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扎姆卡特
少女噎了一下,她至今仍怀疑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的侍女和二十六岁的西城城主是姐弟,可看那两个人的样子,也不像疯了或说谎,难道伊莉娜有侏儒症?
哈哈,我知道轩风一定还很惊讶,不过我不是在开玩笑,我和贝迪的确是亲姐弟,而且我已经三十二岁了,让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魔法,目的当然是为了卧底。
轩风再度打了个嗝,才比较冷静地看下去。
对不起,骗了你,不过,我真的很喜欢轩风小姐,在必须日日演戏,夜夜提防的卧底生涯里,你是我唯一不需设防的对象,虽然我不得不在你面前装成小女孩的样子。
我想你不会因为我是间谍而敌视我,毕竟你是异世界的人,就算被南城召唤,也不代表你就属于南城。
我已经叫我弟弟好好照顾你,你不用担心。不过在这里没有梅迪的荣华富贵,也没有人再服侍你,轩风小姐只能自己照料自己了,贝迪答应会给你一份工作。
戒指和短剑是我送你的礼物,戒指附有魔法,剑给你防身用——贝迪的军队可是有很多色狼的!最后,祝轩风小姐好运。
PS:别把我和贝迪的关系告诉别人,千万千万,不然他会杀了我。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4日
伊莉娜笔
一字一字看完信,轩风思索良久,眉间怀疑和警醒交织,对于伊莉娜为何冒着生命危险,甚至牺牲卧底的宝贵身份救她离开南城,信上只字未提,而她和伊莉娜的关系再好,也不值得伊莉娜付出这样的代价,西城城主更不会让担任间谍的姐姐这么做,所以……
随即,轩风的神色缓和下来,无论如何,伊莉娜确实救了她一命,贝姆特也是,至少他们姐弟对她没有杀意。而且有工作最好了,她压根不稀罕仆役成群的花瓶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反而踏实。由于父母离异,母亲早逝,在家里她一样要做繁重的家务,照顾年迈的外祖父母。因为她擅长书法丹青和英语,也有过当亲戚小孩家教的经验。
轩风又想起来,她失去意识以前,好像听见诺因王储的声音,说要停止火刑。念在这点份上,就不仇视中城了,本来卡萨兰也没参与这件事。
她对贝姆特和伊莉娜的用心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但是留在南城只有死路一条,在西城还能走一步算一步,先学会防身的技能。
盘算好以后,轩风将信折好放回床头柜,掀被下床,穿起衣服。这是套亚麻布的剑士服,领口和袖管有黄色滚边,式样朴素。靴子是熟牛皮做的,走起来很舒服,和衣服一样重视机能性。
穿戴整齐后,轩风将一头垂至腰际的乌黑长发绑了个马尾,打开粉底照照,十分满意。随即,她把信塞进盒里,放入胸前的口袋,戴上戒指,别好短剑,开始整理床铺。等一切都打点好后,她才走向窗子。
外面的景象让她吓了一跳,这间房间位于七楼,周围的房子都是石筑,式样统一。下面是一大片像是练兵场的空地,许多仅着单衣或者打赤膊的男子肩上披着毛巾,嘴巴叼着牙刷来来去去;更远处是高高的石墙、尖塔、还有飘扬的旗帜。
这是一座要塞吗?西城最有名的要塞,记得是塞维堡,位于中西两城的边境。轩风寻思片刻,决定与其在这里瞎猜,还不如去问这里的头儿比较明智。
任窗户开着通风,她转身离开房间,门口没有守卫,让她感到很新鲜,看来这里的人的确不把她当作神使看待。
挂着笑容,轩风往左手边走去。廊道不宽,一个人也没有。空气里飘荡着厚重的尘味,一路上的房门门把也锈得很厉害,看得出这一层很久没被使用过了,轩风有点诧异,她原以为统治者都喜欢住在高处。
让轩风气结的,尽头居然是一堵墙,而不是楼梯!她只好转回去,在另一头找到下去的石阶。
接连几楼,都是这样。轩风不知道这是战斗用建筑的设计,纳闷干嘛把好好一栋房子造得这么不方便。
费了番力气走到两楼,光线明亮不少,她走在长廊中央,因此没被一扇突然打开的房门撞个正着。
“啊!”
“哇!”
从房里走出来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栗发,五官轮廓分明,充满年轻人的锐气和活力。瞅见轩风,他张口惊呼,轩风也惊叫了一声。
“你、你是谁?”青年退后半步,右手搭住剑柄。
轩风正要回答,旁边一扇门也推了开来,传出两个带着睡意的男子嗓音:“吵什么啊,达留恩!我听见女人的声音,你还真是憋不住三天,给莱拉知道肯定暴扁你一顿。”
“哪来的女人?首领不是规定要塞内禁止赌博和拉私活,达留恩,你想被从城墙上扔下去吗?”
