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阿飞是个能人,他不乞讨,他有一把剑,带着那把剑上山去,猎狐狸,然后在集市上去卖狐狸皮。
阿财很羡慕阿飞的好身手,于是格外的注意阿飞,平时阿飞下午就回来了,这一天却一直到天黑都没回来,阿财有点担心,去集市那边和人打听,才晓得出了事。
反正就是和城中有名的一个纨绔
起了口角,那纨绔就要小厮上去教训阿飞,结果被阿飞刺穿了几个小厮的手腕,纨绔连滚带爬的跑了,没一会儿,搬了救兵来,救兵居然是个蛮有名气的江湖高手。
然后阿飞就被点了穴道带走了。
阿财找到他的时候,他在城中一处废园,就这么一个人被倒吊着,浑身湿透、眼睫都结了冰,地上放着个装满了水的大水瓮。阿财立刻就明白,那纨绔抓了他之后就把他带到了这里,用这种方法折磨他,要冻死他。
无父无母的孤儿对这种事见得不少,所以阿财遇到楚留香后,才拼命想练好楚留香教的那三招,就是为了遇到事能跑、能活。
阿财没有被吓呆,他拼了命地去解开吊着阿飞的绳子,阿飞的穴道还被点着,动弹不得,整个人像是一条被冻僵了的鱼,手白到发灰,面上却滚烫滚烫的,阿财把自己的棉袄给他裹上,背起他就跑,想找好心的楚大叔救他一命。
楚留香也不含糊,立刻帮阿飞解穴,帮他换了一身干衣裳,但阿飞烧得很厉害,整个人迷迷糊糊的都开始喊娘了,八点就快要到了,现下要熬什么药都来不及,他们这一次又都没想起带药……没法子,只能带着阿飞回来了。
楚留香长叹一口气,温声道:“这孩子我带回来的,自然由我来照看。”
照顾一个生了病的孩子,那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楚留香何许人也?自然明白,惜弱是好品质,但得有能力扫尾才是。自己救回来个小孩子,然后就撒开手,叫旁人去照顾……那算什么侠肝义胆,外包的侠肝义胆么?
他当然不是那种混账人。
花满楼过来给这小孩儿把了下脉,说:“就是烧得厉害,其他的倒是没什么。”
秦蔻把体温计拿出来一看,三十八度五。
对大人来说是高烧,对小孩来说还行。
她甩甩体温计,说:“那你要记得起夜帮他量量体温哦!”
楚留香道:“那是自然。”
他想了想,又说:“先让他在这里暂住一阵子吧,我回去解决完我的事情之后,便带他回去,让他安顿下来。”
基本上能因为房子塌了,一个人出来住废弃祠堂、一个人打猎卖皮子的小孩,不用问也知道,没爹没娘没亲族。
秦蔻说:“你刚刚说他叫什么?”
楚留香摸摸鼻子:“阿飞,怎么了?”
陆小凤幽幽道:“你就不觉得这名字有哪里有点熟悉么?”
在小李飞刀的世界,捡到一个叫阿飞的小孩子……emmmm,这还真是叫人不得不感叹世界真小呢。
楚留香:“……”
楚留香想起来了。
阿飞……飞剑客么?对了,阿财说这孩子剑法很好。
飞剑客……貌似,和他平辈来着。
这混乱的时间关系令楚留香的大脑宕机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他是十年之后初出茅庐的,飞剑客也是差不多的时间出道,不过他很快就去海外寻访仙山去了。
这……看着自己平辈的江湖人忽然变成了个小孩子,再看传闻之中的龙夫人,此刻也还是个比他小十一岁的小姑娘,楚留香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可能已经考虑到了平行时间线的问题了……
秦蔻说:“好啦,放他休息吧,刚吃了退烧药,让他睡会儿,我们快去吃饭,锅都开了好一会儿了!”
