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她想让我留在家里,别再出门。”
“岂有此理!钥匙在哪里?我给你打开。”
“她带走了。”
“那我去让人给你把锁撬开。”
“不用,她等会儿就回来。”
程心妙听了他那淡然的语气,不由得又仔细看了看他,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忍的。而他见她没有要走的意思,便问:“你有事?”
“当然。”程心妙反问:“昨天受了你那样的大恩,难道我今天不该早早的过来道谢吗?”
“不用谢,回去吧。”
“你不怕单凭着这一句话,就会把你昨晚的功劳全部抹杀吗?”
他向后靠去,抬起头看她:“我要那种功劳有什么用?”
“那要看你怎么用它。譬如你可以凭着它去向我爸爸邀功请赏。听说你已经和你的家庭断了关系,现在唯一的亲人就是笙姐姐,那么如果你有了自立的资本,就没有谁可以再用一条铁链束缚你了。”
“不需要。”他答:“我现在这样很好。”
她一时气急:“这样子还叫好,你是疯了吗?”
他点点头:“是。”
她发现自己简直无法和他正常的交流。自己来向他道谢,他“不需要”,自己替他义愤,他满不在乎,自己也是白义愤。他竟容许林笙这样对待他,更是没人格!
昨晚他还是那么一位冷静理智到了极点的英雄,结果今天就成了个被女人用狗链拴在卧室里的玩物囚徒。这算什么?到底是笙姐姐精神变态,还是他的脑子有毛病?
想起来了,据说他认识笙姐姐时还是个中学生的年纪,会不会是他已经受了笙姐姐的精神控制?他在传闻中是个吃女人的混蛋,可他那些混蛋行径会不会也是某种形式的反抗与自救?
怪不得那人模人样的笙姐姐偏偏抓着这个混蛋丈夫不放手呢,旁人都说她是爱他爱得昏了头,其实也许只是她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够这样受她摆布的男人。所以她宁可赔上嫁妆也要养他,他动手打她,她也受着。
昨晚她可是见识过他的力气,他若是真动武,十个笙姐姐也死了。他对她不是真打,她对他却是真拴。
她看着他,感觉自己是亲眼目睹了什么都市奇案中的主角。这样的“奇案”通常都是印刷在什么小报的猎奇新闻里,读了令人有污秽和恐怖之感。但她看他并不污秽、并不恐怖。
污秽恐怖的人不是他。他瘦削、坚硬、挺拔的坐在她面前,面目清晰冷淡,眼神沉静空茫,是迷途的野兽,被欺骗着,被折损着,空自强悍着。
他不欢迎她,也不领她的情,但也许是她来的时机不对,正赶上他在受女人的罚。既然如此,那她就先告辞,反正那笙姐姐正巴结着她大哥要做什么药品生意,他们两家是来日方长。
她要走了,在临走之前,她向他一挽右臂宽大下垂的喇叭袖,露出了一截纤细手腕:“认不认得这是怎么来的?”
她是“皓腕凝霜雪”,只是如霜似雪的腕子上印着四道紫红发黑的印迹。他看了,下意识的伸手出去,循着那痕迹,将她的手腕轻轻握了一下。
手指与痕迹全对上了,他收回手:“是要我道歉吗?”
“不。”她垂下手,向他一笑:“是夸你昨晚诚心救我、够卖力气。”
道了一声“再见”之后,她向门走去,迈步时她抬手一甩,让那柔软大袖拂过了他的头顶。察觉到他扭头望过来了,她微微一笑,偏偏走得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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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心妙走后不久,林笙便到了家。
她到家时,先是听门房老刘说有贵客来过,及至进入楼内,又看见了客厅茶几上那垒得有棱有角的一座礼物山。不等老妈子来向她汇报,她几大步跑上二楼、冲入卧室。
“程心妙来过了?”她气喘吁吁的问他。
他还坐在沙发椅上,手里撕着一小块面包,对她点点头:“嗯。”
“看见你这样子了?”
他撕下一点点面包送进嘴里,吃纸似的咀嚼:“嗯。”
“我的天。”她慌忙从皮包里找出小钥匙,走到他面前给他那项圈开了锁。这回她可是害他大大的丢了脸,就算他不计较,她都要替他面红耳赤:“这事让我办的——她说什么没有?”
