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璇枢星
“……哦。”温琰说。嗓音闷闷的,带着委屈。
伍明纬领悟到了,嘴角衔着的烟抖了一下,是想说话,但是长脖颈上粗喉结滚动几下,也没有发出来声来。
他有一股不知道拿她如何是好的无奈感。
她身上被人泼酒了,北城秋天的昼夜温差很大,他怕她感冒,或者害羞,就给她穿他的外套。
要下车了,她要脱下来还给他,他的意思是想她穿着到宿舍,换她自己的衣服,免得在微凉的秋夜里着凉,所以才说不要了。
现在真的出口说了不要,又好像他在嫌弃她似的。
就挺复杂的,他干脆什么都不说。
今晚他在那家夜店见线人,她不知道,以为他在那里花天酒地,跟过去一样。
其实他早就没过那种日子了。现在的他是一个警察。
伍明纬的仰月唇松垮的衔着烟,最后深深吸烟雾进喉管里,顺过那口气,什么都没说。
“我先上去了。”温琰跟他告别。
“嗯。”男人只嗯了一声,像是不耐烦。
温琰速速下了车,走进宿舍楼。
宿舍楼一共有五楼,她跟吴盈云住五楼,没有电梯,是老房子,要慢慢爬。
一楼二楼住的是男住院医生,有时候见她们五楼的女医生路过,总要插科打诨的逗她们几句。
见到温琰走进来,披了件男款外套,几个在楼道里闲晃的男医生说:“哟,温医生,今天居然坐劳斯莱斯回来,这是傍到大款了啊。怪不得平时院里我们追你,你都不答应。原来你喜欢有钱男人啊。”
这人嗓门有点儿大,说的话让伍明纬听见了。
温琰没理,径直朝楼梯走。
这人又说:“今天你们五楼晒的内衣掉到我们阳台上了,是不是你的?薄荷绿的,衣架上挂了一整套,蕾丝绣花的。”
温琰当没听到,都习以为常了,学医的男生都挺荤腥不忌的,在医学院就开始研究女性身体部位了,平时总能找由头调戏住在楼顶的漂亮女医生。
在车上坐着没走的伍明纬听见了,眉头一皱,脸色一冷,把嘴角没抽完的烟摁熄了,立刻拿起手机,给孟渡发消息,吩咐孟渡做事。
孟渡立刻回复:【好,找到合适的房子就马上安排。】
第11章 迷蒙雨天
一个礼拜后,吴盈云不知道去哪里搜罗到了一个租房广告,房源就在协力医院附近,户型是一室两厅。
电梯公寓,精装修,房子朝南,临着一条幽静的小巷,环境优美,房租还巨便宜。
吴盈云撺掇温琰跟她一起从医院的宿舍搬出去住,宿舍是老楼房,医院免费给他们住,条件特别差都算了,还让他们这批住院医生男男女女的混住一栋楼,住起来特别不舒适。
吴盈云早就想找房子搬出去了,但是北城这种一线城市租房的价钱都挺贵的。要是想租到条件好的更贵。
她一直不敢下手,最近几天,居然有个房屋中介主动给她打电话,通知她,她们医院附近有个好房子,房租还巨便宜,要吴盈云赶快下手租。
温琰在某个休息的下午跟吴盈云去看了房子,条件真的很不错,以至于两个女生当下就决定了,快速从医院宿舍楼搬出来,合租这个二套一点的电梯公寓。
她们搬家这天,在下雨,见新住户搬来,住对门的一个老太太主动出来跟她们聊天,她上年纪了,刚退休,赋闲在家,戴着老花眼镜在戳毛线针。
现在这年头,还有人戳毛线针就会显得很稀奇。
闲话几句后,吴盈云问一面戳着毛线针,一面来跟她们搭讪的老太太:“阿姨在织什么呀?给谁织的呀?”
“闲着没事给我孙女织双手套,天要凉了,她上早晚自习的时候,可以戴上,免得手挨冻。”老太太笑着说。
“阿姨真厉害,搁我都不会织呢。”吴盈云接话。
温琰正在往屋里搬东西,路过的时候,看到老太太错针了,再这么顺着织下去,花纹就乱了。
“阿姨,错针了。”手里抬着一个整理箱的温琰提醒道。
“是嘛?”老太太仔细一看,原来真是,于是夸温琰道,“怎么,我们温姑娘还会织毛线啊,不仅长得漂亮,还心灵手巧,真是太棒了,等我们家上高中的丝丝回来,要不你帮她看看功课。”
老太太已经在想着物尽其用,人尽其能了。
“温琰。”吴盈云听见之后,冲温琰使眼色,示意她别答应,这老太太其实是想帮孙女来蹭免费家教的,吴盈云让她别跟老太太亲近了,老太太不是好人。
温琰倒是觉得没什么,要是她有空,真的可以帮高中生辅导一下的,反正她空闲的时候也找不到事做。
“好啊,要是我不忙的话可以。”温琰笑着答应。她总是心肠软得一塌糊涂,总无法拒绝别人。
“哎哟,温姑娘心肠可真好啊。”老太太一下就喜欢这个新邻居了,热情的跟她找话题聊天,就聊这个织毛线。
“温姑娘给人织过手套?你看看我这织得怎么样?”
