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中得意
倒不是因为怕冷,虽然她确实怕冷,她只是想表现得随意一点儿。
后来他把洗好的照片送给她。照片上,她的五官团成一团,比身份证的形象还要难看几分。
他指着照片上的她说,你还挺上相。
那意思很明显,虽然照片不好看,但还是比你本人好看多了。
她不知道当初自己是什么表情,应该比照片上还要难看。那种心情她倒是记得的,整个人连同五脏六腑都像浸在沸水里,从里到外的发烫,煮她的那锅水凉了又沸,一次又一次地,那是个冬天。
不过,即使这样她从来没怀疑过他的审美。
他拍过许多照片,最著名的应该是关于欧阳的,N大的招生手册好几年都为那张照片留了位置。
照片上是黄昏,赤云丹霞都成了背景,一身素白的欧阳侧身回头,笑了。
后来欧阳作为主持人时常在电视里露面,五官精致得无可挑剔,笑容也十分的得体,但太得体了就显得机械了,远没相片上的随意来得动人。
N大传说中有许多校花,公认的却没几个。即使是公认的那几位,鉴于拍摄者的局限性往往也都是阶段性的,原来的校花毕业了,后来的学弟学妹们根据粗制滥造画质模糊的相片便认为原先的校花名不副实,于是一任任校花便被后来者推翻。
唯有欧阳清,尽管毕业多年,校花的名头却一直传了下来,这当然与她常常电视出镜有关,但路肖维的作用也功不可没。
钟汀第一次看见那照片,是丁女士和她称赞欧阳很美,在知道那是路肖维拍的时候,她仿佛能听见烙铁落在她的心上,发出嘶嘶的声音,欧阳的笑就这样烙在她的心里。
后来每当想起那笑,那嘶嘶声也就随之来了。
她对着镜子,努力挤出一个笑容,笑起来不好看不要紧,姿态总比哭要高一点。
她从洗手间出来便看见他在窗前吸烟,阳光透过落地玻璃窗洒进来,他的形象在她心里复又恢复了刚才的高度。
他回过头来,冲她笑,“我刚才开玩笑的。”
她本想礼貌性地笑一下,可一想到他的评价,那笑便又缩了回去,只是低头说道,“我知道。”
“可你眼睛是红的。”
“刚才进了个小青虫,你知道,夏天,总是免不了有这些小东西。”
路肖维父母住在近郊的一栋四合院里,开车过去要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路上CD机又在放肖斯塔科维奇的第一大提琴协奏曲。
自路肖维事业上有所成就后,他爸便从市区搬到了郊区,还在西山上承包了几十亩的果园,过起了钟教授理想中的田园生活。今年端午的时候,路家还给她家送去了应季的黑白桑葚、红白樱桃、荔枝杨梅、桃子李子,别人的樱桃是按斤,他家樱桃是论筐装。钟家二老吃不了,大都送给亲友学生了。
钟家和路家做过十来年的邻居。她家搬来的第三年,校产办发了大产权证和教师个人房产证。不久之后,路家就从原房主手里以市价买下了这房子。
路家刚搬来的时候,还给她家送来了四样礼,其中一个就是三白西瓜,钟汀把西瓜一称,足足有十九斤。那年的冬天格外的冷,总是下雪,暖气却给得很足,外面千树万树梨花开,钟汀穿着T恤坐在窗前一边看雪一边吃瓜。丁女士去美国访学,家里只剩他俩。那个瓜父女俩整整吃了一个星期,钟汀不仅吃了瓜瓤,还把瓜皮给凉拌了,最后用剩下的瓜皮给她爸包了一顿鸡肉芥菜瓜皮水饺。
钟教授吃瓜吃得并不开心。他一边吃瓜,一边感叹知识分子并未得到应有尊重,他一个教授竟然和一个卖菜的商人做了邻居。
钟教授坚信士农工商这一排序,并把士的范围擅自缩小到了知识分子。
他老人家这一想法并无家族传承。
钟汀家里最称得上知识分子的便是她爷爷了,可她爷爷一辈子最高兴的,其中一件便是知识分子终于划到了工人阶级的队伍里。她爷爷小半辈子都想摘掉知识分子的帽子,可即使灵魂深处大闹革命,无时无刻不做检讨,也没被火眼金睛的人民放到工人阶级的队伍里去。怹当年迫不及待摘掉的帽子却是钟教授迫不及待戴上的。
