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落日蔷薇
这陆徜看着高瘦斯文,还是个读书人,却不想竟有几分拳脚功夫,和人打起架来一点不含糊。陆徜瞥着她那白得吓人的脸一声不吭——她是真忘了。虽然他是个读书人,但并不文弱,因为家中只有寡母的关系,幼时他与曾氏没少受欺凌,他也曾是街头巷尾打过来的人,差点就把自己打成永康巷的小混混头目,还是曾氏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把他给拉回正途。
这些事,明舒原都知道的,可现在连同这些过往都通通忘了。
“刚才那些,到底是什么人……”明舒满心疑问,迫不及待想求个答案。
“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你还能走吗?能走的话我们赶紧回医馆。”他扶起她道。
她点点头,紧随其后。
医馆并不远,两人抄小路很快就到。曾氏已经醒了,发现明舒不见正急得团团转,看到二人进来,这才放下心,上前拉明舒道“这是上哪儿去了?刚能下床就到处跑,外头风又大,当心吹病。”说着又怪儿子,“陆徜你也是,一去去了几天没个信,也不晓得我们担心?”
陆徜并不回嘴,曾氏又絮絮叨叨地进屋要替二人张罗热水,明舒倒想替他辩白两句,却见陆徜阻止母亲“阿娘,别忙了。立刻收拾行李。那起人发现我们了,”他看了眼明舒,又道,“我们要马上离开。”
那些人既然在茶馆守株待兔等明舒,显然是要斩草除根,如今行踪曝露,他们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医馆已经不安全了。
曾氏立刻白了脸,口中喃道“怎么就被发现了?”拿眼觑了觑明舒,到底没多问说什么就手脚麻利地收拾起包袱来,陆徜也加入其中,只有明舒杵在屋里木头人似的不知该做什么,心头疑惑越来越浓,眼珠子扫了一圈,她忽然瞧陆徜垂在身侧的右手手背上一抹道殷红,血顺着指尖轻轻滴落。心头一惊,她不及细想便扯住他衣袖,道了句“你的手……”
陆徜反身飞快捂住她的唇,蹙了眉头看向兀自叠被的曾氏,见母亲没有察觉后才朝明舒摇了头,明舒会意地点头,陆徜这才慢慢松了手。
这是怕曾氏知道了要担心,所以才忍着没作声吧?
明舒心里也奇怪——明明两个人谁都没说话,怎就都明白对方的意思了?这样的默契,若说从前不认识,似乎也不可能?
借口要最后再找大夫诊脉,陆徜将明舒带出屋。一出门,明舒就迫不及待地捧起他的右手,将袖管拉高,果然瞧见他右手手背上一道寸长的伤口,伤口很深,血还在往外冒,料想是刚才救她时候被刀锋扫中的。
她一下就急了,道“这么深的伤口,万一伤到筋骨,你这手可就废了!将来你还如何赴试?”
和曾氏呆了几天,她也打听出他们要去汴京赶考,而她的兄长,可是江宁府拔了乡试头筹的解元郎。
“别大惊小怪,没那么严重。”陆徜想收回手,奈何她攥得紧,他只好由着她,安慰了她一句,却没能收住她的情绪,只好又道,“看来你是真的都忘了,我左手也能写字,就算右手真废了,也耽误不了我。”
“我忘没忘你不知道吗?还说笑?”她想了想,觉得不对,又跺脚道,“呸,什么废了右手,太不吉利。走走走,找大夫去。”
————
半炷香的时间,大夫替陆徜上药包扎妥当,又给明舒再诊治一番,开足了后面几日的药。陆徜结清这些时日的诊费,向大夫告辞,又是一通叮嘱,只说先前害他们的歹人已经追到镇上,请大夫在他们走后莫将他们的身份行踪相告。大夫满口应了,陆徜这才带明舒回屋找曾氏。
明舒将刚才他和大夫说的话听在耳中,心中越发疑惑,走得十分缓慢,没两步就撞上一人后背,回神抬头,却见陆徜停在屋外等他。
“怎么了?”陆徜转身见她心事重重的模样,问道。
她一眼望见他重重包裹的右手,满心矛盾又吞入肚内——她对自己的身世仍有太多疑惑,对陆徜母子也仍有怀疑。可先前的凶险景象犹在眼前,那起人要杀她肯定不是好人,是陆徜拼了命把她救回来,就算他们别有所图,也不必如此冒险吧?更何况他还是江宁府的解元,大好的前途在前边。
如此一想,她又生出几分愧疚来。他离开之前曾经嘱咐过她不要踏出医馆,也叮嘱过曾氏看牢她,可她未听,结果刚出门就惹来祸事,不仅自己落入险地,害得曾氏担心,又让他受了伤。
“没什么……”她摇了头,目光仍落在他的伤手上,“对不起。”
她并没多说什么,陆徜却似乎读懂,只回道“不必道歉,你还愿意跟我回来就好。”
明舒猛地抬头,诧异地睁大双眸——他其实知道她对他们的怀疑,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医馆,知道她并不信任他们,但他一丝怨责之意都未表露过。
对陆徜来说,这并不难猜。从她醒来到现在,她一声“娘”和“阿兄”都没叫过他们,甚至也不像从前那样直呼他的名字,目光疏离陌生,处处警惕小心,像只处于困境中小兽。她本就是聪明的人,又如何看不出自己与他们之间的区别——那种因为长期浸淫在不同生活环境下所带来的差距,一个生于富贵居于优渥,一个疲于颠沛长于贫巷,差别那样的明显。
他们间的交集,本该断在秋日的长康巷。
“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些到底什么人?他们为何要置我死地?”明舒觉得所有症结的关键,都在自己受伤这件事上。
陆徜微攥了拳,手背上传来阵刺疼。离开的这三天他又回了趟江宁,本也想试试能否给她再找个可靠的亲戚收留,然而打听三天后越发确定简老爷之死可疑,官府却只按盗匪入室下定论,将简家财产尽数扣押,简家的亲戚里头,也无一人可托,若送明舒回江宁,无异将她送入龙潭虎穴,他愈发坚定将她带入京城的决心。
可她的疑惑,他又该如何解答?
