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央
伞檐微微向上,露出一张美丽的脸来。
可是罗惠妮的出现只让常达美感到很不舒服。
等到最近的休息日时, 李道通知常达美, 说是在楼道里撞上了监控摄像头。
“钱我来付就行……这么做也是没办法。”他说,“要不是我,你应该也不需要这么麻烦。”
常达美有点担心:“真的不要紧吧?”
“就这么点钱。”李道无所谓。
“我不是说费用,是说你本人。不会因为这个影响心情吧?”她关切地问。
看着常达美眼巴巴等他回答的表情,李道顿了顿, 才闷声说道:“嗯。”
“‘嗯’是什么意思?”常达美抓着不放。
“不会。”偏偏李道有这个应付的耐心。
他最近工作并不忙。
而且,酒庄向李昆发出了邀请函。
酒庄竣工, 所以请李昆去做客。李昆在当地待的时间很长,这也算常见的社交。
他顺势问李道去不去。
李道最近在做酒类的功课,对这种当地私人的酒庄并不是完全没兴趣,思来想去, 确认对方不会请什么别的客人后,他也答应了。
常达美有点担心。
“你真的要去吗?不怕罗惠妮跟来?”正好是夜跑时间,她累得气喘吁吁, 还拼命挤出力气来追问这件事。
“要是那么在乎私生,那这辈子什么都干不了了。”李道兀自擦着酒杯,“没有足够证据不能对他们做什么,就算真能做什么,也不过是口头教育、罚款而已。”
常达美有点怨念:“总觉得放心不下啊。”
“你又不是我经纪人,也不是我爸妈。”他说。
“话是这么说。我知道你是个大活人啦。”常达美不知道第多少次强调道,但她自己不知道,这恰恰显得有些欲盖弥彰,终究难摆脱粉丝心态,“不然我也去吧。”
比起不想让她去,李道更多的感到不解:“你不是没被请吗?打算怎么去?”
“这你就不懂了。”常达美露出蒙娜丽莎般神秘的微笑,“总会有办法的。”
过去的过去,为了能拿到李道第一手的照片,众多站姐都是上天下地无所不能。
和许多偶像一样,曾经,猫人的成员们也对追星族有过许多疑问。
不用上班吗?不用上学吗?钱走哪里来?为什么能这么快地从上一个他们露面的地方到达下一个地方?你们到底每天怎么活的?
是魔法吗?
没错,是魔法。
爱的魔法。
很快,常达美就向李道展示了。
在林初已家的酒庄见面时,李道从常达美悠然自得的微笑中读到了信息。
她朝他挥挥手,李道回过头,佯装没看到。但没过一会儿,他就绕到她身后来,不经意地低头,看她杯子里喝的是什么:“你酒量好不好啊?”
“我是没关系啦,”常达美轻轻笑着,“这里有个更要人担心的。”
林初已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只喝一点点。”
常达美是拜托林初已带她一起来的。
自从和常达美不再以相亲的方式见面后,林初已就不再去Dinosaures吃饭了。说实在的,这也让常达美松了一口气。毕竟要是他们去吃饭,罗惠妮万一探到消息跟过来,局面肯定会变得很尴尬。
Dinosaures严格的会员预约制也帮了不少忙,罗惠妮根本进不了餐厅门,也就打扰不到李道。
其实有好几次,李道都能在餐厅外的花园里、公寓的楼梯间和其他地方遇到罗惠妮。
然而,他还是没想起任何关于这个人的事。
毕竟,遇到私生时,心里只会感到厌烦而已。
就算有记忆,也只不过对这件事感到不快,就像人会因出门踩到脏东西不高兴一样,没有谁会因此去憎恨那个脏东西。
他不记得她。
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被常达美问起“有没有被骚扰”的时候,李道还是什么都没透露,
他不想让她再多担心了。
最近,常达美身为粉丝的自我意识似乎又凭空上涨许多。事实上,李道不喜欢这样。
他去认认真真品酒了。
常达美还叮嘱说:“别喝醉了!”紧接着就被他反驳:“品酒不会喝的啊。”
林初已笑眯眯的,不知道是不是已经醉了,不过至少说话还不会大舌头:“你们关系好好啊!感觉也很般配!”
