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扎姆卡特
红发少女忍不住涨红脸,天空蓝的眸子撇向一边:“肖恩,你失忆前就是这样吗?”
如果初见面就是这样,她一定会动心,但也不敢追求。
“嗯?”举杯的棕发青年愣了愣,欢快地道,“那时的我,是个傻瓜。”希莉丝由衷不信,但是想起亲眼目睹的记忆又信了,可是有另一番见解。
是刻意扮傻子的混蛋,从初衷看,也算另一种傻瓜。
不知道这个笨蛋假如和席恩一起长大会怎么样,估计把他哥能吸引的异性都抢走吧,除了唯一的真爱。
“别客气,我现在的钱都没处花。”大胃王青年拿起一只面包圈,更像是把玩地在手中抛。希莉丝撇撇嘴:“按你原来的胃口,你那点工资都不够养活吧。”她真正找到了和昔日恋人相处的感觉,打趣道。
肖恩笑眯眯地道:“是啊,如果不是分手了,我一定会变成被希莉丝包养的小可怜。”红发少女噗嗤笑出声,叉起一只草莓。
棕发青年随口嚼着小面包,看向窗外,眉目清朗愉快。因为月封印了相关人士的记忆,他已经忘记了预言。最近,又尝试用死灵魔法造的红线定位,给孪生兄长寄魔法快递。因为写的都是工作记录、艾斯嘉的新闻、法术上面的进展和问题,席恩都回信了,让他每天都过得犹如过节。还有,帕尔和莉也很乖,所以心情非常之好。
“埃洛尔支持你们在一起么?”他看向对坐的少女。
“当然。”希莉丝点点头,“精灵人数虽少,但是再这么族内通婚下去,反而不利于种族传承。”
“埃洛尔长老真是了不起。”肖恩感慨,想起一事,“席恩升起了第四大陆,很可能是让消失的种族们慢慢回到艾斯嘉的天空下。洁西卡姐姐提到,席恩创造了‘英灵殿’和‘黄昏陵园’两种魔法,收容古代的亡魂,也许会复活他们。”
希莉丝更加吃惊:“啊,真的这样的话可太好了,不过……”
她想起随处可见的变化,米亚古要塞外参天耸立的德鲁伊圣树,美丽的精灵小镇和魔法学院,缤纷点缀各地的魔法植物和花卉,云中塔中穿梭如织的各色长袍,渐渐增加的异族,越来越便利的日常生活,内容更加丰富的收音机节目,诉说着其他地方同样一点一滴的变化,汇聚成汪洋大海,将所有人卷入其中。
是了,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了。
红发少女若有所悟,双手交叠放在下颌,遥望苍翠的山谷上无限辽远的晴空,找到了一种充实的感触,填满了原本的寥落。
在这种世界,如果还沉浸在过去,不努力适应和追逐,就会成为一艘孤零零的小舟了。
我这么幸运,就在中城卡萨兰——不是在南城梅迪,在魔导国,在这个艾斯嘉大陆的中心,在一群最重要的人当中,我比千千万万的人都起点高,我可以学到最前卫的知识,面对最广阔的前景,认识最了不起的法师和时代的宠儿,站在一个最高的舞台上。我不用像原来的自己一样,在民间带着不知何去何从的迷惘流浪,孤注一掷地把性命和野望投掷在底层,带着苦涩的决心往上爬。也许因为和救世主们的相遇也参与了她们的冒险,未来的历史就有我一席之地,我再拼命努力,也许成为新世纪的领军人物和开辟者之一也未必。
希莉丝绽开璀璨的笑容,晴蓝的眼眸满是明媚的光彩,轻松地调整了心态:就像政治场的博弈,抱怨和抗拒是失败者的怨叹,她真是差点走进了死胡同。
而对两个朋友,她也有了新的看法。姑且不说昭霆,杨阳如果不是认识了诺因,有朋友们引导和体谅,又神智清醒和维烈划清界限,那么她早在真相公布的一刻就完蛋了。红发少女懒懒地想,比起魔界宰相之女这种人人喊打,背负沉重罪孽的身世,还是她一介布衣好得多啊。
要出发了,再苟且下去就要被甩远了。
就像另一场冒险那样。
“希莉丝,想到什么好事了吗?”肖恩发现了昔日恋人的变化,琥珀色的眸子漾出温暖的光。希莉丝笑道:“是想到未来可能有更多的好事。”
“嗯。”棕发青年情不自禁地笑起来,“祝你找到更多优秀和英俊的男朋友。”
“肖恩!你真是大笨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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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既往,杨阳和诺因在云中塔学完魔法后,在共同的读书室聚餐。
