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夙
“嗯,淮翊呢,早膳用了多少?”
尽管喝过蜂蜜水润喉,江婉柔的声音依然带着沙哑。老祖宗宽厚,她不担心那边,只是淮翊还小,她不看着就要翻天。
果然,今儿早没亲娘坐镇,陆淮翊作为陆府最金贵的小主子,谁也不敢勉强他,只用了半碗瘦肉粥和几块糕点,主食一口没吃。
“这孩子。”
江婉柔低声叹息。都说儿女是前世的债,她前世一定欠了陆淮翊黄金万两,从他生下来,没有一天不为他操心的。
她吩咐道:“让厨房煮一碗小馄饨,牛肉馅的,多放些姜——嘶呃——”
下面撕裂般的疼痛让她眉头紧皱,昨夜陆奉中邪一样,生生把她折腾得昏了过去。翠珠服侍她多年,早已习惯这种事,连忙上前搀扶主母,说道:“不如奴婢让人唤大公子过来?”
不等江婉柔说话,她继续道:“今天好不容易放晴,大夫说了,让大公子多走动走动才好呢。”
陆淮翊已满五岁,作为陆府的嫡长子,不能长于妇人之手,陆奉把他接到前院教导,一来一回,路程得两炷香时间。他身子弱,平日江婉柔待他无比小心,要是今天像昨日那般大雪纷飞,她定然不愿意让儿子走这一趟。
翠珠这么说,她倒不好反驳了。
江婉柔忍者不适靠在梨花塌上,听翠珠说今儿个崔氏又来拜访,丫头们不敢打扰她睡觉,已经打发回去了。江婉柔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她原本打算和陆奉提上两句,不管成不成,总有个话头儿回了崔氏。没想到昨夜赔了夫人又折兵,什么都没落着!
“翠珠!”
江婉柔越想越气,咬牙道:“吩咐大小厨房,祖母寿辰将至,最近府里膳食里不可见荤腥。”
“啊?”翠珠一脸茫然,说道:“离老祖宗大寿还有两个月呢,今年这么早?”
老祖宗吃斋念佛,不爱食油腻荤食。为了让老人家高兴,陆府在寿辰当月不做荤菜,阖府茹素,这是多年来的老规矩。况且江婉柔管家以来刚柔并济,府里规矩严归严,陆府的月钱是其他地方的两倍有余,让人生不出怨气。
可老祖宗的寿辰在年后,如今才腊月初,本不应这么早啊。
江婉柔斜睨她一眼,语气不容置疑,“去办。”
她昨晚被折腾惨了!男人百无禁忌横冲直撞,那蛮牛似的身板儿说不准就是补出来的。猪鹿牛羊肉天天补,能没有力气么?
多吃点素也好,下下火。
这边翠珠领命往厨房走,刚好和去叫陆淮翊的金桃打个对面,两人简单说了几句话,等陆淮翊到的时候,一碗滚烫冒着香气的小馄饨正热腾腾放在梨花案上,饱满多汁,十分喜人。
“母亲安好。”
陆淮翊规规矩矩行了个礼,他穿着江婉柔亲手给他做的冬衣,竹青色的绫罗为面,狐裘为里,衣领袖口处缀着蓬松柔软的兔毛,看着就暖和。
江婉柔做的时候总怕寒风吹伤她病弱的儿子,做的格外厚实,却在陆淮翊单薄的小身板儿上显得有些臃肿,弯腰都费劲。
“哪儿那么多礼,快来让母亲看看,是不是又瘦了?”
陆淮翊依言走上前,因为常年不见太阳的缘故,他肤色极白,却不似其母珠光膏腴那种莹润的白,而是一种病态的冷白色,小脸尖尖的,一双乌黑的眼眸定定望着母亲,俊秀又乖巧。
江婉柔心疼得不得了,淮翊的袖口沾了点墨水,显然是正在练着字被她叫过来,她不忍心对他说重话,温言道:“小厨房做了你爱吃的馄饨,用完再去书房。”
说着,拿汤勺舀起个圆滚滚的小馄饨抵在小儿唇前,陆淮翊的脸上泛起一丝薄红,别扭道:“母亲,我自己来。”
他都五岁了,怎么还能如小儿一般让母亲喂饭。
江婉柔也不勉强,只要他好生把这碗牛肉馄饨吃了就行,谁知陆淮翊刚咬一口,俊秀的小眉毛当即皱了起来。
“母亲,是荤的。”
“嗯?荤的怎么了,我记得你喜欢吃这个。”
陆淮翊道:“方才听金桃姑姑说,要给曾祖母过寿,自今日起阖府茹素,以表孝心。”
江婉柔:“……”
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江婉柔唇角的笑凝滞片刻,柔声道:“话虽如此,可你还小,身子又弱,你对祖母的心意她老人家都知道,不在区区一碗馄饨上。”
陆淮翊却摇摇头,一脸正色,“母亲此言差矣。以小见大,儿子若连口腹之欲都不能忍,又何谈孝心?况且如今是母亲管家,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儿子受了母亲的偏袒,又将置母亲于何地?”