“她问我这链子是不是你给我拴的,我说是。她问为什么,我说是因为你不想让我出门。”
“那然后呢?”
“她说她来向我道谢,我说不用谢,然后,她就走了。”他看着她:“我知道你一见我和她在一起就会生气。那么今天呢,今天你也要生气吗?”
“我都让人瞧见你被狗链子拴了,哪还有脸对你生气啊。我也是没想到她会忽然跑来做客,她昨晚受了那么大的惊吓,我想她就算道谢也得先休息个一两天,而且来之前也总应该先给我们打个电话,哪料到她是个行动派,说来忽然就来了。”
她在一旁的沙发椅上坐下了,非常的后悔:“我真不该这么对你。”
又低声咕哝:“不知道她回去要怎么说我们了。唉,这事没办好,全怪我,不但让你丢了人,我这楚楚可怜的怨妇形象也被打破了。”
说着,她又心虚的看他:“真没生气呀?”
他平静回答:“真。”
她想起了张白黎今天对他的评语,忽然感觉自己对他有些不大好。他们之间虽是有着一个刀光剑影的开端,但从那往后便一直是和平共处,她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昨晚那事完全只是巧合,然而她早起就用那狗链子拴了他,还让他带着铁链见了位女客。
结果他直到现在,还是“真不生气”。
垂头想了一会儿,她对他说:“程心妙带来了好多礼物,我们一起下楼看看吧!全归你,我不要。”
他一笑:“你是在哄小孩子吗?不用,我说了,我真不生气。”
然后他指指床底:“我看见了我的手枪,我没动。”
第36章 厌世
林笙带着严轻下楼去看那些礼物。老妈子们在背地里撇着嘴笑,看这太太眼皮子浅,别人家的阔小姐赶在她不在家的时候登了门,指名专给先生送礼,放下礼物还上了楼,直接被先生招待进了卧室里去。情况都严峻到这般程度了,太太对着那一堆礼物还能傻乐,这也真是奇了怪,平时可没见她这么心宽呀!
二位老妈子加厨子做了一番密谈,凭借他们走千家过万户的超人见识,末了推测出了个骇人听闻的结论,此结论颇像是他们从桃色小报上扒下来的新闻:这户人家单凭太太经营家庭,大概是快要支撑不住,所以趁着有阔小姐看上了先生,这两口子打算顺水推舟、捞点外快。横竖有那先生卖太太的,那就也兴太太卖先生。这先生青春年少,顺溜挺拔得像根水葱似的,很有赚这笔外财的资格,正好人家小姐出落得好似一位西洋天仙,他一定也是乐得陪着人家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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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子和厨子在厨房进行三方会谈,谈得内容惊涛骇浪。而林笙手持剪刀坐在客厅,正在忙着拆礼物盒子。礼物以各色营养补剂为主,送给伤号倒是全很合宜,至于牌子和价格,林笙只识得其中几样,这几样就够她赞叹的了。
“你按照说明书上的用量,从今天起就开始吃它。”她告诉严轻:“这些全是好东西,比如这瓶补血剂,只在一家英国医院能买到,还要医生先开处方才行。你这么瘦,正好补补。”
然后她放下剪刀,将个绸缎包袱打了开。包袱包着个精致的红木长盒,她开了盒子一看:“嗳,你再来瞧瞧这个!”
他扭头看了一眼,看到了盒子里的一枚老参。这老参看着像位倔巴巴的老人家,体积和岁数都很不小,他饶是不懂这些,但也看出了它是值钱货。林笙把盒子盖好、包袱包好,把它放到了他面前:“这个你要好好收着,真正上等的人参,拿了钱都没处买。”
他说:“我不要。”
“干嘛不要?这都是你应得的。”
“我有饭吃就够了。”
这话听着像是在怄气,但她听他说话听得多了,已经对他不会误会,只因此格外留意的看了他一眼,看他心不在焉的面对着一茶几的花花绿绿,纯粹只是个作陪的态度。
忽然间,她发现了个好玩意儿,是个金属盒子里垫着蒙了黑丝绒的海绵衬里,衬里中嵌着一只亮灿灿的银色打火机。紧挨着这打火机盒子的,又是一只精美木匣,看那匣子上镶着的金属商标,是一匣子来自埃及的烟草。
她记得曾经见他买过一盒香烟回来,这时就将烟草匣子递向了他:“好东西你不爱,那这一匣子伤身费钱的坏东西呢?”