餐点很简便,魔法小面包和两杯加入了夜香草的花蜜茶,能够增加冥想的效力——法师最常吃的便餐,他们还不是最省吃饭时间的操法者,高段法师当中最流行的是一口吞的食丸和时刻不离手的咖啡。不过杨阳始终觉得那样的生活太不健康了,晚上会给挚友还有史列兰做一顿丰盛的大餐,一起在西境度过。
这会儿,她咀嚼核桃口味的魔法小面包,觉得精灵和德鲁伊学徒真是劳苦功高,为这种千篇一律的魔法食物增添了各种风味。
顺带一提,地狱之主给的魔法书是没有这类“浪费时间”的魔法的。在西琉斯,即使身为皇子,他的吃住也十分简单。诺因从以前黑袍学徒的房间找出一本食谱,估计又是心酸的回忆象征——为了讨好那位残忍的导师。
「没毒呢。」魔导国王储翻阅后遗憾地道。杨阳翻了个白眼:「当然,黑袍多疑,普通的毒药下在饭里是找死。」她暗中可惜诺因不是当年的黑袍学徒,否则以味痴的手艺,没毒的饭菜也能做出吃死人的效果,席恩都吃过亏,扎姆卡特一次被石头般的糖馅包噎住了喉咙,月被散发出奇怪气味的“花果茶”熏晕过去,摄政王拉克西丝看到侄子泡的咖啡就逃……反正荼毒的人都成丰功伟绩了,只有肖恩平安无事,不亏是被另一个味痴历练过的男人。
因为军旅生涯的关系,诺因吃起来很快,凝视恋人一边看书一边啃小面包,两手手肘支着圆桌,异色眼眸流露出关心。
“你们说服耶拉姆了么?”
“当然。”杨阳知道师兄说完那席话也后悔,果然昭霆后来去追,两人和好回来,但是她知道耶拉姆的心结没真正打开。
不过她能够理解师兄的心情,北三领已经被彻底占领,东城军反而因为平息魔灾和治疗瘟疫获得美名,那个宁静的小村庄就这么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下,村民们曝尸荒野,神官甚至尸骨无存……
无意识地合上书本,杨阳再也无心翻阅喜欢的魔法书。
“我在那里遇到了帕西尔提斯。”黑发少女失神地自言自语,“他就那么站在村子的废墟里,我还以为是神官……”
诺因心下惊讶,想到一个可能,得知西芙利村覆灭的消息,他和拉克西丝都派人到当地,村民的尸体就是那么找到的。还有,虽然亡灵的叙述不能作为证词,但是可以从死去的人们口中了解真相,可是北三领游荡的亡魂出乎意料的少,死灵法师们还发觉了亡灵龙留下的痕迹,冰息和爪印。可能还有一场邪恶的献祭仪式,对死者的灵魂。
他居然为了帮罗兰掩饰,做到这种程度。诺因心底满满的苦涩,想起亲眼目睹的,父亲在推翻英雄王期间的所作所为。
“为了谁”这种事,真是最自私可怕的借口。
“阳。”诺因伸出手,按住心上人的手背,将她从回忆中拉出,“我不得不说,要制裁东之贤者,这些年恐怕不可能。那家伙是奥法议会的成员,不再干蠢事,导师都不会动他。目前我们绝不会和东城开战,东城也是,我国已经进入了魔法文明的发展纪元,五大城都在相互融合。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还有那些城民一个交代的。”他下定决心,如果帕西斯再和人类阵营敌对,和法利恩不同,他可以让参与了北三领屠杀的帕西斯付出代价。还有在交涉后,让罗兰向墓碑磕头——罗兰会愿意的。
杨阳低下头,她何尝不明白诺因所说的事实。
可是这一刻,她心底窜出一个染血的念头,也许它一直在那里,是她学习魔法的一个动力,隐秘,却不可否定。
如果她能悄悄暗杀法利恩·罗塞,那么既不会引起战争,也能报神官和村民的仇了。
*******
房间里,肖恩开开心心地伏案写信,在一大串正事后面附上今天晚上的菜单:香煎小羊排和醋栗汁樱桃派——席恩看了会想打他,但是不会因为这点废话撕信。
让席恩习惯偶尔的唠嗑,以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话家常啦!
肖恩打着算盘给兄长写信,心里美滋滋。席恩的信总是生硬简短的魔法用语,干脆利索地无视弟弟没有营养的内容,对魔法学院的日常报告回以认真看过的“嗯”,就这么一个古代语字符。每每读信,肖恩的心情还是幸福得不足与外人道。
但是即使他不说,看他的表情人家也知道,杨阳内心的吐槽已经可以编一本书。
这天,肖恩心血来潮,想到杨阳、昭霆和耶拉姆三人还是有点僵硬的氛围,把无名氏神官那封信原原本本默写出来,最后问:席恩,你觉得这封信是什么意思?
