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番大王
谭尽裹紧被子,烦躁地背过身。
俩兄弟基本没在一个床铺睡过觉,两人都不自在。
谭子恒跟谭尽一样烦。
他正烦着,突然听见,他弟在自己被窝里“咯咯咯”地乐。
“你干啥?”谭子恒被他笑得鸡皮疙瘩爬了一手臂。
“想到一些事……”谭尽发出一声喟叹:“你不懂。”
有什么不懂的。瞎子都能看出,林诗兰睡了他房间,他心中很得意很满足。
谭子恒翻了个身,闭眼睡觉,不给谭尽炫耀的机会。
不久,他们的房内便传来此起彼伏的鼾声。
客厅里,今天受了惊的小狗也在呼呼大睡。它不能吹空调,忠诚地守护在女主人的房门外,趴着的身体挡住门缝漏出来的凉风。
唯一没睡的是林诗兰。
她简单冲洗后,换上谭尽留的睡衣,竟然大小正好合适。
拎起他被子的被角,她心情忐忑地一矮身。
趁棉被不备,她钻了进去。
用了谭尽的浴室、住了他的房间、穿着他的衣服、睡上他的床,林诗兰不清醒的脑子里,要是再想着谭尽的话……真的会完蛋。
她觉得自己开始呼吸不畅,心脏乱跳。
全是他的气味。
清新的好闻的男孩子爽肤水的味道。
睡进谭尽柔软的床,好像躺进他的怀抱。
许许多多谭尽扑面而来,环住她的腰肢,抚过她的膝盖,揽着她的肩膀。
林诗兰想掀开被子,获取一些外面的新鲜空气。
费劲地挣扎着,她却,不自控地往被子更深更深的地方钻去,直到,整个人都被棉被密不透风地包裹,她才停下。
要疯了。
承认吗?选择睡他的房间,有私心的成分。
不承认。她用拳头轻敲自己的脑门,试图唤醒理智。
这里是平行世界。
他是一个骗子。这是他第一年经历穿越,他之前骗她了。
——不妙!
被吓晕的画面中,她看见了,模样诡异的他。
——很不妙!
他心知,她对他的怀疑,也没有来解释这一切。
——特别不妙!
最最不妙的是,探测到所有的不妙的信号,林诗兰仍旧想呆在谭尽的世界。
他留下的气味,让她感到欢欣雀跃,与奇妙的安心。
即便是,已经有了心碎的预感,还是,逃不掉啊,这一刻,她只想没出息地,陷在他暖和的小床陷阱里。
林诗兰想:先睡完这一觉。
一觉醒来,她会用清醒的脑子,断掉不该有的念想,快刀斩乱麻地将他们的关系整理好。
在那之前,她需要睡饱。
林诗兰卸下力气,四肢放松地舒展开。
她是一只飞翔了太久的小鸟,收起翅膀,软弱依偎着谭尽这棵破破的小树。哪怕小树的枝干摇摇欲坠,可这儿是她仅有的停靠之处。
虽然,小鸟害怕小树有朝一日折断。
但那不妨碍,小鸟能机敏地观察。
小鸟能感受到呀,小树在尽力撑住她!
就算,谭尽只字未提,他救下静静是经历了怎样的不易,怎样的惊险……他手臂的纱布,他手上脚上的小伤口,她全看见了。
就像是。
那只叫静静的小狗。
它傻傻坐着,任由她揉着自己毛茸茸的脑袋。
狗狗不会说一个字啊。
可是,它爱她,谁都知道。
第44章 蓝睡衣
屋里静悄悄的。
谭子恒睡醒, 看了眼时间,他父母已经上班了。
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谭尽还在打着小呼噜, 谭子恒没叫醒他,打算自个儿下楼,找点东西吃。
林诗兰出来喝水。
下了一夜的雨,这会儿还在下。
外面灰蒙蒙的, 天像没亮过似的。
空气中饱和的水汽,浸得人肩膀沉沉。林诗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考虑要不要睡个回笼觉。
正好,谭子恒走下来。
他看到林诗兰,首先注意到的,不是她丑丑的张大的嘴,是她身上的睡衣。
“这睡衣, 是谭尽给你准备的?”
