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绎
李治有点失望:“居然和跟我说的一样。”
李渊敲他头:“你以为会有什么?”正如在人间,正途就是做官这一条路,不论是通过被推荐、主动自荐还是考试,就这一条路。
……
杜甫的诗流传到后世的,总共有一千多首,但他写的诗可不只这个数,唐朝有记录的接近两千,正如张若虚也不是只写了春江花月夜等几首诗。唐代时收集的很全,地府的书也很全,现在人间已经发明了雕版印刷。
但……虽说李杜诗篇万古传,要给俩人的诗刻板印成全集,太难了,加在一起三千多首诗,起码也要一千多块雕版。所以只有二人的精选集有雕版印刷,全集还是手抄本。雇个秀才鬼抄书可便宜了,也提供母本允许穷人交押金借回去自己抄。
李世民就借了两套书,《杜甫生前全集》,《岑参高适生前全集》,沉甸甸六七十斤。只有生前能出全集,死后再写的诗,广为流传的也凑不出全集,杜甫太能写了,出的《杜甫诗阴间卷》,出的再快也跟不上他写诗的速度。
书店老板扼腕叹息,借书的利润可少,看他头上的金簪,身上的团花锦袍,腰间的纯金蹀躞带,挂着的镶蜜蜡的吐蕃风短刀:“我看您是显贵之人,何必借书回去自己抄呢?您看这边有抄好的,抄书这人学的是王体,师承虞世南。不瞒您说,这可是我单独留给贵客的精品。”
李世民暗暗疑惑,他也师承虞世南,褚遂良也是,虞世南的学生大多是官员,怎么会轮流到给人抄书为生。走过去过去随手一翻,就笑了,就这个字,徒有其表无筋无骨,全篇肥肥实实的字,像是一碗鳝鱼羹。地府的鱼羹实在是少,稀少昂贵,数量不足。当年是他重点提倡写字要有骨力。
书店老板又指着墙上的一副字介绍道:“这是李太白的酒醉狂草,真迹!挂在酒坛子旁边,四舍五入就是和李白对饮啦。”
真迹倒是真迹,诗作写的也很好,提到了他在阴间结识的古人,依然是豪情万丈、高高苍穹的风格,只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副娟上会有中缝。
因为这件衣服来的有趣,是李白又又又没钱结账时,别人替他结账并求字。仓促间只有笔墨,没有好纸张,就脱下身上的新衣服,请李白题字在衣裳后背上,回家之后四四方方的裁下来,拆开中缝的缝线,两块布修剪好了,用宣纸在后面托好,一装裱,除了有一道浅浅的中缝之外看起来很完美。
“本来有两幅,杜甫给我写了匾额,换走了一幅。”书店老板得意叉腰,他有很多块匾,全是书法家真迹!
太宗这才来了兴趣:“有王羲之的真迹吗?”提到王羲之时,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没有,隔壁有王献之和他们兄弟的。”
李世民叹气,王献之的字太妩媚了,怎么说呢,唐朝的皇后们写字都没有他那样妩媚——也没他那么好。最后买了一副钟繇、一副卫夫人的真迹,钱不重要。推着借来的六十多斤诗集回去:“李隆基,把岑参的诗抄三遍,杜甫的诗抄一遍。”别时间长了变成不识字不会写字的文盲。
李隆基长舒了一口气,感激不尽的站起来:“喏!喏!我一定仔细写好。”终于能看见字了!看来给刘邦送礼果然有用,汉高祖在汉朝之中虽然不像唐太宗这样人人敬畏,但他是真有本事。就是嘛,则天皇后真灭了唐朝,而我只是差点,凭什么她能安然无恙的持子媳礼,儿女成群听从差遣,拿杨玉环织的布卖掉,还享受生活。近年来太穆皇后回家就忙着揍我,都没力气找她的麻烦!太不公平!
