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洛春水
但从追缉司此次表现来看,皇帝的人远不如他自己的人靠谱。
“还是得召人过来。”
他心想。
“朝廷对地方管控不严,才给了瑞凤会兴风作浪的缝隙。皇帝不关心百姓生计,只顾收割贪官污吏,迟早要出大事。”
是夜,他放了一只信鸽。
几天后,黑风山里,烛影将那只信鸽从游隼爪下解救出来。
“你这习惯得改改,把鸽子都吓破胆了,谁来送信?”
游隼:“嘎嘎!”
本尊送得比这傻鸽子快多了!
烛影看过信笺,给它顺了顺毛:“等我们去了京城,就该你送了。”
“嘎?”
冯清岁在府里歇了几天,陪戚氏去了一趟文渊侯府。
文渊侯府是戚氏娘家,戚氏父亲和姨娘均已不在人世,只嫡母尚在。
此番便是这位嫡母,也即文渊侯老夫人孟氏称病,遣人来纪府说想见见戚氏,戚氏方回的侯府。
“你回京这么久,也就刚回来时来府里坐了一坐,年节都不上门,倒让我牵肠挂肚。”
孟氏斜躺在床榻上,嗔怪道。
戚氏尴尬一笑:“一直想来看您,只是府里事多,抽不开身。”
这位嫡母以前不待见他们这些庶子庶女,见到他们总是肃着脸,她姨娘又走得早,她在侯府一贯夹着尾巴做人,也就议亲时高调了一回。
因婚后不久就随纪长卿他爹去了江州,多年来除了给侯府送送节礼,再无其他往来。
回京也是碍于情面,才来了一趟。
孟氏越过戚氏看向不声不响站着的冯清岁,笑道:“你都有儿媳了,也该放手了,她能锻炼锻炼,你也落得轻松。”
戚氏点头:“母亲说得是。”
孟氏又指着立在床尾的孙女道:“我生病以来,多亏玉瑶这孩子照顾,阖府上下,也就她耐得住性子,整日陪着我这老婆子。”
戚玉瑶微微一笑。
戚氏附和:“有这样的孙女,是母亲的福气。”
孟氏叹了口气。
“我快入土了,旁的事都放得下,唯独这孩子的亲事,还没着落,看不到她成家,我真是死了也闭不上眼睛。”
戚氏:“……”
大概知道她下一句要说什么了。
果然,孟氏道:“你家长卿也还没成亲,亲事可定下了?”
戚氏摇头:“暂且没有。”
“也该定下了。”孟氏劝道,“他都是做丞相的人了,府里总得有个人替他周旋应酬。婚姻大事,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事还得你来操心。”
“母亲说得是。”
“都说娶妻当娶贤,可娶个贤惠妻子也不是容易的事,单看容貌才情也看不出一个人的心地,最好找个知根知底的。”
孟氏继续道。
“要论知根知底,还有哪家比得上你自己娘家?玉瑶是我亲手带大的,别的不敢说,性情一等一的好,人又孝顺,和你们长卿绝对能把日子过好。”
戚氏笑道:“玉瑶自然是个好孩子,只是长卿的亲事,我不好擅自做主,还得看他自己。”
“看他自己?”孟氏摇头,“黄花菜都凉了。他要自己能定,早就成亲了。长风战场厮杀的间隙都能找到媳妇,他呢?”
“他自个是定不下来的,得你做主。”
戚氏始终不曾松口。
孟氏退了一步:“看在我命不久矣的份上,你给玉瑶一个机会,带她到纪府住几天,和长卿相处看看,好不好?没准他们自己就看对眼了呢?”