谭子恒的表情玩味十足。
林诗兰只是出来喝个水, 没有正式起床。恰巧跟他撞上, 还是这种蓬头垢面的样子,她有些许的尴尬。
“额, 是啊,”腼腆地用手臂挡了挡衣服,她察觉到他话里有话:“这件睡衣,有什么特别的吗?”
谭子恒扑哧一笑:“它的背后,有着一段故事呢。”
进厨房, 他给自己和林诗兰都倒了一杯果汁。
他们坐在客厅。他跟她徐徐道来,这段关于睡衣的事。
谭爸爸在谭尽四年级的时候, 工作调动, 来了雁县, 谭尽才开始和他们一起住。在那之前,他爸在大城市的石化厂上班,家里两个男娃娃,父母二人都得上班,顾不过来。
年龄稍大谭子恒被他们带在身边,谭尽则被放在老家。
谭尽快要升小学的暑假,爸爸妈妈第一次把他接到大城市,爷爷奶奶也跟着过来玩。
他爸负责开车,带着全家人到景点逛一逛。
一路上,谭尽都不怎么说话。
他们从景点出来,他爸去拿车,谭子恒发现谭尽掉队了。
公厕旁边有一个纪念品销售店,谭尽上完厕所,被那里的一件睡衣吸引了目光。
谭子恒找到弟弟。谭尽指着店里挂着的睡衣,跟他说了那个暑假的第一句话:“衣服上面写了我的名字,还印了我最喜欢的篮球。”
谭子恒粗略地扫了一眼:还真是。
谭尽想要那件睡衣,但碰巧老板不在柜台。他们在那里等了好一阵,老板也没出现。
他爸的车先来了,大家催谭尽上车。
景点门口不好停车,全家人都劝他:算了吧,下次看到类似的再买。小谭尽没有任性不走,也没有耍脾气,配合地上了车。
第二天。
全家人还在睡觉的时候,谭尽一个人背着小书包出门了,还给他们留了张夹带拼音的小纸条:我去买东西,不要担心。
醒来的大人们,发现他人没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们满世界找他,完全没有头绪:一个小孩子,头一次到大城市,人生地不熟的,他能去哪呢?
等到下午,谭尽自己出现在家门口。
他的脸蛋被太阳晒得红彤彤,带回来两件睡衣。
原来,他去了昨天他们家参观的那个景点。
景点离家不近,开车都得开好长时间。
小谭尽明知道路途遥远,竟也不怵,他就这么一路问人,一路走,硬生生走路走过去,又走路回来。
买回来的睡衣,当时穿有点大,谭尽慢慢长高,穿着渐渐正好了。他继续长高长胖,后来睡衣太小,穿不下了。
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谭尽那一件睡衣几乎穿了一整个小学。谭子恒每次在家看到他,不论春夏秋冬,谭尽始终穿着那件睡衣。
也是看多了,谭子恒才发现:睡衣上面的字,不是谭尽(tanjin),人家写的是天津(tianjin)……
林诗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
这个有点乌龙的小故事,把她逗笑了。
谭子恒也笑着,对她说:“小尽,是那种执念很深的人呢,从小就是。”
“别看,他闷不吭声的,心里认定的事与物,他不会轻易改变。很难得见他喜欢上一样东西,可他一旦喜欢上了,绝对不会放过,不得到,他誓不罢休。”
他说的这一点,林诗兰也隐隐地感受到了。
沉浸在之前的故事里,她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这件衣服,是他从小学一直穿的吗?怎么我看着还挺新的?”
谭子恒笑容淡淡,解释道:“他当时买了两件,一件红边一件蓝边。你穿的这件,是他最宝贝的蓝边睡衣。他最喜欢蓝色了,所以这件反而没太见他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