常达美吓了一跳,不自觉发出奇怪的声音:“你别拿我开玩笑啦,虽然我会很高兴哈哈哈,不过我们不是那种关系啦。”
“是吗?”林初已显得很意外,“但是你们应该相互喜欢吧?”
“怎么说呢……我觉得不算。”
常达美一直在刻意回避自己拒绝了李道这件事。
说到底,退役爱豆不会真的喜欢前职粉丝吧。
她是这么觉得的。
万一喜欢,感觉会很奇怪。
当时就只是心血来潮吧,估计他早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受欢迎的人是不会在异性交往上多下功夫的。
而且,常达美扪心自问,她真的没有什么值得李道喜欢的地方。
假如他只是因为离开偶像业界后太久没遇到对自己如此热忱的人,那么这份喜欢也未免太廉价。毕竟她只不过拿出随便哪个站姐都有的态度罢了。
兜兜转转,李道不知不觉又进入常达美的视线范围内。
她不否认自己总习惯在找李道。
这几乎已经称得上是本能。
今晚本该是个和平的夜晚,不会有任何人来打扰他们。然而,常达美还是疏忽了。
她没想到同事会在这里出现。
主动撮合她和林初已相亲的那位同事似乎是林初已远房的姨妈,今天竟然也到场了。而常达美一开始根本没注意到她,和林初已聊了好一阵,才发现对方。
“好巧好巧!”面对热情的问候,常达美只能一边深呼吸一边强打起精神微笑。
放假时遇到同事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尤其是有点过于热心、很爱插手别人生活的那种同事。
常达美脾气好,但这不意味着她迟钝。
同事比她岁数大挺多,有时候用资历压她,有时候用年纪压她。常达美都差不多习惯了。生活不是爽文,总不能看谁不顺眼就杀了谁。
有时候,其实大部分人都不是真的怀有恶意。
“你怎么就看不上我们初已呢!”同事是个大嗓门,登时就抱怨起来,“他有哪里不够好的吗?从小就听话,妈妈在他七岁那年过世了,但是他也都认认真真、踏踏实实。”
比常达美更不好意思的是林初已。
他也苦于亲戚过度热心很久,不过都是成年人,哪能直接驳人家面子,更何况他们也是好意。
“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他跟常达美道歉。
“没事啦。”常达美也清楚错不在他。
他又去跟长辈解释:“我和达美本来也是想着交朋友才一起吃饭的啊。”
“我知道了,”女人又唠唠叨叨,“小常,是不是那段时间初已太忙怠慢你所以你生气了?哎呀,早说嘛!你真的错怪他了!他真的是去忙公司的事了!”
“……”常达美几乎都想放弃辩解了。
自始至终,在与人交谈的间隙里,李道时不时就会看向他们这边。
总算走过来的时候,常达美还在赔着笑脸聆听前辈的教诲。
“反正你也还没找对象不是吗?”同事说,“还是自己要多上心啊!万一嫁不出去呢?”
常达美下意识往林初已身边缩过去,林初已也再后退,两个年轻人瑟瑟发抖,好像兔子之类弱势的小动物。
假如这个比喻被允许使用的话,那么,李道就是更凶狠的恶犬了。
他先扶上常达美的肩头,从两个人中间把他们隔开。
李道说:“不会有那种事。我现在在追她。”
突如其来地出现,透着与外貌不符合的沉稳表情。
好看的人容易让人觉得轻佻,但李道却不是。
他看了一眼常达美,又好像根本不在乎她怎么看他一样,径自说下去:“所以多谢,不劳您费心了。”
说实在话,这样不客气,用再多谦辞也没用。
然而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对方刚看过来,发飙的话涌到嘴边,却生生被堵塞回去:“呃,啊。是这样啊!但是你别误会了,主要是我想着初已让小常白白等了好几个礼拜,还是得补偿一下……”
“几周而已,”李道打断她,没什么表情地把常达美往自己身边拉。他说,“她等了我六年。”
“……”
万籁俱寂。
仿佛想到什么,他从容而不失疏离感地笑了一下:“还是先让我补偿吧。”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七个月亮-soso投雷
大家尽可能不要闹得不愉快啦,开开心心看文吧~
☆、Chapter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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