钟教授虽然一直标榜自家是诗书传家,但钟家其实是一代不如一代,光说语言,钟汀的爷爷会六门外语,到她父亲,也只是粗通日俄两门了,传到她,只有英文能到看原典的地步。
不过这一切都不能阻止钟教授的自以为“士”。
吃水不忘挖井人,吃瓜不忘送瓜人,钟汀吃了人家这么大一瓜,自然有必要为其辩护,“第一,路叔叔不是卖菜的,人家是卖饭的,卖菜的‘菜’指的是未经加工的食品。第二,您怎么能看不起劳动人民呢?四食一楼的窗口都是人家承包的,相当于全校十分之一的人都要靠人家吃饭。”
“什么劳动人民,就是一个小商人。”
钟教授在吃了多天的瓜之后,把自己私藏的清酒送给了邻居作为回礼,钟汀还以为自己的劝说起了作用。
不料她爸把这看作两清的表示。
在送完酒之后,钟教授直接向校办和房管处实名指斥她家原来的邻居,也就是校继续教育部的某处长,在房子到手的三年后就把房给卖了,这一事实说明他不是刚需,一批有需要的教师还挤在筒子楼里,而不需要的人却分到了这么大房子,实在不算公平。在信的最后,钟教授要求学校重新核定分房标准。
钟教授举报之后,房管处出了新的暂行条例,长白苑不宜上市交易只能由校方回购,不过法不咎既往,两家还是邻居。
这件事闹得风风雨雨,路家断没有不知情的道理。
☆、Chapter6
路老爷子坐在上座,背挺得极直,他当过几年兵,部队对于形体的要求在他身上扎了根。
他明年才到六十,头发没一根白的,身体十分健朗,妻子坐在他旁边,穿一件阴丹士林蓝宽旗袍,头上梳了一个长圆髻,十分端庄。他的大女儿得了母亲的基因,也是温婉贤淑的,坐在女婿旁边,十分和谐,唯一的外孙也算得上活泼可爱。大女儿的婚姻他还是满意的,女婿是心内的医生,家境也算殷实,最重要的是十分尊敬他这位老泰山。
家里人都到齐了,只有二女儿出差不在身边。
他将桌上的人扫视一遍,那个逆子还在给儿媳剥虾,都剥了多长时间了。
路家的饭桌是他亲自打的,榆木桌子,从桌面到桌脚都是刷的桐油,没沾一点漆。
路老爷子是个老派人,就连家具也喜欢中式的,他家连沙发也没有,只有改良的沙发椅,那椅子的木头是上佳的柚木。
他会做几十种面条,做个炸酱面要弄二十来样菜码,可他在家轻易不下厨,厨房是女人的事情,不,是媳妇儿和儿媳妇的事情。虽然也可以请阿姨来帮工,但当人家的媳妇儿怎么能不会做饭呢?路家的女儿会不会做倒无所谓。
他确实是个老派人,不过时代的进步也在他身上也发生了些作用。他认为女人们也应该到社会上去做事,尤其是他的女儿们。二女儿已经三十有一,至今未婚,他也并不着急,一辈子不出嫁也没关系,他又不是养不起她。嫁了人总没有在家里舒服。
也许他从心里认定,女人结了婚是要受苦的。别人家的女儿来他家受苦他倒是不介意。
他理想的儿媳妇是像他老妻一样,能生儿育女,兢兢业业做一辈子的主妇。不过他在社会打磨多年,也是看报看新闻的,知道如今像他老妻这样贤惠的人世间难寻。并不是谁都和他一样有福气,他的亲家公,每天下了班还得去菜场买菜给媳妇儿做饭。
对于儿子现在的婚事,他最开始当然是不满意的。可自从他得知钟某人也反对的时候,他便大力支持了。他路家的儿子娶了钟家的独生女,算来算去,到底是钟家更吃亏一点。不过最重要的是,即使他反对,多半也是无效的。倒不如做出个十分满意的样子,脸面上也好看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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