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条命,他就仗着陆小凤不愿在此刻同他计较,便如同豁出去了一样,大声的叫骂起来,一面说着什么“你们使诈,有种再来!”一面又是骂花满楼道貌岸然,看似温柔和善,实则蛇蝎心肠,与猫妖怪混在一起吃人练功法……
大橘跌在背篓里,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江老大一下就没声了。
毕竟,小猫咪可没有道貌岸然那一说,一生气,该干嘛就直接干嘛了。
陆小凤叹道:“送官吧。”
江老大的三角小眼之中闪过了一丝精光。
水匪……尤其是他们这种武功不是很高的水匪,当然不可能不孝敬官员,况且江老大的老婆还开着黑店,店杵在那里,跑是不好跑的,与周围的“邻居”自然都要打点好。
送官……送官他们还有希望!
江老大阴森森地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江老大若不杀你陆小凤,誓不为人!
一点红的目光阴森森地落在了江老大头上。
江老大头皮一麻,垂下眼睛,眼神不敢乱动了。
一点红冷冷道:“送官可以,武功要废。”
陆小凤摊手:“废啊,不然他们越狱怎么办,好不容易抓住了,难不成又要叫他们跑?”
一点红道:“我来。”
陆小凤没什么意见:“红兄请。”
一点红没动,只淡淡地说:“先送官吧。”
他不想在秦蔻面前再多干什么了,但他也不可能放过江氏一兄弟。
在他看来,这种一看就阴险猥琐的小人,既然惹了,那就必须得斩草除根,杀个干净,否则他们回过劲儿来,必定要来使绊子。
有多少英雄人物,正式死于这种恩将仇报的阴险小人之下的呢?
一点红不讲原则,他自己也是个什么都敢干的恶人,他那“剑下一点红”的名头,可绝不是什么飒爽的好名头。
江老大认为陆小凤很讲武德,他可以高枕无忧,那就实在错得太离谱了。
当日下午,姑苏城的捕快出动,将江老大、江老三一人捉拿归案。
至于江老一,由于陆小凤与花满楼在姑苏具有极高的声望,捕快与捕头都很信服他们。
陆小凤
背着手,板着脸,只道:“江老一你们就不用管了,我可以保证,他再也无法出现在江湖上了。”
捕头立刻不再多问,押着江老大和江老三就走了。
下午,秦蔻抱着大橘,在百花楼睡了个午觉。
她本来吃过午饭时就困倦得要命,要不是碰上了江氏三兄弟的事情兴奋了一把,早就睡死了。
而这一场刺激异常的武林械斗看完之后,她的精神头也算是彻底用完了,哈欠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打,一点红从善如流地背着她,展动身形,把她送回了百花楼。
秦蔻是真的累了,抱着大橘睡觉,都没被大橘那震天响的呼噜给吵醒。
……而且大橘还一边打呼噜一边打饱嗝。
阿飞还很疑惑,问陆小凤:“它中午吃什么了么?怎么这么饱。”
陆小凤:“……”
陆小凤无法解释。
一点红交代了一句,说他要出去一趟,陆小凤挑了挑眉,随口应了一句。
一点红转身就出了百花楼。
要说,在现代待久了还真有一点习惯不好改了,比如说他出门的时候,下意识就想双手插兜,然后插了个空……
顺便放东西也方便,碎银子装在荷包里,须得塞到怀里才行,浑身上下连一个能装东西的都找不出来。
还是工装裤好啊……
一点红动作很快,掠过几座小楼,轻轻松松潜入了姑苏衙门,轻车熟路,找到了大牢。
无论是什么地方的牢房,总是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难闻气味的。
这气味,是常年不见阳光的潮湿、是地上发了霉的稻草、还有长年累月无法洗澡的犯人身上的污垢所结合形成的,实在令人作呕。
一点红皱了皱眉,又恢复了那种面无表情的样子,一闪身,就从两个狱卒背后闪进了大牢,动作轻灵无比、悄无声息,那两个狱卒还清明得很呢,却连一丝声响都没听见。
江老大和江老三当然已被关起来了。
江老三断了一条腿、一只手骨又是粉碎性骨折,姑苏衙门的老爷虽收了孝敬,对他们这等人却也不会有什么礼待,照样往大牢里一扔,熬鹰吧!
