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商店街经营指南 第85章

作者:依赖糖分 标签: 种田文 系统 爽文 玄幻仙侠

  路遥头也不抬,“没事。今天店里不忙,你刚来还需要熟悉,有什么问题就去问姆姆,他什么都懂。”

  安布罗斯:“……”

  为什么是史莱姆?

  门外,突然传来一道惊喜中带点癫狂的男声。

  “啊哈哈哈哈,小明!小明,爸爸找到你了!”

  路遥和安布罗斯走出来,看见姆姆被一个皮肤苍白的黑发男人抱起,举过头顶。

  男人黑长发,绿眼眸,长相俊美阴柔。

  只是面部的皮肤有被烧灼的痕迹,露出内里鲜红的血肉,看起来极为恐怖。

  但他脸上的惊喜溢于言表,而姆姆少有的一脸生无可恋。

  路遥看向其他人,“怎么回事?”

  哈罗德一脸幸灾乐祸:“那个男人自称是小史莱姆的父亲。”

  安布罗斯抬手捂住眼睛,情绪濒临崩溃,“爱德华,你怎么在这里?”

  他们明明在上一个小镇分别了。

  他当时飞快跳入传送阵,爱德华应该不知道他的目的地才对。

  爱德华脸上的皮肤正在一点一点愈合,他刚刚顶着太阳从喷泉广场走了过来。

  如果是普通吸血鬼,见光必死。

  只有始祖吸血鬼,行走于阳光下,仅被灼伤了皮肤。

  爱德华把姆姆紧紧抱在怀里,翠湖一样的眼眸深处迸发出深深的喜悦,“安布罗斯遮遮掩掩的样子太有趣,我问了你的眷属,得知你的目的地是这个小镇。但是,没想到小明也在这里。小明,我儿子,你还记得不记得?”

  安布罗斯看了姆姆一眼,翻了个白眼,“……他是这家店的店员,名字叫姆姆。不是小明。”

  爱德华有个怪癖,喜欢养一些弱小又没什么能力的小魔物。

  前段时间,他确实在到处找一只史莱姆。

  但史莱姆只要颜色一样,看起来都差不多。

  西区和北区相距这么远,他的那只小明不可能跑到北区来。

  爱德华惊讶,“谁给他取了名字?”

  “叽。”姆姆有气无力的叫了一声。

  路遥走过去,踮起脚从爱德华手里接过姆姆,“我给他取的名字。请问您是?”

  爱德华这才注意到路遥,一个普通的人族女性,他神色倏然冷淡:“爱德华,这只史莱姆的父亲。我要带他回城堡。”

  姆姆紧紧抱住路遥的手臂,水润润的眼睛里凝满不舍:“叽叽。”

  路遥明白了。

  姆姆大概真的是爱德华的小明。

  哈罗德走过来,将姆姆从路遥手臂上扒拉下去,神情气爽:“小明,快跟你爸爸回家。”

  姆姆:“……叽。”

  路遥按住哈罗德,低头去看姆姆,“姆姆?”