没多久,他收到回信,只有一行字,怒气腾腾地写着:我不是你的知心小情人!
肖恩颓丧地趴在桌子上,心想我不就是想参考一下你的意见,至于发这么大的火么。
他倒是看出来兄长生气了,夏尔玛大陆,西琉斯王的怒火已经快要烧穿天顶。
不知基于什么心情,席恩寄信回来,漆黑的字迹如同燃烧的火堆罗列在纸页上,是地狱之主冷峻寒烈,直指人心的语调:
写信的家伙,嫉妒死了他的兄弟,但这不是杀意和仇恨,因为他有了个刑具,就是收信人。
肖恩皱眉看着,果然是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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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米亚古要塞——
中城救世主坐在喷水池边缘,信手弹奏七弦琴。今天她不是因为学习和看书熬夜,而是白天的谈话引发的回忆,令她睡不着。
月色之下,琴声惊破了水的温润,在星光和水光的朦胧界限间回荡。
这时,她瞥见一只蓝色的小魔兽穿过庭院的花草走近,心下奇怪,雷奇?它不是和莉莉安娜在东境么?
也是因为认出是主君的宠物,戒备森严的城主府放进了这只小魔兽。
发现异常的瞬间红袍少女就心生警惕,身为法师的严格训练发挥了作用,一个龙语魔法已经在指尖蓄势待发,但是看清小狼龙的样子,她反而震惊下站起,消除了警戒。
因为这只小魔兽咬着一叠报纸,就像每个神殿的早上,为无名氏神官衔来神殿的早报一样。
“你是……雷奇?神官的雷奇?”杨阳惊喜地道。
雷奇吐下报纸,黄玉色的眼睛只有冷漠。
“你现在真像王妃一样尊贵啊。”小狼龙发出的是男性的声音,嘲讽地看着主人收养的徒弟,再看了眼地上皱巴巴的纸,“他们检查了我,检查了这份报纸,然后高兴地放我进来,我听到他们说,原来殿下想收藏。”
杨阳不解地看着他,同样瞬发了一个“侦测”和“辨识伪装”,确定对方的真实身份。
她胸中重新升起混合着不安的警惕,因为她感到雷奇设了个隔音障壁,虽然这种小儿科的魔法,并不能威胁到她。一旦他有异动,城主府的魔法陷阱也会发动。
“打开看看吧,杨阳,这是神官死的前一天,看过的东西。”
第七百十六章 成长
东城伊维尔伦·沉星森林——
金发青年从狮鹫背上一跃而下,用久违的目光打量眼前的密林,星星点点的光芒点缀在苍翠的枝叶间,细碎的光斑从树梢洒落,雏菊柔嫩的花瓣仿佛凝聚着淡金色的眼泪,晶莹而脆弱,一条若隐若现的小径通往森林深处,却更像是梦境的邀请。这里是白妖精的领地,和迷雾森林一样,曾经带给他难忘的回忆。
因为异族大融合,贵族经过摄政王拉克西丝整肃,加上东城如今的强势,不敢再对妖精和水族伸出魔掌,罗兰撤出了手下,让异族自由往来伊维尔伦的土地,而妖精守卫领土的幻术,他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进出。
一个身影从他身后的影子浮现,黑发黑眼的秀美青年,点缀着彩石配饰的全黑长衣,宛如日蚀的金色瞳孔是龙族的纵长。狮鹫低声嘶叫了一声,拍打翅膀,惊得差点飞起来。
“罗兰,你为什么骑这种胆小的生物。”
金发青年无奈,他是觉得儿子骑在老子头上太不像话,所以专程驯服了一只狮鹫作为坐骑,偏偏巴哈姆斯很不满意,一路碎碎念,真是搞不懂龙族这种独占欲强的生物。
“好了好了,不要惊吓岚夜。”安抚坐骑,罗兰喂了它一把储物腰包里面带的饲料,让狮鹫到一边休息,招呼义父和自己一起走进森林。
这是个晴朗的天气,云雀在枝头高歌晨曲,天空如同湖水般湛蓝,空气凉爽而清新,晨露滴落在柔嫩的草丝上,一枚枚淡紫色的果实散发出幽微的荧光,从树木和灌木丛间蜿蜒而过,罗兰蹲了下来:“啊,这就是妖精灯笼吧,最近野地里开得最多的魔法植物。”
“这种中空的果子其实是妖精的鳞粉被空气中的玛娜扩充的产物,比较像孢子,所以在妖精飞过的地方最多。魔导历被法师改良后,成为了探寻玛娜元素富集区域的媒介,所以也被列入了魔法植物。”巴哈姆斯说起遗传记忆和自己的回忆,“玛蒂还在世的时候,也就是黑暗历中期,这个大陆还到处都有,当我苏醒,的确看不到了,没想到现在又大量出现。”
罗兰微微一笑:“暮你刚发觉?”
