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迦乐
*婚礼这一天还未完!
第476章 婚礼进行曲(10)
◎Ifyourhorny,Let'sdoit◎
张文雅去换衣服了。
她有一大堆珠宝, 衣服也老多的,美国时装设计师个个都想为她设计新衣,造型师已经为她搭配好, 拍了一堆宝丽来照片, 贴心的将照片挂在衣架上。
除了新婚丈夫送她一顶情人结王冠之外,肯尼思家族也送她一套珠宝首饰当做结婚礼物,包括一顶王冠在内。这套精美的蓝宝石与珍珠首饰曾经属于英国的波特兰公爵, 有一顶环状头冠Diadem、一只豪华大胸针,一条长珍珠项链,精致奢华。
肯家另外又配了一条钻石项链、一条蓝宝石钻石手链、一对夹式蓝宝石耳坠,凑成一整套。埃塞尔婶婶另外送她一枚可以别在头发上的钻石星芒胸针, 杰姬以前就有一个类似的钻石胸针。泰德叔叔另外送她一枚漂亮的多色宝石花篮胸针。
夫家赠送给新娘礼物也是老派家族的固定礼仪,对于肯尼思家族这样的豪门来说, 简单粗暴就是看礼物的价值,爱在哪里, 钱在哪里, 通用所有场景。
卡罗琳没有送珠宝首饰,而是送了她十万美元的结婚礼金。大手笔!
肯家其他哥哥姐姐送的也都是礼金,从两万美元到五万美元不等。
苏珊这样的富豪小姐也没见过这种阵势, 不是哪家豪门子女结婚都有中东白袍王子出席的, 更别提那么多欧洲和亚洲王室,王室们出席婚礼本身就是个姿态,是荣耀。
美国的王室迷们都疯狂了:美国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这么多王室齐聚呢!
礼物的价值不是问题,张文雅已经很有钱, 自己也买得起。礼物意味着社交价值, 高智商叫“友谊”, 低智商叫“拍马屁”。
苏珊家已经送过一套珠宝首饰, 这次以苏珊的名义送了一只精致的黄金蜜蜂胸针,很可爱。
伴娘们都对小肯尼思的劲歌辣舞赞不绝口,一心想要讨新娘欢心的新郎当然超可爱,再说他可是“美国之子”——她们的好姐妹居然跟小约翰结婚了!
主卧室带一个大大的步入式衣柜,井然有序的挂着两人的衣服。张文雅脱了宝蓝色的礼服裙,换了一件宽松的长袖真丝衬衫,一条明黄色的三裥裙,裙子的前幅绣有一条五彩凤凰,极美。
三裥裙不那么“隆重”,比较轻松又不失东方古典韵味,很适合这种私下的较为轻松的场合。
伴娘们则在讨论以后也要在婚礼上让新郎劲歌热舞,嘻嘻,王子都肯放下身段跳舞,还有哪个男人会说“不”?王子可是凭一己之力提高了做新郎的“门槛”,好得很!
现在就是羡慕!这绝美爱情!小肯尼思一定爱惨了我们阿妮娅!
