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第29章

作者:倾芜 标签: 都市情缘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婚恋 正剧 现代言情

  温书先到,用钥匙开铁门的锁,十几天没回来而已,却似乎好像已经过了很久。

  花园里都是杂草,娇养的玫瑰枯死大半,以往总有鸽子停留的草坪现在也不见鸽子踪影,一切荒凉了很多,好像生命在慢慢死去。

  带着文件袋回别墅,鞋柜上已经落了灰尘,没换鞋,没开灯,温书进入,坐在曾经和他抵足缠绵的客厅沙发上,将两份离婚协议摆在桌面两边。

  下午的阳光从窗外照落进?轻?吻?小?说?独?家?整?理?来,温书拿起钢笔在两份文件的自己签字的那一栏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没有等太久,大概十分钟,听到玄关处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最后来到客厅。

  一道高大的影子投下来,温书抬头看他。

  他今天穿了一件她喜欢的白衬衫,领带是黑色的,打的很工整,看得出打这个领带的人手法很娴熟。

  一手手臂勾着西装外套,一手半插着兜,男人居高临下地看她,高挺鼻梁上架着一副细细的银丝框眼镜,下颌线条流利,碎发漆黑,整个人显得斯文禁欲。

  透过眼镜镜片,窥探不出那双薄情桃花眼里的情绪,他没什么表情,看了眼桌上摆好的协议,他走过来。

  拉过椅子坐下,坐在她对面,长腿交叠,右手手腕扣上一块银色腕表,双手交叉,骨节突出而分明,极富力量感,极漂亮的一双手。

  他意思很明显,让她先介绍。

  “这是协议条款,和电子档相比没有改变,你看看,同意的话就签字吧。”温书语气温和,声声音是南方人自带的软。

  盛京延抬手拿起离婚协议,随便翻了几页条款,抽出钢笔,他在空白处写内容,“明园留给你。”

  “公司股份要多少,自己提。”嗓音低沉而冷淡,听不出一丝情绪。

  抬眸看他,阳光落在桌椅上,百叶窗将阳光分割成条状,照在他脸上,他半陷入阴影里,骨相优越,英俊而清冷。

  温书摇头,固执己见:“我不要。”

  盛京延挑眉,淡淡地看着她,乌眸沉沉,碎光冷淡。

  “五年什么也捞不到,传出去,不显得我小气。”他的语气微微嘲讽,像阳光下一根刺扎入心脏,滋滋地流血。

  “我不要你的钱。”温书固执己见,一双清澈漂亮的杏眸里看不见一丝爱意,她回:“我不想和你有任何关系了。”

  “滋啦”一声,钢笔戳破纸张,黑色的墨浸出来。

  盛京延嗤笑了声,“好啊。”,利落地把协议书翻到最后一下,他潇洒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笔锋遒劲,一气呵成。

  流利得好似等待已久。

  轻咬着唇角,温书安静地看着他,觉得有一条缝隙在他们之间裂开,所有的一切都消弭了,爱也罢,恨也罢,都遥远得好似从未存在过。

  阳光下,两份签好的离婚协议安然躺在桌上。

  他们坐在桌子两端,却像隔着银河。

  …

  盛京延驱车带她去民政局,温书怀里抱着那两份文件,闭着眼靠在车窗上休息。

  二十多分钟就到了,今天的南浔没有堵车,畅通无阻,好像为他们开路一般,一切都顺利得不行。

  第二次来这里,门边的盆栽都从小芽芽长成半人高的树,招待员还是那个招待员,短发留成长发,带他们排队取号。

  等待的时候也很安静,温书坐着,能闻见他身上熟悉的那种凛冽的薄荷气息,若有似无,浮在鼻尖,勾人。

  低头,温书玩手机。

  十多分钟后,他们被叫了名字。

  走上前去,迎接工作人员的询问,她问很多次,是不是真的确定要离婚,温书一遍又一遍地回答是。

  盛京延全程在一旁,冷眼旁观。

  最后和他拍了最后一张照片。

  蓝色幕布下,穿着白衬衫的他们,脸上都没有笑容。

  九块钱,换来和结婚证不同颜色的离婚证,盖上钢印,他们一人一份。

  走出那栋大楼,温书手里的握着手里的离婚证才觉得,恍若隔世。

  而盛京延看都没看那暗红色的小本,直接走到垃圾桶旁边,扬手一扔,扔进去,潇洒无比。

  温书移开眼,“我现在回明园一趟拿我行李,你可以现在离开。”

