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番大王
第54章 减肥史
初二将升初的暑假。
肥胖的谭尽宅在家里,不分昼夜地玩游戏。
林诗兰比上学时更忙,不是上辅导班,就是去图书馆自学。谭子恒和他的朋友们在图书馆附近打篮球。到了傍晚该吃饭的点,他俩常常结伴一起回家。
观察到这个规律的谭尽,开始时不时地去球场附近闲逛。
他也不跟大伙儿打球,只坐在旁边看。
要回家的时候,谭尽像个小尾巴,跟在谭子恒和林诗兰后面。
林诗兰和谭尽从来不会找对方说话。
即使是球场旁只有他们俩坐着,她会选择低头看书,而他总是和她隔着一段距离,捧着手机打游戏。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篮球飞到场外,眼见就要往她的头上砸去。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谭尽,接住了篮球。
他随手一个高抛,球越过篮球架背板的最高处,竟然投进了篮筐。
林诗兰瞪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对于不苟言笑的她,这可是一个相当罕见的表情。她弯起嘴角,漂亮的脸上化出一个柔软的笑,冲他道了声谢。
八月的烈日,将他的双颊烧红。
恍恍惚惚地,谭尽体会到了投篮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机,每天在场外等待着漏网的球,想要再制造进球的场面。大家休息时,他会捡起篮球,自个儿练上几下。
渐渐地,打球的人们也主动喊他过来玩。
每次,谭尽从新奇的角度投进球,都会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场外林诗兰常坐的位置;有时她在,更多的时候她不在。
后来,暑假结束。
打篮球成了一种爱好,谭尽没事就泡在球场。
林诗兰却再也没来看过了。
初,谭尽受到体育老师的邀请,加入了校篮球队。
运动会期间,他所在的篮球队,与他哥高中的篮球队,有一场比赛。谭尽和谭子恒作为对手,出现在球场。
还没上场,谭尽已紧张得手心出汗。
林诗兰来看比赛了。
偏偏,他们队发挥得奇烂,上半场简直被他哥的队伍碾压式吊打。谭子恒作为小前锋,更是不负众望接连进球,夺走了场上全部的光芒。
中场休息,谭尽的水喝完了,去拿他哥的喝。
才喝了一口,他耳边传来谭子恒队友的声音:“你怎么在喝林诗兰的水?”
“这是她的水杯?”
喉咙发干,谭尽尴尬了。
确实有可能,林诗兰和他哥的水杯,都是参加竞赛发的,长得一样。
“对啊,她给谭子恒送水去了,这肯定是她的水杯,”队友幸灾乐祸:“哈哈哈,你完了。”
在他们的印象里,林诗兰一直是一个不好说话的人。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水杯脏了,被别人用了,他们想象,她会脸色大变,大发雷霆地责骂谭尽。
林诗兰与谭子恒聊完天回来。
果然,她拿起了谭尽刚刚碰过的水杯,准备要喝。
忐忑难安,谭尽鼓起勇气,从她手里把水杯夺走。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坦白了发生的事。
本以为林诗兰会生气,但她没有。
他说完后,她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没事。”
水红色的唇合上,又张开,她问:“你还渴吗?”
这四个字,编成一张旖旎的网,撩过他的心湖,兜住谭尽乱跳的心脏。
他发懵地冲她点点头。
心脏的跳动声,比球砸在地板的声音更响。下半场球赛,谭尽的队转败为胜,拿下比赛的第一名。
谭尽的书包上,放着一瓶新买的矿泉水。
林诗兰没看完比赛,提早离开了。
莫名的失落笼罩着谭尽,直到吃晚饭时,谭子恒随口说了一句:“你今天的表现真出色,我们队全在花心思防止你拿到球。连平时不看球的小兰,都说你打得好……”
“什么?”
谭尽突然抬头,声音大得把全家人吓了一跳。
“她说什么了?”
不懂他的情绪为何激动,谭子恒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上半场休息时,我问小兰下半场她看好谁,她说了你。人家是真心夸你,没有骂你,你别误会啦。”
“她看好我?她说我篮球打得好?”
谭尽站起来,两只眼睛亮得像灯泡:“她真的这么说了?”
“是啊。”
谭子恒话音刚落,谭尽离开饭桌。
晚饭不吃,他抱着篮球出去了。
谭尽闷头打球,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去。
疯狂运动的运动之下,他抽条儿似地长高,体重也随之减轻,圆乎乎的小脸变得有棱有角。
谭家逐渐意识到,什么事,说是林诗兰说的,就能到吸引谭尽的关注。
“小兰来我们家吃了芒果,说芒果好吃。”
——谭尽默默地吃了几颗平时从不碰的芒果。
“小兰走路上学,不用她妈骑电动车送她。”
——第二天谭尽便不坐他爸的车了,也开始步行上下学。
“小兰圆珠笔落在我们家了,她的文具怎么全是蓝色的?”
——谭尽抛弃了常穿的黑t恤,穿起了蓝t恤。
某天,谭子恒说:“小兰以后想去大城市,她和我想去的大学一样。”
谭尽也是从那天起,不再逃课,晚上不打游戏,安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作业。
又一年。
谭尽和林诗兰升了高中,谭子恒高。
她生日的时候,谭子恒送了她一个帆布包。
那个帆布包,是谭尽陪着谭子恒买的。
明明是谭子恒逛礼物,谭尽却神神秘秘地,消失了一阵子。等他再出现,谭子恒发现谭尽也拎着一件礼物。
心中有些在意,谭子恒趁他不在偷偷打开了礼物盒,里面是一串灰蓝色的水晶珠串。
相比于珠串晶莹的光辉,帆布包这件礼物,逊色太多。
谭子恒没有问谭尽,这礼物要给谁。
盖上礼物盒,他假装自己没看过,什么也不知道。
林诗兰补习用的帆布包旧了,收到新包的时候欣喜万分。
她没有办宴会,生日过得朴素。
她生日那天,用自己攒的钱买了个小蛋糕。
她生日那天,天天打篮球的谭尽没出门,一早便在客厅坐着。
谭子恒接到她的电话,没跟谭尽说一声,自己出门了。
她的生日,只有他们俩。
小蛋糕,林诗兰和谭子恒一起吃掉,就算是庆祝生日了。
透过窗户,谭尽远远地望着她家的灯光。
两年过去,他和她对话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水晶手串,宛如他的存在,因为过剩的心意,反而变得无法拿上台面了。
礼物被锁进柜子,谭尽把自己锁进房间。
减肥后的他,十分扛饿。他玩了两个通宵游戏,也两天没有出来吃饭。
第55章 结怨录
高一, 林诗兰有事没事就往谭家跑,简直把他家当成了自习室。
林诗兰不跟谭尽说话,因为她是来找谭子恒的。有时, 她来借本笔记马上就走,有时会在他家呆上半天。他家二楼是谭子恒的地盘,厨房客厅厕所在一楼,谭尽想找个由头上去都难。
所以, 即便是林诗兰一周来几次,她依旧对他的存在毫无察觉。
冥思苦想后, 谭尽决定改变他家客厅的格局。
沙发、电视, 电视柜被他全套移到了二楼的楼梯附近。
家里一贯没人说他。谭尽如此大动干戈,他们也没来问他为什么要把家具搬来搬去。从此以后,沙发被谭尽霸占, 林诗兰要上楼找谭子恒, 总能看见他。
而且, 活动区域变成客厅后, 离门最近的谭尽自然地变成了开门的负责人。
门铃一响, 他便懒洋洋地溜达过去, 问一句:“谁呀?”
林诗兰老实地报上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