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市井日常 第22章

作者:东边小耳朵 标签: 情有独钟 种田文 市井生活 日常 古代言情

  王婆婆哪会不知道自家孙女多么巧言令色,小嘴和裹了蜜似的,她面上嫌烦,心里多少有些受用,也觉得自己方才是否严厉了些。到底是小孩子家,眼皮子轻,今日把东西都拿走了,怕她心里惦记着,倒不如安慰安慰。

  思索间,动作利索的王婆婆已将猫儿洗得干干净净,拎起来迎风发颤。

  王婆婆立刻把猫儿裹了起来,仔细擦拭,但光靠擦是擦不干的,旁边的元娘看着猫儿发抖急得不行,她绞尽脑汁道:“要不我去生个火?抱着小花烤火,应该就不冷了。”

  陈括苍却不觉得是个好主意,稚嫩的小脸凝重不已,“可它不肯乖乖不动,若是把毛燎着了怎么办?”

  看她们两个讨论得一板一眼,王婆婆简直要气笑了,她是真心无语凝噎。

  把被裹住的猫儿甩到元娘怀里,无视元娘的手忙脚乱,王婆婆到灶上夹了烧柴剩下的木炭到早就被她翻出来的火笼里。

  火笼外面是竹编的,里头放着土钵子,可以隔绝炭火,火笼上面的竹编是镂空的,可以叫热意往外涌,而顶上有个提手,方便拿。若非要类比的话,形状大小与茶壶有些相似。

  王婆婆回来的时候,元娘已经焦头烂额,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勉强抱住猫儿,但岌岌可危,猫儿有随时溜走的迹象。

  还是王婆婆一把拎过猫,把它放到火笼旁边,暖烘烘的热浪拍来,帮它擦拭湿漉漉的毛发。

  真奇怪,元娘和犀郎怎么都做不好的事,落到王婆婆手里轻而易举,很快就把猫儿的毛擦拭得差不多干了。

  王婆婆又指使元娘去把篦子从屋里拿出来,元娘听了,拔腿就跑,很快就踏着“咚咚咚”的步伐跑来。把篦子递给阿奶的时候,元娘还在想,还是跑腿简单,果然还是得听阿奶的吩咐。

  接下来就简单了,抱着猫在火笼前烘烤,用篦子仔细地梳一遍毛,若有残余的虱子就会在此时显形,被阿奶毫不犹豫的摁死。

  不过,篦子其实也没有篦出多少虱子,因为小花还是小奶猫,没怎么跟着母猫捕猎,又很被爱护,还是很干净的。

  没一会儿小花就被王婆婆彻底篦了一遍,它的毛发也差不多烘干了,蓬松绵软,摸起来和云朵似的。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总感觉它洗完澡后颜色更亮了一些,腹上的白毛和雪似的,闻起来还有点艾草香,混杂着猫儿天生带的像被太阳猛晒过后的被褥的香味,直叫人觉得暖洋洋。

  这下当小花再靠近元娘,被元娘又摸又抱的时候,岑娘子和王婆婆都没再阻止了。

  午后,大家都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有人拿着小旌旗逗猫,有人照例坐在桑树下看书,有人收拾起狼藉,时不时说笑两句。

  再没有比此刻更和煦温柔的时候了。

  连风都是温暖轻柔的。

  *

  眼看日头有西斜的迹象,王婆婆抓起她那青色印花的钱袋子掂了掂,随后目光落到了元娘身上。

  “别顽了,过来,今日晚食想吃什么?”

  被叫到的元娘先是呆了呆,听到后半句话以后,立时来了精神,凑到王婆婆身边,挽着王婆婆的臂弯,眼睛亮晶晶,“吃什么都可以吗?”

  “你说呢?”王婆婆面上严肃得很,“若是要龙肝凤髓我可没那份本事。”

  王婆婆的话虽硬,但元娘善于剥离外壳看本质,这话的意思便是寻常稍贵点的吃食都可以。

  元娘脸上的笑当即洋溢出来,不过,她穷的年岁比较久,一时间不太敢张口,犹犹豫豫的试探道:“肉醩托胎衬肠?”

  “成。”王婆婆不带半点迟疑,直接应了。

  看她起身欲走,元娘立刻后悔了,肉醩托胎衬肠这样贵的吃食都能不带犹豫的答应,换成别的,兴许也可以?

  元娘高声道:“不不不,不要这个,我想吃鸡肉!”

  “你这小冤孽!”王婆婆耐心告罄,眉头蹙起,“到底吃什么?”

  陈元娘露出洁白贝齿,笑容谄媚得像是个以阿奶为天的小狗腿子,“鸡!就是那种吃起来脆脆酥酥的,好像有一点点酸,但是特别香的,好像还有点酒香。

  “叫、叫……”

  元娘卡壳了,她定然是没吃过的,吃过的是徐承儿,说是出门吃席面的时候吃到的,滋味极好。当时光是听徐承儿的形容,就把元娘的馋虫勾起来了,十分向往。

  但叫什么好像没说,只知道做法里得焙许久。

  不需要元娘沉思苦想,王婆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是炉焙□□?”