轩风呆呆看着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子走出房间,怀疑这也是魔法。
白凤佣兵团长和黑龙佣兵团长也愣愣地瞧着她,转头问同僚:“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一开门就看见她站在这儿。”炎狼佣兵团长丈二摸不着头脑。
“啊,我、我叫柳轩风。”轩风回过神,开口道,“是被你们城主救下火刑架的南城救世主。”
“什么!!”三个青年齐声大喊,原来首领偷偷把肥羊绑回来了!
轩风打量他们:“对了,请问三位是——”
白凤佣兵团长第一个反应过来,依次指着自己、黑龙佣兵团长和炎狼佣兵团长:“我是费路迪亚,他是我兄弟费路迪尔,这个是达留恩。”
“请多指教。”轩风绽开如花的笑靥。大清早就碰上三个男人,而且是长相不错的年轻男子,让她心情很好。她不知道这三人是西城鼎鼎有名的三位佣兵团长,还以为是普通的士兵。西南两城历来交恶,彼此都当对方是摁鼻涕的手纸,连提都不想提,轩风自然就没听过十大佣兵团长的大名。贝姆特倒是时常被搬出来痛骂,谁叫他是“万恶的贼寇头领”,“该死的强盗头子”。
三人都被她的笑容眩花了眼,热情地回了声“请多指教”。
一打完招呼,脑筋最灵活的炎狼佣兵团长立即大献殷勤:“轩风,你吃过饭了没?我带你去食堂。”费路迪亚和费路迪尔狠狠瞪视他,心道:真是个会抓时机的家伙!
这、这是搭讪啊!轩风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呜呜,好久没碰上这种事了!但理智提醒她现在不是搭凯子的时候,她还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谢谢,我想先向贝姆特城主道个谢,达留恩先生可以带路吗?”轩风笑道,只有先得到最大的靠山,她才能放心地在这座要塞行走,她可没有忘记在灰水河,西城士兵凶恶残杀南城女兵的模样。
“当然可……”
“我带她去。你们三个还是先刷刷牙,再来泡妞比较好。”一个很酷的女声响起。
“莱拉!”
达留恩三人慌张地叫道。轩风好奇地打量来人,那是个身材修长的年轻女性,金棕色的长发用一块布巾绑在颈后,穿着硬皮甲,左腰配了把细长的锐剑。她不算美女,却散发出一种特别的魅力,就像一株沙漠的仙人掌,是轩风以前从未见过,混合着野性和坚韧的魅力。
金雀花佣兵团长朝她招招手,和蔼地道:“跟我来。”轩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偷瞄三个青年,他们都一脸敢怒而不敢言。她猜测这个叫莱拉的女性是他们的上司,但达留恩三人直呼她的名字,又不可能是上司了。
“你要小心点,今后别搭理这种无事献殷勤的男人,他们多半是在打坏主意。”
“坏主意是指,大灰狼对小白兔所做的事吗?”轩风故做天真地道。莱拉惊讶地看着她,轻笑起来:“看来是我多管闲事了,你是个能把男人玩弄于股掌间的女孩。”
“不不,我手无缚鸡之力,要不是莱拉小姐帮忙,刚才恐怕就脱不了身了。”
“这倒不会。那三个小子虽然愚蠢,但还不会对良家妇女做出无礼之举。”
“是吗?”轩风松了口气。
“嗯哼,不过这些人就不保证了。”莱拉指着广场上来回走动的士兵。轩风听出她的言下之意,吃了一惊:“莱拉小姐,你是军官?”
“我是金雀花佣兵团长,伊斯法没有军官,只有一个首领和九个佣兵团长。”
“达留恩先生他们也是佣兵团长?”
莱拉点点头,好心忠告:“待会儿见到首领,千万别叫他‘贝姆特城主’,切记。”轩风大奇:“为什么?那我该怎么叫他?”
“随便,总之别叫城主,首领不喜欢这个称呼。”
虽然不解,但在莱拉认真的注视下,轩风乖乖点头。
两人绕过右边的墙角,走向建筑物的背面。路过的人无不朝轩风投以惊艳的目光。
才拐过弯,轩风就闻到一股浓烈的动物体味,听到噗噜噜的怪声,答案很快就揭晓了:是马厩,一个非常大的马厩。像是马僮的士兵忙着将大把饲料用草叉添进盆里。而那些马,就算以轩风这种外行人的眼光,也看得出是雄壮的良驹。
马厩和建筑物间有一口大水井,一个青年背对她们站在井旁,提起水浇在坐骑身上,另一只手拿着板刷,似乎想帮它洗澡。轩风刚觉得他的背影眼熟,莱拉就唤道:“首领。”
呃。虽然猜到几分,但这一刹那,轩风还是有点呆滞。她以前接触过的四位城主:梅莲可、罗兰、米利亚坦和诺因,尽管性格各异,却都有和华丽宫殿相配的高贵气质。只有这一位,居然像个普通士兵一样,亲自给坐骑洗澡刷毛,还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部下和客人面前!
