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牧童
姚羡接过沈绛手里的银票,双手抱拳行礼:“谢谢小公子仗义出手,这百两银票是我借你的,待我回家后,必会遣人送回来。”
说完,他直接将银票递给王掌柜:“银票拿着滚吧。”
王掌柜咬牙望着他,最后却还是一把抓过了他手里的银票。
待王掌柜撤了,见没热闹瞧,周围的人也渐渐散去。
姚羡转头就又说道:“还未曾问过小公子姓名,今日之事,姚羡感激不已。”
此时,沈绛用近乎温柔的目光望着他。
昨天她还在赚钱的事情,今个就天降良缘。
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哪里还是一个单纯的人。
这分明就是个行走的金元宝啊。
第11章
或许是沈绛的眼神,温和的有些过分,让姚羡心底掀起一丝诧异。
好在陈老大带着两个女儿,走了过来。
一家三口,扑通就跪在沈绛和姚羡的面前。
这个陈老大是个市井小民,也不会什么文绉绉的话,最后感谢的话实在说不过来,竟要给一家三口为他们为奴当婢,以报答这份救命之恩。
姚羡无奈道:“我们救你女儿,就是不希望她被卖了。”
“那当然是不一样的,香花要是被王掌柜他们带走,还不知道被卖到什么脏地方。如今您二位帮我们给了银子,我虽没钱,却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这银子,岂能让两位公子白出。”
陈老大这一番,让沈绛对他的感官颇好。
倒也算个识大体的。
于是她开口问:“你们怎么欠下一百两如此多的银子?”
“公子,我们先前借的不过是二十两而已。”陈老大苦笑。
沈绛并未与放印子钱的人,打过交道,自然不知道这些人的贪婪。
陈老大叹了一口气,“当初孩子她娘生病,我是实在被病的没法子,去借了十两银子,想把她娘治好。谁知没治好,反而家里也被耗尽。”
说到这里,这历经风霜的汉子,发鬓的白发越发显眼。
那个叫香花的姑娘,见她爹这般,替她爹开口说:“公子,我阿娘去世后,阿爹不忍她连一口薄棺材都没有。就又被那些放印子钱的人,哄着又借了一笔银子。”
不管是富贵人家还是贫民百姓,都讲究身后安宁。
哪怕是再穷的人,也想要有一个薄棺材栖身。
这个陈老大并非因为吃酒赌钱,才欠下这么钱,倒是跟刚才围观的人说法一样。
这大概也是姚羡和沈绛都愿意出手的原因。
对于这一家三口要给他们当奴婢的事,沈绛和姚羡都不太在意。
陈老大也确实没想到,这天大的好事竟会落在他们一家头上。
这两位公子,不仅帮他们还了银子,竟还不要他们回报。
所以他带着两个女儿回家时,还脚下轻飘飘。
倒是沈绛望着他拉着两个女儿离去的模样,明明佝偻的背,却努力想要为他的女儿撑起一片天,一时她眼中酸涩的眨了眨。
也不知爹爹如今怎么样了。
“小公子,小公子。”
沈绛被身边的两声轻唤,叫回了思绪。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我请公子去附近的茶楼坐坐。”
沈绛本就有意跟他交好,当即笑道:“恭敬不如从命。”
天茗楼乃是京城里有名的茶楼,姚羡对这里轻车熟路。
他刚到门口,店小二就迎出来朗声道:“姚公子,今个还是要雅间吗?”
“自然。”姚羡此刻没了刚才在大街上拿不出银子的窘迫,一副公子哥风流模样。
待他们入了雅间坐下,姚羡便说:“到现在还不知公子姓名呢。”
“在下姓沈,单名一个绛字。”
灿烂的光线从微支着的窗扇照射进来,落在不远处黑漆镶嵌海棠刺绣大屏风上,让整个屏风上的画,染上一层绒绒金光。
不远处放着的香炉上,正升起袅袅轻烟。
整个雅间弥漫着一股淡淡而清幽的香气,如在鼻尖处萦绕。
而对面的小公子坐在这一片绒绒金色盛光之中,竟有种让人不敢直视的俊美华丽。
姚羡目光闪了闪,不由请问:“不知小公子的绛,为何字?”