*
哈肯王储的女朋友梅特是第一次陪男朋友参加这种高级别的社交活动,有点拘谨。她不是美国人,又是平民,总感觉跟谁都搭不上话。她的英语已经学的很好,还去过洛杉矶和旧金山,去伯克利大学看望过男朋友。美媒对欧洲王子很感兴趣,但没有对自己的王子兴趣更大。
她很羡慕张文雅,这个中国女孩美丽大方,还很和气,哈肯说张文雅的“女王”之名并不牢靠,但有这个名头,他们——这些王室——才能有理由不失尊严的来跟未来的美国总统混个脸熟。
理解理解,这事妙就妙在,两个人互相为对方提高了社会阶层,张文雅的丈夫换个人都不会有这个效果。
张文雅怎么搞定丈夫的家人的呢?听说肯尼思太太,不,前任肯尼思太太不喜欢张文雅,但肯尼思太太去世了,她和肯尼思之间再也没有障碍,至少没有了最大的障碍。婆媳关系很难,挪威王室也一样,哈肯……哈肯为了宣布交往的事儿,跟他父母大吵了一架,国王与王后非常勉强才同意他们的交往。
梅特几乎可以预感到婚后要面对王后婆婆的压力。唉!真的好难!她想着张文雅当时面对肯尼思太太一定也很难。不过张文雅现在成了肯尼思太太,也算是坚持到底。她特别感动他俩的爱情,她也能拥有如此美好的爱情吗?她不敢肯定。
*
西班牙王储费利佩今年三十二岁,西班牙王室为了王储的终身大事也是操碎了心,王储有过几任前女友,巧的是,跟肯尼思一样,他也喜欢明星和模特,前一任女友是个时装模特。
费利佩说到他最近认识了一位美丽的女郎,只是她是个有夫之妇,他很犹豫。他问哈肯怎么“说服”国王爸爸的,哈肯苦笑。
又问肯尼思,如何确定对方就是你的真爱?
肯尼思向这个小老弟(费利佩比他小三岁)传授先进性经验:问问自己,如果失去她会不会痛苦到彻夜难眠。有夫之妇是什么问题呢?完全没有!只要你爱她,她爱你,那个碍事的丈夫分分钟可以搞定。
丹麦王储费雷德里克跟费利佩同岁,他的弟弟娶了一位出生在香港有八分之一中国血统的王妃,他这个哥哥还是个单身狗。挪威丹麦都是北欧国家,关系亲近,弗雷德里克的母亲丹麦女王是哈肯的教母,他跟哈肯常见面,以兄弟称呼,跟费利佩也见过多次。
这三位王储都在美国上过大学,哈肯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科学本科,弗雷德里克是哈佛大学政治科学硕士,费利佩是乔治敦大学国际关系硕士,可以说是接受了美国式教育和生活方式的欧洲王位继承人。
弗雷德里克开玩笑的问肯尼思,阿妮娅家族里还有什么未婚的漂亮姑娘吗,年过三十岁之后,他的婚姻成了女王妈妈的头等大事,他总是说反正弟弟结婚了,以后王位就让弟弟的孩子来继承吧。
也是够没心没肺的。
*
管家带人送了蛋糕上来。
结婚蛋糕很大,也很高,高得离谱,足有两米高,以至于张文雅要站在座椅上才能切到第一层。这么大的蛋糕当然不能指望新娘亲手一块一块切,摆个样子在第一层切两刀,其他都交给厨师来切。
“蛋糕都分完了吗?”
“没有,还有一半。”
真的太大了!她没想到结婚蛋糕会那么大!当初尤妮丝姑姑结婚就是这么大的结婚蛋糕,夸张得不行。
“能送给别人吗?比如——那些流浪汉救助站之类的地方?”
“已经有人安排了。”
这还不错。看来肯家的婚礼筹委会还真的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那些鲜花呢?还有教堂里的鲜花。”
“教堂里的鲜花由教堂派人送去医院和孤儿院了。楼下的鲜花明早有人送去其他医院。”
“宴会公司准备的食物有多的吗?怎么处理的?”
