些勺儿什么的都扔了,忽然道:“此事也不能全怪我,你还不是不想嫁我,心里讨厌我,不然我岂会……”
宋春汐一怔:“谁讨厌你了?”
“你自己清楚。”他并不愿多说。
洞房之日对宋春汐并不是一个好的回忆,可对他来说,也一样。
原来他误会自己讨厌他。
可她第一次见他,凭什么就要喜欢上他呢?说来说去,他就是霸道!
宋春汐没有立刻解释,一直到霍云将整只螃蟹的肉都剥出来,她觉得消气了才道:“我那日其实是怕你,因为我看到幻象了。”
“什么?”他愣住。
“之前只跟你说了梦的事,忘了这件……你挑我盖头时,我原以为能看见一位英俊的大将军,结果却是个浑身浴血的人,我能不怕吗?”
“浑身浴血?”
“嗯,我应该是看到梦里的情景。”
霍云一时五味纷杂。
有后悔,有惊讶,也有自责,当然,更有欢喜。
原来,她并不讨厌他。
她不是不喜欢他的容貌,不是不愿嫁给他。
他以为的事情并不存在。
甚至,她初见他时便看见了他的将来,她是注定要跟他在一起的!
他的心头充盈着一种无法言说的满足。
他将一块蟹肉喂入宋春汐嘴里:“往后再要吃螃蟹,为夫随时效劳。”
她注意到他第一次用了“为夫”这个词。
多了些温暖的烟火气。
她轻轻一笑,靠向他肩头:“可是一辈子都愿意?”
“嗯,一辈子都愿意。”
第70章 十全十美。
最近霍云一直在想西州的事。
他已经找到了秦瑀的兵马, 但并不敢轻易出兵,万一跟梦里一样发生宋春汐所描绘的情景,那他的兵马就会葬送在西州了!
关乎将士们的生死, 他不能随意冒险。
“雷声, 火光,烟尘……”
重点是火光。
他已经想到了火药。
火药是道士在炼丹中发现的,在本朝已经尝试用在了两军对战上, 只威力极弱, 操作困难, 遇到下雨或是潮湿的天气根本无法发挥作用,所以几乎是鸡肋一般的存在。
但它的前途不可限量, 只是军器局还未造出更合适它的武器。
难不成秦瑀的手下造出了?
他们父子筹划多年,有这份用心也未必没有可能, 毕竟一开始便私自挖铁铸造兵器……是了,那座山也未必没有硫矿,硫磺便是用来制作火药的, 正想着, 乐善忽然出现在门口,说道:“鲁左参议被杀的事你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