熬得你们两个小子,把这些年江上赚来
的银子全孝敬上来,再看能不能放你们一条生路了!
因此江老三的哀呼声不断,江老大的咒骂声也不断,一点红没废什么功夫,顺着声音,就找到了这一人。
然后,这一人的声音就戛然而止了。
一点红一句废话也没有说。
江氏兄弟只看见了他们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道剑光,又快、又急,剑光自这黑衣人的手中刺出来,就好似是爆裂的火星,又如同冷色的匹练,刹那之间,便刺入了一人的咽喉。
只刺入了三分,便已足够。
黑衣杀手神色冷冷,收回了剑,多连一眼都没有看这一人,如轻烟一般掠了出去。
只剩下这绝望的一兄弟,他们的眼睛均是瞪得如青蛙一样大,额头又渗出了豆大的汗水,不断地顺着额角往下流,江老大用力地捂住了自己的咽喉,忽然狂吼了一声,扑倒在地,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而后,数秒之后,同样在窒息中挣扎的江老三喉咙里冒出了血泡,没断的那一只脚在地上用力踹了两下,也不动了。
杀了人、灭了口,解决了潜在隐患的一点红此刻心情却没见得有多好。
因为那衙门大牢实在是……好难闻。
他在里头干脆利落地解决了事情,迅速的撤离,整个过程恐怕都没超过两分钟,但仍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一股不大好闻的味道。
江浙一带水网密布、交通便利,乃是行商的必经之路,姑苏乃是商业大城,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来来往往。由此,街面上的澡堂子倒是也不少,一点红随便找了一家,拐了进去,花了几钱银子,买了两大桶热水,结结实实地浇在身上。
澡豆子放在竹编织的小篮子里,细细一闻,能分辩出里面加了白芷、地骨皮、酸石榴皮等药材。
他细细的用澡豆子洗了头,又捏了几颗,把自己身上也洗干净,又只觉得头发冲过水之后实在有点干涩,却没有法子。
此处当然也没有吹风机,一点红拿过大的麻布巾,把长长的头发紧紧绞住,布巾吸水,能令长发不再沉重。
但这样的布巾,吸水性当然不可能比得上现代的速干毛巾,于是只能换,换干燥的麻布巾再绞个两三回,头发里的水被绞干净,不会再有水滴
不住往下流。
然后,其实该去院子里晾头发的。
但一点红不大想在外头呆太久,于是又换上了刚刚花了一钱银子在成衣店买的一整套新衣,腰带一勒,长剑一别,垂下头去,用一根平平无奇的发带把湿润的头发高高束起,抬脚踏出了澡堂。
一阵金秋的风吹来,送来几星金黄色的小花,与一阵醺人的桂花甜香,他的身上穿着浆洗得很干净的新衣,洁净的皮肤上散发出一点只有自己能闻到的、隐秘的药材清香,这令他觉得很满意。
但唯一不满意的是……
一点红又想到了中午他教训完江老三之后一扭头,看见秦蔻的神色……那是一种欲说还休的神色。
……她是害怕了么?