“点绛唇的绛字。”
曾经沈绛也曾问过父亲,为何要给她取这个字。
爹爹回信与她说,那是因为她出生那日,漫天霞光,整片天际如同被染上一层绛色。
终于,姚羡在细细打量她一番之后,哈哈大笑了起来:“我就说嘛,哪有男人长这么漂亮的。若是真有男人长这样,只怕以后他媳妇得羞愧而死,因为长得还没自己相公好看。”
听着他张扬而放肆的话,沈绛反而没有惊讶。
因为传闻中,姚羡就是因为浪荡而又不服管教的性格,才会被逐出家门。
所以,她见到对方,就有种果然该如此的感觉。
沈绛不仅没生气,反而轻笑望向他,“那我是该谢谢姚公子的夸赞了。”
这话反叫姚羡一愣。
他离经叛道惯了,说话没有把门,刚才调侃的话说完,才想起来对面这位精致又秀美的小公子,其实是个姑娘。
他实不该这么调侃。
谁知这位姑娘居然丝毫没有姑娘那种扭捏的模样,既被夸赞了,就疏朗大方的说声谢谢。
姚羡边摇头边叹道:“可惜沈姑娘不是男儿身,要不然我一定视为平生知己。”
他再离经叛道,也知道男女大防。
当然不敢信口开河,让人家姑娘跟他真的拜把兄弟。
姚羡提起先前的事,说道:“不知沈姑娘家住何方,我会尽快派人将银票送往府上。”
沈绛端起茶盏,轻喝了一口,这才轻声说:“我乃外地初入京,如今正暂住在客栈里。”
“姑娘在京城没有亲旧?”姚羡一怔。
进京寻亲的不少,但是像这样年纪的姑娘,一般都会投奔至亲家中,断不会沦落到去住客栈。
沈绛并不觉得窘迫,反而颔首道:“旧顾家中出了点事。”
如今整个长平侯府都被查抄,她这个嫡出的三姑娘,沦落到住客栈,也不足为奇。
姚羡看起来很同情她的遭遇,毫不犹豫开口。
“若是姑娘不嫌弃,日后有事尽管找我。我们姚家在京城虽不是什么豪门望族,但帮点忙还是足够的。”
美人,本就容易让人怜爱。
更何况还是落了难的美人,自然更会让人生出恻隐之心。
沈绛听到姚羡的话,不仅没客气,反而点头说:“若是日后真有需要姚兄帮忙的地方,我定上门求助。”
她本就是故意结交姚羡。
虽然沈绛离开衢州时,身上带了三千两银子,可是这一路上车马损耗,吃行用住,虽不至捉襟见肘,但一直找不到进项,坐吃山空也是指日可待。
姚羡说:“不知沈姑娘住在哪家客栈?这一百两银票,我会尽快让我的贴身小厮送给姑娘。”
贴身小厮?
沈绛想起刚才那个小厮,轻声一笑。
姚羡被她笑的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由问道:“沈姑娘,可是觉得哪里不妥?”
沈绛轻笑:“只是想起姚兄的那位小厮,觉得有些意思罢了。”
姚羡头疼说:“我这个小厮,乃是我奶娘的儿子,偶尔行事没个章法,不过胜在对我忠心。”
世家大户的少爷小姐身边伺候的人,很多都是家生子。
自己奶娘若是有儿子,多半会贴身伺候着。
大概是吃着同一个人的奶,天然就会亲近些。
“不过沈姑娘觉得他哪里有意思?”姚羡挑眉问道。
沈绛语气轻软温和:“姚兄的小厮心底倒是善良,抢着替那位姑娘出头。不过他记性却不太好,居然连姚兄身上未带大额银票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
姚羡渐渐收起眼底的笑意。
贴身的小厮,要替少爷处理一切庶务。
有些心大的主子,对自己的银钱东西都没个数,反而不如小厮清楚。
所以说姚羡或许确实不知道他身上有多少银子,但是他的小厮却不会记不得。
片刻,沈绛又笑道:“姚兄莫怪,或许他真的只是一时忘了。”
只是姚羡此刻,深深望向沈绛,眼底再无之前的轻松。
沈绛不再说话,因为聪明人无需多言,点到即通。
姚羡或许是因为是当局者迷,但沈绛却看出来他这个小厮,刚才绝非无意而为,就好像是故意要挑起姚羡与旁人的冲突。
沈绛又联想起梦里,姚羡被逐出家门的事情。
他乃家中长子,却落得这样的地步,若无身边人的搀和,绝无可能。
而往往越亲近的人,对他造成的伤害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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