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摸凹喵
能和郑氏搭上线才是最重要的。
哪怕只是郑氏不重视的项目,哪怕只是一个边角料的角色,对曼宜也有好处。
有豪门“背书”,至少曼宜在娱乐圈的日子能好过点,不至于被倾轧得太厉害,社团也会掂量着一点。
只是陈望很好奇,如果是郑氏的品牌,为什么郑氏不派人来,反而是宋氏?
要见他们的人也姓宋,难道是宋氏和郑氏的合作?
算了,不管是谁,总之他得亲自带着曼宜走一趟,无论成不成,面子上总不能过不去。
大不了就当是白跑一趟,反正跑片场、要试镜、求爹爹告奶奶的时候又不少。
陈望是这么给自己做心理建设的,也是这么和曼宜说的,“万一能谈成一笔工作呢?”
曼宜倒是很乖巧,“我听你的。”
她知道自己的情况有些尴尬,已经出演过电影的女主角,再往下降咖位,又回去继续演电视剧,争镜头?
那会遭人耻笑。
只能继续攥着电影这条路不放,可电影是那么好拍的吗?
曼宜需要曝光,无论是什么曝光,总之她需要有曝光,有工作,有人看得见她,才能提之后的事情。
两人表面都还是镇定,但心里多少有点不安,等发现等待他们的人不在宋氏集团,也不在郑氏,而是在R&J酒店之后,就更不安了。
——不是没有在酒店谈合作的,但是这邀请女明星去酒店谈合作,还是令人有些警惕
这种警惕直到见到宋明瑜本人才打消。
开门的那一瞬间见到对面是个女人,曼宜和经纪人陈望两个人几乎是同时长长地舒了口气。
宋明瑜笑着迎他们进来,“不好意思,品牌还在筹备阶段,暂时在酒店办公——你们不介意吧?”
陈望和曼宜自然说不介意。
宋明瑜去给两人倒茶,今天林香又一大早出门了,最近林香是早出晚归,比宋明瑜还忙。
港城的物价不便宜,林香却舍得花钱在这边一口气买了不少本子,每天回来给宋明瑜分享,上面又是画图,又是记笔记,写得是密密麻麻。
宋明瑜当然不会拦着林香,倒不如说林香这么干劲十足,她很欣慰。
生产设计的事情她是帮不上忙,林香成长得越多,Venus的前景就越好——郑氏到底是合作伙伴,人家也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而宋明瑜自己呢,则是要专注自己擅长的领域。
两杯清茶送过来,宋明瑜语带抱歉:“只有酒店的茶叶。”
R&J的茶叶可不差,更别说这一套是最俏最难定的海景套房,曼宜和陈望对视一眼,先是说了谢谢,接着小心地啜了一口。
曼宜喝茶的时候,宋明瑜就在观察对方。
两世为人,这是第一次,她见到曼宜本人,前世她别说没机会了,她步入社会的时候,曼宜早已经息影好多年了。
眼下呢?
这个未来的时代天后,如今身上还带着一点未脱的青涩稚气,眉眼间已经颇有倾国倾城得大美人风范。
宋明瑜定下曼宜,当然是因为她未来的影响力足够强大,而且未来的曼宜就是走的Venus一样的路线——
都市丽人,职业女人,漂亮得不像话,浑身有一种天然令人敬慕的气场。
但这个决定也并非宋明瑜一个人做的,她买回来当初曼宜参赛的碟片,和林香一起看了半个通宵才定下来。
林香对曼宜是一眼就相上了。
曼宜身高刚刚好,168cm,足够高挑,能撑起来Venus的女装,但又不会高到气场令人难以接近。
还有一点极占优势的,就是曼宜白皙的肤色,她好像天生就晒不黑似的,尤其是那双漂亮的黑葡萄一样的眼睛,当她看着镜头的时候,天生就让人就有好感。
宋明瑜亲眼看到曼宜,真人比镜头上还要漂亮得多。
而且比她想象中还要礼貌。
尽管略带青涩的脸上还有一些没来得及隐藏的忐忑,但规规矩矩地坐在那,并不到处张望,说话也很慎重。
今天和曼宜她们谈合作,合同是提前找郑氏御用律师起草的,就是之前宋明瑜她们谈合作时候那个律师。
陈望接过合同。
他其实都做好了这一单只能给曼宜带来几千港币收入的准备。
毕竟这年头,又不是钟红那种顶级女明星,曼宜只是在电影里跟大腕搭过戏,自己还远不是大腕呢,几千港币一部广告,已经算是丰厚。
然而,合同上面写的字却让他有点意外:“……形象大使?”
Venus给出的条件是,十年的形象大使。
曼宜作为品牌官方的形象代言人,独享电视广告和平面广告的曝光。
品牌方不能越过曼宜去接洽其他人,即使有合作,也必须是其他子品牌,又或者是以不同的名义,总之不能影响曼宜的资源分配。
至于拿多少钱——
一次性支付两万港币作为签约费,后续按照合同,每次项目有单独的费用。
肯定比不上直接买断单个项目给得多,但是签约费两万——哪怕是十年,这个价格也足够诚意了。
毕竟谁能保证十年后曼宜在哪?