这桩事,摊开了说,对她是巨大伤害,她伤势未愈本就受不得刺激,再加上她自小就是有主意的人,若知道真相跑回江宁必要陷入危险,到时该如何脱险?可要再撒个谎骗她,他又着实不愿。
“明舒。”他从未有过如此两难的时刻,不免叹口气,情不自禁抬手轻轻按她发顶,“如你所想,这桩事并不简单,但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个中原委。待他日时机成熟,我再说予你听,可行?”
明舒与他目光相交,片刻后方点头“好。”
干脆利落的答案,是她的个性,从未变过。
“你们两在这里杵着做甚?”屋里曾氏已经收拾妥当,抱着包袱出来时正巧碰见这两人面对面站着。
“给我吧。”陆徜松口气,从母亲手里接过包袱,先出了医馆自去套马备车。
不过盏茶功夫,马车备妥,曾氏与明舒进了车厢。陆徜在风帽之外又加了斗笠,笠沿压低,遮住半张脸,这才扬鞭驱车,带着母亲和明舒离开浔阳。
————
因怕追兵赶上他们,陆徜不敢停歇,直到出了江南路,进入豫州地界,才放慢了行程。
“歇会吧。”明舒掀帘出来,扶着车壁坐到陆徜身边。
陆徜眼里有些血丝,他见到她就蹙眉“风大,你进去吧,再有个把时辰就到驿站,我们停下补给,到时再休息。”
“你都两夜未歇了。”明舒把手里揣的暖炉塞进他怀中。
她在马车上颠了几天,头都颠得昏沉,不过咬牙撑着,但好歹她还能躲在马车里,陆徜却是连赶了三天的马车,夜里基本无歇,熬得脸色灰白,眼睛也眍?了。
“还撑得住。”他没拒绝她的好意,外头风大着实是冷。
“你真不像个读书人。”明舒并没听他的话乖乖进去,而是上上下下地盯着他直看。
“不像读书人像什么?庄稼汉?”他精力也有些不济,有人在耳边说说话倒能打精神。
“读书人不都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我瞧你可不一样,不止会读书,还会打架,能驾车,还识路……”明舒掰着指头数这些日子下来从他身上发现的技能。
他的确和普通的读书人很不一样。
“那是你孤陋寡闻,等到了汴京,你就知道这天底下的能人志士有多少了。”陆徜淡道,并没多少被夸的喜色,倒也不是谦逊,这些能力不过因生活所迫,他不觉得有什么值得骄傲。
明舒轻嗤一声,道“那我不管,你要真是我阿兄,那定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子,谁都比不上。”
几天下来,她和他又熟了几分,说起话来没那般疏远了。
他闻言转头,只见她目光敞亮,与从前一样都盛着满满的欣赏,不同的只是,有些话从前的她说不出,可换了身份,那些欣赏与崇拜都通通出口了。
陆徜心头微动,一个恍神的功夫,车轱辘碾上路中大石,车身狠狠一颠。明舒没能坐稳,惊叫着歪向他。他忙收住心神,单手控缰勒住马儿,另一手飞快捞住她。
“坐稳些!别东倒西歪。”他嗓音忽沉。
明舒很快坐定,他亦很快收手,她哼了哼,小声道“自己没驾好车,倒来怪我?!”
