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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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音乐,只有两人互相拥抱,轻曼的脚步。
“honey,我想尽快结婚,你觉得什么时间合适?你喜欢春天,我们可以在繁花似锦的春天结婚,你觉得怎么样?”肯尼思在她耳边轻声说。
嗳?怎么忽然又说到结婚了?
“你问过爸爸了吗?爸爸应该挑好了黄道吉日。”
“他是给了我一份婚期的名单,但都是2001年的,你毕业之后。一定要到毕业吗?我是说,什么时候结婚并不影响你继续上学。再说,明年是2000年,难得的千禧年,你不觉得在千禧年结婚很有意义吗?”
张文雅没说话。
他说的确实没错,什么时候结婚都不影响她继续上学,他想早点结婚是因为——小公爵?应该不至于吧,马修就是个大男孩,他这样的男人会觉得马修是“威胁”吗?应该不会。
渣爸爸说的对,一个男人想要“得到”你,总是会急吼吼的要结婚,赶快结婚。男人并不喜欢结婚,结婚意味着责任,男人只喜欢结婚后带来的成就感:他终于能将一个女人“私有化”了,还有将来的孩子,孩子也是“属于”男人的,等于男人的“作品”,孩子对男人的重要性就是告诉旁人他“很有种”,男人也并不是一定会爱他的孩子的。
渣爸爸真是很会剖析男人的本质,她将自己前世的经验一一对照渣爸爸的话,发现渣爸爸还真是没有藏私,掏心窝子的对她解剖男人心路。
未婚夫会是比别的男人更好的男人吗?至少现在很好,比大部分男人都好,但结婚……结婚是更重要的改变,他们现在才刚开始同居,还要再过一段时间,她才能决定呢。
“再过几个月,至少要到暑假之后我才能决定。我还不知道你能不能做个……好丈夫。”
“我会是一个好丈夫,我发誓。”肯尼思急急忙忙的说。
“好听的话谁都会说。”
“这是事实,不是什么哄你开心的‘好听话’。”他低头吻她,一下一下的啄吻在她唇上。“我想要你属于我,完完全全的属于我。”
“噢,那不行。”她小声嘟囔。
“什么?”他惊讶的看着她,停下舞步,“你说什么?”
“你这话说的我不喜欢,我可是女王。应该是你属于我,完完全全的属于我。”她仰着脸,一双明眸在灯光下亮晶晶的闪着星光。
他的心情一下子变得万分欢快,“是的,我说错了。我属于你,完完全全的属于你。所以,我们应该早一点结婚,你说,对吗?”
双手捧着她的小脸,以无限的柔情亲吻她,深深的吻她。
*
周六,王室婚礼当天。
早上,张文雅醒了。
昨晚很愉快,床上运动质量很高。
未婚夫不在床上,大概已经下楼晨跑去了。
床头柜上放着他留的字条,字写的很好看:
Honey,早安。
天气晴朗,希望你有美妙的一天。
全身心爱你的约翰。
*
她快乐的在字条上亲吻了一下,放回床头柜上。
起床洗漱。
公爵府邸的司机会在八点半开车送他们去温莎城堡,结婚仪式十一点开始。好在今天的结婚仪式只需要穿套装即可,也不需要戴首饰什么的,张文雅理解就是比平时逛街的打扮稍微隆重一点即可。
洗漱过后,玛雅已经来了,从衣柜里挑出造型师搭配好的两套套装,问:“哪一套?”
都是美国品牌的套装,都有点过于沉闷,她其实不太喜欢。
她带了整整三个大行李箱的衣服鞋帽,选择很多。
作者有话说:
*小肯:拿捏住正宫之位。
第363章
◎最炫民族风◎
从衣柜里挑出一件带花边的真丝白衬衫, 一件蒂芙尼蓝的缎子短外套,一条张晓峰这次来英国带来的宋代三裥裙。
说到这儿,渣爸爸可真是中国民族服饰的营销专家了, 上次带了一打明代马面裙, 每一件都做工精致,堪称艺术品,这次又带了两打宋代三裥裙, 也是件件精致。
相对于马面裙来说,三裥裙几乎跟现代裹裙毫无分别,时髦得你都不相信这是一千多年前中国女性穿着的裙子。三裥裙是一片式的裹裙,在裙子的前面、左右两边分别打褶, 比马面裙节省布料,款式更活泼, 以连接在裙片上的腰带在腰间束紧,还可以另外配腰带。
裙褶中可以绣花, 后裙片也可绣花, 即使全素面也很美。裙长可长可短,适用绝大部分场合,上班可穿, 旅游度假也可穿。张晓峰这次长短裙都带了。
张文雅挑了一件午夜蓝色的三裥裙, 裙褶中绣有花卉,裙长及踝,可以与蒂凡尼蓝缎子外套有色系的配套。
按规定要戴帽子,或者有装饰物的发带也行, 于是没有挑帽子, 挑了一条钉水晶和珍珠的发带, 黑发不管戴什么头饰都很搭, 可以充分显示头饰的美丽。
婚礼穿的随性一点,也不需要太华丽,毕竟今天的主角是新娘,不是她这个客人。
听说爱德华王子很爱即将成为王妃的未婚妻,为新娘设计了一套黑白珍珠首饰。还听说按照王室婚礼的传统,新娘应该佩戴自己家族的王冠,但新娘是平民出身,家里哪有王冠这种豪门珠宝呢,于是女王要借出一顶王冠给未来儿媳。
啧,就不知道铁公鸡女王这次会借出哪一顶王冠?
