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们的死后生活 第70章

作者:文绎 标签: 幻想空间 宫廷侯爵 玄幻仙侠

  “你拿了毛笔!”

  “好啊!!”

  在这里不冷不饿,有房子有地,能缺什么?缺毛笔啊!

  扶苏不会做毛笔——这手艺可难了,见过也做不出来,更何况他没见过。不论怎么想,都不明白工匠怎么把那么多毛毛捆扎整齐硬塞进竹管里,即便他要尝试,在这里也没有毛啊!

  毛笔有狼毫、羊毫、兔毫,再穷一点的地方牛毛和猪鬃也能试着做,可是在帝镇里没有动物!养的那两只猪猪长大了一点,毛硬的一摸都扎手。

  虽然陪葬品中的很多东西在用掉之后都能恢复,但和食物一样,食物吃的次数太多,就会失去味道和口感,毛笔也是一样。

  磨的秃了之后能恢复,恢复的次数太多,就真的秃了。

  嬴政和吕雉的书法越加精妙,笔秃成什么样,都能写的恍若无事——要是被人从字里行间看出来朕/哀家用秃笔,多丢人啊!

  但还是谨慎起见,保留了几支毛笔专门用来给阎君写信用。快要开始研究如何用竹片蘸墨写字了。

  俩人现在看到一箱子毛笔,如得甘霖,险些失了仪态扑过去把刘恒撵走。

  刘恒现在不怎么写字,陪葬的笔还没怎么用呢,不知道这两位长辈为何如此狂热。

  他有点害怕,先退下了,心里嘀咕:我就知道始皇帝和高后不是安分守己的人,他俩除了写历史之外,是不是天天给阎君写信啊?要不然怎么能让他当上镇长呢,准是每天都给阎君通报这里的情况。这倒也正常,那他除了要镇长的位置之外,就没要点笔墨么?

  他走之后,把几个孩子都喊回来,开始分东西。

  大箱子里除了王莽新做的游标卡尺之外,就是数百只毛笔,毛笔下面是整整齐齐的墨块。

  那五颗拇指粗细的小树苗分别是:桃、杏、梨、梨、橘子。

  刘病已不好意思的解释:“没找到卖树苗的,不过我看到有户人家没有人烟,在大梨树旁边长着几颗小树苗,应该是梨熟透了掉下来没人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小树苗。

  规矩上写了,荒野无主之物和用陪葬的金钱换的能拿回来。

  笔墨是买的,树苗是自己挖的。

  筐里是山里挖的茯苓苗、玫瑰苗、还有刺泡苗,刺泡(覆盆子)酸酸甜甜红彤彤的可好吃,还有些野蘑菇。原先不敢吃野蘑菇,怕会吃死,现在还怕什么。包袱里是给平君买的胭脂水粉。”

  他拿回来的玫瑰不是后世那种,而是玫瑰饼、玫瑰膏和泡茶用的那种玫瑰花,后来改名叫刺玫。味极香美,也好养活。

  吕雉惊诧:“人间那么乱,还有人卖胭脂水粉?”

  许平君也很惊讶。

  刘病已点点头:“几个(皇帝的)都城里都有商铺,世道再乱,他们也得生活,做胭脂的只会做胭脂铅华。不论什么势力,后妃女眷都要化妆打扮。”

  分完了东西,把果树种在既有阳光又安全的地方,王嬿在旁边看着插不上手,却快乐的直掉渣。

  她的肌肤上大概还剩三成的烧焦,整张脸和一半的头发完好如初,身上倒是斑斑点点的,看的刘箕子想叫她梅花鹿,又怕她不开心,只好在心里默默的叫几遍。

  这才开始谈论人间的情况。

  许平君立刻被撵走。

  刘病已叹了口气:“陛下不要总在帝镇中安居,有空时去阎君城池中看一看,那招贴佣工的榜文,还有街道上来来往往的鬼,都能看出人间的情况。”

  嬴政沉默了一会,不想说自己现在如果遇到了先祖,没法解释为什么是胡亥继位。

  如果说是我选的,我就该打。

  如果说不是我选的,五十岁的人了,为什么不选一个继承人?难道真认为自己能长生不老么?是的,朕当时觉得自己活到七八十岁不成问题。哎,也该打。

  刘病已看出他的脸色更加难堪,就不再追问,回忆起满心期待的旅游,可惨了。拿到了两卷竹简那么多的须知和律令,谨慎的都背下来之后,按照地图上的图找过去,地府的天空总是灰暗雾蒙蒙的,但在这里的云层却有一个小小的亮光,大概有铜镜那么大。

