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过了一会儿,她的脸上红扑扑的,开开心心地从角落吃独食出来了,这块奇怪香甜的“什么香米”她没吃完,打算留着,每天吃一点儿。
这奇异的甜味带给了
小丫头一点雀跃的快乐,也带给了楚留香一些快乐,那就是分享的快乐。
他这次回来还带了不少巧克力——当然不是秦蔻喜欢的那种精品巧克力,那种东西就和她喜欢的美式咖啡一样,有着极其复杂的风味轮,但是入口的第一个瞬间,要么酸、要么苦,反正风味不好品。
他带的就是一些很甜的巧克力糖果,那种包着坚果的巧克力蛋啊、底下有一层脆脆的米的脆香米呀、还有巧克力威化,拿来分给街上的小孩子们。
这些在街上流浪的小孩子们,能活到明年春天的又能有多少呢?
他自己就流浪过,胡铁花、姬冰雁也流浪过,一点红在被薛笑人收养、训练成杀手之前,也曾是个在街面上流浪的孤儿,他有一次不经意之间谈起过,当初之所以跟着师父走,也就是为了两个馒头。
楚留香在吃早饭。
一碗鸭肉粥热滚滚的下肚、熏肉千层酥吃了三个、杏仁烧茶喝了一盏、枣花酥的味儿也好,比现代吃到的要好吃不老少。他不由地想:要走的那一日,就多叫一个食盒带回去吧,反正也不费事的。
吃罢,他轻巧地跃上重重屋脊,感受脚踏在瓦屋上时那种细微的松动感,这是车水马龙的大城市所没有的,在这里,他可以尽情的施展自己的轻功……第一天来的时候,他跳上屋顶前甚至还下意识地去找了一下摄像头的位置,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越过几条街,便听到有孩子稚气的声音:“您老人家来啦!”
楚留香:“……”
楚留香严肃地纠正道:“我并不太老。”
……对于这些最大也就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来说,或许大人们都是叔叔级别、老人家级别的吧。
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吐了吐舌头,欢快地改口:“大哥哥!大哥哥!”
楚留香:“……”
这大哥哥叫的也感觉很诡异。
算了。
他微微一笑,袖子一挥,糖果就落入了孩子们的怀抱,楚留香抱起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带着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浪儿,去城北的一家成衣店了。
——流浪的孩子最怕冬天,冬天容易冻死。
所以他刚来这城里的第一天,处理完了李园的事
情,瞧见了这群小子的时候,便带着他们去了成衣店,定做了十几套棉衣给他们。
但这样还不算完的,像这个样子、无父无母无族人的孩子,那就是人人都可以踩上一脚的存在,楚留香过几天就是要走的,很有可能他前脚刚走、后脚这收了钱的和气老板就翻脸不认人,连棉衣都不给他们……所以,他多给了这铺子一些钱,叫他们赶工,今日就得叫孩子们穿上新棉衣。
穿上之后呢?事情也还没完。
雪天,城中的流浪汉多挤在城外废弃的沈氏祠堂里,沈氏从前也是江湖名流,没落之后,他们家的祠堂因修建的坚固,冬日里不会被大雪压塌,后来就成了城中流浪之人聚集的地方。
这群孩子自然也住在里头。
年纪小、身上又穿着崭新的棉衣,那想也不用想,就是一个被抢的份儿。楚留香做事一向周到,因而昨日便去了沈氏祠堂一趟,玩了一出“背后有高人撑腰”的戏码,只是这样的戏码,怕也只能顶一时的用。
流浪的孩子想要活下来,本身就要比旁人更加坚韧、也更有本事,他们是没法子靠别人的,假如有一个人说,我给你两个馒头,你跟我走,从此包你能吃饱……那他一定是想收取比两个馒头要大得多的代价。
一点红的前半生,就是这样毁的,然而再谈起那段经历的时候,他表现的非常平静。
他只是淡淡地说:“当下就饿死,和给我一口饭吃让我活下去,选哪个?他对我已是了不得的恩情了。”
楚留香唯有叹气。
好在这群小孩子之中,有那么一两个,也颇具习武的天分,楚留香便教了他们几招,一招点穴的手法、两招轻功的步法,如此,也够活下去了。
他能呆的时间太短,他能做的事情也太少。
他的心里便充满了愧疚,不过即便如此,这群小孩子们瞧着楚留香的眼睛,也是那样的依赖、和那样的欣喜。
他们问:“楚大叔,你之后还会来看我们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苦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流浪的小孩子察言观色的能力都很强,瞧见他这样的神色,其中一人便立刻道:“楚大叔,我们会好好练功的!你放心,我们都会平安长大的!”