一点红的肌肉忽然止不住的缩紧,他仰起头来,闭了一下眼睛,喉头滚动着,吐出一口长长的浊气。
街面上,青石板路在向前与向后的延伸着,昨夜下了一场如牛毛般细的小雨,经过半日的太阳,此刻的青石板路上,已全然没有了湿润。
清风拂面,带来一声长长的、苍老的吆喝,原是个上了年纪的老阿婆,肩上扛着扁担,两个竹筐一晃一晃,在卖熏鱼与腌渍金花菜。
一点红上前,用一块碎银子,带走了一点用来配粥的腌渍金花菜与一片荷叶包着的熏鱼,姑苏的熏鱼不属于正菜,若要说定位,可能与川省的冷吃兔一样,是冷盘。
这种熏鱼酥松咸香,咸中带甜,拿来下酒下粥做零嘴,都是不错的选择。
一点红拎着用麻绳捆好的两个荷叶包,又走几步,便又听见了买赤豆糖粥的声音。一碗香浓的白粥,煮的开花软烂的赤豆糊浇上去……只可惜古代的确不如现代方便良多,这粥只能在铺子上喝,因为这卖糖粥的夫妇一人,一共也就只有瓷碗七八个。
没有一次性塑料碗,真是不大方便。
一路走去,又碰上了买酒酿饼和梅花糕的。
这东西在现代也很常见,乃是自古就有的传统小吃,只不过现代人似乎不大满足于只吃小吃,还非得编点美食小故事来。于是一点红十次出门去小馆子吃饭,有八次都能看到墙上那洋洋洒洒的小故事,其中有七次主角必是乾隆在下江南,吃到个白菜汤都能惊呼比宫里的好吃。
酒酿饼的故事就比较有心意了,来源于元末张士诚救娘……此故事真假不知,反正一点红自小到大都吃这种酒糟饼,但没听说过什么张士诚救娘的故事,对这种美食小故事也不感兴趣,好吃就行。
这家的酒酿饼里有赤豆沙馅……总之姑苏人吃甜点,大约是少不了桂花与红豆这两味了。
然后又买了一包蟹黄壳小饼,一点红身子一拐,拐进百花楼去了。!
第213章
百花楼是一座临街的三层小楼。
一般来说,这样临街的小楼,多是做商铺用,前头用以待客,后院便是一家人的住处。百花楼的格局也是一样,只是百花楼的牌匾之下不做生意,单纯只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喜欢热闹罢了。
家里,自然也是热闹的。
花老爷与花夫人,都是心地良善之人,养出七个成器的儿子。放在旁人家里,可能是“甜蜜的烦恼”,因为一山不容二虎,七个儿子个个成器,早为庞大的家产斗成乌眼鸡了。
但花家二老居然还真有这个本事,不但养成了七个好孩子,这七个好孩子之间的兄弟情谊还是那么的真挚,连带着家中氛围极好,家里的丫鬟们个个都过得无忧无虑,春日去挖春笋、夏日里剥莲子、秋日里打桂花、冬日里自酿一些冬酿酒,还在院中玩起了沽酒女的游戏,好不快活。
不过家中再热闹,与外头却还是不同。
百花楼的选址决定了它绝不可能是个幽静的小院儿,每日晨起,天才蒙蒙亮起时,街面上便已热闹起来。
最先起的,便是做苦力的“短衣帮”了,这些人一早起来,要吃个大饱,如此才有力气做活,撑到中午,于是他们去的都是街角旮旯里的小饭铺,一碗叠得满满的糯米,上头浇上一勺油亮的肉汁,这肉也不会是贵价的肉,多半是价贱的猪肉,如此,便是一顿难得的美味了。
短衣帮之后,街面上的早点铺子二二两两的就开了,鲜肉汤团、大肉粽、绉纱馄饨、生煎、汤包、咸豆浆……
豆浆,自然是一种极为传统的饮品,中原人自古就种植豆类,五谷之中的“菽”指的就是豆,或许自石磨发明以来,这种乳白的、有着浓郁豆香的饮料就被端上了人们的饭桌吧!
不过……花满楼第一次喝到秦蔻家的豆浆时,还是被惊讶到了。
因为她往豆浆机里加可可粉,不过那喝起来倒是也别有一番浓郁的滋味。后来花满楼在现代呆的久了,喝了不少饮料,发觉蔻蔻正是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种无乳糖版本的可可蒸汽奶。
姑苏人的早餐餐桌上自然也有豆浆,不过这豆浆与X市加了砂糖、蘸油条吃的那种豆浆不大一样,姑苏人爱
喝咸豆浆。
在豆浆中加榨菜、酱油、虾皮、猪油渣,再泡上被炸得脆而胖大的油条,才是花满楼的习惯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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