刘邦:(⊙_⊙)我还没说什么呢。
唐玄宗岂能坐以待毙,这两年想起来可以迂回作战,既然爹和儿子在旁边装鹌鹑,孙子劝过也无效,就偷偷的给汉高祖用酒肴和陪葬品行贿,请他以非亲非故局外人的身份,来劝一劝唐太宗。就要两样东西,一个是自由,另一个是尊严。
刘邦不是很用心的劝,有时候管用,有时候不管用。今日看唐太宗忽然转变政策,不由得一拍大腿,暗叫不好。这小子现在没什么顾忌,将来要是到我这里撒泼可怎么办?立刻找过去。
李唐的皇帝们正在开会探讨,李隆基油盐不进,到如今还觉得是群臣负他,怎么办?将近二十年了。
刘邦笑嘻嘻的敲门进屋,在门口就听见他们谈论的内容了:“小兄弟们~我倒有个妙计。”
他这个称呼,别人无法反驳。
李渊只好说:“刘兄请坐。”
“汉高祖请讲。”
“镇子里一直都说要修个水渠,流经各家门口,可是至今没有人肯干。”
李亨说:“汉高祖,我每次挖土,很快就会恢复。水渠还没挖到三国,西汉的部分就恢复了。秦朝的大水池用的是法术吧?”毕竟他们那儿每隔几年就有小仙女飞来飞去。
刘邦道:“你不懂,用砖石贴面可以。砖块烧起来不难,媚娘会。”好啦,我给他弄到了一半的自由。至于王菱怎么当监工,那我就不管了。
李隆基呢,学什么都快,很快就掌握了烧砖的技巧。
李世民看了看日历:“到日子里,我走了。”
王羲之好找(一开始好找),诸葛亮难遇。
早已结识了刘备,但最后是李靖替他约到了诸葛亮。
唐玄宗上元元年建立的武庙,筹备了武庙十哲位列两边。左列:武安君白起、淮阴侯韩信、蜀汉丞相诸葛亮、卫国公李靖、英国公李勣。
那年唐玄宗的风评还不错,被供奉正中的姜子牙兴冲冲的筹措聚会,来了六个人,在那之后就认识了。
《李卫公问对》中,李世民和李靖一起赞美诸葛亮。
李靖李勣都在帝镇外不远处等着他,近年来地府的威势渐高,君臣聚会也不在被提防。二人拉他上船:“主公一向可好?”
“主公又胖了。”
李世民拍拍肚子:“唔,有点发福。”
又路遇了李道宗、柴绍等人。
诸葛亮早已等候在酒楼中,这是第一拨,这次回来述职已经排了七天的聚会。捏着羽扇起身拱手:“唐太宗错爱,孔明幸甚。”主公、云长都转达过邀约。
李世民有点小激动:“武侯与烈帝千古佳话,惜乎,我的臣子虽然各具才干,都不如武侯将略。”
李靖和李勣支持这种说法,一起点头:“正是正是。”倘若凌烟阁上的人凑全,都得点头。
诸葛亮又谦逊了一会,谈一谈兵法,谈一谈人间的局势——诸葛亮现在正在人间当都尉,恰好是河朔三镇之一。
聊来聊去,说到了《三国志》的部分情节的真伪。
陈寿写《三国志》的时候,说“亮将略非长”(他不善于打仗)
李世民带着魏征和房玄龄等人给前朝修史时,把陈寿写的非常混蛋。说陈寿写书时收钱了,收钱黑诸葛武侯,是个水军。说陈寿他爹是马谡部众,马谡被杀,他受刑。说诸葛瞻和陈寿本人有仇。所以这史书一点都不公允,说我偶像不懂将略,就是黑他。把陈寿写的和许敬宗差不多。
很可惜,在史学界中,三国志的地位还是略高于晋书,毕竟前者是晋朝修的,而后者距离将近三百年。
诸葛亮笑道:“若要品评三国志的真伪,焉能听我一家之言。”
“我相信武侯不会文过饰非。”
“周公瑾和荀文若早就有意与我同修三国史,等将来修好之后,赠与阁下。”三方的大致情况没错,可是有些小细节,派系和立场等诸多微妙的影响,三国志写的不够详尽。
李世民快乐的答应:“幸甚。”
……
画中山里住着诸子百家,这些年又渐渐走了几个人,他们的书籍失传,留下来也可以,但没什么意思。还有几个人在地府中寻了职务,继续默默的继续著书立说。不论是否有人观看,不论这些理论性的文章风行的程度不如食谱菜谱,都要坚持写。
孔丘走到哪里,身后就落下一地的祭品,不多,肉干面饼和酒而已。
回到自己家里,清理开门口那些堆积如山的祭品,艰难的进屋,展开那副《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欣赏了一会,叹了口气,陷入深思中。唐朝很重视教育,除了太学和国子学之外,还有律学、医学、书学、算学,都重点提倡,比此前二三百年优越。地方上也有州学、县学等官方学院。学的东西也没有错。可惜啊,皇帝不肯尊礼而行。出门时有些人还说,如果孔子看到这一幕会怎么想?
孔丘气到发笑,早说了,皇帝要听雅乐,要尽到皇帝的职责。做不到就会天下大乱,我也说了。诸侯王的地方不大,听的宋乐虽然银荡,但比不过唐朝的音乐,都导致亡国之患。何况富有四海的天子,亲自去创造音乐。
如今的皇帝虽然尊奉儒家,但从上到下,没有人愿意依礼而行,那到底祭祀我干什么??