王室除了加冕王冠之外还有无数王冠,半圈的冠冕式头饰也多得不要不要的,只是当初王储妃戴安娜都很少能戴王室王冠,更别说现在的小儿媳了。
戴安娜是伯爵之女,当初跟王储举行“世纪婚礼”的时候戴的是自家的“斯宾塞王冠”,她去世后这顶王冠归还给娘家。
昨天的英国媒体都还在猜测她会戴哪一顶王冠参加婚宴,今天的早报又都是昨晚的王室舞会,结果重头戏不是即将结婚的爱德华王子,而是美国王子和中国女王。
英媒吹起来也是往死里吹的级别,虽然一边要彰显温莎王室的高贵,但另一边还要猛拍美国老表的马屁,但又想暗搓搓的损一下美国老表,于是总感觉有点撕裂。美国王子虽然高大英俊,头发茂密,但还不是中国女王的挂件,不然王室怎么可能邀请他。
张文雅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想着英媒可真逗,最大赢家或许是她?嘻嘻,那也不错。
*
马修打着呵欠进了餐厅,“早,阿妮娅。”
“早,公爵。”
他笑,“怎么突然用爵位称呼我?”
她笑吟吟的,“你今天要穿什么?”
“晨礼服。”
“男宾都要穿晨礼服吗?我看请柬上写着男士只需要穿两件套或是三件套就行。”
“肯尼思先生不是英国贵族,他穿套装就行。”
“你跟威廉关系很好吗?”
“对,我们差不多算是在一起长大的。”
“威廉是在……你们那个名校,叫伊顿,是在伊顿上中学是吗?”
“对。”
“这么说你也是伊顿?”
“是的。”他取了食物,坐下来吃早餐,随意翻了一下报纸,放到一边。
“伊顿怎么样?”
马修皱眉,“男校,不怎么样,我不喜欢。”
“伊顿这样的名校也会有校园霸凌吗?”
马修迅速抬头看她一眼,“有。”
“王子也会被欺负吗?”
“免不了。他很害羞,在男校里太害羞不行。”
“你呢?”
“我比他大一岁多。”
那就是也会被欺负。啧啧。
张晓峰进了餐厅,“小雅。”
“爸爸,你上午去哪里玩?”
“管家说派人送我去萨维维街做西装。”
“那条街叫萨维尔街。爸爸你要不要学学英语?”
张晓峰摆摆手,“我老了,学不来洋文。我会说好肚油肚、好啊油、好玛气,够不够用?”
张文雅笑到肚子疼,“够用了够用了。”
“马修。”张晓峰倒是会说小公爵的名字。
马修听不懂他俩具体说什么,不过张晓峰说那几句中式英文倒是听懂在说什么,就是不知道前后文,不懂父女俩说什么。
“我父亲说你的管家会送他去萨维尔街订做西装。约翰在——我忘了他在哪一家订做的西装。”
“不用,我跟管家说过了,会挂在我家的账上。”
“谢谢你,马修。”
“陛下,这是我的荣幸。”
肯尼思跑步回来了,一身大汗,“hoeny。父亲。公爵。”一一打招呼。
“你一身臭汗。”张文雅嫌弃的说。
他忙说:“我先去洗澡。”
*
年轻的公爵妒忌的看着他俩,主要是看着肯尼思。
真有点羡慕呢,他俩说话很随意,很亲密的感觉,他说不好,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和父亲说话就像他们这样。
优秀的女孩当然会有优秀的追求者,陛下很完美,就连挑剔的英国媒体也大赞她,既有高贵的血统又有聪慧的头脑,坐拥九亿身家的二十五岁年轻女孩不常有,女王也对她赞不绝口。
至于她抛了雅虎股份套现,虽然《华尔街日报》这样的金融媒体嘲笑她过早套现,但在他看来,她聪明极了!套现后现金入账,这才是真正的聪明。
总之,越看她越完美,越看越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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