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不一
师姐比陈艾颖好看一万倍,师姐还不矫情。
这个陈艾颖光是上个马就害怕得不行,不停地大呼小叫,甚至还喊救命,但是她师姐就算从马上摔下来都不会吭一声,硬气得很。
或者说,师姐应该是她所见过的最美、最有勇气的女人。
但是,她已经有好多年没见到过师姐了,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思及至此,格桑曲珍不由轻叹了口气,但她心头的那点伤感的情绪才刚冒出来,就再次被陈艾颖的大呼小叫打断了:“哎哎哎!它为什么一直动?你为什么不牵好它?”
格桑曲珍微微蹙起了眉头,一边安抚身旁的白马,一边无奈地回:“你的左手不要摁在它的身上,要抓紧马鞍前桥,不然马会不舒服。”她已经在东辅生活多年,普通话已经相当熟练,“左脚踩进脚蹬之后,右手要摁住马鞍后桥,然后翻身上马,不要害怕。”
其实这句叮嘱,她已经重复了无数遍了,并且还给她演示了许多遍,但她就是学不会。
陈艾颖并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不耐烦地反驳道:“人家的马为什么不动?只有我的这匹马喜欢乱动?”她身上穿着一套完整专业的赛马服——黑衣白裤黑皮靴,手上还戴了双白手套——看起来典雅又高贵,但就是没有那种英姿飒爽的气势,格桑曲珍再次不由自主地拿她和师姐比较了起来。
师姐从不穿这种英式赛马服,她喜欢穿骑射汉服,尤其是描龙刺凤的红色劲装,脚蹬黑色皮鞋,背挂皮革箭囊,长发高高竖起,眉目如画却又不失凌厉,整个人看起来桀骜不驯到了极点,比赛前只要一提她的名字,就能令对手闻风丧胆。
虽然格桑曲珍很讨厌傅云潭,但她却很喜欢他为师姐写的那首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陈家有女,绝代风华;
挥鞭驾马,箭如电发,英姿飒飒,意气风发;
腹有诗书,聘婷尔雅,琴歌酒赋,般般入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这首诗,将师姐的美与潇洒表达的淋漓尽致。
格桑曲珍认为,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能比得上她的师姐。
如果师姐没有消失的话,她永远也不可能在比赛中拿到第一名。
第一永远是师姐的。
“这匹马不行,我要换一匹马!”陈艾颖的声音尖锐,语气还颐指气使,再一次地打断了格桑曲珍对师姐的怀念。
格桑曲珍无奈地叹了口气:“这匹马已经是全场最乖的一匹了。”
其实十分钟前陈艾颖就已经换过一匹马了,理由是那匹马太高了,她骑上去害怕,所以强烈要求给她换一匹马,格桑曲珍只好去给她换了匹身材娇小、性情温顺的小母马。
结果这匹小母马也不合陈大小姐的意。
格桑曲珍心里明白,根本不是马的问题,就是陈艾颖自己的问题,所以她这回也没再惯着她:“现在训练场的人多,没有马可以换了。”
陈艾颖直接摘掉了手套,瞪了格桑曲珍一眼,趾高气昂:“没有马你也要给我换,不然我就投诉你!”说完,她甩头就走。
格桑曲珍一点也不害怕被投诉,毕竟这儿的老板还都要让她三分呢。
这里的现任老板也是热爱骑射技艺的人,很敬重她的师父,也很敬重她,而且她来这里当教练,完全是师父的意思——师父说,师姐一定会回来的,所以让她留在这里等她,然后带她回家——再加上师门现在在圈子里面的地位颇高,几乎没人敢得罪,所以她一点也不害怕被投诉,但她还是牵着马去了马厩,因为她不想再继续和陈艾颖这个假冒的陈家姑娘纠缠下去了。
冒牌货就是冒牌货,讨人厌的很!
眼不见心不烦,不如走人。
陈艾颖还没走到休息区呢,就有一个贵公子朝她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一瓶法国原装进口的矿泉水。
瓶盖已经拧开了,这位名叫刘瀚文的贵公子十分殷勤地将矿泉水瓶递到了陈艾颖的面前:“渴了吧?喝点水。”
陈艾颖瞬间收敛起了对待格桑曲珍时所流露出的那股趾高气昂的气势,抿了抿樱桃小唇,动作优雅的接过了刘瀚文递来的矿泉水,娇滴滴地回了个:“谢谢刘哥哥。”
这一声“哥哥”算是喊进了刘瀚文的心里,他的脸上瞬间乐开了花:“没事,应该的!”
陈艾颖浅浅一笑,然后朝着贵宾休息区走了过去。
贵宾休息区是一栋白色的长条房子,三角顶,挂着白纱薄窗帘,铺着好看的木地板。
这栋房子就横立在赛道旁边,前方仅有一道矮矮的栏杆作为遮挡,贵宾们坐在休息区内的高档皮沙发上,就可以一览无遗地观看整片赛场,如果近视眼或者视力不好看不清赛场的话,还可以通过悬挂在墙壁上的实时电视观看赛区情况。
房子内摆放着好几套沙发茶几,可供许多人同时休息。
陈艾颖走进休息区后,径直朝着杨厉走了过去。
杨厉是傅云潭的高中同学,也是他的多年好友。
陈艾颖坐到了杨厉身边,乖乖巧巧地询问道:“杨哥哥,傅哥哥什么时候来?”