  夫妻二人手挽手的飘上去,当了神鬼很快就学会了飘,飘上去才发现这亮光差不多有井口那么大。

  地图上写的也的确是一口阴阳井。

  两人抱在一起飘了上去,怕有什么不测以致劳燕分飞。

  没有什么不测,就像戳破一层窗户纸一样,轻而易举的到了人间。

  按照地图所示,这里是一个小村子,神鬼飘上去的时候注意保持隐身状态以免:被水桶砸到头/吓到人。

  吓死人是要负责的。

  可是他们上来之后没看到有村子,只看到地上有一些牛羊七零八落的的枯骨,还有几间走近了能辨认出房顶和墙壁的茅草屋。最穷的地方盖房子是不讲究的,用泥巴做墙,用稻草做房顶,就能活着了。

  然后就看到几百个鬼吏带着上千个鬼魂赶到这里,像是漏斗一样都进了井口。

  许平君就被吓着了,随后二人去郁郁葱葱的山林中,挖了各种苗、在后山摘蘑菇,对农业建设非常熟练的把能搜刮的无主之物中好吃的部分都捞走了。

  东西都准备好了,藏在附近一个山洞里,按照竹简上写的须知留下了自己的标记。可以通知其他神鬼这是有主之物,也可以追踪。

  夫妻二人就离开这个小村庄继续往外飘。来人间不是为了移植植物,而是为了看人间情况啊。

  空气非常甜美,甜的快要溢出来了。

  这是血的腥甜。

  眼前所见的是刚被屠戮抢掠过的城池,真称得起人间炼狱。

  尸体不论男女老少,大多没穿衣服。

  别误会,不是都被侵犯了,有一些是被抢走了衣服。能纵兵抢掠的将领和士兵也不会讲卫生和节俭,衣服破了就抢新的穿,衣服脏了也抢新的穿。

  许平君当时就哭了,找了个干净的房顶蹲下,把刚刚在山上揪着吃的那点野果吐的一干二净。

  整个城池里的地面上,就没有能落脚的干净地方,要么是有血,要么有尸体,要么能看见尸体并地上有屎尿。

  刘病已有什么办法呢,蹲在旁边抚她的后背:“别看这里别看这里,唉,你别怪我,是我得意忘形,光顾着能自由的出来透透气,就忘了百姓十之不存三四。咱们回去吧,你受不得这个,不要看这些。”

  许平君不愿意走,有些害怕,又不想给丈夫添乱。

  幸好竹简上写了神鬼可以躲在某物之内,只要拔一根头发扔进去,就能藏身于头发之中,被人携带。

  就这样,她先被搁在镂空的金香囊中跟着他,刘病已走了很多城池,看的也很清楚。买笔墨时才发现带的钱不多,干脆把金香囊里的头发拿出来,拿金香囊抵了费用。

  然后把所有东西都背起来,跳进井里——差点被井口卡住。

  “没想到文帝先回一步。人间就是这样,地府一定很忙。陛下有空时不妨出去转一转,若能看见什么令人惊异的东西,也未可知。”

  嬴政缓缓的点了点头,他准备出去走走,有了出入的令符这么久,他头一次准备出去。

  现在很有机遇,即便冒着碰到祖先被打一顿的危险出去,也是值得的。

  吕雉说:“我陪你去。”

  ……

  阎君们在接到始皇的信之后,就开始商议、争论、争吵——边工作边探讨。

  探讨的不是秦始皇能不能来当个判官,谁都相信他一定能胜任这个职务。

  而是另一件事。

  说来话长,在商周天子起义失败之后,地府也添加了一个新的条例,那就是天子有机会在隔一朝之后用假面来工作——假名没必要,大臣也不是都知道天子叫什么名字。

  没有避讳这一说的时候,天子的名讳不会晓谕世人。

  一个朝代覆灭之后才清算天子/皇帝,是成为神鬼/功过交错难辨留下/下地狱。

  成为神鬼的都能来工作,留下的挑较能力强的也可以工作——有些天子能力不强,就善于识人用人,当了愉快的甩手天子,每天宅在后宫中玩耍,国家靠大臣。但不用假面时,碰到过去的旧臣成了同僚或上下级关系,比较尴尬。

  隔开一朝的原因跟简单,下一个朝代是覆灭了上一个朝代才得到天下,如果一灭亡就来工作,必然对取代自己的君臣们有个人情感在内,不公正,不公正就会给人地府添麻烦。

  只要隔开一朝,再来的将领和士兵就不是打破自己城池的、也不是和自己的军队开战的——判官能看到面前候审鬼的人生履历。

  所以问题来了。新朝二十多年,算不算一个朝代?刚刚登基为汉帝的刘秀,是算开国之君呢还是汉朝皇帝之一?