以港城如今激烈的竞争程度,说不定过两年曼宜就被其他人挤得从娱乐圈黯然离场了,港姐又如何,港城失意的港姐又岂止一两个。
但陈望更在乎的是这个title,这个头衔。
形象大使,这个概念很少见——几乎找不到几个。
在1986年的港城,主流还是拍一支电视广告,又或者是平面广告,直接按项目来计算,所以,哪怕给某个品牌拍了广告,也远远算不上是深度绑定。
宋明瑜微微一笑,往上又加了一点份量:“Venus希望能和曼宜长期合作,合同上也写清楚了,十年内,我们不会更换合作的形象大使——每一季新品发布会,曼宜一定是压轴出场的模特。”
未来十年正是曼宜一飞冲天的时候,她傻了才会换。
至于压轴模特,这个位置当然是只有品牌的心肝肉才能拥有——但宋明瑜本来就是要把最重要的位置留给自家人。
“十年合约期满,双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任意一方可以提起续约,续约合同以现在这份合同为基准。”
这一条明面上来看,是保证曼宜能够始终抓住Venus这个代言平台,保证了十年内,曼宜就算运气再不好,至少也能保证一个曝光的机会。
至于Venus会不会做不起来——合同里反正写了,如果Venus的公司运营无法再负荷代理人的费用,要双倍赔偿签约金。
曼宜是不亏的。
怎么看,Venus的诚意都是多到溢出来,对她这个如今还算不上是什么大明星的影坛新秀,堪称是推心置腹,真诚相待。
从曼宜和陈望时不时交换的目光也能看出来,宋明瑜给出的这份合同让他们颇为心动。
她也没催促,和两人聊了几句之后,借口要去书房拿资料,将两人留在了原地——这种时候她主动反而不是什么最优选。
十年,这个长期的胡萝卜,足够把兔子给钓上来了。
只是曼宜和陈望并不知道的是,十年,看似是对曼宜有利,实则是对Venus有利。
宋明瑜当然不可能一口气签二十年,太夸张,曼宜和陈望反而会觉得不正常。
十年,优先续约权,保证了足够的“诚意”,但又能保证十年后Venus可以继续和曼宜签合同——对方那时候不出意外,已经是三大电影节的评委了。
Venus的名字甚至有机会登上国际至高舞台的红毯。
但这些事情宋明瑜不会说。
曼宜和陈望自己讨论出来的结果,甚至是他们努力争取到的结果,他们才会觉得值得。
果不其然,宋明瑜这边刚走开,曼宜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她声音压得很低,“阿哥,我们签吗?”
陈望没说话,只一个劲儿地把合同翻来翻去,越是翻,手指越是抖。
两人都知道,这个机会不能错过,再没有第二家能够给出这么好的条件了。
曼宜可以不签,但港城女明星出了名的多,Venus签不到曼宜,可以签其他人——曼宜呢,过了这个村,还能有这个店吗?
陈望手里有钟红的经纪约,顶流女明星在这个年头的日子,也不见得有多么好过,钟红一年到头都在拼命拍戏,不就是为了能有一天稳住自己的曝光?
现在机会送上了门,曼宜拒之门外……傻子才做这种事。
陈望唯一犹豫的就是十年,“这时间会不会有点太长?”
曼宜却摇摇头,“阿哥,人生处处都是赌——但我至少想赌个能为我兜底的。”
也许五六年之后,会有更好的品牌找她签约,但谁能保证,这五六年里她不会一蹶不振,甚至是就此埋没在公司的芸芸众生里?
曼宜不信吃不到嘴巴的大饼,她只想要眼前的机会。
“十年就十年,我想签,阿哥。”
陈望沉默了一会儿,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那我们就签。”
等宋明瑜“姗姗来迟”,拿着资料再次出现在房间里,“不好意思,多耽误了一会儿。”
陈望吸了口气,露出了热情的笑容:“宋小姐,我想,我们可以就合同的细节谈一谈了。”
第132章 风暴前夜
曼宜签约Venus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港城。
此时此刻, 她的名气当然是不足以让这个代言签约的消息这么受人关注。
之所以会全港城人人皆知,是因为有人在背后推动。
其中之一,自然就是曼宜所在的公司,港城三大娱乐圈顶级公司之一。
他们没有错过这个机会, 尽管对于陈望给曼宜一口气签了十年有所不满, 但陈望给出的理由很充分——曼宜不够碰更大的资本。
“就连钟红也拿不到奢侈品牌的代言, 她拿什么和人争?女装代言本来就少——这个不影响其他品类,饮料这些代言曼宜照样可以签。”
现在的代言无非就是两条路子, 要么就走高端路线, 指望那些国际顶级品牌青睐,如果能接到一个,那就是平步青云。
要么就是走接地气的路线, 搞“全民”的头衔, 这种就得去接饮料、食品这些的广告,力争在师奶群体中刷好感——这群人有钱有闲, 追星最是不怕花钱。
而曼宜现在显然是走不了前一个路子的,后一个她现在国民度又不够,尴尬地在中间不上不下, 有个郑氏背书的Venus有什么不好?
公司还能说什么呢, 本来陈望就是公司的顶梁柱, 而且钟红也是陈望一手带出来的,他说这样对曼宜最好,公司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捏着鼻子认, 不代表他们都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