  “叽叽……叽叽叽……叽叽……”姆姆扬起肉肉圆圆的小脸,慢吞吞讲出事情始末。

  小史莱姆原本住在西区的铁针森岭,陪伴一只孤独寂寞的吸血鬼。

  这只吸血鬼自称小史莱姆的爸爸,并给小史莱姆取名叫小明。

  血族通过初拥增加眷属,只是简单的命名,并不会使小明成为爱德华的眷属。

  而且史莱姆没有血液,爱德华本来也没想过让史莱姆做眷属,只是当孩子一样养在身边。

  史莱姆是一种纯粹低能的魔物,一般不具有思维。

  但血族始祖很喜欢小明,走到哪里都要带着,睡觉、吃饭、研究魔法,不离一步。

  耳濡目染之下,小史莱姆渐渐有了思维。

  不过血族始祖还没有发现这一点。

  大概一个月前,血族始祖久违的需要出门一趟,舍不得小明独自留守城堡,便带他一起。

  路上遇到一点意外,等爱德华发现时,小明已经不见了。

  爱德华来回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小明。

  而另一边,小明从荒野醒来,以为自己被吸血鬼爸爸抛弃。

  大约伤心了三天,然后他发现,住在荒野其实很自在,除了有点孤独。

  小史莱姆漫山遍野撒欢,不慎被灵蛛捕获魔物的蛛网网住,怎么都挣脱不开。

  遇见路遥的时候,他已经在树上吊了三天三夜。

  小史莱姆住在城堡的时候,偶尔会听到爱德华咒骂人族,他一直以为人族是比吸血鬼始祖还可怕的存在。

  被路遥救下之后,他立刻害怕地化成一滩水,可那个人族夸他可爱。

  就算是吸血鬼爸爸,也从没有夸过他可爱、聪明。

  小史莱姆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心情。

  大概像是经历了漫长的严冬,忽然遇见一泓温泉。

  “扑通”一整个跳进去,浑身被温热的泉水包裹,久久不愿动弹。

  后来,他用一丛地黑莲敲开人族的小店,变成了姆姆。

  姆姆很能干。

  姆姆很可爱。

  姆姆超级棒。

  不管听多少次,姆姆都不觉得厌烦。

  姆姆想留在美甲店,想留在店主身边。

  可爱德华翠湖一般的绿眼睛水润润地看着他,姆姆又很纠结。

  路遥瞧着对面抱着姆姆rua的苍白男人,水润剔透的绿眼睛和姆姆撒娇时一模一样,她算是知道姆姆为什么爱撒娇了。

  可是,可是。

  这是血族!

  要怎么让他答应做个美甲呢?

  路遥看一眼姆姆,思考了一会儿,“姆姆,如果你要跟着家长回去,也没关系。住得地方远了,改坐传送阵过来上班,也和平时差不多。”

  姆姆没有住在店里,每天晚上下班,还是会回到荒野。

  回家住和留在美甲店上班,其实并不冲突。

  爱德华把姆姆揉进怀里,脸色冷肃,“他只是一只史莱姆,能做什么?人族永远是如此狡诈又贪婪,连史莱姆也要使唤。”

  路遥:“……”

  哈罗德心里乐开了花,挨着路遥坐下,微微挑衅地觑了姆姆一眼,开心地说:“对对对,快把这是小史莱姆带回去,他在店里太碍事了。”

  路遥吐出一口气,平静地说:“如果姆姆愿意,您是家长,要带他回去,我无话可说。”

  姆姆伤感地“叽”了一声。

  路遥停顿一瞬,继续道:“但有一点,我不是很同意。虽然是一只史莱姆,但姆姆很能干。自他入职以来,我交给他的工作,每一件都完成得很好。”

  爱德华有些惊讶,“史莱姆能做什么?”

  路遥认真道:“可能不论我怎么说,您都不会相信。不如您亲自体验一下?”

  “如何体验?”爱德华承认被这个人族挑衅到了。

  几分钟后,爱德华坐到工作台前,姆姆举着黑金指甲锉,小心翼翼帮他磨指甲。

  爱德华一脸不可思议,“噢噢噢,小明居然会拿工具!”

  不知道为什么,安布罗斯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一种并不意外的感觉。

第61章 第二间店

  趁姆姆给爱德华磨指甲的空隙, 路遥递出平板,让这位慈爱的父亲挑选美甲款式。

  爱德华还在惊异姆姆的能干,血族的爪子可以自由收缩, 为方便姆姆磨爪子, 他特意连爪尖也露了出来。

  他的手比常人苍白, 指骨修长,指缘圆润, 指尖锋利。

  即使不做美甲,看起来也足够赏心悦目。

  爱德华推开平板,微微扬起下巴, 骄傲地说:“我先不选了。小明一定会给爸爸做一副好看的指甲。”

  姆姆也很来劲,欻欻几下替爱德华磨好指甲, 从抽屉里取出一排深色甲油。

  路遥在一旁围观,姆姆大概很了解爱德华的喜好, 磨好甲面, 涂上保护甲油,照灯后, 几乎没怎么思考,就开始操作。

  安布罗斯、克拉丽莎两位新学徒也站在一旁学习。

  姆姆先薄涂两层黑色,拿笔刷浅浅晕染开, 层层叠加出富有质感的通透底色。

  再换成小笔刷, 在指甲上画出十字格纹,刷上银色的魔镜粉,扫去余粉后, 就有了暗黑系复古风美甲的调调。

  这还不够, 姆姆还在爱德华的指尖刷了银色猫眼甲油, 用磁石吸出一弯浅浅的银色月牙。

  做完四个指头, 姆姆摸出一瓶绿色甲油,和一瓶浅蓝色甲油,推到路遥面前:“叽叽。”

  路遥听姆姆咕噜咕噜说了一阵,坐到爱德华面前,拿起笔刷开始调色。

  姆姆想要一个彩绘的甲面,但他还没有学好,做不出想要的样子,请求店主帮忙。

  路遥调好甲油颜色,捏住爱德华的手指,开始工作。

  爱德华有点抵触被人族触碰,路遥伸手的时候,他皱眉往后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