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番大王
“你说的没错,我没有三年的穿越经历。我没有骗你,本来我就没说自己跟你一样被困了三年。是去年,我才有穿越的能力。”
“我和苏鸽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早上要上课没细说。我不知道我发什么誓了,更不知道发誓对象是不是她。雨季这段时间,她暗恋我,所以我猜测自己答应了她什么事吧。只是猜测,完全有可能是别人。”
林诗兰等着他把全部疑虑解释清楚,谭尽在最后,慢悠悠地告诉她:“至于我哥……他死了。”
——撒谎!
她愤怒地攥紧了拳头。
这一段解释,疑点重重。
可是,又这么巧,林诗兰没有证据戳破他的谎言。
他说他第三年才有的穿越能力,去年,她参与雨季的时间是最短的,无法得知他的说法是真是假;听曹阿姨说,她在展会见到谭子恒,但自己还没有亲眼见到他,谭子恒的生死也无法证实;苏鸽那边,根据她穿越第二回 看到的片段,她和谭尽的纠葛,不像他所描述的那么简单。
当下,唯一能问他的,只有自己确实在第二年看到的画面:苏鸽对你的表白,你接受了对吗?苏鸽说的那句,让谭尽不要喜欢林诗兰是什么意思?
但她问不出口。
那件事是自己偷听到的。他没骗她什么,顶多是不想说。别人的感情问题,她不好干预;再者,他们的对话还提到了她……
要是问了,谭尽不诚实回答,否认这回事,尴尬的就是她了。
林诗兰脸上写满烦躁。
“我怎么知道你回答的是真话还是谎话?”
谭尽气定神闲地用勺子搅了搅蛋花汤。
“你觉得我骗你了,能有什么好处?”
她哑口无言。
“喝汤吧,都凉了。”他把勺子递给她。
林诗兰拉不下脸皮接他的汤勺:“要是真信你,那不应该喝你的汤,该把我妈煮的鸡汤和粥喝了。要满足她的誓言,所以我得服从她一切指令。”
“你还嫌以前听她的听得不够多吗?”
谭尽嗤笑:“说不定那个誓言是,乖女儿,我要你发誓做自己,快乐度过雨季呢。”
他占她便宜了。
说女儿时,故意拖长了语调。
“林诗兰,要我说,这回你就反着来,硬气一次,啥也不听她的。”
她没好气:“哦。所以要我听你的?如果我们被困不是因为誓言呢?”
“谁知道呢?穿越三回了,你能做的什么都做了,什么都没用。你除了相信我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他舀起一勺汤,送到林诗兰嘴边。
越界又流畅的动作,仿佛是老狐狸终于露出了他的大尾巴。
她被迫拿过半空中的勺,自己喝了那一口汤。
“做什么都没用,我可以什么都不做。”喝完一口,她又去饭盒里舀。
林诗兰半句没夸他,但喝汤喝得很快。
这比先前的“谢谢你”让他受用,谭尽也乐得配合她。
“行啊,那你什么都不做吧。”
第11章 组个队
一番对话,撕碎了合作伙伴的面具。
林诗兰的怀疑与谭尽的假惺惺都摆在了台面上。
带着一股怨气,她把他做的蛋花汤喝得干干净净。
喝汤的时间让林诗兰想通一件事,有些东西谭尽说的对:除了相信他以外,她有什么别的办法?
反正眼下,自己没有任何想法,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吧。
横竖她是重生了。
宛如小马过河的寓言,有的坑不亲自踩下去,便不知深浅。
而谭尽这个人,她可以不相信他。若他真有图谋,之后她再防,也未必防不住。他敢给好处,那她有什么不敢接的?
好比这蛋花汤,这么好喝,不喝白不喝。
“我想吃冰淇淋。”依然带着一股怨气的林诗兰对谭尽发号施令。
吃完热乎乎的,她来了胃口,现在想吃点冰冰的。
不适应林诗兰的突然变脸,谭尽呆坐在旁。
她却沿着这个新路线越走越远,懒洋洋地往病床一靠,再跟他强调了一遍。
“你不是说,我和你是伙伴吗?你的伙伴想吃冰淇淋。”
谭尽没惯着她。
收起之前阳光殷勤的形象,他说话也变得难听。
“你想死可以,我不当这个刽子手。”
林诗兰眼里的火“腾”地冒上来:“我只是想吃冰淇淋,你才要死呢。”
他继续顶撞她:“你食物中毒,医院都没出,还敢吃冰淇淋,我说你寻死我说错了吗?”
林诗兰讥讽回去:“哦,原来是好意。那你不能像个人一样说话吗?”
好个骂人不带脏字,谭尽给她气笑了。
“我跟人才能说人话,之前对你客客气气也没见你听啊。”
“那想必,是你说得还不够客气了。”林诗兰神色轻蔑。
谭尽冷笑一声。
“对一个回回穿越,回回喝毒鸡汤的人,客气有用吗?”
她真心的不服气:“哼,那个鸡汤前几次喝的没啥事啊,难喝是难喝,顶多是恶心反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会这么严重。”
他不懂她还在死鸭子嘴硬什么。
“合着你每回穿越,体质还都不一样呗。”
“是不一样啊。”林诗兰选择嘴硬到底。
“唰——”隔壁床的帘子拉开。
原以为那里没人,他们被吓了一跳。
隔壁床坐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
他板着脸对他俩怒喝:“你们要说话出去说!孩子要睡了!”
“抱歉啊。”
“不好意思。”
两人声音小下来,毕恭毕敬地给他鞠躬道歉。
走到外面空旷地。
没忘记病房里丢的脸,林诗兰率先指责:“都是你说话大声。”
他寸步不让:“是你要跟我吵的。”
站在户外,雨夜的空气清新。
小插曲让病房里剑拔弩张的气氛消失了。
两人干巴巴地面对面站着,呼吸着新鲜空气,似乎也没啥话吵了。
谭尽挠挠头:“话说,你刚才看见隔壁床的孩子了吗?”
林诗兰沉思片刻,答:“没看见。”
“难道他说的孩子……”
他俩不约而同地想到了。
“是他自己?”
“嘶。”她打了个寒颤,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那个人好怪啊!”谭尽越想越好笑。
狂笑不止中,他猛然想到个更好笑的:“某人今天要和他一起在医院过夜了。”
林诗兰双目圆睁,瞳孔地震。
突然之间,她觉得自己的病完全好了。
逼着谭尽和自己一起收拾东西,她连夜办理出院手续。
回家路上。
看了看手机日历,林诗兰问谭尽周六有没有空,她想去石化厂。
谭尽有空,但他得把做什么先问清楚。
“你要去那干嘛?”
“想来是四年前了,我路过那里,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狗。”
她比划了一下:“大概,我的手掌这么大。”
这一直是林诗兰心里的一件事。
四年前,吕晓蓉送她上补习班。
林诗兰坐着她妈电动车后面,经过石化厂。
在那儿的垃圾桶,她们见到一只被放在里面的小土狗。
林诗兰远远就看见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