  算他是开国之君呢?对!人家是抢的新朝天下。

  算他不是开国之君呢?对!他是景帝刘启的后代,能得到天下,也和自己汉室宗亲的身份有关。

  阎君们快要愁死了,嬴政的工作能力他们知道,打下六国之后工作量暴涨,他应付的过来。虽然说当年差不多是累死了,可现在成了鬼,鬼怎么累都不会死啊!

  多好啊!

  白发阎君敲定了最终答案:“为了每天能休息片刻,让他来!嬴政所图甚大,不会为了怄气自毁前程。”

第52章 小猪+刘玄+工作(加更一章)

  在探讨‘还没有隔开一个朝代,秦始皇能不能来工作’期间, 阎君们分为两个阵营。分别是:

  想要!累死了想休息!现在吃饺子连蘸醋的功夫都没有!

  想要!但是怕他故意动手脚坑害刘秀及其臣属, 给我们添更多的麻烦。

  白发阎君一锤敲定, 他相信始皇帝是个聪明人,所图甚大, 在帝镇中都能和刘邦和谐共存,就不会为了‘刘秀又延续了汉朝江山’而仇恨他所有的臣子、对刘秀的文臣武将和士兵们摇动笔杆往坏了判。哪怕是要恨,也就恨刘秀本人, 那有什么关系, 刘秀还得在帝镇住着呢, 只要株连的范围不多就不叫事。

  但是很显然其他的汉朝皇帝不行,他们肯定得对刘秀及其部众往好了判。

  嬴政和吕雉依次看了田地里种的各种庄稼, 顺便浇浇水, 拔拔草, 给玫瑰苗的根部培土, 虽然扶苏和刘盈愿意承担全部不到五亩地的农活,但两人不愿意。倒不是心疼孩子, 而是实在无聊。

  又慢悠悠的走到最偏僻的猪圈处看了看那两只生长的极其缓慢的小猪。

  嬴政沉思了一会:“虽然我没养过猪, 但祭祀用的小猪春天挑选出来, 交给官员好好饲养, 到秋冬杀了祭天祭祖, 看起来就很胖。一年时间,应该足够长大。”

  吕雉也很疑惑,伸手把小猪拎起来颠了颠, 自己喂的很努力,几乎每天都喂一次:“才大了不到一倍,这得什么时候能吃。刘家的猪比咱家的更小,哈。”

  那瘦弱的小崽子好像就长大了一点。

  小猪发出了吭叽的声音,无辜又渴望的看着他。

  这两只小猪本来是吃霸王餐不给钱、到了地府还偷东西的鬼,被判官判处当猪猪一次再变回人形。

  结果呢?本来一年就能喂出栏的猪,硬是被他们喂的三年都没长个。

  刘恒出去溜达了一圈,回来正伤心的看着小猪猪,蹲在旁边的柴堆后面没被人发现。不想偷听别人说话,又没有蹲着走开的能力,慢慢站了起来:“陛下,太后,我也在想这个事。”

  他觉得尴尬,但不怕他们,沉吟了一会:“我想请教一下,猪是不是得常喂啊?”

  他在宫中种地,那是因为农业是国家根本,养殖业可不是。薄姬和窦漪房出身贫寒,会织布,但那时候连鸡都养不起更别提养猪了。

  随猪附赠的竹简上写了饲料的配比,却没写喂的频率和每次喂多少,只好估摸着随便喂。

  两边的石槽里,其中一边还残留着些许的、舔不上来的米糠,另一边则是干干净净的清水。

  吕雉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扶着栏杆大笑:“你们只给他喂水么?”

  刘恒有些不好意思:“也喂米糠和草,还有多余的剩饭。”

  奈何本身种的粮食就不多,一亩地收了几百斤粮食,总共就能弄出一百多斤的米糠——还不是每天都有。种粮食看青青小苗长高,抽穗、饱满、收割的过程挺好玩的,舂米特别无聊,又不饿,十几天吃一顿饭,这两年也就喂了猪猪几十斤米糠,也多亏这是个鬼猪,要不然早就被饿死了。

  三人在这儿严肃的探讨一会‘猪猪饲养技巧’,探讨的结果如下:“猪……应该每天都得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