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檀晓
男人想起手下汇报上来的那些风言风语,这些传言里就有说沈凝的,以沈凝的机灵,他不相信她不知道,可看她的神情,似乎真的并不在意。
“还没有说,你今晚为何这么高兴。”大首领换了一个话题。
沈凝想了想,道:“帮助了值得帮助的人,当然高兴了。”
“哦?与人玫瑰,手有余香?”大首领问道。
“是啊,就是这个道理。”就这么一会儿,沈凝的心情又恢复了刚才的欢喜,五点银星呢,今天渡以小艳一个人,比她之前渡的那几个加在一起还要多,她不高兴才怪呢。
月光下,男人的瑞凤眼瞥向身边的少女,见她眼底眉梢都是掩也掩不住的笑意,男人的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可是嘴里说出的话,却是有些煞风景:“你总是半夜出来玩,不安全。”
总是?
沈凝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坏了,她已经不记得是被几次在夜里被这位神出鬼没的大首领抓包了。
“大首领,您夜里不睡觉,也喜欢出来溜达吗?”沈凝反问。
男人怔了怔,嘴角轻抿,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
锦衣卫联络的地点早就改了,而他近来也没在白凤城,而是回京城去了,他其实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片河岸了。
今天下午他才从京城回来,半夜醒来,想起下午时听到驻守在此的手下汇报的那些关于沈家的传言,他睡不着,只是想出来走一走,没想到鬼使神差又来到这里,刚巧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掉头离去,走路的时候一蹦一跳,摇头晃脑,像一只欢快的小兔子,夜风中传来她的歌声,古怪的腔调,是他从未听过的曲子。
“沈文清没回书院,现在住在白凤寺中。”大首领说道。
沈凝的脚步顿住,转过身来,大眼睛忽闪忽闪,比夜空中的星子更加璀璨夺目。
“你在查他?为什么?”
“上次经你提示,我让人去他所在的书院里查过,周睿曾经让书僮玉墨到书院里找过他,并且给他带去了一封信,从那以后,他与周睿一直有书信往来。最近几日,周睿虽然在贵府没有出门,但玉墨却时常出去闲逛,他去过白凤寺,而且去过两次。
玉墨第一次去白凤寺,是和沈文清的书僮香茗一起回城的,香茗没回自己家,却去找了白凤城里的几个混混,很快,关于沈家和你的那些传言,便从这些混混口中传了出来,传遍大街小巷。”
大首领的目光不经意地与沈凝对上,他没有移开,正视着沈凝的眼睛,似乎想在沈凝的眼眸中看出什么。
沈凝嘲讽一笑:“我早就猜到那些传言是沈文清在捣鬼,只是没有想到,周睿一边下棋,一边还做了这么多的事,亏他还能一心两用。”
大首领依然看着她,忽然问道:“你和他的亲事如何了?婚期可是要定下来了?”
沈凝蹙起眉头:“大首领,莫非小女子的婚期,也归锦衣卫来管?”
大首领的目光瞬了瞬,继而看向别处,虽然只是短短一瞬,可是沈凝还是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一丝尴尬与无措。
他也会尴尬?
也会无措?
沈凝有点不可置信,她以为这位锦衣卫的大首领,堂堂的广平侯是刀枪不入,杀伐千里,没想到,他也有狼狈的时候。
虽然只是眨眼之间,但是沈凝觉得心情更加愉快,今天晚上,很值啊!
“我的亲事呢,还在谈,但是沈大老爷的意思,是不想让我早嫁的,祖母也想让我在家里多留几年,我还没有及笄,不着急的。”
“可是周睿显然很急,他急着与你成亲,急着做沈家的乘龙快婿。”大首领的声音干巴巴的,没有了刚才的清润。
第99章 那十几年终归是错过了
“哦,好像是吧。”
沈凝声音平淡,就好像正在谈论的是别人的事情,而不是她的。
大首领目光沉沉,看她一眼,便继续前行。
月光如水,夜风习习,粼粼河水闪着点点星光,本应是一个美丽的夜晚,可是沈凝却被沉闷的气氛压抑得透不过气来。
她幽怨一t瞥,身边的男人双唇紧抿,气质冷冽,似乎每一个毛孔里都透出寒意。
沈凝连忙正视前方,加快脚步,谁愿意和冰块一起走路啊。
终于,前面便是沈家胡同了,沈凝舒出一口气来,冲着大首领施了一礼:“我到家了,小女子就此告辞,大首领好走。”
大首领的眸子黯了黯,好走?就是好走不送的意思吗?