  世上菜肴千千万,王婆婆不可能全都知道。但这道炉焙鸡实在是巧,因为那是她死了多年的亲爹生前极爱吃的一道,若要小酌,桌上必须有炉焙鸡。

  为此,她特意向家里的厨娘请教过,才得了秘法,还真别说,外头卖的炉焙鸡大抵是不如她做的好吃。

  学菜的时候不觉得辛苦,婚事出差错的时候恨死她爹,只觉得都喂了狗,夫婿死了娘家来算计更是后悔不已,痛恨自己当初做无用功,如今许多年过去,倒是觉得手痒了,不知道做起来还是不是那个味道。

  她娘家败落了,也不知道那个把秘方告诉她的厨娘如何了,这秘方能没能传下去。

  一道菜,勾起了王婆婆许多回忆。

  看着一惯强硬的阿奶竟然破天荒露出怀念伤感的表情,眼神怔怔,似有些发愣,简直比日头打西边出来还吓人。

  元娘不*知道有那桩往事,吓得心口发慌,小心试探起来,“要不,我不吃也是可以的。”

  她一句话惊醒了王婆婆,王婆婆翻了个白眼,直接给了定论,“闹什么幺蛾子,就吃这个!”

  说完,王婆婆挎着竹篮子,自顾自出门去。

  她可不是去脚店买做好的炉焙鸡,自己做的话,得从买鸡开始,再拖下去得等明日才能吃上了。不过,一整只鸡都做炉焙鸡未免可惜,一只肥硕的公鸡少说三百文呢,真要是都做了,两个半大的孩子一顿就能抢完,不如再买点酒糟?

  酒糟便宜得很,还能省些盐,现下天气转冷,正是适合做酒糟鸡的时候,不怕变坏,味道腌出来也更好,做好了还能送点给隔壁徐家。

  邻里邻里,就是得时不时送点吃食,表表心意,才显得亲热。

  王婆婆一路盘算着,到买东西的时候,更是游刃有余,压根没有多耽误。

  回去的时候,她左边挎着的竹篮里装了酒糟、盐、葱等物,右手单拎着公鸡的翅膀,健步如飞。若是昔日在汴京与她相识的人见了,定然认不出来,简直是判若两人。不过,她眉间运筹帷幄的沉着是半点没变,甚至一双老眼里更多了些的智慧。

  趁着路上的间隙,王婆婆思量起另一件事,她家的铺面要怎么安排。

  本来是想租出去的,这样明面上能有个进项,但是上回她照着犀郎所说做的荷叶糯米鸡,大受邻里喜欢,惠娘子也提议她不妨自己开个铺子。

  毕竟,汴京的吃食铺子就是如此,只要有一样拿得出手的吃食,就不必怕没有客人,自有那老饕闻着味上门。何况她手艺的确好,自己就有不少拿手菜。

  惠娘子还劝她,若是担忧家里人手不够,舍不得孙女抛头露面,家里银钱又足,也可以买一个婢女,挑个年轻手脚利落的,左不过五六十贯就能买断十年。在汴京雇工反而不划算,一日约莫得付四十文的工钱,这还只是干粗活的,若是选一个有手艺的,价钱还得翻倍。

  王婆婆虽有些年月没回汴京,但到底是在汴京长大,又掌过家,自然知道惠娘子说的没错。想当初,自己家买断身契的仆婢,也是给月钱的,开销可不比雇工便宜,但大户人家都爱买奴,因为雇工怕多生事端。

  思索间,已经到了家门前。

  王婆婆推开小门,却见元娘正上蹦下跳,在左躲右躲,木楼梯上都是“咯咯咯”的声响,而那只刚被接回来的小猫踏着小短腿,摇头晃脑,到处嗅嗅去找元娘。

  元娘时不时探头,笑声和银铃似的,“哈哈,小花我在这!”

  “咦,我又变地方啦~”

  “笨笨小花,找不到我!”

  ……

  王婆婆忍不住摇头,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不管男女,都精神充沛,恨不能窜到天上去。

  哪像她,老咯!

  不过,王婆婆很快就感受到小孩子精力好的好处了。

  她杀鸡的时候,元娘把岑娘子磨去歇息,主动请缨来帮忙杀鸡。

  今日遇见贵人这事,亲身经历的元娘半点事没有,可是岑娘子不知道是不是勾起往事的缘故,忧思过度,有些低热,实在不适宜干活,尤其是杀生这等事。

  元娘就抢着干啦~

  其实她还不算完全长成,小孩子家不宜见到杀生的场面,但她坚持,又是乡下长大的,过年还跟着小姐妹去凑热闹看杀猪呢,王婆婆也就不拘着她了。

  比起容易忧虑、郁结于心的儿媳,她觉得孙女心思要粗实得多。

  但她怎么也得关怀一句,“你不怕?”