“什么?”
“烟草。”
他连接都没接,只说:“我是偶尔抽着玩,没有瘾。”
这时她才又亮出了打火机:“那么这个,你也是不要的吧?”
他终于移动目光正视过来。伸手从那黑丝绒衬里中抠出打火机,他将它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然后点了点头,把它放回了茶几上。林笙看出来,这就算是他“喜欢”的表示了。满桌子的好东西,他就只喜欢这么个打火机,喜欢了也不见他将它拿了把玩,单只是看一眼、点点头,然后就又把它放了下。
“你怎么什么都不喜欢?”她一边收拾面前这些盒子彩纸,一边轻声说话:“我看你呀,好像是有点厌世。”
他没听明白:“我怎么?”
“厌世,讨厌这个世界,什么都不爱。”
他背靠沙发想了想,随即答道:“也没有。”
“那你说你爱什么?钱?吃喝玩乐?有没有什么是你一想起来就要美滋滋的?”
“那也没有。”
林笙这时忽然想到了他的一个爱好:听音乐。
他这么个人居然会有如此高雅的嗜好。她可不信他的成长环境里会有什么艺术的空气去熏陶他,他喜欢音乐,或许只是出于遗传,他不是说他亲生父亲就是个唱戏的伶人吗?
但她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她想他一定不愿意再提起那种会卖了亲生儿子的父亲。他已经够厌世的了,自己对他要谈就谈点好事情吧!
严轻这时忽然问道:“你留它做什么?”
她一怔,这才发现自己正在将那印着淡雅花色的大幅包装纸一张一张的摊开、抹平、叠好。
这回她算是被他问住了:“留它做什么?也不做什么,就是看它又好看、又洁净。你是什么都不喜欢,我不一样,我喜欢的东西多。”
他对着茶几一抬下颏:“都给你。”
“营养补剂给你。”
他坐腻歪了,站起来说道:“我不要,你自己留着补吧。”
说这话时,他的心情不错,感觉她是很容易就高兴起来的人。他向来不在意别人高不高兴,但她现在和他是一家子,她这样的性格,让他感觉她是比较的好对付。
好对付,他就轻松,就能和她和平共处,就不会对她动杀心。
他不是聪明伶俐的人,一旦事态糟得不可收拾了,他就会手足无措心烦意乱,就会生出毁灭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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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心妙上午出门,离开林家之后又去见了一位新婚在即的老同学。她这老同学花容月貌、天真无邪,生与活都是在温暖甜蜜的锦绣丛中,先前只会做一位娇滴滴的大小姐,未来也只会做一位娇滴滴的少奶奶。
程心妙看她和人形宠物差不多,但把自己对她的鄙夷掩饰得很好,愿意为她的蜜月旅行出谋划策,因为她那未婚夫还算是个人,有资格进入她的交际圈。
她要有自己的人脉,自己的势力,不能总是伸手等着爸爸给,伸手这动作本身就让她落了下风。虽然做女儿的似乎不必和父亲争锋,但她将心比心,认为做父母的对于儿女,也一样是慕强嫌弱。
她始终不确定自己和大哥相比占有多少优势。大哥那人没有明显的弱点,但也没什么过人的优点,总之是活得一板一眼。她一直感觉他有点笨——不是说他思想愚昧,他就是脑子笨。
她父亲满口文明新词,大谈男女平等,想来也是看出了儿子笨,所以早早的造势,将来一旦定下女儿做继承人,也不至于惊着了手下人。
下午,她去参加了一场开办在侨民小学里的展览会,在那里见到租界工部局的总董事华特先生。华特总董前些天和程静农之间生了一点龃龉,经过对利益的重新分配,如今双方已经恢复了友好,所以程心妙和华特总董言谈甚欢。她和她哥哥一样,都不是读书种子,但她英文很能讲几句,讲得通写不通,算是英文世界的文盲。
展览会结束后,她乘车回家。汽车行驶到程公馆附近时,她又想起了昨夜的小姐夫。后来听大哥说,他和林笙在半路遇见了小姐夫,当时他正在糖果公司里买糖。
真是个怪人啊,在那种情形下,还有闲情去想糖吃?
她忍不住想象了一下他一边在夜色中踽踽独行一边一颗一颗吃糖的样子,想得走了神,又是忍不住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