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迷人爱娇气的转世老祖 第52章

作者:清春是金色锁链 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爽文 玄学 玄幻仙侠

  她与画,面对面地站在了一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他们不知道阙清月看着自己前世,是何感想,但他们看得目瞪口呆,全身起鸡皮疙瘩。

  在这一刻,刘司晨,才真的有点信了。

  这阙氏小公主,难道真是五百年前阙朝歌的转世?

  命运这东西,有时候真的玄而又玄,你信它吧?

  你不信它吧?

  皆无言。

  “老族长,把画收起来吧。”阙清月挥了挥袖子,提醒那位族长。

  别人看的津津有味,她却看向地面,指尖一直轻点着袖子,只想赶紧结束这尴尬的一幕。

  “好好,收起来。”族老将画交给身边的族人。

  他见其它四人,皆在阙清月身边,颇为亲密,应该是同伴,便道:“四百多年前画像中的恩人救我祖辈,福荫我祖辈八代人四百余年。”

  “如今恩人的后人来到此地,我等族人荣幸之至,若不嫌弃,就随我入庄多休息几日,庄里虽不比世俗繁华,但也有干净的住处,丰盛的美酒和食物,让老朽与庄里的人多多款待几位一番。”

  盛情难却。

  四人皆看向阙清月。

  入不入庄,是她一句话的事。

  毕竟这是阙清月的前世之身,阙朝歌的主场。

  阙清月看向身后几人,这大半月荒里来,野里去,大家看似游刃有余,其实都很疲累,荒野食物虽充足,但加工简陋,天天吃肉,再好吃也腻了,此时听到普通的美酒美食时。

  刘司晨,元樱口水都要流下来。

  阙清月回过头,看向面前老族长与他的几位族人,凝神之下,功德海皆正常,都是普通人。

  暗叹一声,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能受到阙朝歌此人遗留的惠恩。

  罢了。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她看了眼身后人,无论是她,还是身后四人,都需要这样一处地方可以歇息,她没有拒绝的理由。

  “请几位跟我来。”族长旁边的族人伸手引路,走在前面,带着几人往庄子里走。

  族长带过来的人,跟在后面,看着这五个外来人,皆瞪大了眼睛。

  在这样丛山峻岭中,鲜少有人出没。

  因为隐居,庄人甚至一生都未见过外面的人。

  对他们来说,外面不知有多新奇。

  如今能得一见,自然兴奋都在脸上。

  那位最早发现阙清月的小兄弟也在其中,他走在前面,却一直频频向后望。

  他从未见过外人,但只这第一次,就见到了让他难以忘记的惊艳绝伦的人物。

  正如那首曲子,如果初遇的人,太过惊艳,这一记恐怕要记上好几百年。

  而这句话,五百年前可以用在阙朝歌身上,五百年后,又用在了阙清月身上。

  人群里年纪不大的女孩,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中间那个穿着孔雀蓝披风的人。

  她在一群人中,迈步向前走,身后披风随她的动作自然摆动,身姿美而从容,看向他们毫无怯意,发梢在身后微微轻荡,随着背的线条柔滑垂落,行走时,从头到脚都有一股独特气质在其中,让人见之难忘。

  她在庄子里,从没有见过如此好看的人。

  恰如冰河破开,荡人心魂,惊心动魄。

  就连她旁边的人,也皆容貌不俗,尤其那个长得很高,剑眉星目、薄唇长腿,刀悬窄腰的男子,一张帅得惊人的俊脸,还有那薄唇含着冷笑,藐视群雄的风姿。

  “哥。”她问旁边的人,“是不是外面的人,长得都像他们,这么好看?”

  他哥一生曾随族人出去过一次,见识过山外的繁华:“他们……的长相在外面的人里面,也是出色的……”

  实际上哪怕他出过山,也未见过如此绝顶姿容的人。

  如他们这般人中龙凤者,世间也寥寥无几。

  微风拂过山庄林,丰田绕水细如丝。

  山庄富饶。

  灰瓦石墙,户户紧挨,建筑虽还停留在百年前,但看着依旧古朴大气。

  进入庄子后,地面全以同山中的一种花石板铺设而成,上面星星点点的纹路,颇有几分浪漫花束的感觉。

  房子皆以石头建造,哪怕年头再长,也不易损坏。

  山庄内种了许多果子树,此时秋季,硕果累累,看着红黄挂果,甚是喜人,有种回到人间,接人气地气的感觉。

  族长先将几人带进庄里宗祠,赵李庄三氏同住一庄,祖辈牌位都摆在宗祠里,平时有人打理。

  宗祠旁边,放置的就是阙朝歌的香火。

  若外人,是不会随便带进宗祠里来,但来人毕竟是恩人的后人,与他们祖先颇有渊源。

  五人随族长进门。

  供桌上有只长盒,老族长将画像放进了长盒内。

  桌上供奉着果子米酒,香火之类。

  阙清月目光看向周围,其它地方倒是没什么特别。

  倒是供奉的案桌上,放着一把古筝。

  她走上前,低头看了一眼。

  老族长放好画像后,见到她在看筝,便道:“这是当年恩人留下的唯一一件东西,她说先放置在这里,日后再来拿,但之后……”