  哪知元娘一脸无所畏惧,很诚心的道:“怕什么?杀鸡而已,难道我还怕一只鸡敢来勾我的魂?哼,大不了多吃几口!”

  好好好,王婆婆算是知道了,这个孙女是真的不怕,不是为了亲娘佯装的。也好,胆子大些不怕欺负,她可不想孙女以后做个软脚蟹,事事都指望她这个阿奶,受了欺负也不吭声。

  真要说起来,儿媳岑氏就是这样柔弱的,她自认是个好婆母,从不磋磨岑氏,可岑氏依旧因为容易忧思身子不好,想起当年的事,时不时还要病上一场。

  唉……

  王婆婆心下叹惋,但她手上的动作倒是没停,边叹气边麻利的把鸡给抹了脖子,一滴血都没洒。

  她又往鸡血里加了点盐和水,接着就放着不管了。

  在灶上烧火的陈括苍,这时提了滚烫的热水出来,倒进木桶里。王婆婆把大肥鸡往滚水里一浸一烫,就开始用手褪毛,这活只有王婆婆自己能干,因为水太烫了,没有厚厚的茧子,怕是连人手都能熟。

  好在王婆婆做事利落,褪毛拔毛、开膛破肚,小半个时辰就收拾得干干净净。

  接着是把鸡对半砍,先把半边直接放到沸水里烫,烫到鸡肉熟了,可是骨头还浸着血的程度,再剁成大块,放到一旁放凉,这半边是用来做酒糟鸡的。

  另一半则是生的时候直接剁碎成小块,和葱姜一块冷水下锅,直到八分熟捞起。

  然后热油下锅炒,加入醋、盐、酒。接着挪到砂锅上,肉上盖着碗,用小火焙,焙干了加水继续焙,反复数次,直到鸡肉酥熟即可。

  趁着这个间隙,王婆婆用铁锅把酒糟和盐混一块炒,元娘和陈括苍在一旁烧火打下手。

  王婆婆兴致起来,教导两个小人节俭实用的法子,“这酒糟便宜着呢,一斤不过一文五分,盐一斤四十四文,用来腌东西实在叫人心疼,可盐放少了吧,腌坏了肉便臭了,更是可惜。

  “酒糟和盐放一块炒,炒完以后腌就不同了,能省下不少盐。吃起来还带着酒香,只是要记得秋冬腌制是最好的,不易坏不说,风味亦是最佳。”

  陈元娘一脸受教,作恍然大悟状。

  陈括苍则是沉默,跟元娘不同,他在现代吃过酒糟鸡,因为他有位好友喜欢酒糟一切,每回下酒菜必点。

  这东西只能说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很不喜欢,确实省盐也很香,腌过的鸡鸭肉皮不肥腻有嚼劲,但是回味时也天然带了酒的苦味。

  不过,作为北宋的陈括苍,他应该是没有尝过的,故而选择不应声。

  而元娘却很是追捧,快把未能吃上的酒糟鸡夸上了天,主动洗净了手给鸡肉抹上炒好的酒糟,仔仔细细没有半点遗漏。

  最后,要用酒糟封住表面,不能让鸡肉裸露出来,再封上坛子,就算是成了。

  大功告成后,王婆婆想的是还有什么风味不同的吃食,既然想开店,总不能只卖寥寥几样东西。

  而这时,炉焙鸡也好了。

  王婆婆又炒了萝匐丝做成一盘菜,清淡解腻,毕竟晚食里可是有炉焙鸡这样的硬菜了,再多做点好的,也不怕油水吃多了肚子疼?

  虽说如今手里有余钱,又把祖宅租出去,多了进项,自己还骂过元娘小家子气,可到底是在乡下苦日子过久了,王婆婆看着砂锅里的炉焙鸡,竟有些心疼。

  她忍不住失笑,换成年轻时,自己是断断不信有朝一日能为了半只鸡心疼的。

  王婆婆混浊松弛的眼睛浮起笑意。

  接着,她用筷子挑起小半的鸡肉,摆到盘子里,走出门送到隔壁徐家。

  往来往来,你来我往,才往来得下去。

  等到王婆婆送完回来后,一家子才开始用饭,虽说有炉焙鸡这样的硬菜,但是岑娘子不舒服,故而熬了粥,横竖都是晚食嘛,不怕饿,再说了,便是富户家里也不好日日吃干的,又不到做活的时候。

  元娘总算吃上了心心念念的炉焙鸡,吃起来半点没有鸡腥味,鸡皮酥软不腻,料酒并未盖过鸡本身的鲜甜,既有酒香又有炉火焙出来的咸香锅气,最紧要的是微微的酸把肉会有的荤腥腻味给去了,回味的时候就只留下香气。

  而清炒萝匐丝最为解燥,一入口,从喉咙到脾胃都清爽了。

  这样配着吃正正好,想来王婆婆都考虑周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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