“没事就进去吧,别在这里吵我。”陆徜听到她的嘀咕,只将斗笠往下一压,又挡住半张脸。
明舒没动,只呵气暖暖自己的双手,陆徜余光瞄见又催她“风大,快点进去。”
“不进去,里头闷得慌,憋得我全身难受,出来吹吹风倒好些。”她说话间扭扭身体,后背仿佛有针在扎一般,又刺又痒,挠又挠不到。
“别动。”陆徜忽又将斗笠抬高,一双眼紧紧盯着她脖颈。
被他一喝,明舒才发现自己不知几时已情不自禁地挠起脖子,她忙把手放下,刚要说话,陆徜受伤的右手已然探来,轻捏她的下巴让她别过头去露出大片脖颈。
雪白肌肤上,是成片的红疹,被她挠得血痕遍布,往衣襟内蔓延。
再往里,陆徜就不便察看了,不过亦能想像那红疹蔓延的情况。
“你的脖子怎么回事?”他声音微厉,眼神迫人。
“不知道,可能在里头闷着了吧。”明舒被他看得越觉后背脖子发痒,又想去挠。
“别抓了!”陆徜用力扣住她双手,又道,“忍着些。”
明舒只听一声疾叱,他一手扣着她手腕,一边操纵缰绳令马车加速驶向驿站。
耳畔,就只剩风声与马蹄声。
第9章 买衣
痒这东西,越是在意,就发作得越是厉害。
明舒觉得整个背都在痒,恨不得拿手挠个百十回才舒服,偏偏手腕被陆徜无情扣锁,她一点办法也办法,只能扭着背哭丧着脸“放手。”
陆徜没理她,只是催马疾行,不到半个时辰就赶到驿站,明舒已经憋得眼眶泛红,恨陆徜恨得牙痒。好容易等到马车停下,陆徜仍不撒手,急得她咬牙切齿骂他“混蛋,撒手!”惹得驿站内的人纷纷投来目光,连曾氏也从马车内急匆匆掀帘问道“这是怎么了?”
“他欺负人!”明舒扭扭后颈道。
陆徜已从车上下来,闻言只朝她道“下来。”
“好端端的你两又在吵什么?”曾氏忙要打圆场。
明舒拿下颌蹭蹭肩头——怎么他们以前也经常吵架吗?
疑惑一晃而过,她的注意力仍被火烧火燎似的刺痒吸走,跟着陆徜跳下马车。陆徜依旧没撒手,连马车也没顾上停,就拉着她往驿站里走,以最快的速度要了间房后,将她推入其中,只朝曾氏道“阿娘,你替她瞧瞧后背是怎么回事。”
曾氏一头雾水进了屋中后,他反手将房门关紧,在门口站了会就听到曾氏的惊呼隔门传来。
“我的天,明舒,你的背……都抓花了!要是留疤可如何是好?”
陆徜眉头深深蹙起,果如他所料那般,红疹应是蔓延她全背,又被她挠破了。
明舒那身玉雪似的肌肤从小到大就宝贝得很,夏天怕晒,冬天怕冻,娇生惯养出一身臭习惯。他原来最看不惯她身上这些富贵毛病,如今回想她脖颈上那几道血痕,心里却极不舒坦,恨不能让那些红疹血痕长在自己背上,还她一身无暇肌肤。
门内明舒发出两声似泣非泣的声音,陆徜不便多听,转身离去,自去打点马车行囊,待到回来时,手里已经握了盒向驿站小厮讨要的药膏。
曾氏正巧出门,见到陆徜就拉到一旁说话。
“阿娘,这是才刚向店家要的药膏,治蚊虫叮咬。她那疹子,可知是何故?莫不是车内有虫蚁?”陆徜先低声开了口。
曾氏看了眼屋内,接过药膏却摇了摇头“不是蚊虫所致,是……”她顿了顿,又压低了声音,“你也知道,明舒那丫头出生富贵,从小到大吃的用的穿的无一不好,可自打伤后,她身上所穿之物乃是我的粗葛旧衣。她后背上的红疹,是被粗布给磨的。”
自小穿惯了绫罗绸缎,养出那身细皮嫩肉,怎耐粗布磨擦?况且她昏迷时卧床又久,后背总闷着,一来二去,渐渐就磨出红疹来。
“那这药……”
“这药只能止痒,我一会再去附近看看能否摘些草药给她沐浴,但这些怕只治标不能治本。”曾氏道。
“知道了。草药我去采,辛苦阿娘先给她上药。”陆徜点下头,很快转身离去。
————
陆徜的草药采得很快,又向小厮借了厨房烧水,没多久煮好的药汤就送到净房中。明舒起先被他无情铁手折磨得还有些委屈,待看到那热腾腾的药汤,便又说不出话来。
“都是清热败毒的药,能缓缓你背上的疹子。来,我帮你。”曾氏挽起袖子试试水温,觉得没问题才回身帮她。
明舒任她替自己褪下泰半衣裳后才忽然反应过来,自己似乎将曾氏的帮忙视作理所当然的服侍,仿佛从以前到现在,她就是那么生活的。
“我自己来吧。”她捂着胸不好意思道。
“后背你擦不着,我帮你也能快些,否则这大冷天要冻病。”曾氏说了两句发现她仍有些忸捏,索性用力拍拍她的肩膀,道,“害羞什么,从前我也这般给你沐浴。小丫头一个,什么我没瞧见过。”
说的却是简明舒母亲在世病重时,曾氏照顾过她一阵子,沐浴也亲力亲为。
明舒也觉得自己矫情了些,都是女人,有什么可害羞?故想了想道“那你也洗,水够,我帮你。”
曾氏愣了愣,就见明舒已抄起瓜瓢舀了热汤往自己肩头冲下,药草的气息随着腾腾热气散开,她“嘶”了声,后背被热汤浇得一阵畅快,曾氏却想起简家劫难,想着这么个娇滴滴的姑娘从此没了家,心里难受,眼眶顿时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