“嗯。”他停下脚步,目光落在沈凝白皙的耳垂上,今晚的月亮很好,他能清楚看到那小小的耳洞。
沈凝身上是一袭深色的粗布衣裳,像是府里小厮们常穿的那种,很合身,显然是量身做的,而不是随便在府里找来的。
大首领忍不住勾了勾嘴角,女扮男装,也不知道把耳朵遮一下,这么容易就暴露出来了。
沈凝并没有留意他的小表情,如蒙大赦一般,飞奔着跑进后巷。
她并不知道,大首领已经放轻脚步,快步跟上她了。
他看着她如同一只小猴子一样,攀上墙头,翻进内院,这才转身离去。
会翻墙头,想来也会爬树吧,看来被拘在小院子里的那些年,她也没有自暴自弃,没有父母关爱,她便像野草一样野蛮生长,反倒比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更加伶俐剔透。
夜风吹起,风中传来一声轻叹,似是在为当年关在小院子里的女孩子悲伤,也似是在为自己惋惜。
过去的那十几年,终归是错过了。
第二天,沈凝睡到自然醒,自从沈文清的身世公布于众之后,老太太的心情也不太好,索性免了孙女们的晨昏定省,她老人家现在每天早上都让钱妈妈陪着,去高记食铺吃早点。
高记食铺,是老太太的陪嫁,已经开了三十多年,店面不大,早点的品种也不多,做的是街坊生意,每年也只有三四十两的进项,但却有一大批老顾客。
高记食铺离沈家胡同并不远,隔着两条街。
老年人上了岁数,觉少起得早,天刚蒙蒙亮,老太太便带着两个粗壮婆子,由钱妈妈陪着,走路去高记食铺。
自从用过白老太太给的药,老太太腿脚轻便,不用人搀扶也能走得很快。
老太太在高记食铺里有自己的专间,所谓专间,就是高记的掌柜专门为老太太设置的,用一道帘子与外面隔开,但是外面的说笑声,在里面却能听得清清楚楚。
此时,老太太便坐在她的专间里,她不想让人服侍,吃个早点都要让人服侍,她还没有那么老呢。
所以老太太让钱妈妈在下首坐了,和她一起吃,另外两个婆子,则是在帘子外面,和其他食客一起吃。
老太太桌上摆着的,是她从年轻时就喜欢吃,这么多年百吃不厌的老三样,油条、茶叶蛋和豆腐脑。
府里的厨房也做这三样,可是老太太却觉得,无论他们怎么做,全都做不出高记食铺的味道。
这是她娘家的味道。
油条要炸得香脆,茶叶蛋要放甘草,豆腐脑必须是咸的,而且要加卤,用大骨汤,加上香菇木耳黄花菜,还要放上韭菜花、芝麻酱和蒜泥,再加上一大把香菜。
不说别的,单说这碗豆腐脑,就和别家的味道不一样,老太太觉得,她吃一辈子也吃不厌,嗯,除了病重的那些年,她老人家确实已经吃了大半辈子了。
老太太喜欢来高记,除了吃,还有听。
那些坐在府里听不到的话,在这里全都能够听到。
“听说了吗,朱家又出事了。”
“哪个朱家?”
“就是那个朱大胜他们家啊。”
“朱大胜家不是走水烧光光了吗?房子没了,人也没了,只余下一个傻子,还能出什么事?”
“他家的院子里挖出一具白骨,听说是个小孩,仵作去验过,说那是个小女娃的尸体,看身型,死时顶多七八岁。”
“天呐,这是真的?没听说朱大胜有女儿,他也没有妹妹,那是他家的丫鬟?丫鬟死了为何要埋在自家院子里?”