  之后地话,他没有说,既然筝还在此处,人自然没有来。

  阙清月看了会,伸手,摸了下筝。

  “我们赵氏,李氏,张氏三族人决定隐居在此地,带着也多是身怀手艺的族人,有的擅长盖房,有的擅读书,还有擅种田,其中就有擅画技与琴技的族子,如今这些技艺也都传下来,这一把琴族里年年都有人擦拭上油,到现在保存还很完好呢。”老族长解释道。

  几百年过去,越李张三氏后人,竟还守着这规距。

  刘司晨四人,在宗祠周围转了一圈,转不下去了。

  因为祖祠门口人越来越多,一会儿的工夫,门前全是动来动去往门里望的脑袋,脖子抻那么长,只为见一见屋内人。

  其中有孩子,有半大姑娘小伙子,以及不少下田干活回来的庄里人。

  阙清月摸了下这把筝,看着上面的纹路,反手轻轻一敲,听着声音,便知,这是一把名器,用的是上好的千年古木定制,整只筝线条流畅精致,哪怕到现在,木质依然还有油润的光泽在,哪怕几百年,它依然是把好筝。

  琴弦有些旧,维护多年,她随手一拨,声音有点涩,但也比想象中空灵动听得多。

  声音依然灵气十足。

  她的手划过琴面一角,那一角刻着两个古字。

  朝歌。

  是朝歌的筝。

  她抚回袖子,看着筝面,收回手。

  老族长道:“当年,我们祖先都是异国战场上幸存下来的百姓,为躲避战乱,朝歌大人为我们寻得这块宝地,不远千里,带我们远赴此处,她说此地可保我们四百余年安宁,但四百多年后就要迁徙,可老朽与族人,都不舍得此处,已把此处当故乡。”故乡难离,何况现在的世道,动荡且乱,并不适合出山。

  他边走边道:“我们这个庄子,人不多,一切吃用不分你我,大家有力一起使,有饭一起吃,房子一起盖,田也一起播种,都在做力所能及的事,我们这还有专门的饭堂,有供小孩子读书识字的学堂,比外面不差多少。”

  老族长说着,还颇有几分骄傲。

  说着,带着他们出了宗祠。

  一走出门,外面两三百人聚在一起。

  见他们出来,纷纷让开路,像拨浪一样,从中间分开了一条路。

  庄里已经多少年没来过外面的人了,大家都新奇,放下手里的东西赶了过来,只为看上一眼。

  外面的人,和他们有什么不同。

  如今看到了,个个心满意足,只觉山外之人,皆是如此,理应如此。

  满足了他们的一切美好想象。

  是的,单就阙清月一人,便满足了此庄所有人对未见过事物的美好幻想。

  因为美是对女子的形容,而阙清月,她是美的形容。

  世间再难找一人,可与她堪比,如果她不能满足众人幻想中的美好,那又有何人能满足呢。

  大家挤在门口两边,甚至排着队,围观着这五个人。

  就跟开欢迎会似的。

  这场面,阙清月走出来时,结实地愣了下。

  东方青枫与元樱一左一右站在她身侧,刘司晨在前面,鹿三七摇着扇子跟在后面。

  齐刷刷数百双眼晴盯着他们,心里稍弱的人,路恐怕都不会走了。

  这些围着她们的人,有的满脸惊讶,有的露出大大笑容,特别欢迎的拍手。

  还有的人,看得眼睛都不眨,站在原地目不转睛,如被点了穴道。

  甚至还有的人,一直往前挤,想看清他们的模样。

  “别挤!”老族长在旁边赶人:“去去去,叫你们去地里干活,怎么都回来了,站远一点,别往前挤,别冲撞了贵客!”

  “大家让一让,让一让,排好队,不许大声叫唤!”有族人赶来维护秩序。

  元樱也没见这等场面,目瞪口呆。她紧张地伸手挡着周围的人,怕她们吓到祖宗。

  别看祖宗平时挺从容,其实很容易受到惊吓。

  东方青枫伸手放在她披风后,一路护着她往前走。

  这些庄子的人,看起来并无恶意,大多友善,一路不断有人笑着问:“你们是哪里人?”

  “从哪里来?”

  “姑娘,你好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