楚留香微微一笑,道:“说的也是。”
这时候,林诗音和傅红雪也换了衣裳出来了,他们之前穿的都是冬装,回来了就换成家居服。餐吧那边的灯开着,火锅端坐桌正中,正咕嘟咕嘟地冒着气,一点红从厨房里出来,把切好的红薯片放桌上,大家不再多言,围着火锅动筷子。
红汤在锅里翻滚着,十余种香料被热油翻炒过,又被滚出了复杂而令人味蕾大动的香气,因有着不爱吃辣的一点红,所以还是分了清汤和红汤两种锅底,淡翠的圆生菜被下进清汤锅,秦蔻爱吃煮得软乎乎的菜,菜就在锅里翻滚着变得绵软。
但菜心她就很喜欢直接生吃。
像是普通的生菜,菜叶子要是不烫一下的话,会吃起来有点苦,非得沾点酱啊、裹个烤肉吃才好,但是菜心就完全不一样了,菜心吃起来是脆甜的,蔬菜的那种甜味是很难形容的,是那种津津的甜,带着清淡的菜味,吃完了之后,还会有一股余甜留在舌尖上。
菜心就是一颗菜的精华呀!
她手里拿着个菜心,咔哧咔哧地咬着,一面吃,一面
听三个旅行归来的人讲他们遇到的人和事。
而楚留香,也的确是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
他的声音是很低沉的,总是带着一股奇异的磁性和煽动力,只是普普通通地拉家常时,秦蔻都能感觉到那种因为低音炮而四处乱散发的魅力,要是他再刻意地去讲一个故事,那真的是可以不知不觉就把人吸引得死死的。
只听他道:“那蓝蝎子虽不在兵器榜,却是公认的一流高手,实力还在那第九名的青魔手伊哭之上,此人身法轻灵,轻功极高,小巧腾挪处尤为灵巧,又有一尾剧毒的九尺蝎尾钢鞭护身,那日她突然造访,停在小院儿之中,甫一落地,就扬声要找林姑娘,竟是为了……”
他的尾音有些意味深长地拖长了。
秦蔻听得入了迷,连锅里已经卷起来的薄薄肥牛卷也忘了夹,问:“为了什么?”
这般危险的女人!来找诗音做什么!
林诗音:“……”
林诗音欲言又止。
楚留香故意逗她:“欲知后事如何,请听……”
秦蔻大怒:“快点说!不说诅咒你头发掉光!”
楚留香哈哈大笑,那双温柔而富有活力的眼睛之中,似乎也迸发出了一些神秘的色彩,只听他道:“原来那蓝蝎子不远千里找上门来,竟是因为瞧上了诗音送去浣衣房的——袜子!”
林诗音继续:“……”
秦蔻:“……”
秦蔻:“……”
秦蔻忍不住吐槽:“我觉得你很适合去给《跑近科学》配音去。”
就这种神秘莫测的氛围营造和这异常让人无力吐槽的结论……
古代人楚留香表示疑惑:“嗯?《跑近科学》是什么?”
秦蔻冷酷地说:“没什么。”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给她夹了个牛肉丸在碗里。
秦蔻一点儿不客气地吃掉了。
她是很喜欢这个牛肉丸的,不是那种放在超市丸子冷柜里的淀粉牛肉丸,是她为了这顿火锅,特地从网上买的手打牛肉丸,吃起来非常紧实,甚至紧实到吃起来会有点脆的口感,她私心里觉得潮汕的手打牛肉丸煮川味火锅里也超级好吃的。
吃掉牛肉丸,她又夹起一片晶透的、颤巍巍的黑鱼片进锅里涮,一边涮还一边对楚留香说:“这是红哥片的!”
剑法好的人刀工都这么好么?
刚才他在厨房里片鱼的时候秦蔻就凑在一旁看,修长惨白、骨节分明的手持着刀,速度很快,动作流畅,片出的鱼甚至可以透光——
鱼不是关键,手是关键>w<~~
秦蔻一边吃着鲜嫩得要命的鱼片,一边口齿不清地说:“红哥去当美食博主,都一定能行。”
一点红露出一个非常浅淡、又非常柔和的笑意来,伸出手来帮她把一缕头发别到了脑后,淡淡道:“我会考虑的。”
是了,既然决定留下来,又不可能重操旧业,他也必须要去为以后的生计做打算了。
当然,他也需要回一趟他的时代,把他这些年卖命赚来的金银带过来。
既然说到了这个话题,林诗音就顺势说起了和蓝蝎子做生意的事情,还有他想要做时空代购的想法。
秦蔻诧异地看着她。
秦蔻说:“要做铺子其实很麻烦哦,不是说带货过去放铺子就行了,就像你说的,你、小雪、还有红哥……你们三个人一块儿弄这事,那么势必有人要长期待在那头的铺子里看顾着,不然的话,店里请的员工弄鬼都发现不了。”
她自己就是开店的,当然知道开店有多麻烦,根本离不了人的,这件事可不是想当然的说请几个员工就能解决的……三位古代人之中,唯一一个能看懂账本的估计就是林诗音了,那么,林诗音要经常留在那头的铺子里么?
