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皆破
正因为如此,她进入住宅楼之前没有抬头看向自家的窗户,如果她看一眼,就会察觉家里的灯是黑着的,如果父亲或者母亲至少有一个人在家,肯定会亮着灯等她回来再睡觉。
进入楼道,她咚地跺了一下脚,一楼楼道的声控灯亮了,她迈步上楼。
然后是二楼。
在二楼与三楼的中间,她跺脚,却意外地发现三楼的灯没亮。
她以为声音太小,加重跺了一下脚,但三楼的灯还是没亮。
那时的白炽灯是将钨丝通电加热到白炽状态,以发光发热,寿命比现在的LED灯差远了,频繁一亮一灭钨丝很快就会断裂,再说用在楼道里的灯泡也不是什么高档货,不仅经常坏,还经常被人偷回家,声控灯不亮是很常见的事。
她想,灯泡又坏了,或者被人偷了吧?真是的,太没素质了!
这样的想法在她的脑海中闪过,她的脚步只停滞了一两秒,又继续上楼。
否则还能怎样呢?
先不说她以为父亲在家,就算父母都不在家,难道她要因为三楼楼道的灯不亮,就一整夜不回家?睡哪儿?
反正很快就到家了,她加快脚步,眼看只差几级台阶就抵达三楼了,突然从头顶传来狗叫声。
她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是她家那条土狗的叫声,声音嘹亮而愤怒,连续不停地吠叫。
它从没在大半夜这么叫过。
跟其他狗一样,杂毛的听觉很灵敏,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家里人只要刚踏进一楼或者二楼,它就能听出家人的脚步声,然后早早跑到门口迎接。
它一定是听到了她的脚步声,但它为什么突然叫起来,而且叫得这么厉害?
蔡美纹猛然想起那个几乎已经被她遗忘的夜晚,心里打了个哆嗦,停住脚步没敢再往上走,而是扶着栏杆,探头向上看。
嘹亮的狗叫声令一、二、六楼的灯全亮了,只有三、四、五楼是黑的。
借着六楼的微弱灯光,她似乎看到在四楼有一道人影也扶着栏杆低头与她对视,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但她的心里却感受到了莫大的恐惧,像是正在被一条毒蛇凝视。
人影缩回了头。
脚步声。
她下意识地尖叫,不顾一切地扭头就跑,用最快的速度冲下楼,跑出楼道,一直跑到小区门口的警卫室才停下。
也许有人会嗤之以鼻,认为她胆子太小了,如果把楼道门口一堵,岂不是瓮中捉鳖?但作为一个初中女生,她没有当场吓瘫在地已经是万幸了。
小区的警卫听完她的哭诉,拿上手电去查看了一番,当然什么都没看到。
楼里的邻居有人听到她的尖叫,出门查看情况,也什么都没看到。
这种情况,显然报警没用,她什么都没看清,什么实质性的损害也没有,警察来了能干什么?
小区警卫给她的父母打了电话,她父母匆匆请假回来,虽然不太相信她的说辞,但看她哭得梨花带雨,还是很心疼的,安慰她几句,就带她回家睡觉了。
回到熟悉的家里,杂毛依然像平常一样等在门口,向她摇尾巴。
令父母大感吃惊的是,平时总是对杂毛冷眼相加的她,却突然把它抱在怀里,哭得比刚才还伤心。
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杂毛才相信她,只有杂毛才跟她站在同一边。
从那以后,她跟杂毛的感情越来越好,吃饭的时候经常把父母夹给自己的肉喂给它。
父母也并非完全不相信她,但他们能做的很有限,只要他们没上夜班,总会在家属院门口等她下晚自习回家,努力在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错开同时上夜班的日子,除此之外作为一介平民,也没别的办法了。
在父母同时上夜班的夜晚,蔡美纹会要求他们在出门的时候,把杂毛寄存在警卫室,她下了晚自习,在警卫室接了杂毛一起回家——只要每个月送给警卫们几包烟或者两瓶普通的白酒作为人情,警卫们也乐得帮忙。
放学回到小区,她跟警卫们招呼一声,带着杂毛把自行车锁进车棚。
那个年代也不讲究什么遛狗要牵绳,大家都没这个意识。杂毛在她身前身后跑来跑去,不会离得太远。
来到单元楼下,她在楼门口等着,指了指楼道,杂毛像是通人性一样,自己跑进楼里,一口气跑到四楼,确认楼里是安全的,才欢快地跑下来,跟她一起上楼回家。
后来有一次,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她带着杂毛下楼遛狗,让它自己跑着玩,她找了把椅子坐下来背单词。
过了一会儿,她听到杂毛叫起来,抬眼一看,它是对一个工友在叫,叫得很凶。
那个工友穿着普通的工作服,一看就是刚下班没换衣服就回来了,还戴着一顶鸭舌帽,面目隐藏在帽檐的阴影里。
杂毛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冲他狂吠,甚至有冲上去咬他的架势。
那人猝不及防有些慌张,但这也很正常,谁被狗这么近距离狂吠会不慌张?