“对不起,罗兰,龙族从不注意脚下踩着什么花。”
“我从魔药学典籍上看到,很多魔植对龙族也是有害的,暮,你要小心点。”罗兰捻起一颗紫色的小果实,掰开,发现果然是中空的,想要舔一舔的时候被阻止:“罗兰,用魔法测毒术给魔法植物检测是肯定不准的,虽然妖精灯笼一般没有毒,但是在沉星森林这种充斥着妖精法术的地方长出来,恐怕会有轻微的致幻效果。”
“啊,是吗?”法师学徒很惭愧,停止了轻率的行为,虽然他的魔法水平在魔导国的年轻一辈当中是佼佼者,但因为没有师从任何一位正统的法师从小学起,而是短时间速成,很多常识都不懂,只有法术能力高超,但这样一个法师,严格说来是不合格的。
巴哈姆斯忧心忡忡地看着义子,罗兰有些缺根筋的想法,是被他带坏的。
六岁那年,上任东城城主的私生子被亲生母亲一刀造成致命伤,鲜血意外解开了龙眠上面的血契封印,苏醒的黑龙王与男孩缔结了共生契约。但因为封印解开不完全,巴哈姆斯只能住在罗兰的心灵世界,无法显形。
那时,他就发现,罗兰绝对不是普通人。他那幼小的意识界,居然能承受他一个龙王。虽然对罗兰来说还是太沉重的负担,压制了他魔法感应的天分。而且因为思维重叠,罗兰能听到他的心念,而很遗憾,巴哈姆斯并非一个拥有正常完整思想的龙族。
在还是龙蛋时,他被父亲分裂成八个自我,后来又因为恋人玛蕾尔妮死亡的深仇大恨,吞吃了其他的自己,精神世界错乱分裂,尽管在龙族强大的秉性支撑下,他仍然保持了理智,不能算是一个疯龙,但是对于一个年仅六岁的孩子来说,他比最疯的同类更糟糕。
罗兰同时获得了诅咒和馈赠。
有时他能进入黑龙王宝藏般丰厚的遗传记忆,翻阅那些亘古以前的知识和阅历,自然地理解龙语,让他小小年纪就拥有了接近成人的智慧;有时在梦境体验到最恐怖的经历,比如巴哈姆斯吃掉其他自己那种血腥残暴的记忆……这让刚被流浪剧团收养的罗兰,变成了一个彻底的怪小孩。
他不跟人交际,完全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连饭也不会吃。
幸好收养他的义母以为他是受到亲生父母的打击,暂时走不出来,无微不至地照料义子。巴哈姆斯也发觉不对降低同步,把一些来自自己的记忆封住,罗兰才渐渐走出了困境,重新回到正常的人世。
但是他从此有了感知障碍的毛病,特别是血亲方面——得知亲生母亲发疯,后来死掉,他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包括后来坐视同父异母的妹妹毒死父亲的时候。
而且罗兰的天性极为敏感,他受过的精神创伤,会完全反映在他的人格上。彼时的巴哈姆斯不知道这是天才元素使的特征,因为自身人格丢失导致的思维障碍,他日子过得糊里糊涂,就算遗传记忆也甚少翻看,都不如罗兰看得多,又因为先天后天的聪明,罗兰完全隐藏了自己的怪异,用学到的本领伪装,使得他看起来像个正常人。
但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只是被隐藏了起来。
好在罗兰在一群温暖的人当中长大,剧团的姐妹待他如亲如故,所以对手足之情和友谊,罗兰还是能感知和反馈,解冻的感性也慢慢复苏。
但是随着罗兰渐渐长大,巴哈姆斯的力量也在强大,到十一岁时,罗兰已经快要保不住自己的意识。幸好十岁时,罗兰误入迷雾森林,遇见帕西斯,成为他的弟子,帕西斯将龙眠里的神力引渡到徒弟体内,将黑龙王强行驱逐出来。从这一点上,巴哈姆斯还是感谢帕西斯的,虽然他不能认同帕西斯灌输给罗兰的许多理念。
“对不起,罗兰。”巴哈姆斯歉疚地道,“我没有发现你法师的天赋,也没有教你运用龙语魔法。”
罗兰心道:那时你要我翻你脑子里的东西,我都不敢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