“挺好的,我其实不会织,高中的时候偷偷学过一段时间,织得特别难看,织得也慢,最后织了一双手套,拿去送人都被嘲笑。”温琰自嘲的提起曾经她也织过毛线的事。
她其实真的不会织毛线,硬学的,也不敢问家里人怎么弄,自己偷偷上网找教学视频,一针一针学的,悄悄瞒着家里人跟同学,还有朋友,在小卧室里关上门织。
那时候才十八岁的她,现在温琰想起来就觉得真是傻得没救了。
更傻的是,后来她还鼓起勇气把这双织得巨丑的手套送出去了。
那人一开始说什么都不要,在高中的礼堂里,当着全校的人,无情的说不要,温琰当时就被气哭了。
到了现在,温琰都还记得当时那些女生对她做出的尖酸嘲笑。
“哎呀,现在什么年代了,还有人织毛线手套,笑死我了,马爸爸上25元一双包邮,还可以隔日达,犯得着一针一线织吗?”
“好丑的颜色,还穿了线,还是可以挂在脖子上的儿童款式,一边一个,这是要伍明纬戴上之后来学校卖个萌吗,我真的会笑。”
那天,素来一走进人群就轻易被淹没的温琰第一次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
诸如此类的冷嘲热讽,骆驿不绝的传到温琰耳边。
“就她这样的出身,也配跟伍明纬告白。真是的,知不知道伍明纬家里什么情况啊。”
温琰看着老太太手里织了一半的毛线手套,觉得她的毛线可比十八岁的温琰织得好多了,针脚那么整齐。
怪不得,温琰的手套送出去,落得被全校嘲笑的下场。
她用最丑最便宜的手套送给当时朝励高中最狂最懒拽的矜贵二世祖。
她为什么会那么蠢。他肯定会拒绝。
后来伍明纬在温琰最好的朋友靳淙的胁迫下,勉强将那双手套收下了,勉强在一个南市下雨的圣诞节戴了一次到学校里来,为了履行跟靳淙的赌约。
温琰觉得,靳淙是泼辣又明艳的女孩子,伍明纬喜欢她这样的,有劲儿,能满足男生的征服欲,想跟她搞点暧昧,才会勉强戴着温琰织的手套到学校里来一次。
然后,那一次之后,温琰就再也没有看到伍明纬戴那双她花了三个月时间,聚精会神又提心吊胆的一针一线给他织的手套了。
也许早就被他扔了吧。
他那样的人,想要什么东西没有,针线蹩脚得错漏百出的毛线手套,他肯定不要了。
记得温琰三年前跟他分手的时候,在电话里问起他放在她那里的东西要怎么处理。
他嗓音懒倦又散漫:“都不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于是温琰哭着把那些涵括了他们过去的东西全部扔了。
温琰想起那日穿他的外套回宿舍,他也说那件价值四五千的外套不要了。
反正纬爷的钱多的是,家里直升飞机都好几架,还稀罕一件被前女友穿过的外套呢。
事后,温琰仔细品一下,也许那晚送她回来,随口便让她将他这件外套丢掉的伍明纬想表达一个意思:
就是让温琰稍后别拿归还这个外套,来当他们再度恢复联系的借口。
他身边来往的女人多得不得了,那晚在夜店包厢里,温琰就亲见他身边围着两个艳女,娇媚多姿的伺候着他喝酒。
温琰猜测,自回北城来,他应该天天都有这种风月局参加。
温琰也想起,就算去到云城的边境小城,也还有一个甜美可爱的田妮娇对他无微不至的陪在他身边。
“琰谈,这衣服怎么还潮的,再拿出去晒晒好了。”
温琰出神的想着这些,吴盈云忽然问她,“你那件没干的男士外套要往阳台上晒吗。”
那件外套是从医院宿舍里拿过来的,还没干,温琰就没往行李箱里塞,随手挂在衣架上拎过来了。
现在搬家的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了,吴盈云想起来了,要帮忙把它晒出去。
温琰口气沮丧的说:“扔了吧。借给我的人说不要了。”
吴盈云叫起来:“别啊,多贵的牌子啊。而且既然要扔,你事先还洗干净它干嘛。”
温琰决意,“人家说不要了,扔了吧。”
吴盈云怪可惜,“算了,还是先挂出去晒干再说。”
*
眨眼一个月时间过去。
对门李太太的毛线手套织完了,这期间,她的外孙女秦丝蕊到温琰跟吴盈云住的公寓里让温琰辅导了好几次功课。
北城的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
今天屋外下了雨夹雪,秦丝蕊应景的戴上了李太太织的手套,为了方便她写字看书,李太太织的款式是半截手指款式。
秦丝蕊吃着奶糖,戴着手套,在温琰的房间里做题,有不懂的就问她。
演算一张物理证明大题时,秦丝蕊翻出一本草稿本,温琰见到她在好几页的草稿纸上连续写着一个男生的名字。
温琰会心一笑,一下就知道了少女心思,那是她暗恋对象的名字。
很多女生都干过这种事,暗恋一个男生,然后上课无聊的时候,瞒着同桌,在草稿纸上写满他的名字,以此来发泄不能跟他在一起的失意。
温琰年少时也干过这种事。
“你暗恋的人叫孙诺信?”温琰温声问十七岁的少女。她上高二,成绩一般,长相也不太出众。
有点像以前的温琰,学生时代,这种女生的青春最是乏味,因为她们身上的闪光点少得可怜,因而,也不会有很多的朋友,更别说男朋友。
“对,不要告诉我外婆。”秦丝蕊压低声音说,“孙诺信天天打架,我外婆不让我跟他一起玩。”
“对了,温琰姐以前上高中偷偷喜欢过人吗?”秦丝蕊想要大姐姐跟她分享一点恋爱心得,怯怯的说,“我最近想跟他告白,可是又不敢。”
窗外下着降温的冻雨,今天难得休假的温琰将思绪放空,想起了她偷偷喜欢人的时光。
“有啊。”温琰嘴角挂笑的答应。
曾经,她以为她的暗恋只是一场迷蒙的天晴就会戛然而止的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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