之前那个住在远处,每天锯子吱吱吱,锤子哐哐哐,凿子啪啪啪的工匠邻居终于走了。每逢墨翟离开画中山,他都能清清静静的回来,在家中思考最近出去云游的成果。
墨翟刚来这里时,把那房子拆了盖,盖了拆,在这清清静静的山里干了一百多年的装修。
只有庄子住在他家附近,其他人纷纷搬家。
画中山里现在有四大富豪。
排名第一的就是文宣王孔丘,天下文官祖,从皇帝到读书的学子,人人参拜。收到的祭品囊括了从太牢到裹了白面皮的杂合面馍馍,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祭品,要什么有什么。
第二是管仲。虽然有一部分无知商人为了诚信啦、义气啦、别人都抢不了啦等原因去参拜汉寿亭侯关羽,但大部分的大商人都连着管仲一起拜。在这个商人不容易做官的年代里,能兼顾高官和巨富两大身份、历史早期最有名的商人,他厉害。连珠宝玉石都供在他的画像灵位前。
第三是孙武,各地都有打仗的危险,比起厉兵秣马,学习兵法,操练士卒,去武庙拜一拜更容易。
在人间神明的地位来说,孙武比管仲高,可是拜管仲的都是商人,有钱啊。
第四是道教四子,庄子是其中之一。
……
张若虚、王勃、骆宾王、李白和孟浩然、汪伦、杜甫等唐代诗人和古代的诗人们一起聚会。
诗人们常常聚会,谈论政治,谈论文学,谈论一切在人间能谈的以及不能谈的事情。
聚会时人多时上百,人少时也有几人,完全取决于是否放假。
谈起刚刚去书馆看书,看到杜甫生前全集最多,就议论起到底喜欢他那一首诗。
杜甫:“太白的每一首诗我都喜欢。”
李白:“我喜欢那首,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他现在不用买酒,天下所有喜欢他诗的人,都以酒祭奠!!根本喝不完!!
天南海北的酒都能从天而降,太爽了。
曹叡作为诗人位列其中:“国破山河在更为感人。”真是扎心。
他的诗稍逊,产量也不高,但他俊美又阔绰。
第273章
诗人们之间的交往很简单,不分朝代, 不分政见立场, 完全凭眼缘, 喜欢对方不管两国是敌对还是效忠的君王不同,都可以亲亲热热的把臂同游。
如果不喜欢对方, 哪怕就坐在对面不远处,也一样视若无物。
王维和李白正在互相无视,不互相攻击、讥讽已是他们的涵养, 死后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故事没有发生。
孟浩然又劝了一会, 并无成效, 心累累的拿李白的酒来喝。
就在他们玩击鼓传花的时候,李白身边又落下来几杯酒, 看来是又有人去祭奠他。
李白抚须笑道:“听说孙道长(孙思邈)自去后, 至今祭祀不绝, 每逢疾病瘟疫, 人皆去拜他。遇到瘟疫求神固然无用,却是有利可图。不知道这些人拜我做什么。”仰慕我的人虽然多, 也不至于如此频繁, 我的墓前虽然去参拜的人不受官职身份的限制, 不像王侯墓地。那也不应该昼夜不绝, 有些奇怪。
其实他不知道, 他自称谪仙,其他人也尊奉他为诗仙,众人口口相传, 就等同于香火供奉——香火值得不是有人去烧了几把香,而是算的是信的有多么虔诚。
成为谪仙被人尊奉之后没有什么特殊的功效,还是无法上九天揽月,只是有一个小小的好处。
别人的祭品必须在墓前或陵前祭祀,亡人才能收到。香火成神的鬼魂不必如此,遥相祭拜时目标也能收到,甚至只要是心里思念的过强,自己在家喝酒也可以遥祝。
这就是他每天都散发着酒香的原因。
“太白莫非要位列星君吗?”
“太白星君倒是很有感觉。”
李白对此稍微有点苦恼,这些酒良莠不齐,从天而降的酒虽然数量繁多,却让他隐约有种嗟来之食,不够尊重体面的感觉。转念再一想,谁规定非得是在酒楼中宴请才行呢,哪怕是在江边踏歌饮酒,也是一桩趣事嘛。
“不知道这些酒液融入海中,能不能灌醉四海水族。”
这个题材适合写诗!四海皆美酒,神仙游其中。红日生于酒晕,海崖是龙醉卧。
李白的的确确打算去海里旅游,还打算约几个人同去,可以算是组建旅游团,也是为了一路上谈话聊天方便。一人独游岂不孤单?夜叉的样貌丑陋,不像是识文断字的样子。
前朝的诗人们都已经去过,纷纷摆手:“别去。”
“去之前还能写大海的景致,去过之后写不出来。”
幻想破灭,神龙不够威严,夜叉也不够凶恶,龙宫虽然是水晶宫,可是海里光线暗淡,在外面看是漆黑一片,他们龙宫里有夜明珠,却只有在客人去时才用,龙的眼睛自带光芒。听说海中生灵不需要多大光芒,有一点微光就能瞧得清清楚楚,鬼魂们不行,海深到三丈左右时,那些飘摇的海带,成群结队的鱼,还有在陆地上看起来很美丽的红珊瑚看起来就有点可怕啦!
在幽暗的光线中,狰狞的夜叉越发狰狞,英俊或美丽的龙王看起来也有点异样的可怖。他们乘兴而去,想描绘传说中白玉铺地,水晶做墙,红珊瑚当木料,到处悬挂斗大夜明珠的龙宫,结果差点丧失想象力。
“尤其是剑鱼,极其凶残,堪称海中杀人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