第86章 铁石心肠
孟氏以死相逼,戚氏没办法,只好应下。
把戚玉瑶带回纪府,安顿到客院后,戚氏对冯清岁道:“过两天就送她回去。”
冯清岁但笑不语。
只怕是请神容易送神难。
不过这位戚小姐还算安分,每日除了去慈安堂给戚氏请安,陪她聊聊天,做做女红外,就是待在客院,没有出格的举动。
出手大方,待下人也和气,下人们对她印象不错,私下议论都是说她好话。
看起来是个沉得住气的聪明人。
说是过两天就撵人的戚氏由着她住了三天、四天……也没发话。
冯清岁不介意她住多久,毕竟她也是寄居于此,只要不碍着她,她们大可以井水不犯河水。
只是腹中馋虫有点蠢蠢欲动——自从戚小姐住进府里,纪长卿便不曾下厨。
“果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在破浪轩和五花用膳时,她嗟叹道。
“尝过人间至味,再吃普通饭菜,简直难以下咽。”
五花深以为然。
“我失忆前应该吃过绝味红烧肉,现在不管吃哪个厨子做的,总觉得不是那个味儿。”
冯清岁轻笑:“如此说来,只要吃到那个绝味红烧肉,说不定就可以找回你的记忆,或者找到你的亲朋好友。”
五花蹙眉:“感觉我可能没什么家人。”
她那么好吃,看到自己胖胖的也不觉得烦恼,反而觉得很温暖,很安心。
——仿佛这些肉就是她的家人一样。
缺乏家人关爱的人,才会想要长出一身肉来温暖自己吧。
当然吃东西真的很快乐。
冯清岁往她碗里夹了个鸡腿,宽慰道:“没事,就算以前没有,以后总会有的,我们可以选个如意郎君做家人。”
五花点头:“我想找个厨子,会做绝味五花肉的,你呢?”
冯清岁还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应该也会选个做饭好吃的,”她笑道,“长得也好看的。”
五花:“月底好像有神厨争霸赛,咱们去看看。”
冯清岁:“行。”
去祭一祭腹中馋虫也好。
省得整天惦记纪长卿的厨艺。
客院里,戚玉瑶也在惦记纪长卿,只是惦记的是他的青睐。
她进府好几天了,只在纪长卿每日下朝来慈安堂给戚氏请安时,能见上他一面。
但纪长卿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和戚氏聊上几句就回外院了,她连和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这样下去,她就是在纪府住上一年半载,也和他熟络不起来。
毕竟她又不是绝色大美人,只是略有几分姿色而已。
连冯氏这个寡妇都不如。
她耐着性子抄了一份《心经》,算好纪长卿下朝回府的时辰,到府门口那候着。
纪长卿身穿朝服,头戴纱帽,挟着朝廷重臣的威仪,步履从容朝她走来时,她攥紧手中宣纸,心跳快了几分。
这样一个人,俊逸非凡,才华横溢,年纪轻轻就手握重权,哪个闺阁女子能抵挡得住他的魅力?
只要嫁给他,就能当一品夫人,坐享万千女子的艳羡。
因而哪怕她对他的敬畏远比爱慕要多,也会依祖母所言,极力拢住他的心,和他缔结婚约。
眼看纪长卿就要走到跟前,她张了张口,正要打招呼,忽见他展颜一笑。
这一笑,如同玉兰花开,满目皆春。
她愣在原地。
一颗心怦怦直跳。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他笑,原来他不肃着脸时,风采还要更上一层楼。
他一见她就笑,是不是说明,他对她也有情,只是在戚氏面前不曾流露,单独看到她才显出来?
心跳得更快了。
“二表哥……”
她羞涩一笑,缱绻开口,身后却忽然窜出一道黑影,奔向眼前人。
纪长卿蹲下来,揉了揉自己叼着牵引绳来迎他的墨宝,浅笑道:“她又没空遛你?”
“汪汪!”
墨宝应是。
“等我一会。”纪长卿回道,“我换身衣裳,就带你出去。”
他遛了好几回这条大黑狗了,这狗聪明得很,冯清岁没空遛它,它就来找他,一点也不见外。
墨宝乖顺地转过身子。
纪长卿站起来,朝外院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