  “我以后把钥匙快递给你。”

  忍着最后的耐心,盛京延打开了越野车的车门,冷冷一声:“上车。”

  温书坐到后座。

  回别墅,温书去自己房间取行李,十多分钟后她拉着自己的粉色箱子出来。

  一眼看见灯光下眉眼慵懒英俊的男人,细细的银丝框眼镜,削弱平时身上那股野性和戾气,显得斯文无害。

  他一手搭在沙发扶手上,一手玩弄着黑色黑色打火机。

  火苗明明灭灭在指间乱窜,跃动,映照着男人冷峻脸庞。

  收回目光,温书拉着行李继续往外走。

  走了几步,听见他低沉磁性的一声,“温书,走出这门。”

  “我们从此不见。”

  侧身,眼泪啪嗒一声沿着脸颊砸落,温书没回头,径直往前走,出了那关了她五年的金丝笼。

  而盛京延,留在原地,窜出的火苗,终究烫了指尖。

  作者有话说:

  今天的狗子:扔离婚证

  明天的狗子:在哪扔的我要捡回来看我老婆照片= =

  (hh开玩笑,他们是自己拿的自己那本)

第20章 伦敦

  ◎第一场雪◎

  八月末, 伦敦。

  温书租住的公寓在中西二区一条僻静街道上,四十来平的二居室,书房画室和厨房,客厅外有一个五平方左右的小阳台, 摆放松柏木制成的桌椅, 一盆秋海棠和一盆野蔷薇正处花期, 每天都有几朵新冒出的花骨朵。

  从阳台往外望, 是安静而清冷的街道, 路边没有绿植,巴洛克式建筑, 尖顶石钟雕刻,充满艺术气息。

  初至这里时温书有过迷茫的时刻, 城市太大而她太渺小, 白人和黑人用英语交流, 文化和语言习惯都与国内有很大不同。不过慢慢的她适应了,因为这里很安静, 一种清冷的安静,尤其是清晨的街道,行人寥寥,汽笛偶尔鸣叫,一枚硬币投下的声音也能很清晰的回荡。

  在这种安静的环境中, 温书创作的灵感涌现不断,她尝试用素描,用油彩来描绘这个世界,一笔一触, 投入进去, 杂念少了, 仿佛之前那二十多年的人生都变成一个细微的小点,她无限远离,渐渐能跳出那种桎梏,那种听凭别人支配的人生。

  梁霄和她通话好几次,提及他的旧友,伦敦大学学院的教授,嘱咐她一定要前去拜访,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学习上他都能给予帮助。

  查令十字街137号,温书上星期携鲜花巧克力去拜访,文森特教授人很好,他和她妻子以及两个孩子共同居住在一处带花园的别墅里。

  他们一起谈论艺术,文森特教授对中国的国画水墨很感兴趣,让她现场作了一幅画,墨色点染的宣纸上,花鸟栩栩如生。

  文森特的两个小孩也对这种画很感兴趣,因此教授邀请她每周去给他们上三节课,他支付三百英镑作为报酬。

  这是现今温书唯一的经济来源,她每周去查令十字街三次,上完课回来会在书店里度过接下来的时间。

  这里是一个浪漫的地方,曾有一部电影让这书店风靡全球,现在外间已经成为过往游客观光打卡的地方,温书在二楼隔着玻璃看下去,能看见肤色,发色,五官,着装不同的人,在拍照在展示自己,他们的笑容总是很阳光,与这总是阴雨缠绵的天气截然不同。