那时正是黄昏,小区里其他刚下班的工友,也有很多散步遛弯的工友家属,有人也牵着狗,带着小孩子和小婴儿的妇女也不少。
那人想甩脱杂毛,往旁边快步移动,但杂毛紧跟上去,继续叫。
也不知道他是慌不择路还是故意的,见甩不脱杂毛,他就专门往带小孩子和抱婴儿的妇女身边跑,还不停地嚷嚷道:“这狗怎么回事?疯了?要咬人是怎么着?谁家的狗?没人管吗?”
妇女们唯恐自己的孩子被狗咬伤,胆小的抱着孩子就跑,胆大的冲上去作势欲踢,并且大声呵斥杂毛让它滚开。
她们中的好几个人也认识杂毛,知道这狗平时挺乖的,从不乱叫也从不咬人,然而狗一旦疯起来又怎么讲道理?
蔡美纹愣了一下,马上从椅子上跳起来,冲过去抱起杂毛,连连向周围的妇女们道歉,还挨了一顿训斥。
连惊带吓的妇女们有人安慰她几句,说没事,也有人让她管好自家的狗,甚至有人指桑骂槐地翻出她问题少女的过往,言外之意无非是——你家的家教也就这样了,连女儿都教不好,何况是狗。
说真的,如果她还是问题少女,根本不怕这些长舌妇,无论是对骂还是冲上去挠脸揪头发,她都不怕,但她已经不是以前的她了。
被一群妇女围着七嘴八舌地指责,就算是诸葛亮再世恐怕也无法舌战群雌,更何况杂毛在她怀里依然在叫个不停。
等她抱着杂毛挤出人群,杂毛终于悻悻地不叫了,但她再往周围一看,哪里还找得着之前那个工友的影子?
作为一个大型国企,厂里的职工有几千号,想找一个连相貌都没看清的人谈何容易?
更何况,找到了又能怎样?人家做了什么坏事?
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是一条不会说话的狗。
第1699章 两次死亡
如果是主旋律风格的小说里或者电影里,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蔡美纹带着杂毛一起与疑犯斗智斗勇,最终有惊无险地将歹徒绳之以法,受到群众和学校的高度赞誉,成为优秀的共青团员……但可惜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
现实生活中,想当英雄的人,未必会成为英雄,而是成为歹徒的下一个受害者。
生命只有一次,她只是一个初三女学生,与一条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小体型土狗,面对真正的歹徒有几分胜算?怕不是自寻死路而已。
事实上,在那个与可疑工友相遇的黄昏之后,就像是过山车开到顶点倏然下落一样,蔡美纹的生活彻底归于平静,无论是下晚自习回家的楼道里,还是独自在家的深夜,她都没有再遇到任何令她害怕的情况,即使偶尔有,也很快被证明是误会。
她不久之后迎来了中考,升上了高中,借着这个换环境的机会,也告别了那个曾经身为问题少女的自己,然后就是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忙得昏天黑地。
有一次中午吃饭的时候,父母恰好都在家,三人有说有笑地进餐,桌子底下还有一条杂毛土狗时刻准备捡漏。
随着她的浪子回头,父母当然是愈发欣慰,去除了一块最大的心病之后,家庭气氛都好了不少,多了很多欢声笑语,一家人每天其乐融融。
他们谈了一会儿学校的事和将来的高考意愿,虽然父母希望她留在本地上大学,但她更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考取更好的学校。
意见有分歧没关系,反正离高考还很早,有的是时间慢慢商量。
这时有人敲门,是居委会的邻居来串门,父亲起身去接待,蔡美纹和母亲跟客人打了招呼之后,一起收拾餐桌。
蔡美纹来来回回一次次把碗筷收拾进水槽里,又拿抹布擦桌子,母亲在厨房洗碗。
客人在谈话,没办法睡午觉,她本打算擦完桌子回自己的房间看会儿书,等客人走了再睡,但客人的几句话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原来,隔壁小区前几天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受害者是一个女学生,跟附近其他孩子一样上的都是同一所初中,也是蔡美纹的那所初中。凶手趁受害者父母不在家的时候,用自制工具闯入室内犯案,然后连夜潜逃,目前正受到公安机关的缉捕中。
凶手具体干了什么,没有消息传出来,只知道公安机关用的词是“手段特别残忍”,只能肯定那个受害女生已经当场死亡。
为了避免引起大规模恐慌,公安机关没有大肆宣扬此事,而是让邻近小区的居委会挨家挨户地找到小区内有年轻女孩的家庭,提醒大家最近几天注意安全,不要让年轻女孩独处,以防凶手还潜藏在附近,破罐子破摔继续犯案。
父母听后不禁为之唏嘘,一个拥有大好前途的花季少女就这样凋零了,怎么不令人扼腕长叹?