今天这个局其实是傅云潭组的,他邀请了许多如同陈艾颖这个年纪的小少爷小千金们,但对于与自己同年龄段的人,他却只邀请了杨厉。
杨厉大概能猜到傅云潭想干什么,不然,他没必要把地点挑选在这里。
陈家姑娘,是傅云潭心头一道过不去的坎儿,也是他永远无法忘掉的一个女人。
十年的时间,并没有让他忘掉这个女人,反而令他越来越偏执了,如同走火入魔。
轻叹口气,杨厉回道:“我也不太清楚,应该马上就到了。”
陈艾颖有些失望:“好吧。”
……
随着车辆的行驶,窗外的景色逐渐开阔了起来,由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变成了广阔无垠的田野。
时值冬日,田野褪去了油亮的碧绿色,露出了大地原本的颜色,虽然看起来有些低沉枯燥,却一如既往的辽阔,长长的地平线一直延伸到天边,一望无际。
陈知予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的景色,心头不由产生了几分感慨与怀念。
十年了,这条路,并没有什么变化,一如往昔模样。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十年如一日的东西。
这种初心不变的属性,应该永远不会在一个人的身上体现出来吧?
反正这十年来,她自己变得不少,不对,应该说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车里的气氛一直很安静,安静到有些压抑。
忽然间,傅云潭打破了这种压抑的沉默:“马上就到了。”
“我知道。”陈知予的语气冷漠,甚至没有看他一眼,目光一直紧盯窗外。
傅云潭犹豫了一下,道:“十年了,小黑的变化也很大,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陈知予的眸色一僵,呼吸也跟着窒了一瞬。
其实她有这个心理准备,但是自己做准备和被告知做准备的感觉是不同的。
自己做心理准备的时候,总是会抱有一种侥幸心理,但被告知做心理准备,就说明,那份侥幸是不存在的。
傅云潭打碎了她的侥幸心理。
陈知予的心脏开始骤缩,如同被一只手狠狠地攥住了。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勒令自己保持冷静:“它现在,不好么?”
傅云潭不置可否:“十年了,多少会有些变化。”他的语气听起来十分的自然从容,但双手却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方向盘。
陈知予本想追问:什么变化?但是话到嘴边了,她忽然发不出声了。
她想知道小黑的变化,却又害怕知道。
小黑的性格向来桀骜贞烈,除了她之外,从不让别人碰,外人只要一碰它它就会暴躁发怒,从不屈服。
也不知道,在她离开之后,它没有遇到一位能让它心悦诚服的新主人。
如果没有的话,它的日子一定不好过。
思及至此,陈知予的心就开始疼,眼眶也开始发涩发酸。
她觉得,自己对不起小黑。
最终,陈知予把已经冒到了嘴边的问题改成了:“小黑一直留在赛马场么?”
傅云潭实话实说:“没有,它被一个喜欢赛马的富商拍走了,后来又被送到了那位富商的私人动物园里。”
所以,小黑现在成为了一座私人动物园里面的展品?
一匹战无不胜的千里马,竟然成了一件供人欣赏的展品?
陈知予苦笑了一下,没再说话,沉默不语地盯着窗外,眼眶却逐渐泛了红。
傅云潭也没再多言,抬眸看了一眼后视镜,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没告诉她的是,小黑之所以被送进动物园,是因为它实在是太刚烈了。
那位富商其实很喜欢小黑,但却无论如何也驯服不了它。
他打过它,骂过它,甚至接连好几天不给它喂粮,但小黑宁可被饿死,也不让他碰一下,只要他一伸手,小黑就会暴跳如雷。
后来富商彻底放弃了驯服他的想法,但又是很欣赏小黑的烈性,无奈之下,只好将它送进了自己的动物园中。
随着距离的接近,赛马场的轮廓逐渐出现在了陈知予的视线中。
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却又是那么的陌生。
过往的记忆如同雨后春笋般在脑海中破土而出,深刻且清晰。
十年前的那个陈家姑娘,开始在她的灵魂深处蠢蠢欲动。
她抵触这种感觉,却又无法自控。
她终究还是回到了这里,回到了这片她曾洒满了热血的土地上。
傅云潭将车停到了赛马场前方的停车场,车身一停稳,陈知予就下了车,看到前方不远处挂着的“售票处”三个字后,她茫然又恍惚,或者说,恍如隔世。
十八岁之前,她很少住在家里,除了在学校上课期间,其余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赛马场。
可以这么说,这座赛马场就是她的第二个家。
但是现在,她回自己的家,竟然,还需要买票了?
越是盯着“售票处”这三个字看,陈知予就越恍惚,感觉自己像是正在做着一场黄粱大梦。
“小羽毛?小羽毛?陈知羽!”
傅云潭接连喊了她好几声,才把陈知予喊醒。
她垂下了目光,不再看“售票处”那三个字,像是很怕冷似的,她将双臂紧紧地抱在了胸前,又做了几组深呼吸,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与冷静。
随后,她跟着傅云潭一起朝着售票处走了过去。
在傅云潭买票的时候,陈知予站得很远,就好像售票窗口内坐着的不是人,而是怪物,只要她一接近,怪物就会把她一口吞掉。
而且这座伫立在赛马场外的做售票处用的木头小房子对她而言也是纯陌生的。
十年前这里不对外开放,根本不需要售票处。
傅云潭买好了两张票,回来后,递给了陈知予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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