“为啥埋在自家院子,肯定是做了亏心事担心被人发现呗,那朱大胜活着的时候,就没有干过一件好事,你们还记得顾山吧,那可是公认的老实人,活活让他给逼得家破人亡。”
“对对,顾山撞了朱大胜的老娘这事不假,可连医馆里的大夫都说朱老娘只是擦破一点皮并无大碍,可第二天朱老娘死了,朱大胜却赖到顾山头上,朱大胜的老婆与朱老娘素来不睦,婆媳俩平时从家里打到街上,朱老娘被当街气晕过好几次,谁知道那天是不是婆媳俩又打架了,朱大胜老婆把朱老娘活活气死了?反正人死了,他们说是谁害的,那就是谁害的,只可怜了顾山和他的小女儿。”
“咦,在朱大胜家里挖出的尸体,该不会是顾山的女儿吧,唉,真是可怜啊。”
“那具尸体现在在哪儿,还在他家院子里?”
“怎么可能,尸体已经送去义庄了。”
老太太听了一早晨的案子,回到府里时,让人叫了沈凝过来。
“你经常出去,可否听说那朱大胜家里挖出尸骨的事?”
沈凝点点头,心道,那具尸骨就是我给挖出来的啊,我不但挖出尸体,我还送这尸体的本魂去投胎了呢。
“唉,我听说那是个小女孩,是被那什么朱大胜给害死的,真是可怜呐,听说那孩子的爹被朱大胜逼得自尽了?”老太太又问。
“祖母,这具尸体的确是小女孩,她叫小艳,他的确是被朱大胜害死的,朱大胜已死,不能再追究了,不过小艳并非顾山的女儿,而是朱大胜从善堂里领回来的,顾山的女儿很幸运,她被白凤庵的师太收留了。”
第100章 沈家的小福星
顾山和朱大胜的事情,沈凝知道得很多,对此,老太太并没有质疑。
别人只当沈凝只是一个尚未及笄的小姑娘,可是老太太却不这样认为。
从她被沈凝治好,到张静江的遭遇,以及老宅里的家仙,这一桩桩的事,老太太虽然没有对家里人说,可是在她心里,却已经认定,自己的这个孙女与众不同。
且,沈凝从出生就是与众不同的,否则也不会落个丧门星的名头,在老太太看来,那些人之所以会说沈凝是丧门星,完全是因为他们见识少,少见多怪。
她的孙女是福星,孙女的出生时的倾盆大雨,就是天降福星。
只是可惜,沈家的小福星,却被孟氏那个糊涂的,用从妖道那里求来的邪符硬生生压制了十四年,如果不是那什么血符咒,有沈凝这个小福星,说不定沈家早就走上正轨,重又兴旺昌盛起来了。
现在老太太看沈凝,是怎么看怎么好。
之前,听说孟氏之所以生下沈凝,是为了让孟家的小鬼投胎的时候,老太太的心都悬了起来。
她的宝贝孙女,怎么会是一个怨气冲天的小鬼呢?
后来听说那小鬼当场现身,把孟舅母折磨得死去活来,还把孟氏当场吓疯,老太太这才放下心来。
她就说嘛,如果是怨鬼转世,怎会像她孙女这么善良可爱?
想到这些,老太太便又想起在朱大胜家院子里挖出的那具尸骨了。
“唉,那个叫小艳的孩子,真是可怜啊。”
忽然,老太太眼睛一亮,对沈凝说道:“小艳的尸骨放在义庄,衙门是不是不管了,随便什么人都能把她的尸骨带走?”
沈凝的大眼睛眨了眨:“祖母,您想给小艳置棺安葬?”
“是啊是啊,这孩子活着的时候那么悲惨,死了若是连个棺材都没有,就是用草席裹了草草埋了,那该多可怜啊,我就是想让她入土为安。”
老太太听人说过,但凡是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都是送去义庄,义庄则是把尸体用草席裹了,运到乱葬岗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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