楚留香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头顶。
接下来的几天,便是按部就班的几天。
林诗音因为心存了做生意的念头,便也要锻炼一二,况且她对珠宝的眼光一向也不错,于是便和楚留香在城中四处跑,买了不少杂宝。
楚留香闲暇之余想要试的“金桔山药”做好了,味道……emmmmm,怎么感觉和想象的不一样呢?
林诗音试吃了两口,说:“总觉得好似少了一股……奶香?莫不是那蓝莓山药之中,山药泥里还需放些炼奶?”
楚留香下意识想拿出手机去搜一下,然后作罢。
炼奶在北方倒也没那么难找,不过就是牛奶加糖加糖不断加糖而已嘛……如此又吩咐了一回,下次再端过来的时候,味道便对了许多。
白天羽似乎很是欣赏傅红雪,想叫傅红雪也加入神刀堂来。
他是个非常没有界限感的人,因为他总是认为,任何人被他看上,那都是对方的荣幸,绝没有不识好歹的理由的。
神刀堂在城中的势力果然不小,那日仅在酒楼中有一面之缘,次日,神刀堂便找到了冷香园里来,白天羽承诺倘若傅红雪来,必定帮他复仇、也会帮他扬名天下。
傅红雪神色冰冷地拒绝了他,白天羽若他被拒绝之后,非但没有生气,面上还露出了更加欣赏的神色。
——他对男人、和对女人,的确是不同的。
女人拒绝他之后,他虽然会继续追逐这女人,但这不过只是花花公子的本色罢了,花花公子们绝不会因为一个女人的不屈而欣赏她们,他只会被燃起征服欲,而征服欲达到顶峰的那一刻,便是在完全的使她们臣服之后恶狠狠地抛弃她们。
这把戏白天羽已玩过了很多回,桃花娘子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
但对男人,他倒是有几分真心——像这个样子拒绝他的男人,他倒是的确是发自内心的欣赏,也下定决心一定要将他收至麾下,而收之麾下之后,这位他欣赏的少年英雄,自然也需要完全得服从于他。
傅红雪瞧着这样的白天羽,面无表情,忽然又垂下了头,十分无力似得转身回了屋子,关上了门。
白天羽道:“我会再来!”
说罢,潇
洒的飞身而去。
但七天之后,冷香园人去楼空,傅红雪就像是他的名字一般,纷纷扬扬地落下,又在这世上消融得无声无息。
从此之后,白天羽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叫傅红雪的少年,他认为这件事是他生平仅有的一件憾事。
李寻欢与龙啸云决裂了,江湖传闻,龙啸云悲愤不已,直言李寻欢糊涂,他若提前知道林诗音是李寻欢的未婚妻,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此人悲愤到了极点,甚至要拔剑自刎,不过这自刎的速度倒是比他平时出招的速度慢多了,很容易就被拦下来了。
李寻欢自己,也悲恸万分,直言是自己令义兄陷入了这般不义的境地,他也没有脸面再与龙啸云以兄弟相称,二人自此分道扬镳。
龙啸云的武功平平,家世、才智也都无甚好说的,人生中最荣耀的身份便是李寻欢的义兄,没了这重身份之后,他便自此籍籍无名、消失在了江湖之中,无人在意。
李寻欢动身去了关外,一走就是十多年。没了主人的李园,便就此失去了名园的风采,家中的下人们开始先是偷小东西去卖,后来便愈发胆大,将整个李园都差不多搬空之中,四散而去,只有李家的世仆,仍然在守着这凄凉的宅邸。
白天羽与李寻欢是朋友,但他在这十多年中的经历却与李寻欢大不相同。
他愈发的意气风发,与魔教教主的一战,惊天动地,白天羽的名字,也彻底同英雄二字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他娶了妻子,生了儿子,又得到了他的死对头——魔教座下的大公主花白凤。昔日呼风唤雨的尊贵魔女,屈身做他那见不得人的外室,被他养在个小小的宅院里,怀了他的孩子。
他玩弄了武林三大世家之一,丁家庄的独女白云仙子,这女人他印象深刻,因为她的确美丽、高贵如云端仙子,非常难以驯服,但最终,还是成了他风流账之中的一笔,被他抛之脑后,至于这未婚的闺阁少女怀孕又被狠狠抛弃之后要如何自处,他不在意,女人越是为他要死要活、从仙子变成恶鬼,他心中就愈发满足,并时常叹息:“女人啊!”