蔡美纹心里突然一阵悸动,险些失手把碗摔了。
她再次想起那两个夜晚和一个黄昏,明明只是一两年内发生的事,却有恍如隔世之感。虽然警方没有言明,但她的心里有某种预感,凶手可能正是她曾经遇到的那个工友,他自知被杂毛认出来了并且记住了气味,不得不遗憾地放弃了原定计划,只能另寻目标,否则遇害的女生可能就是她了。
邻居走后,父母可能也想起了之前她的经历,但是大人的自尊令他们装糊涂,假装忘了。蔡美纹想将凶手绳之以法,想替那个不认识的女生伸张正义,但她又能做什么呢?而且老实说,她被吓到了,害怕被报复。
死亡,对当时单纯的她来说是一个从未接触过的领域,她更没想到自己初次接触死亡竟然是因为一个年龄相差无几的女孩子的死亡。死神的黑翼曾经笼罩在她的头顶,离她如此之近,只差一步就要落下,若非一些小小的幸运,死的就不是那个女孩子,而是她。
从某种程度而言,那个女孩子是代替她而死的。
最可怕的是,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这件事对她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恐惧和内疚令她一连好几天都躲在屋里不敢出门,也没有上学,只要门外响起脚步声,她就神经过敏地惊叫起来。
父母很为她担心,再也不敢说她杞人忧天了,连跟别人倒班带请假,把几天的时间全都留在家里照顾她,同时他们也担心凶手去而复返。
但是,父母只能陪她一时,都是工薪阶层,不上班吃啥喝啥?他们也没钱买新房子搬家,就算搬家也不能说搬就搬。而且因为连续请了几天的假,导致他们此后一段时间几乎没假可请。
父母恢复上班之后,家里又只剩她一个人,如果只有她自己,她也许会因为恐惧而像现代茧居族一样永远在家里宅下去,但是家里还有杂毛,无论如何她要出门遛狗。
一到平时出门遛狗的时间,就算她不想出门,杂毛也会兴奋地扯着她往外走,出去撒欢顺便解决生理问题。
她相信杂毛,只能相信它,毕竟它救过她不止一次。
既然它表现得一切正常,那……大概附近就没危险吧。
自我封闭好几天之后,她终于试着走出了家门,又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勉强克服了心理上的恐惧,复学复课,再花了一段时间补上丢失的课程进度。
但是作为故乡的这座城市,终究还是给她留下了心理阴影,令她暗暗下定决心,要考一个外地的大学,在新的城市迎来新的开始。
当时她的父母尚未退休,而且故土情深的他们不愿意离开故乡,不过在她对未来的憧憬中必然有杂毛的一席之地。
可惜的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宠物知识匮乏,杂毛虽然是一条小狗,但只是体型小而已,无论是她还是父母都不知道,它从年龄上来说并不算小了。那时候宠物喂养并不科学,高盐或者掺杂了对狗有害食材的剩饭也照样喂狗,再加上宠物医疗行业只是刚刚起步,人们没有给宠物定期体检的认知,这些都导致那时的宠物寿命比现在偏低。
就在她收到滨海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个暑假,杂毛死了,毫无征兆地死了,可能是老死的,也可能是生病死的,父母说不清楚,只说傍晚遛狗时还没什么事,第二天早上却没有醒来,身体都已经凉了。
她当时正好跟高中同学一起去毕业旅行作为庆祝,回来时杂毛已经下葬了,她连它最后一面都没看到。
回想起来,那时一起去毕业旅行的高中同学们,说好一生一起走,说好要当永远的朋友,但讽刺的是,这些曾经海誓山盟的同学现在已经没几个还保持联系的了,甚至她对他们的印象都不深了,连他们的脸都记不清楚了——这么说虽然有些对不起他们,但她对他们的印象加起来,还不如杂毛。
所以,这趟毕业旅行的意义是什么呢?
什么都没留住,没有留住注定逝去的青春,也没有留住杂毛。
直到今天她还在怀疑,是不是那个一直没听说落网的凶手去而复返,因为怀恨在心而毒死了屡次坏了他好事的杂毛。
如果她没去毕业旅行,而是留在家里,说不定杂毛就不会死,因为她带杂毛遛狗时一向很小心、很警惕,不论有哪个陌生男人靠近她和杂毛,她都会死死盯着他的脸,但父母遛狗时就很随意了,总是跟邻居和工友们闲聊,放任杂毛自己玩耍。
当然这也只是怀疑,没有任何证据,也许杂毛只是老死或者病死,跟那个凶手毫无关系。但即使明知如此,她也无法遏制心中的悔恨。一想到杂毛刚来到这个家时她对它的恶劣态度和行径,她就几乎无法呼吸。
内心之中,她是有些埋怨父母的,她知道这不应该,只是因为自己的悔恨而想找到替罪羊。
在一起的时光太短暂,她的学习又太繁忙,起初不知道珍惜,失去后才追悔莫及。
顺利考上理想大学,没有学业压力,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本应是瑰丽的玫瑰色,却早早染上了一层灰色的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