贝姆特随手把刷子丢进木桶,转过身,看见轩风,愣了一愣。而轩风也看清了他的全貌,比起上次在河边,这回可看得清楚多了。眼前的青年有一张端正的脸庞,只能称得上顺眼,不算俊美,但深刻的五官有股奶油相的美男子没有的阳刚味,形成属于成熟男性的独特魅力。他全身透出一股逼人的气势,不是强硬、不是霸道、也不是尊贵,那是一种生活淬炼出来的沉稳和坚毅,带点淡淡的沧桑,还有自然流露的亲和力,构成让人油然信赖的领袖气质。
感觉到这样奇妙的气质,轩风才相信:这个头发上沾有草屑,衣服到处溅着水渍的青年是西城的城主。
“贝姆特城主……啊!”说出口轩风才发觉不妙。莱拉轻轻叹了口气。
贝姆特却没有表现出怒色,温和地道:“叫我名字就行了,你是她的朋友,她提醒过我要照顾你了。”
心知肚明他说的“她”是谁,轩风微笑了一下。莱拉一脸困惑。
“不过,除此之外,我就不能给你任何特权了。”
“我明白,不管是厨房帮佣还是裁缝,只要给我份工作就行。”轩风一手按住胸口,积极争取。
年轻的城主打量对方,突然笑出声:“噗!精神起来了。”
“咦?”轩风眨眨眼,一方面是为他莫名其妙的话,另一方面是吃惊这看起来成熟沧桑的青年笑起来竟像个大男孩般爽朗,让她不禁心跳加快。
惨了,看来我真的是太饥渴了,连这种普通好一些的货色也会心动。她暗自反省。
“那天在河边,你的眼神就好像一只被关在笼里的金丝雀,现在却像从马戏团逃出来的狮子一样雄赳赳、气昂昂。”
“呃,是这样吗?”由于太过惊讶,轩风连自己说了什么也不自觉,“你的视力真是好。”
“我的视力是不错。”贝姆特谦逊地表示。一旁的莱拉已经呆掉了。
“不对啦!”
“哦?”
回过神的少女双手叉腰,凶悍地瞪视他:“金丝雀也罢了,你怎么能用狮子比喻一位美丽纤弱的少女!”
贝姆特答道:“因为我看过从马戏团逃出来的狮子,它的眼神和你现在一模一样。”轩风咬牙切齿:“我佩服你的观察力,但对你的修辞能力不敢恭维。”
“我倒认为所谓的修辞是因人而异的。”
“哼!你还在记恨那天喝到我的洗脚水吗?”
“那种事,我早就不在意了。”贝姆特啼笑皆非。轩风斜睨他:“那就是好辩咯?真是的,这种个性会不得女孩缘的。”贝姆特微笑道:“如果让你不快,我道歉。”
“不,我没有不快,相反,我很高兴。”轩风笑开怀,“我在南城的确很不快乐,你把我带来这里,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都由衷感谢。今后就请你多关照了,贝姆特。”莱拉惊讶地看着两人之间和谐的气场。
“没问题。”受到感染,贝姆特也笑了,道,“那你暂时到厨房帮佣好了,我和厨娘说过了,那里有宿舍。”轩风颔首:“非常感谢。另外,我有个不情之请。”
“嗯?”
“可否…教我剑术?就像一般的士兵那样……”
贝姆特不答,看向在场的另一人。莱拉会意:“遵命,首领。”
“谢谢!”少女脸上真正焕发出夺目的光彩,她知道,在这个世界,真正强大的力量是魔法或神术,可惜这里没有老师,她又不信神,只能继续修行从邱玲那里学来的冥想法,而有限的条件下,她只能学武。
轩风先朝西城城主行了一礼,再朝金雀花佣兵团长弯下腰,诚挚地道,“谢谢您,莱拉小姐。”
“不用谢,我看得出,你有这个资质,本来就想向首领讨人。”莱拉扶起她,语重心长地道,“不过,训练是很苦的,你要有心理准备。”
“嗯。”
两人也不怕这个小小女孩短时间能学成什么绝世剑技,因此才那么大方。
“没事了吧?梳洗一下,和莱拉一起去餐厅吃饭。”贝姆特打起一桶清水,将肩上的毛巾抛给她,“我还没用,不必嫌脏。”
“我没这么娇贵。”轩风白了他一眼,接过毛巾浸在水里,很快洗了把脸,麻利地搓洗绞干,递还对方,诚挚地道,“对于你的关照我再一次表示感谢,希望今后我们也能像今天这样相处愉快。”
贝姆特爽朗地笑道:“你真是个有趣的女孩,你真的认为和我谈话很愉快?”
轩风的眼角微微上吊,妩媚地翘起唇角:“嗯哼,没错,你是我第一个碰到对我态度可算失礼的男性,所以,我感到很新鲜。”
“新鲜感过后,会开始讨厌吗?”贝姆特好奇地问道。轩风瞟了他一眼,意有所指地道:“不会~”
语毕,她背转身,踩着轻快的脚步离去。莱拉愣了一下,追上前去。
年轻的城主遥望少女娉婷的背影,一时移不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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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刚走到食堂门口,听见几个呼唤:“莱拉,轩风,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