  温书很爱看他们笑,仿佛那笑容也能将自己的心填满。

  半日阅读,书翻了不过几十页,桌上的小纸条倒收了一把,彩色的便利贴上写满的联系方式,温书歉疚,一个也没带走。

  出了书店她会在最近的广场边看街头艺人表演,这里通常卧虎藏龙,无论是多么不起眼的人都有可能带来精妙绝伦的表演。

  看到一半,温书手机收到短信,是文森特教授发来的入学通知,伦敦大学学院,去学习油画。

  犹豫了会,温书没立刻回复,而是又回家等了两天,终于九月初至时她收到了UCL的offer,这是温书自己投递的申请。

  那天为表庆祝,温书去楼下糖果店买了一串冰镇山楂的糖葫芦,然后又去旁边的pub喝了一杯加威士忌的鸡尾酒。

  回家时已经有醉意,偏偏灵感大发,搬了画架坐阳台的椅子上就开始没什么章法的画画。

  画着画着睡着了,凌晨两三点又被冷醒,往街上一瞧,昏黄路灯下隐隐约约站了个人,穿着一件咖啡色风衣,瘦瘦高高的青年。

  那时温书没多想,打了个呵欠,缩着脖子带着满手的墨就回卧室去睡觉了。

  她那时没有察觉,很久以后听他谈起,才知道那是自己和谈谷的第一次见面。

  九月初,温书带着offer去UCL报道,进入艺术学院学习各种画画基础,带他们的教授是个幽默风趣又浪漫的男人,年过半百,头发已经花白,他会根据每个学生擅长的的风格推荐他们所学的专业,并分配相应的导师。

  第一周的课业就不轻松,教授布置了一个课题,题目很简单,但要把课题做出彩却很难。

  题目就是我眼中的伦敦。

  来这个城市不足两个月,温书对此不甚了解,想自己摸索着做课题,同班的同学有的选址在西区的富人区,那里有良好的治安和干净整洁的街道,豪车随处可见,这里用作宣传片该会有很好的效果,他们邀请温书一起,她委婉拒绝了。

  自己在家琢磨两三天,温书决定从最底层着手,在网上找了圈攻略,最后把画作取景地定在了科芬园。

  辗转半小时,搭乘地铁过去,她每次都在那个有着“特色集市”之称的园里待上三四个小时,她用这些时间全来观察来来往往的人。

  这里是普通人常来的地方,热闹绚烂,鱼龙混杂,常有好事青年聚集在一起抽烟。白人基因里似乎总带着高大和凶猛的影子,连牵着狗买菜路过的中年男人也是壮实的。

  坐在路边长凳上,温书裹着针织衫,皮肤很白,嘴唇红润,眼睛大而亮,她安静地观察一切,不发一言,像一个漂亮的瓷娃娃。

  坐了二十多分钟,起风了,天有下雨的迹象。

  温书弯腰翻怀里的挎包,想找把伞出来,低下头那瞬间,听见一道轻佻的口哨声。

  随后是一句下流的荤话,接着一个穿着无袖体恤的黄发男人跑过来,一把抢走她手中的包。

  温书站起来想追,随后被另一道蛮力冲撞,又被按坐在椅子上,后背撞到硬处磕得生疼,她眼睁睁看着那抢她包的男人跑过喷泉,要消失在纵横交错的街道上。

  那一刹那,脑海里空白一片,无措感蔓延,她下意识地用中文喊了句,“抓小偷!”

  只可惜,人潮熙攘,没人能听懂,他们困惑地看着她。

  温书不得已忍着痛往前追,跑了十几米远,却突然看见一个个子瘦高的男青年从前面拐角出来,身高腿长的往前跑,追着那小偷,最后借着旁边路灯用力,直接跳起来一脚踢倒了那抢她东西的小偷。

  小偷脸朝地被被那人一脚踩着,压制住,反抗不得。

  男人穿着咖啡色衬衫,左手食指上有一枚装饰的宽戒,银色的,更衬得指骨修长。他非常冷静地对附近的人用英语交流,并以最快速度联系了最近的治安警察。

  而那浅绿色的挎包落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一个粉色的姨妈巾也夹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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