她本是抱着再也不回去的心态,才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龙啸云和李寻欢说出了那样一番话,如今她的事情早就在那头传开了,再回去呆着……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况且,赚钱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在现代更舒服的生活,倘若为了赚钱,反而经常住在什么都不方便的古代,那不是本末倒置了么?
没开过铺子、不知道开铺子有多麻烦的林诗音愣住了,半晌,道:“我的确没想这么多。”
秦蔻笑道:“不过这确实是一条赚钱的好路子啊……就这么放弃了实在很可惜啊,我想想……不如我们做TOB模式呢?”
林诗音一怔:“TOB?”
秦蔻说:“就是找个经销商啦,我看蓝蝎子就很不错。”
很简单,他们不直接去卖货,而是把货卖给蓝蝎子,叫蓝蝎子自己放到自己的铺子里去卖,这样的话,利润上或许会没那样高,但是这对他们来说就真的是一本万利的事情了。
既不需要自己打理铺子、也不需要去想怎么把货卖得更高价、更不用担心这些放在古代,可以称之为“奢侈品”的东西,会不会卷入什么江湖纷争之中。
当然了,最后一点可能还是会有的,但最起码不会是一个经常性要去斡旋的事情,省力99%!
林诗音眼前一亮,觉得这注意很是不错。
她跟秦蔻说:“蓝蝎子问我过阵子还来不来,我告诉她不一定,她便告诉了我一个地址,说是这个月都在城中,倘若我再去,要去找她。”
商业世家出来的花满楼也出主意:“所谓做生意,无非就是低买高卖,在那头换成金银回来不好出手的话,也可采买些现代喜欢的珍稀东西,像是缂丝、徽墨一类。”
也是,金银的问题主要还有古代的提炼技术不成熟,这金坨坨银坨坨不纯的话总觉得很麻烦,玉佩翡翠是很不错的选择、缂丝之类的古代高端工艺品也很好。
得了新的赚钱门路,秦蔻也很高兴,不过这种事要慢慢弄,饭桌上一下是说不完的,话题就此打住,大家继续吃东西。
吃完饭,把锅碗瓢盆全塞洗碗机里去,从冰箱里拿出冰激凌蛋糕分食掉,准备去楼下遛弯。
楚留香也想去,但有要照看发烧的阿飞……花满楼道:“无事,你去吧,我……和陆小凤一块儿看着他。”
陆小凤吐槽:“……你是小学生么?干什么都要拉着我一块儿。”
花满楼微笑:“嗯?”
陆小凤:“好啦!我陪你!还不行么!”
花满楼摊了摊手。
林诗音噗嗤一声笑了,对楚留香道:“我也有些累了,就不下楼去了,阿楚哥放心吧,阿飞这边我也帮着照看一二。”
楚留香温声道:“好。”
秦蔻、一点红、楚留香、傅红雪四个人就下楼遛弯去了。
九月,X市的秋天已经到了,在傅红雪不在的日子里,这里下过了三场雨,每下一场,天空似乎就变得高远了一些,那些闷热的、潮湿的空气,也在一点点的溜走。
夜晚的风依然带着消散了许多的热气,把T恤吹得飘动起来,傅红雪的耳边又想起了那种独属于现代的声音——远处跳广场舞的声音、马路上车碾过的声音、饭店的空调外机呼呼转动的声音、橡胶的拖鞋底儿落在平整地面上的声音——
他的面前歪歪斜斜地走过一个不到三岁的小布丁,小布丁的脚上穿着那种会亮起彩灯的鞋子,在暗色之下格外显眼,他的妈妈就走在他旁边,温柔地牵着他的手,说:“回家咯!”
小布丁快乐地笑了起来。
上一篇:给冤种鬼王当姐姐那些年
下一篇:如何让5T5对我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