“……”
江婉柔一阵头痛,当下不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一套,体面一点的人家自小便教导女儿识文断字。比如她的嫡姐江婉雪,凭借“京中第一才女”的名声,从二等侯府硬生生嫁到了皇家为正妻。可惜她没有江婉雪那样的资源,她们庶女只有一个落第秀才当老师,后来那秀才三年不中,收拾行囊回老家,她便再也没读过书了。
她最烦这些之乎者也的弯弯绕绕,偏生亲儿子张口闭口一句“古人云”,把她噎得不上不下。她但凡反驳一句,陆淮翊便会睁着乌黑的大眼睛问道:“母亲,难道先贤圣人说的不对么?”
她哪里敢开腔!
江婉柔深深呼出一口气,强笑道:“那母亲让她们做一碗素的,你吃过再走。”
陆淮翊看了看天色,面上有些为难,道:“母亲,父亲说每日要练二十张大字,今日的课业尚未完成,儿子等不及。”
“下午再写,也无妨。”
“不可以。”
陆淮翊一板一眼道:“下午要温书,夫子会检查的,儿子不想让夫子失望。”
江婉柔无奈,“那明日再写!我的乖乖,不吃饱怎么有力气写字呢?”
“母亲,不行。”陆淮翊再次摇头,“今日写今日的字,明日有明日的字,不能把今日之事推到明日,古人云‘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行了行了,别云了,母亲头痛。”
江婉柔侧身做头疼状,陆淮翊连忙凑上来,小小的手掌轻揉她的额头,关切道:“给您呼呼,不痛哦。”
江婉柔:“……”
最后还是把陆淮翊放走了,生怕耽误他写字温书的时间。江婉柔自诩非良善,陆奉更不必说,万万没想到歹竹能出好笋,儿子竟是个遵循圣训的实心眼儿,莫非陆家祖坟冒青烟了?
淮翊正直良善,这本是好事,可她不想他变成个只知道之乎者也、不识庶务的书呆子!江婉柔想了想,决定今晚去祠堂上三炷香。
金桃看出主母心情不好,禀报的声音都小了许多:“奴婢已经把饭食送到前院,另多加了两张牛肉饼,一碗羊奶,您勿忧心。”
江婉柔“唔”了一声,不置可否,忽而对金桃道:“昨日崔夫人送来那个厨娘怎么样了?”
“带她来见我。”
语气骤然凌厉。
第4章 有人算计她
马春兰没想到再次见江婉柔是这个场景。
她在柴房被关了一天一夜,一天滴水未进,蓬头垢面,脸色青白得像恶鬼。想她马春兰世代祖传的手艺,做出的糕点松软可口,甜而不腻,整个京城找不出几个比她手艺更好的厨娘。她是良民而非贱籍,不管在哪个主子家都过的舒舒服服,比不受宠的庶出小姐还得脸。
即使眼前这位指挥使夫人,当年也得低头叫她一声“马姑姑”。
五年前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命,又经历过尚书府的鞭子和一天一夜的关押,马春兰如今什么傲气都没了,甚至不敢
抬头看上方的江婉柔,一进来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涕泗横流地求饶。
呜呜咽咽,吵得江婉柔头痛。
她放下手中的《刑律》,淡道:“窃人财物者,十贯以内,笞刑十;逾十贯笞刑三十,徙一年;逾百贯笞刑五十,徙三年,加役流。”
“情状至恶,祸乱甚巨者,当处极刑,以正刚纪。”
江婉柔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把“极刑”咬得极为清楚,马春兰肥硕的身躯明显瑟缩了一下,顿时止住哭嚎。
江婉柔敛眸,“我只给你一炷香的时间,想好了再说。”
如今前朝官员人人自危,想着法儿讨好陆指挥使。前几日不知哪位大人送来一个戏班子,据说是江南来的名角儿,那一把嗓音如黄莺出谷,甚得江婉柔喜爱。她准备今儿个听出新戏,大好光阴,总不能浪费在这个罪妇身上。
马春兰抹了一把脸,她明白自己因何捡回一条命,当下也不敢拿乔,哭喊道:
“六姑娘,当年,您冤啊——”
她顿了一下,忍不住偷偷抬眼看,顿时睁大眼眸。
这、这是六姑娘吗?她印象中的侯府六姑娘人如其名,婉柔婉柔,温婉柔顺,瘦瘦弱弱的,躬身低头埋没在一众侯府千金中,丝毫不起眼。
如今高坐在上首的妇人白皙丰腴,一身雪肤白得仿佛在发光。她没了厚厚的头帘遮挡,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一双含情眼波光潋滟,魅而不妖,风情万种,说是神妃仙子也不为过。
马春兰怔怔看着她,惊艳又茫然。
“半柱香。”
江婉柔“铿”地一声将《刑律》甩到马春兰眼前,冷声道:“我耐心有限,若你说不出我想听的,就去见官罢。”
做了多年当家主母,动辄出入皇宫内廷,江婉柔早已不是当初在嫡母身边唯唯诺诺的六姑娘,她冷着脸一派不怒自威,马春兰吓得一哆嗦,赶忙瞥开眼道:“是,是。奴有罪,奴婢这就说。”
“当年,奴婢一手梨花酥甚得侯夫人青眼,那日老夫人寿辰,我去给三小姐送糕点,听见……”
五年前,侯府嫡女江婉雪和公府长子陆奉定亲,陆奉作为侯府“准女婿”来贺寿,结果酒后迷醉,和妻妹江婉柔滚到一张塌上,闹得沸沸扬扬,是当年许多人的饭后谈资。
陆奉是谁?是陆国公的嫡长子,自幼和皇子一同长大,身份尊贵,性情沉稳,且是京中出了名的洁身自好,身边连个通房丫头都没有,怎么会忽然做出这种事,还是在这等场合?