“宴会公司都处理好了。您要是晚上饿了,随时叫厨师来为您做点食物。”
哇,还可以这样?好像是哦,这就是用钱能买来的服务。她其实不太喜欢半夜把人叫起来为他们服务,但听苏珊有时候不经意间透露出来的富豪生活,他们视别人的服务为理所当然:我都花了钱了,当然想要你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叫你几点起床就几点起床。
啧啧啧。
铺张可以,反正也是拉动内需,但浪费不可取。管家还介绍,鲜花会由鲜花公司的人包扎成一束一束,给医院每个病房送一束,也送给医护人员每人一束,并且附有小盒装的喜糖巧克力,特别印制的小礼盒上印有新郎新娘的名字。
与民同乐嘛。
*
年轻人们闹到过了午夜才纷纷告辞。
管家带着服务生只用十分钟便收拾好客厅,迅速干完活,告辞。
皇家套房里现在很安静,只有他俩。
肯尼思喝多了,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声音微哑,“honey,wife。”
礼服外套不知道脱哪儿去了,皮鞋也甩脱一只,张文雅有点嫌弃。
“快起来,去洗了澡才让你上床。”推了他几下。
他伸手揽过她,“我结婚啦。”
真是个大傻子!
“对对,快起来。”
“我再躺一会儿。你困了吗?”
“不是很困。”还好下午睡了一觉,不然肯定撑不到现在。
“你要洗澡吗?”
“你先洗。”
“我可以去其他浴室,你在这儿洗。或者,我们可以像下午一样,一起洗。”
他一下子坐起来,对跟她一起洗白白这事很是上心。
啊呸!才不要呢!这家伙总是借口给她洗澡,实际做运动。
听说喝多了不行的哦?
“我不管你啦,我去洗澡。”
到底还是累了,懒得洗头,于是洗的很快,十分钟后便出来了。刚穿上睡裙,便听客厅里的钢琴声响。
嗯?他居然还会弹钢琴?他怎么从来不说的?他到底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她?
她满心欢喜,拿过睡袍穿上,走出卧室。
客厅的一角摆放着一架钢琴,她原本以为就是个摆设呢。
男人没有去洗澡,还穿着白衬衫,缎面西装马甲。
“白宫里有一架钢琴,母亲说她在白宫的时候偶尔会弹奏钢琴,父亲会唱歌给她听。他们也曾经深爱过。”
张文雅默然:他对父母的感情很复杂,男孩最容易将父亲想象成一个盖世英雄,所以当男孩发现父亲不是英雄,甚至还是个渣男,一定很难接受。
她慢慢走过去,站在钢琴旁。
肯尼思抬头望着她,他的脸庞发红,眼眸晶亮。她喜欢他身上那种属于男孩子的天真,备受宠爱的人才能一直保有天真。
他不知道在弹什么乐曲,她也没有问,只觉得很好听。
一曲终了,肯尼思站起来,“来,honey,你坐下。”
要干什么?她有点莫名其妙。大半夜,不睡觉要干啥?
他摆弄了一会儿音响,动感节奏的前奏响起。
他走回来,脸庞还是微红。
“你上次跟苏珊她们过单身夜,应该先问问我。”
“问你什么?”继续莫名其妙。
他却没有回答,而是在她面前——嗯,此时是不是该用一句“你好骚呀”?这个男人到底有多介意她去看脱衣舞男表演了?
张文雅震惊:他是不是找了个脱衣舞男去学怎么跳……嗯嗯大腿舞的?现在就是很享受,嘻嘻,很快乐!她敢说不会有第二个人看过他跳脱衣舞。
很“骚”也就是很挑逗的舞姿,一件一件脱了身上衣服:马甲、白衬衫、皮带、长裤。穿得如此一本正经,长得如此端正诚恳,却一边跳舞一边脱衣服,这反差太大啦!
放的歌也很骚,根本是首小黄歌:
“Girl when I break you off
I promise that you won't want to get off
If your horny, Let's do it
Ride it, My Pony
My saddle's waiting
Come and jump on it”
*
张文雅瞬间理解了为什么会所里看脱衣舞男的女人们会化身女狼放肆尖叫,她现在也好想尖叫!
作者有话说:
*这三位王储才是正经王位继承人的教育水平,对照一下英国王室的威廉。王储基本都是学政治科学、国际关系,很多都是硕士,博士犯不着,本科太低,硕士刚刚好。哈肯后来在伦敦经济学院念了国际贸易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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