白云仙子在极度的仇恨之中,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七十六道刀口。
被抛弃的桃花娘子,恨白天羽入骨。
白天
羽的三弟马空群,恨白天羽入骨。
铁血君子易大经、好汉庄薛斌、神刀郭威、无骨蛇西门春、护花剑客柳东来……恨白天羽入骨。
这些恨意汇集起来,变成了巨大的杀意,终于就在十年之后的某一天,在大雪纷飞的梅花庵爆发了出来。
鲜血染红了地上的雪被,白天羽力竭倒下的那一刻,他看见了满目的红雪,又想起了十年前……那个他曾很感兴趣的少年的名字——傅红雪。
为鲜血染红雪地的那一天而复仇吧!
但那个人并不值得去复仇。
这一刻,白天羽似乎忽然悟到了什么,这种说不清而道不明的情绪,似乎跨越了时间,使得他回到了十年前与这少年相见的那一天——
但究竟是什么呢?他不知晓,也再没机会想明白了。他的血已经流干,跪倒在雪地上的,是一具握着刀的尸体,漆黑的刀,苍白的手。
这一代的江湖故事,就这样落下了帷幕,代有才人出的江湖,很快又会被新的英雄所占据,神刀堂所留下的巨大权力真空,也即将引发另外一场流血的纷争。
但这一切,与傅红雪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行走在时空中,他的前路有希望、有方向。
前方有亮光出现,他走过了亮光,回到了他所眷恋的那间屋子里。
火锅在锅里咕嘟咕嘟地煮着,翻腾的红油带着辣而香的蒸汽铺面而来,土豆片、藕片、肥牛、牛肉丸子、颤巍巍的晶透黑鱼片、脆生生的圆生菜……已经全部摆在了桌子上。
他所熟悉的那个人穿着舒适而宽松的衣服,扎着乱七八糟的丸子头,回过头来,朝他们轻快地笑:“回来就快点坐下吃饭!我要饿死了!”
然后,她又很疑惑地说:“……诶,这孩子是谁,你们怎么带了个小孩子回来?他怎么脸这么红,发烧了么?”!
第155章
三个人去,四个人回来——楚留香怀里还抱了个孩子。
这是个不过八九岁的小男孩,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身子还没长开,手脚显得格外纤长。他的头埋在楚留香的胸膛里,看上去情况很不好,面色通红,烧得昏昏沉沉,一条胳膊无力地垂下。
楚留香叹气道:“此事说来话长……”
秦蔻立刻说:“那就先别说,先吃退烧药。”
她起身去翻退烧药和体温计,刚巧,家里还有一瓶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理由买的少儿用布洛芬混悬液,秦蔻一面按照小量杯的刻度倒药,一面听楚留香讲来龙去脉。
来龙去脉……也非常简单。
楚留香在那头呆的这几天,顺便同一群在街面上流浪的孩子混熟了。就在今日,他们东西都准备好,就等着八点整那一刻回来了,七点多时,那个最大的孩子阿才居然找到了冷香园来。
若不是楚留香留恋那种可以在屋顶上随便飞来飞去的感觉,他可能都不会发现冷香园的正门处有搔动,也不会发现阿才差点就要被门房给打出去。
这种在街面上流浪的孩子,没眼力见的早被人打死了,但凡能长这么大,那都是一等一的机灵,没事谁会来硬闯冷香园这种地方?楚留香一瞧便知道出事了,赶过去挡下一问,才知道他是为了另一个孩子来的。
那个孩子和他们其实不熟,他是前两日才出现在沈氏祠堂的。
他话很少、独狼一般,一个人出入,阿才曾看他没吃的,便把楚留香给的糖果分给他,他却只是冷冰冰、硬邦邦地说:“我吃不起。”
后来阿才知道他叫阿飞。
阿飞是住在山上的,今年雪太大了,把他住的房子给压塌了,他只能去找山洞住,但是走着走着就走下山来了,然后就暂时在沈氏祠堂之中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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