陆大公子曾在军营历练过两年,和将士们称兄道弟,拿大瓷碗喝烧刀子,又如何会醉区区一杯女儿红?
几乎所有人都猜测,陆奉被设计了。而罪魁祸首,首当其冲便是江婉柔。
尤其江婉柔直接以正妻身份被抬进公府,更坐实这种说法。陆江两家联姻本就是江家高攀,一个公府,一个侯府,公比侯爵位高一等。那时陆国公还健在,是圣上最器重的大臣,掌实权。而侯府只是前朝的降臣加恩,一朝天子一朝臣,侯府只剩一个风光的爵位了。
嫡女尚且高攀,更何况区区一个庶女?陆奉本人容貌俊美,行止有度,这事儿说到天上也是江婉柔占了便宜。她生母是个清倌儿,有人道有其母必有其女,生性淫荡,上不得台面。
没有人比江婉柔更知道自己的冤枉,她当年一度以为自己活不了。后来她嫁进国公府,后脚江婉雪就成了恭王妃,她才恍然大悟。
陆大公子向来谨慎,怎么会随便在侯府乱走动,除非他十分信任引他来的人。
可惜,等她想明白的时候江婉雪已经成了恭王妃,她白白担了坏名声,在江婉雪成为王妃前,没人会往她身上想,在外人眼里能嫁给陆奉为妻是江婉雪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她傻了才把夫君往外推。
江婉雪成为王妃后,有人心觉蹊跷,却没有人敢拿这事说嘴。后来陆奉摔断了腿,变得阴晴不定,陆家姑姑婆婆妯娌一堆破事儿,再后来公公去世、怀孕产子……她太累了,无暇为虚无缥缈的名声奔波。
而且她又不跟外人过日子,只要陆奉相信她便好。陆奉又不傻,他怎么喝下那杯加料的酒,是谁引他到的耳房……他查得一清二楚,江婉柔甚至怀疑当初陆大公子愿意以妻礼迎娶她,有给江婉雪难堪的意思。
……
往事已矣,江婉柔很少回想过去的事,也从未想过为自己的名声“翻案”。人家是高高在上的王妃娘娘,你又能如何?倒是凭借这件事在陆奉跟前卖了几次惨,陆奉亲自拔了几个命妇的舌头,这件事便成了京城的禁忌,如今鲜少有人敢提及。
马春兰说的和江婉柔知道的几乎一致,她漫不经心听着,无非是嫡姐攀上了更高的枝儿,又不愿担上坏名声,便使计让未婚夫在自家老夫人寿辰上出丑……
“等等?”
江婉柔忽然直起身子,蹙眉道:“你说,江婉雪原本要引鹦儿去耳房?”
马春兰唯唯诺诺道:“是,奴婢听的真真儿的!三小姐亲自跟鹦儿姑娘说,此事若成,她便收了鹦儿当陪嫁,带到国公府当姨娘去。”
鹦儿是侯夫人跟前的大丫鬟,高门大户的女子出嫁通常会带几个通房丫头,将来在自己不便时笼络住夫君,不至于让外面的贱蹄子勾了去。陆奉容貌俊美,身份尊贵,鹦儿自然一百个乐意。只是当初为何变成了自己?
江婉柔想起那天,她小日子刚过,身上还有些不得劲儿,虚虚缩在角落里,根本不敢碰酒。后来丫鬟失手把一碗酒酿圆子洒到她的裙摆上,她去耳房更换……
她一直以为那丫鬟是江婉雪的人!
“你此话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